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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以为然,但对他其他方面的才能倒未一概否定。他在1947年5月22日的日记中,列出了他当日发出的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选举“人文组”的拟题名单,郭沫若的名字在“考古学及艺术系”一栏中出现。

1950年1月2日

曾琦、刘东岩两先生来谈。曾君见郭沫若的《斯大林万岁》诗,因说,“郭沫若是无行文人”,他从前想加入少年中国学会,我已推荐他了,但李石岑等人不赞成。后来我介绍他与宗白华通信,沫若有一封信上说:

慕韩(曾君)与太玄,望之如天上人。

我乃堕于污泥之中而不能自拔。……

此信见《三叶集》。可见沫若是惯做阿谀文字的。

抗战胜利以后,郭沫若驳斥胡适言行的文章不时发表,而笔锋愈来愈犀利。1947年2月,郭沫若撰文《替胡适改诗》,将胡适当年赠陈光甫诗中的一句“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里的“拼”字改作“奉”字,以此讽刺胡适奉了蒋介石的命,做了国民党的过河卒子;次年2月,郭沫若作长文《驳胡适〈国际形势里的两个问题〉》;5月在香港《华商报》发表《“三无主义”疏证》,大骂胡适“无耻!无耻!第三个还是无耻”。

终未做成朋友(2)

1954年,全国掀起批判胡适的政治运动,郭沫若担任了全国“胡适思想批判讨论工作委员会”主任,他多次发表指导性言论,要将该运动引向深入。一时间,全国各报刊发表的批胡文章铺天盖地,三联书店随即汇编成册出版,由郭沫若题写书名《胡适思想批判》。

胡适对大陆批判他的运动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但他在日记中却对比时的郭沫若只字未提。

订下娃娃亲(1)

长期以来,世人一直将冲破包办婚姻的枷锁、追求自由婚姻作为“反封建”的重要标志之一。也就是说,在人们的印象里,包办婚姻是封建的、腐朽的、落后的,是毫无幸福可言的,是要被彻底打碎的。因而,“遗弃”由父母做主、媒妁之言迎娶的旧式“内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勇敢的、反封建的,从而被大加赞许。在他们为这些反封建的斗士们摇旗呐喊助威叫好时,却从来没有为遭“遗弃”的女子一洒同情之泪,而任由如花的她们衰败枯萎。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执行者,作为呼喊着“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的留洋新派人物,胡适似乎更应该走在反封建反传统的前列,而率先挣脱包办婚姻的束缚。然而,实际上却恰恰相反。于是,他的行为让很多人瞠目、不解,甚至遭嘲讽。有人也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幸福,即便胡适与结发妻子白头偕老,还是有人不以为然,固执地认为他是这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他的精神是苦闷的,他这一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家庭不顺遂等等。

综观胡适日记,他留给妻子江冬秀的笔墨很多。从他的真实记录中,我们发现其实他的这个包办婚姻不仅并非一无是处,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幸福美满的,尽管妻子小脚、没有文化。

早在胡适13岁时,他的母亲就为他订下了一门亲事。未来的新娘名叫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住在离胡适家四十余里的旌德县江村。江家是书香名门,江老太爷曾是探花,冬秀的外祖父是翰林。对于这门亲事,冬秀的父亲江员外很是认真,他不仅四下打听胡家家世,更对胡适“这个孩子”仔细观察了好几天,最后才放心应允。

这时,年幼的胡适自然不会有“不满”、“反抗”这样激烈的反应,他懵懂无知地接受了母亲的安排。

四年后,正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接到母亲的信,催促他回乡办婚事。这时,江家已经办好了嫁妆,胡家也备好了新房。但是,胡适在给母亲的回信中,以“今年十二月毕业”、“下半年万不能请假”、“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等理由辞婚。不过,孝顺的他又说: “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

婚事就这样搁浅了。胡母尽管有些失落,但为儿子学业日长又于其后考取了留美官费生而颇感欣慰,以为那不但与儿子的“一身荣辱所关,乃吾村,吾家荣辱所关”。这样的喜事冲淡了婚事不成的阴影,但也进一步拉大了胡适与未来新娘在学识上的差距。

儿子的成就,既让胡母自觉脸上有光,又让她忧心。她担心一旦儿子功成名就,说定的婚事大有可能泡汤,另一方面她又十分欢喜小媳妇江冬秀。自胡适留美后,冬秀时常到胡家陪伴胡母,为婆婆排解寂寞,更为婆婆分担家务,很讨胡母喜爱。因此,胡母在给胡适的每一封信中,都要提及江冬秀,以告诫儿子他是有婚约的人,在外不可造次。

