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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江湖 佚名 5008 字 5个月前

姜不幸道:“青哥,咱们上路吧!马姑娘,前面不远有个大镇,先找个落脚之地,再去找孩子,请上车吧!”

马芳芳一想也对,立刻上了车,道:“凌大哥,你也坐在车后吧!反正这也不是我们的错。”

凌鹤道:“马姑娘,既然距大镇不远,走路也可以去,又何必坐车?”

“哎呀!你这人真倔,搭个便车也无所谓呀!”“你要坐就坐吧!我喜欢走路……”

“你这人可真是有福不会享啊!幸亏小鹤还不是你的亲生骨肉,如果是的话,不知道你会变成什么样子?”

“孩子不是你的,我看你并不很急。”

姜不幸自言自语地在车中道:“也有一种人;连他自己的骨肉也不关心,甚至于不承认呢……”

马芳芳夹在中间,她一直还不知道人家双方关系密切,她自己才是不相干的人呢。这工夫车辕上的柳育道:“凌大侠,到车辕上来吧!还可以坐一个人。”

“多谢,我喜欢走路……”

当曲、姜二人的马车进了大镇,早就过了三更天,但有一家很大的客栈门口还是灯火通明,小二站在门外一扬手,道:“是曲大侠和姜大侠吗?”

曲能直道:“正是,你是何人?”

“小的奉命在此招呼两位,以免投错了店。有位公子交代,凌大侠、柳大侠和两位夫人已住进本栈。两位大侠,也该照顾小店的……”

“你是说交代的不是凌少侠和柳少侠二人?”

“不是,是一位穿了一身凌罗绸缎,背了宝剑,身材不高的公子,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光景……”

曲能直一愣,姜子云道:“那年轻人是不是有点像是穷人乍富的暴发户?”

小二点点笑着道:“大爷,小的可不敢这么说哩……噢!小的差点忘了,那位公子还要小的把这封信交给两位……”折回店内,在柜台上拿起一封信走出来。

曲能直接过打开一看,不由面色一变,立刻交给姜子云看过之后,道:“快把这信交给少主人看看。”

曲能直道:“老姜,此人抢走的明明是马家的孩子,为什么认为是凌鹤老弟的孩子?莫非这孩子是凌鹤和马姑娘两人

“曲能直,你可胡说八道,我家少主人不是那种人。”

此刻姜不幸等已住进东跨院,凌鹤和马芳芳住西跨院。两人正在谈论孩子被抢的事,姜子云递上那封信,且说了一切。凌鹤看过信,冷笑道:“这可真是遭了池鱼之殃啊!”

马芳芳道:“怎么回事?”

凌鹤把信交给她看过,她道:“你是说抢孩子的人本想抢这位夫人的孩子,由于当时正好夫人在为小鹤喂奶,而把小鹤当作了夫人的孩子?”

“哼……”凌鹤重重地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曲能直道:“这信是写给凌老弟的,邀约的对象也必是凌老弟,要凌老弟于今夜五更头四更尾,到本镇西郊一座火神庙去见面,如果不去,明天一早就会收到孩子的尸体,由此推研,对方可能把那孩子视为凌老弟的了……”

姜子云点点头道:“正是如此,少主人,还有另一件事,也要立刻提高警觉……”

“什么事?”

“少主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姜老,我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尽管说!”

“少主人请出来一下吧!”

凌鹤来到院中,姜子云低声道:“少主人,曲能直刚才说的话不错,对方本是要抢不幸的孩子,而当时正好不幸在为马家的孩子喂奶,把她自己的孩子放在一边,那孩子用厚厚的棉斗篷包着,来人很可能根本就没看到有第二个孩子。”

“姜老,即使如此又如何?”

“少主人,老奴的话还没说完,如果对方不以为这孩子和少主人有密切关系,他怎能以那孩子的生命来威胁你?”

“你说什么?姜老,我不喜欢听捕风捉影的话。不错,‘怒堡’的孔开屏,确已证明是姜不幸,但是、那是由于我心灰意冷,对女人有极大反感,虽然虚张声势,却是假凤虚凰。”

“少主人,老奴绝不偏袒不幸,她不是见异思迁的女人……”

“我是见异思迁的男人?她那孩子是我的,而我死不承认吗?”

“少主人当然不是那种人,不过,这其间必有误会……”

“什么误会?谁和谁的误会?”

