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一百六十多公里外的海尔伯蒙小镇,找到钱秀玲老人的旧居;又带我跑到兵器资料馆,找到二十多幅纳粹将军法根豪森的照片。看到这些珍贵的照片,我高兴极了。不过,资料馆对出版使用的照片要价很高。
白先生问我:“张大姐,他们要五十美金一张,你能买吗?”
“买!多少钱都买!如果我带的美金不够,就从你们大使馆借。”
白先生跟他们讲了半天价,二十多幅照片全部被我买下来。
这天下午,白先生有事,我请高建武夫妇开车带我找到关押法根豪森将军的圣·极乐监狱以及钱秀玲就读的鲁汶大学,拍了许多照片……
回国前一天晚上,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关呈远大使及张文民参赞,在一家欧式餐厅为我举行小型招待会。关呈远大使高度赞扬我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促进了中比文化的交流。我也向关大使表示感谢,感谢大使馆文化处给我提供的极大帮助。
第二天中午,我该起程回国了。
此刻,我已拿到钱秀玲老人的肖像使用授权书,买到了法根豪森将军的照片,补拍了丢失的照片,又拍了监狱、鲁汶大学、老人旧居等许多照片,应该说,此行已经圆满成功。但我却觉得心存遗憾,没有拿到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
第二天早晨,高先生不在,犹豫再三,我还是向高夫人开口了。
“张女士,能不能麻烦您,带我再去一趟资料馆,我还有一张最重要的照片没有弄到……”
于是,她冒着大雨带我打车来到兵器资料馆,问他们有没有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工作人员摇摇头,让我们去另一家史料馆问问。张女士的法语也不太灵,打听了好多人才找到史料馆。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5)
已经是十一点了,十二点二十分,白先生就来接我去机场了。我和张女士急忙跑上楼,这时,遇到一位个子不高、头发花白的老人,张女士比比划划地问他哪里能找到纳粹将军法根豪森的照片。老人手一摆,让我们跟他进屋。
老人竟然从一只落满灰尘的盒子里,拿出四张法根豪森在法庭上受审判的照片,还说:“全比利时只有这四张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
啊,真是天助我也!我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上前拥抱这位陌生的比利时老人……
我在出版的《盖》剧本和小说里所用的上百幅珍贵照片,就是这样得来的。
2月21日上午十点,我终于满载而归。我先生和孩子在机场见到我,一句话没说,只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是的,我终于胜利地归来了。
从机场回来,我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来到中国照相馆。晚上五点钟,我把当天冲洗出来的两套一百多幅珍贵照片,分别交给了等待下稿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及中国青年出版社的两位编辑……
十八
2002年3月28日,折腾了三年的《盖》剧,终于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了,看到张雅文的名字总算打在编剧的位置上……
我却丝毫感觉不到喜悦,而是心里酸酸的,想哭。
与此同时,我的同名长篇小说和剧本,也分别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作为重点书出版,首发十几万册。刘扬体先生为小说作序。不久,外文出版社又将小说翻译成英文出版,并参加了在法兰克福举行的世界书展。3月27日,比利时大使特邀我和中国妇联秘书长参加了比利时首相伏思达先生举行的招待会。在招待会上,比利时首相接见了我,我把我的《盖》书赠给了他。同时把几十套《盖》书寄给了中国驻比利时使馆及所有帮助过我的朋友,也赠给了制片人及演职人员。
