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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筷子在碗底刮得好刺耳,心里暗暗生气:“你干嘛这样?不吹牛你会死吗?”小小年纪,就有偶像黄昏的绝望。

二十出头,她在网上,爱上人儿一个。大吵小闹之后,父母勉强同意她去北京看他,又紧急动员了一位在北京的亲戚接应照料。

男子很秀美,看到她,十分惊喜,带着她和亲戚满四九城转,开口闭口:“正白、贝勒爷、我们家的……”亲戚久居北京,大概听惯了,只不言不语。东三环上堵得水泄不通,的士司机打个哈欠索性开始看报纸,秀美男子一指窗外:“看到那幢楼没?是我几个哥儿们攒的,都说他们弄不成,结果,嘿,弄成了……”她忍无可忍,大叫一声:“师傅,我下车。”五月北京,柳絮风沙混为一谈,她怔怔地睁不开眼,又一次,她仿佛置身于咸涩的苦海。

快三十,她没想到还是嫁到了北京,先生是个诚笃男子,不爱打诳语。一次,和朋友同学聚会,带上她,坐在人家豪华的私家花园里,有一只碧绿的鹦鹉在架上一会儿啄啄自己一会儿叫几声“你好”,她还是觉得了一点萧瑟。知趣避开,果然听见男人们热烈的聊天里,也有先生的声音:“title(职位)……五十万……小宝马……”抬头看见窗外的广告牌:“cbd外圈,距国贸十分钟车程。”当年秀美男子指的大厦正是国贸。她对着初升的星空微微一笑。

到这个年纪,她略微了解一点人生,知道“完全没有虚荣心的生活是不存在的。”男人们口舌上的一点儿轻狂,像孔雀翎梢上的闪光、香槟开瓶时“乒”的一声、新车微微熏人的皮革味道,都是绝无需要而绝对必要的。人,不过是人,有人的软弱、匮乏、无能为力。吹吹牛,其实是对生活的投诚;嘴上的云山雾罩,一半是自嘲,另一半才是自欺。

她想她的确是海,吞下一切,净化一切,然后,让所有江河从海洋重新出发,而大海,永不满溢也永远不会被弄脏。

逼婚记

翻过年来,他就开始害怕晚饭后的一段时光。女友要么调电视到某地方台,听一位风水大师说今年是六十年一遇的火狗,最宜婚娶;要么就指着报纸对他一惊一乍,说各大四星级酒店婚宴均已订满,五星略有空额;再不然就偎在他身边翻时尚杂志,触目惊心一本一本都是《新娘》、《皆大欢喜》、《新婚》,封面模特们白纱扬起像吴宇森电影里的鸽。

他啼笑皆非索性挑明:“这是逼婚?”女友微笑:“是,但还属于后台操作中。”“前台操作如何?”女友一挑眼眉:“拿ak47对着你的头。”

他们一起看过那么多西部片,对这一情节都了如指掌,二百年前,美国尚是一片莽荒之地,一男一女正年少,做出不文之事来,男的想脚底抹油跑到墨西哥去,女的父兄必定踹开房门,拿猎枪对着他说:“shoot or marry?(开枪还是结婚)”前者短痛,后者长痛,何去何从,请君自便。

他大笑,女友跟一句:“你知道去哪里买ak47吗?”

他问:“还有别的办法吗?”女友笑嘻嘻道:“我种个孩子出来。”他问:“要不要开记者招待会?”这可是若干明星用过的招术,“可是,你得确定,一,我是否早就有三个四个孩子在乡下养着了;二,我是否早就有n个女友为我堕过n次胎了。”女友便给他接口:“三,我是否能让你确信孩子是你的。”大吸一口气,“现在肯为孩子结婚的男人,已经有中国旧社会士大夫的道德情操了。”

一刹那的沉默,德州链锯般粗糙地在他们之间擦过,有血和铁的腥气,他忽然觉得满腔委屈。他不是不想结婚,虽然他宁愿抱着游戏机手柄睡觉而不是老婆,虽然他对厨房的油烟敬而远之,虽然他看到孩子就双股栗栗不知所措,但所有的人,大概都不过是一条大马哈鱼,年轻时一定要离开,要远行,要去向大海。睡在大海安静怀里,却听见远远溪头的呼唤,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出生之地。

他只是没有准备好。结婚多么像高考,经过漫长狭窄的隧道后,便是繁花如茵。而随着考期临近,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单词边背边忘,有几道几何题从来没弄清楚过,小白菜确定是十字花科吗?

他有太多话想说,但这一刻,他看到女友掉过脸去便下了决定。他与她,是一场水到渠成的恋爱,他给她花、吻、温柔的性,那么,再给她一颗钻石又如何?既然她想要。何必陈情、争执、讨论,爱情不是上法庭,用不着控辩双方斗智斗勇。他便说:“……婚期,你来定吧。”

爱她,就给她想要的。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分上给我一点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剑钻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不纯洁的心事……她不爱吃,却藉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抽疯的丝袜

关于一只抽了丝的长袜,他有话要说。

他在饮水机前面遇到她。她一如往日,笑盈盈,脸孔亮晶晶,一俯身间,他却看到她中裙下,长袜抽了丝,露出的一痕小腿,美得惊心动魄。再细看,她的小黑褶皱衬衫是昨天那一件,她没换衣服。

他心头一震,这不是他认识的她。

他们是同事,他一直喜欢她,这喜欢像在云上赤足跳舞,轻轻一踏就可以直入爱的云端……他又拿不定主意。

她永远精致、得体,性情最明朗,俏皮话最聪明。偶尔转发的手机段子最谑而不虐。熟了,他去过她四环外的小小零居室,她有一只毛茸茸的折耳猫,常常四肢着地趴在门口冒充黑地毡。她学法文,爱游泳,每有假日则去驴游,把自己晒成一颗黑钻石,令他目眩。

他遥遥看着她,像墙外行人看着墙内的庭院深深,小径,青苔,红蔷薇正对着绿鹦鹉,这里需要一个陌生的访客吗?他这样平凡莽撞的傻小子,一定会折了花枝,踩破阶砖,又崴了一脚泥。她一切都好,他不见得能为她锦上添花,那么——他感觉到掌心的汗意——要他何用?

而此刻,藉由一双抽丝的袜,他想到:她的生活,或者有另一面。他其实也支离破碎听说过一些事,来自她的大学同学、客户及萍水相逢的人,他们有时讪笑,有时带着一点点叹息。他一向迅速避开,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偷窥狂,但现在,他想,如果可以,他宁愿亲自问她。

思量很久,他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向她发了一个喝咖啡的邀请。她的回复很快,也很短:why?

因为……她的破绽。他很惭愧他就是传说中的猥琐男,在完美如观音的女子前,只想倒身下拜而不敢上前抱她入怀。她的缺失让他塌实,也许她曾经贪慕虚荣或者图名图利,有什么关系,她不是谪仙,也不是木头人匹诺曹,她有一切属于人的、活生生的缺点。

有些事,他还不知道,他准备在交往中渐渐了解,也许他能够接受,也许不能够。但他已经决定,认真地追求她。

小学时,他学过一个字:瑕。有瑕的才是玉,那完全无瑕的,透明闪烁,却不过是塑料的伪造品。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

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

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限量版青春

直到三十岁,薇薇都是一个乐在其中的限量版爱好者。她用粉红色的诺基亚限量版7610手机;穿一双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奥限量版太阳镜(同上,是高仿)轻轻地挡着阳光,也挡住了薇薇睥睨众生的眼神。

她不是贪慕虚荣,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众生……如果她是花朵,她愿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时的梅,也可以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