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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婚姻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过一次短暂婚史的林楚知道,凑和的婚姻,即使在别人的眼里再光鲜,自己也会浸泡在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她不想用世俗的眼光再去难为妹妹了,她回信说:“翘翘,姐晓得你的苦衷,也十分理解你的心情,你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不要让自己陷入被动,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林翘说:“姐,你放心,我会的。”

从以后林翘陆陆续续的来信中,林楚知道了李真旭慢慢地好起来了,他的妻子胡菲菲也度过了危险期,但夫妻两个仍然不能团聚。林翘无微不至的关怀渐渐地打动了李真旭,他们慢慢地好起来了。李真旭出院了,又被提拔了,胡菲菲知道了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林翘在最后的一次来信中说:“姐,我怀了李真旭的孩子,不管他认还是不认,我都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别无选择。我的青春,我的名声,都没有了,也许只有肚子里的孩子了。”

林楚没有等到妹妹的下一封来信,就接到了哥哥打来的电话,哥哥在电话中显得六神无主,说:“楚楚,你最好能回来一趟,翘翘被李真旭掐死了。”

林楚连夜回了滨海,在市医院的太平间里她看到了妹妹的遗体。她怎么都不能相信,妹妹那么爱慕的人竟成了杀她的凶手,她看到了妹妹脖子上红红的掐痕。真想当面质问李真旭,你怎么能对这样一个爱你的女人下手,何况她还怀着你的孩子。林楚看着妹妹那张苍白但姣好的面庞,潸然泪下。听家人说李真婿已经被逮捕了,但这对一个已经消失的生命来说,有何意义?

回到她二十多年不曾回过的家,爸爸妈妈哭天抢地,他们说翘翘一死,家里的天就塌下来了,这些年要不是她,哪有活路。哥哥和弟弟说,李真旭让咱们家破人亡,咱也不能让他们好过了,不折腾个你死我活誓不罢休,一命抵一命不够,非让他断子绝孙不可。他老婆不是怀孕了吗,甭想痛痛快快地生。

林楚安抚着爸爸妈妈,说翘翘虽然不在了,还有我,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想办法安排后事吧。在林翘的葬礼上,林楚看见了小腹微微隆起的胡菲菲,哥哥告诉林楚说:“瞧,那就是李真旭的老婆,要不是她爸有权有势,李真旭舍不得官位,翘翘也不至于这么惨,咱们要替翘翘报仇啊。”

胡菲菲在那个葬礼上只是惊鸿一现,没有跟林家的人打招呼,林楚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胡菲菲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场合?是示威还是愧疚?

林楚回到北京后,久久不能从妹妹惨死这件事中解脱出来,有那么一阵子,连觉都睡不好,一闭上眼睛,就是妹妹脖子上那道红红的掐痕,她搞不懂男人的心,爱怎么那么容易就转化成了恨。睡不着,她起来,给自己温一壶花雕酒,慢慢地喝着,等酒劲儿上来,再强迫自己去睡。有好几次,她都想找个人聊聊,憋在心里的滋味儿太难受了,可她没有,她知道什么叫家丑不能外扬,她的身世,连无话不说的单云,她也没透漏半个字。

林翘不在了,亲生父母那边,她不能不管,每个月按时寄些钱回去,对父母也算个安慰。有一天她接到哥哥的电话,说:“李真旭已经被枪决了,可他老婆却不见了,有可能跑到北京去了,咱们不能放过她,你在北京一定要想办法找到她。”

林楚放下哥哥的电话,有种莫名的烦躁,心想,在这件事上,胡菲菲有什么过错?她不过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做了该做的事情,可一想到妹妹的死,她也对胡菲菲产生了些许怨恨。她拿不定主意,自己到底该不该照着哥哥说的去做?

哥哥隔三差五就要打电话来问,找没找到胡菲菲,林楚有些不耐烦地说:“哥,翘翘又不是胡菲菲杀的,老盯住人家不放干什么?”

“你是不知道,李真旭给她留了一大笔遗产,不管怎么样,咱们家翘翘也该有份的。”

林楚一听哥哥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钱钱钱,你们就知道钱,要不是为了钱,翘翘哪至于把命丧了?人家的钱是那么好要的吗?”

“那这事儿你还管不管,你还是不是林家的人?”哥哥那边不依不饶。

“我管不了那么多,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林楚生气地挂了电话。

哥哥不再打电话给她,她偶尔会打电话回去问问爸爸妈妈的情况,哥哥总是不冷不热地说:“你还知道有这个家呀?”