这天,我走进中国妇联大楼,来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两位领导表示深深的谢意。我知道如果没有两位领导的一再坚持,我的编剧地位肯定被人挤掉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领导在制片方会议上几次公开讲:“你们如何改剧本我不管,但张雅文是编剧这是不可改变的。因为没有张雅文就没有这部剧!”而且,就在《盖》剧首播新闻发布会上,有人公开冷落我,坐在台上的中国妇联领导用手势示意我不要生气。观样片时,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一位领导把我叫到台前,跟我谈了很长时间,一再安慰我,让我往前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还说:“没想到有些男人做事情,远不如我们女辈……”
中国妇联坚持的不仅是一个编剧署名问题,而是一份正义,一份起码的公道,一份对人格和著作权的捍卫……
进屋后,我情不自禁地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两位领导紧紧地拥
抱……
接下来,一位领导说出一番令我很受感动的话:
“雅文,两年来,我一直也在观察你。我知道你为了这部剧受了太多的委屈,可你为了顾全大局,一直默默地忍受着。我很佩服你的执著精神,也很欣赏你的人格。我们妇联本身就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不可能看着不公平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而不说句公道话。关于你的编剧问题,从一开始就是定下来的,本来就不应该发生后来那些事……”
一年多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之后,这位领导跟我谈到一个不错的妇女题材,问我感不感兴趣搞一部电视剧。她说有人曾向她推荐另一个人当编剧,她没同意。她说她欣赏我的为人及执著精神,所以准备让我来搞。
我告诉她,我刚接手另一个题材。她说:“那太遗憾了。不过没关系,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就来找我,我们等着你。”
后来,因为官司和身体情况,我一直没有接手这部剧。但在那种遭人贬斥、屡屡被人排挤的情况下,中国妇联领导居然能拒绝他人的推荐,而选择我,这不仅是对我创作水平的首肯,更是对我人格的首肯。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6)
在此,我向中国妇女的娘家——中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她们在我求告无门、欲哭无泪的时候,能站出来为我说句公道话!
《盖》剧播出后,我还想到一个人——一个给了我莫大帮助、却不知是谁的人。我想谢谢这位朋友,想送给他一本书。可惜我一直找不到他。但我要告诉他,我对那个沉稳持重而带有磁性的声音,对他那颗正义而善良的心,将永远心存感激。
谢谢你,我的朋友!
十九
本以为《盖》剧播完了,噩梦总该结束了,一切恩恩怨怨、争争抢抢,都该结束了。我很想尽快逃离这场噩梦好好疗治一下身心的创伤,重新寻回到过去的那份平静。
可我又错了。
《盖》剧播出后,观众一片骂声。导演不得不就片中的硬伤向观众道歉。听到这些骂声,我内心非常痛苦。
我去比利时使馆送书,女外交官操着生硬的中国话质问我:“请问张女士,你为什么把我们比利时人民写得那么低下?难道你不知道比利时人民在反抗德国法西斯战斗中作出了很大贡献吗?”我被问得张口结舌。
这期间,不少媒体记者极力想撬开我的嘴巴,想让我谈谈对《盖》剧的看法,但我却一直闭口不谈。虽然我在《盖》剧创作中受到莫大伤害,而且看到《盖》剧拍成这个样子非常痛心,但我觉得《盖》剧的拍摄很不容易,制片方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演职人员都作出了巨大努力。再说,这是国际题材,两个国家的民众和领导都很关注这部电视剧,我不能信口雌黄,更不想激化矛盾。
但是,我善良的愿望却再次被现实击碎了。
首先是导演向我发难,公开对媒体贬低我……
接下来,我接到朋友的电话:“雅文,怎么回事?《电影电视文学》第二期杂志上发表的《盖》剧剧本,编剧是姓赵的,你却成了原著……”
我不相信,电视剧早都播完了,字幕上明明打着编剧张雅文,改编赵女士,怎么还可能发生这种事?
紧接着,又有朋友打来电话:“雅文,你快找来《盖》剧的vcd、dvd看看,上面打的编剧不是你,而是……”
我急忙找来2002年第二期《电影电视文学》杂志,果然看到发表的《盖》剧剧本编剧署名是赵女士,而我则变成了“原著”。而《盖》剧vcd、dvd光盘上的编剧署名,既不是我,也不是赵女士,而是a先生。
这一切简直令人目瞪口呆……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难道他们对我的伤害还不够吗,还要继续伤害下去?