证明婚姻是否美满非关女人脚小1911年4月,胡适第一次给江冬秀写了封信,信中说: “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胡适的可贵在于他对无知无识的发妻并非一味地嫌弃怨怼,更非置之不理然后以二者学识有距离不能沟通而厌之弃之,而是鼓励她识字读书。为此,他又在给母亲的信中,要求母亲买个丫头代冬秀做家务,以便让冬秀能有更多的时间读书认字。胡母果真依儿所愿,从芜湖买了个丫头。不仅如此,胡适一直关心冬秀的读书情况,时时写信追问,更要冬秀亲笔“作书寄我”。

订下娃娃亲(2)

不久,胡适收到了冬秀的第一封信: “……缘妹幼年随同胞足入塾读书不过二三年,程度低微,稍识几字,实不能作书信,以是因循至今,未克修函奉复,稽延之咎,希为愿宥。……”

除了识字读书,胡适还劝冬秀放足。他在给冬秀的又一封信中说: “来书言放足事,闻之极为欣慰,骨节包惯,本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或骨节亦可渐次复原耳。”

江冬秀自知文化程度的确很低,实不敢亲笔作书。有几次,她请人代写信给胡适,被胡适看出来了。胡适在日记里这样记道:

1915年4月28日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除了书信往来,胡适与江冬秀也互赠照片。有一次,他在家里寄来的一张有冬秀在内的合影照背后写了一首长诗: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我母。”在这首诗里,他描绘了一幅远离尘世夫唱妇随的世外桃源画卷。

这些书信照片的往来,实际上是胡适培养感情的方式之一,也算是他俩恋爱的方式之一。因而,与一般的包办婚姻不同的是,胡适在婚礼前对新娘的长相、学识、品德等并非一无所知,甚至可以说,他们在婚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感情。当胡适即将由康奈尔大学毕业时,归家心切,思念油升,请好友任叔永为他拍了多张照片,然后从中选出一张“室中读书图”,并在背面写上诗一首: “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汝寄相思。”然后寄给了江冬秀,直露他的相思之情。

婚前想见新娘而不得(1)

在美七年,受西风吹拂,留学归来的胡适自然是洋派的、新潮的,但他的洋他的新并没有消蚀掉他内心深处的传统品质。尽管崇尚婚姻自由的他在美期间有过艳遇,有过红颜知己,但他始终没有忘却在家乡等了他13年的发妻。

实际上,胡适对母亲包办他的婚姻并非毫无微词,但他同时也能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更因“孝”字当头而不忍、不愿忤逆母亲意愿。他早在1908年第一次拒绝婚事而给母亲的信中说: “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所以,他在日记里曾经这样记道:

1921年8月30日

……

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福建馆)吃饭,饭时大谈。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

……

我因告诉他,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

既然如此,胡适自美归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应母亲之催准备和江冬秀完婚。但他毕竟已经有了新思想,不愿在婚前连新娘的面都没有见过,便要求和江冬秀见一面,作为次年假时结婚的“最低限度的条件”。依传统习俗,新郎新娘婚前是不允许见面的。江家很有些为难,但他们又知不能开罪胡家,考虑到他俩早有书信照片往来,见一面无妨,表面上勉强答应了。谁知,胡适应约去江村江家,却碰了个钉子,原因是准新娘江冬秀害羞得不肯露面。为此,胡适在8月30日的日记里有详细记载,读来颇为有趣。

……

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他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

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他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他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他千万不可因为他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他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他,并请他读给他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他,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里,人家问我新人如何,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我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不要错怪冬秀。但轿夫都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也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他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他,直到我到他家,他们方才告诉他,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他没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

胡适不毁旧婚约是因为他不忤逆母亲,但他在见过世面,又沾染了新思想后,他对母亲包办的婚姻有了些不甘心。于是,他以婚前“见一面”作为条件,而且是“最低限度的条件”。可以设想,一旦这样的条件不成就,他大可借势毁约。此时,他是留过洋的,又即将是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主张“婚姻自由”的新文化运动的骁将,而不再是胡家小毛孩子。如若他开了口,谅江家也无能为力,最多咒一句“负心汉”而已。

然而,当胡适真的连“见一面”都不可能时,他却什么也没说。至于原因,他在日记里继续写道:

婚前想见新娘而不得(2)

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受过半世教育的胡适,在婚姻这个问题上,的确颇有绅士风度。从他未能在婚前见到新娘一面却不迁怒于人就可看出,他很能为别人着想。在他看来,对于包办婚姻,如果说他是受害者的话,江冬秀一样也是受害者。他可以预见,如果他毁婚约,深受封建礼教洗礼的江冬秀将孤老一生。他不能弃另一个受害者于不顾,自顾追求所谓的自由婚姻,而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因而,他最终还是遵守旧约,和江冬秀结婚了。

1917年严冬里的一天,在安徽绩溪老家,胡适和江冬秀的婚礼隆重而热烈。胡适一直都记得那一天。许多年后,胡适的学生胡颂平在以日记形式记录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这样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