林楚也感到委屈,心想,你们从小就不要我了,要不是因为妹妹,我才懒得理你们呢。她跟滨海的联系越来越少了,妹妹的死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淡化了。可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会遇到胡菲菲,把这段尘封的往事又钩起来。

林楚犹豫着,该不该把胡菲菲的底细告诉单云?

《所谓婚姻》十(1)

郝欣茹一副不屑的口气,因为她自己长相一般,不知道是不是对漂亮女人本能的嫉妒,反正她一向认为漂亮女人大多依赖天然资源,惰性十足,骄傲于自己的貌美而忽视了内涵的培养,因此她对以貌取人的男人也多了分不屑,但她一直认为伍德是个例外,从他选择单云这一点完全可以看得出来。

单云在医院里没有找到林楚,同事说她今日倒休,单云就没去打扰她,病也没看,在医院门口给郝欣茹打了个电话。

欣茹说她正好在纽约音乐厨房,离绿岛医院不远,叫她过去一起吃饭,单云说要是还有外人就不过去了,欣茹说就是一个媒体的朋友,你也是圈里的人,没有关系的。单云想想也是,自己这会儿既不想上班,也不想回家,还不如找欣茹,吃完饭后,聊聊天,也让欣茹帮着出出主意,她打了辆车,奔了丰联广场。

郝欣茹的主营业务是为企业做公关宣传,所以与媒体朋友在一起吃吃喝喝也是她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于她做过报纸,对新闻界的事了如指掌,加之为人豪爽,侠肠义胆,所以每次的聚会都超越了工作本身的内容,探讨媒体走势、议论热点话题,天南地北、古今中外无所不包,谈到尽兴处,她会说,等我有了实力,我一定自己做份媒体,专门办给白领、小资们看。媒体的朋友就会给她泼冷水说,郝姐,你别那么自信,现在的白领、小资们都整天在网上趴着,人家互联网的魅力可不是纸媒体能够望其项背的,在上边能聊天,能发牢骚,还能谈网恋,虚拟的世界可比现实世界精彩多了,我们这些做传统媒体的早有狼来了的恐惧,您就别再往火坑里跳了。

郝欣茹不服气地说,我不怀疑网络作为第四大媒体将对纸媒体产生巨大的冲击,但我也丝毫不怀疑,相对于网络,纸媒体也有它不可替代的优势,光是读书看报的那种感觉,在电脑屏幕上就永远无法体味得到。所以,不是一件新鲜事物诞生了,它的前身就会灭绝和死亡,相反,新潮可能大家趋之若鹜,反倒为老旧的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比如散发着油墨香的黑白报纸,有些发黄但不影响阅读的杂志,你能说她不像老式留声机一样弥足珍贵吗?这世界上只要还有怀旧的人在,老旧的东西就还有市场。老歌、陈酿不都是历久弥新吗?

郝欣茹正在大谈老旧论的时候,单云从门口款款而来,她今天穿了一件鹅黄色的丝质中式对襟盘扣上衣,下身是同样质地的咖啡色长裙,很古典、很东方化的打扮,郝欣茹见状,瞅了瞅身边的同伴,好象为她的一番论调找到了最有利的佐证,不无得意地说,唐装为什么流行,你该知道了吧?同伴也不甘示弱地说,这也有我们媒体的一份功劳呢。说话间,单云已经来到了桌前。

“怎么是你?”还没等郝欣茹引见,单云和欣茹的同伴几乎同时惊呼了一声。

“你们认识?”郝欣茹十分纳闷。

“我们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又几乎是异口同声。

“这世界真是太小了,容不得你做坏事,到处都是熟悉的眼睛。”郝欣茹说完这话,觉得言语有失,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单云,单云显然也意识到了郝欣茹话里所指,不自然的表情悠忽而过,难以察觉。

“孙福根,你不是在深圳吗,什么时候到的北京?”单云问欣茹的同伴。

“孙福根?”郝欣茹险些喷饭,“你怎么会有这么老土的名字?”

孙福根,现在的焦阳,脸一红,答非所问地说:

“单云,你可是一点都没变啊,过得还好吧?”