接下来,我打电话问周先生,什么时候支付欠我的二十五万元稿费。他却一改以往的态度,拒不承认签订过《补充协议》,更不同意支付我的稿费。我只好给潇湘电影制片厂厂长打电话。厂长说:“这件事由周主任个人负责。我跟他谈了,他不同意支付,我也没办法。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完全可以理解。”
更可气的是,某制片人公开对外界讲:“我们已经付给张雅文三十万元稿费了。她还不知足,还要稿费!”
这种诋毁我人格的谎言,给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怎么解释别人都不相信,只好以我全家的性命发誓:“我只拿到了第一笔稿费十五万元,否则……”
一位老作家得知真实情况后,看到有人公开诋毁我,就为我说了几句公道话,没想到立刻遭到某些人的封杀。后来在他编剧的一部电视剧播出时,不得不将自己的编剧署名改用笔名……
有的朋友问我:“雅文,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你?”
是的,这正是我弄不明白的问题。我从没有得罪过他们。后来,一位资深编剧说出的一番话才使我渐渐醒悟:
“雅文,你要能弄明白,你就不会受窝囊气了!影视界本来就处于一种无法、无序、无德的状态。有门有窗的能找个靠山,没门没窗的就像孙子似的,只能被人宰割,编剧根本没有地位!交剧本时,你明明是独立编剧,等播出来一看,你他妈居然变成老三了!明明是改编你的剧本,到最后改编者却变成了编剧。这种事太多了。不把你气出脑溢血和心脏病就算万幸了!你有合同有啥用?对某些制片方来说,只是废纸一张!人家大权在握,不用你当编剧,能给你找出一火车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排斥你,然后起用他们圈子里的人。有的剧本明明存在很多问题,却受到制片方的大加赞赏,最后拍出来只能是一堆播不出去的、或受到观众责骂的电视垃圾。就说你这部《盖》剧吧,我说了你可别不高兴。我只看了两集实在看不下去了。太可惜了,这么好的题材,本应该弄出一部好剧,最后却弄成这个样子,别说你痛心,我都感到痛心!再说这些编剧,谁没遇到过被制片方请去修改他人剧本的事?如果看到人家的题材好,就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变成自己的,那还要著作权法干啥?做人应该有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影视界的侵权问题,涉及当前的文艺体制、法律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影视界的侵权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形式,其实质谁心里都明白。我们这些文人真应该先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否则,你争我夺,目无国法,怎么可能创作出好作品?又怎么能净化社会环境?”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7)
后来得知,许多作家和编剧都因被侵权而付出了惨痛代价。一谈起侵权问题,好多作家和编剧都义愤填膺,心绪难平……
沈阳军区的专业编剧李英杰,因被侵权而郁闷成疾,至今瘫痪在床。跟何庆魁一起搞小品的廊坊市文联主席赵德平先生告诉我,他编剧的一部电视剧,因没时间修改,让制片方请人修改。可是播出时却发现,编剧署名署着别人,而他的编剧名字却跑到滚动的字幕上了,而且一直拿不到稿费。最后,这位全国人大代表不得不用法律来为自己维权,虽然赢了官司,却使他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山西太原市电视台著名编导王喜凤女士对我讲,她创作了一部长篇电视剧剧本,已申报广电总局批准立项,并投入了大量前期资金。但某合作方以剧本不行为由,推荐一位编剧来修改剧本,王喜凤同意了,并向对方支付了稿费,双方签订了共同编剧的合同。可是,合作方用修改后的剧本开拍后,却不承认王喜凤是编剧。她四处奔走,向各级领导发出二十多封停止侵权的电报,却无济于事,气得她晕倒在北京的过街天桥上……后来,这起侵权案以法庭上调解告终,对方向王喜凤赔偿四十万元。她气愤地说:“两个一字不差的剧本,拿在我手里就一钱不值,而拿在另外人手里就非拍不可!这说明什么?是择人,还是择剧本?”她说:“我不怕用真实姓名,我所说的一切都是证据确凿。我认为这是向邪恶作斗争,抛开个人受的伤害不说,这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如果我们能团结一些正义人士,把反侵权的斗争做大,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一位因屡遭侵权而患上严重心脏病的作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