在单云的印象中,高中三年,孙福根,不,是焦阳,给她最难忘的印象就是酸,迎风流泪,见月伤心,加之他长得文文弱弱,纤纤细细,就成了男生们不屑的玩伴,女生们背后议论的焦点。

后来,孙福根一鸣惊人,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在他们那个小镇挺轰动的。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几天,单云见孙福根平日白晰的脸上,总是漾着一抹红晕,艳若桃李,煞是动人,班里一位叫鲁凤的落榜女生,向孙福根送上了橄榄枝,平时没什么朋友、孤独惯了的孙福根先是金榜提名,后又遭遇恋情,真是时来运转,难免有几分精神抖擞,踌躇满志,人也就平添了一丝阳刚之气,只是跟他新交的女友鲁凤走在一起,还是有几分滑稽,因为鲁凤是校篮球队的,长得人高马大,粗粗壮壮,被同学们戏称为阴阳颠倒。

不知道他们这段恋情维持到了什么时候,抑或是两人一直相好到现在,单云也不便在久别重逢后的第一面就问这事。

现在的焦阳,跟从前大有不同,人还是偏瘦,但不显得单薄,脸色也不象以前那般惨白,是白里透红的健康肤色,可能是为了显得成熟稳重些,在上唇留了一圈稀疏的小胡子,郝欣茹介绍说,焦阳现在是新闻界的大腕,是新兴媒体《都市报》的创始人之一,现任总编助理兼采访中心主任。单云说,她看过很多篇焦阳的大作,可根本没想到会是老同学的作品,是不是成名了,连老同学都不屑搭理了,单云不无开玩笑地说。

“哪里,看你说的。”焦阳脸一红,依稀还能找到当年高中时的摸样。

其实,焦阳到北京已经三年多了,之所以改名,也不和老同学联系,是怕同学们问起他和鲁凤的事情,他们到北京不久就离婚了,是鲁凤提出来的,他没有外遇,离婚三年依然孑然一身,说是被鲁凤给甩了也不为过。

焦阳本来就不是一个自信心很强的人,虽然毕业之后工作成绩斐然,让他的信心有所增强,但依然时不时的自卑,比如在高大魁梧的男性和漂亮妩媚的女性面前,他都会显得手足无措。但是在跟鲁凤的婚姻中,他还是有自信的。

学识可以弥补男人其他方面的不足。他上的是名牌大学,她只是高中毕业,他是报社的名记,她只是普通的中学体育老师,他虽然没有男子气,但毕竟还有书生气,算得上文质彬彬,而鲁凤呢,高大粗壮黝黑,表达女性柔美的词,没有一个适用于她。即便如此,焦阳并不嫌弃她,鲁凤是他的初恋,给了他正常的家庭生活,让他有做男人的感觉,也让他放松,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婚姻氛围中,他从容,没有危机感,能够更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看书读报做研究,业务水平突飞猛进,人也会在这种状态中自我感觉越来越良好,所以他一直认为,他和鲁凤的婚姻应该是牢不可破的。

他渴望如醉如痴的浪漫爱情,可他有自知之明,觉得对他来说,那只能是心中的梦想。

不把梦想当作理想去追求,让焦阳比别人多了一份安静和从容,也让他更有亲和力,领导和同事都喜欢他,他深厚的古文功底和干净漂亮的时评,都被同事们津津乐道,他还有个优点,就是特别爱干净,办公桌永远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他所在的办公室也跟着沾光,总是纤尘不染,窗明几净。

在同事的眼中,焦阳是标准的好男人。但焦阳似乎忽略了这些优点,看到更多的是自己的弱点。

所以,当他到北京的第二个月,鲁凤一本正经地跟他说,自己过够了这种生活,不如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时,焦阳楞住了,半天回不过神儿来,他选择了沉默,甚至没有问鲁凤是什么原因,就同意了和鲁凤协议离婚,把许多疑问放在心底,自己消化,包括那种深深的挫败感。后来,还是鲁凤告诉了他,她说这些年,她一直活在他的阴影里,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很累,直到她认识了魏林,一个摇滚歌手,才找到了做女人的感觉。

婚姻的错位,让两个人没能走到白头偕老那一天,他们庆幸的是没有孩子,也就没有太多的牵挂和顾虑,来北京后的焦阳基本上是在过着独身的生活。连鲁凤这样的女人,他都操控不了,别的女人他就更不敢碰,还是一个人好。

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都市报》创刊在即,千头万绪,有做不完的事,他因此也没有感到特别的失落,只是觉得婚姻和女人实在太伤人了,他宁可就这样活在自我的世界中,寂寞是难免的,但总比受伤害要好。

不抱有希望和追求,反倒让他洒脱起来,与人的相处也自然多了。《都市报》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政府背景,又有现代的管理机制,只要有能力,在这里就不会被埋没,焦阳可以尽情地施展。他的付出也获得了相应的回报,独掌编采一面,是报社里最不可或缺的。不到三年的时间,他打拼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买了房子,报社给配了车,是名副其实的单身贵族。

地位有了,找他办事的人也就多了,但他是有选择地接触。跟郝欣茹,是有中间人引见,见了几次面,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