“少主人和不幸之间的误会。”

“姜老,以后请你不要在我面前再提她的名字!”

“少主人……”

但凌鹤亘匆匆入屋,道/现在不知是什么时辰了?”

曲能直道:“到了那儿,大概正好是五更头四更尾。”

凌鹤抱拳道:“在下去一下,曲大侠和姜者多费神照料一下/“凌大哥,我也去!”马芳芳似要证明一件事。

“你看过那封信吧?人家只要我一个人去、谁要是偷偷去而坏了大事,可要负责。”腿不曲,肩不晃,人已穿户而出,在院子上空一叠腰,划个半弧上了屋面。

曲能直喝然道:“凌老弟真是块奇材……”

马芳芳焦的地道:“怎么?你们二位就听他咋唬,任他自去?好!你们不去,我去……”

姜子云一拦,道:“马姑娘,你去也没有什么用,反使对方找到了借口。”

“他如果发生危险呢?”

姜子云唱然道:“少主人此去,不能说绝对没有危险,但对方想暗算他,可也没有那么容易……”

稍后,姜于云又来到西跨院内用)青宿在厢房中,都还没有睡;柳青开了门,姜子云道:“不幸睡了吗?”

“还没有,叔叔……”

进入正屋外问,姜子云道:“凌少主接到抢孩子的人一封信,要少主到镇西火神庙去,他已经去了,不幸,你一定知道对方为何以那孩子来威协他的原因吧?”

“叔叔,我知道。” 、。~=““对方信上说,如他不去,明天一早就会收到一个死婴.。。。。。,,“叔叔,真没想到,我旨在帮助别人,反而害了人家!”

“你该知道,如你不帮助那孩子,今夜被抢去的就可能是你的孩子了。” 、“我知道,叔叔,他此去有没有危险?”

“谁敢说绝对没有危险?只是少主人目前的境界已相当高,就算有人下毒,也未必能伤得了他/

“如果敌人没有把屋也不会约他去了。卜

“对!不幸,叔叔此来是和你谈这孩子的事,年轻人脾气冲,一旦弄拗了就各不相让,这是犯不着的。”

“叔叔,你不要管这档子事儿。”

“不幸,你的名字难道还不能使你有所警惕吗?你说,这孩子可是少主人的?”

她犹豫了一阵子,才道:“不是!”

“如果不是他的,你会取‘小鹤’这名字?”

“我……我已经为他改了名字。”

“别作傻事了!只有让他知道这孩子是他的,这孩子的安全才有保障,老实说,如是叶伯庭之类人物想动这孩子的念头,恐怕也只有少主人能保护这孩子,换了别人,哪一个敢说有把握?”

姜不幸当然相信这些话,但是,她有充分的理由来捍卫她自己和孩子的尊严。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求他也没有用。她坚决地摇摇头,道:“叔叔,这孩子不是他的。”

“不是他的是谁的?孩子总不会没有个爹吧?”

“死了……”

“就算死了,烂了,总该有名有姓,不会连名字也烂掉了吧?”姜子云自归顺凌鹤,从未发过脾气,他实在是忍不住了。

姜不幸硬是不说话,姜子云冷峻地道:“我必须提醒你,在这附近,有不少的大敌环伺着,你和孩子已在危险之中。”

“叔叔,我不怕……”

姜子云气得有点颤抖,掉头就走。

此刻,凌鹤已达火神庙,距镇约四五里路,十分荒凉。小庙半塌,自然无人看管。小庙的后面及左边有密林,一道小溪自右前方流过,发出“哗哗”流水声。

雪还在下,地上积雪约三四寸。

“凌某应约而来,叶伯庭,我相信是你,出来吧……”语音未毕,小庙左边林中“嗖嗖”掠出两条人影,一言不发,剑光闪烁,左右夹击猛攻而上。

原来是“怒堡”的黄氏兄弟,他们本有征服中原武林之心,未想到一夜之间瓦解冰消,把这一股子怒火全发泄在凌鹤身上。

他们已派人到南荒部落去调集大批心腹高手,还要大干。他们仍留在中原,俟机报仇,今夜他们收到一封信,说是凌鹤落了单,会在这火神庙出现,这封信既未署名也未落款,黄氏兄弟还是来了。

二黄联手,这股凶猛的实力非同小可,凌鹤连退四五步,直到撤下龙头麟尾鞭,爆起一串鞭花才稳住。

虽世居边陲蛮荒部落,武学却不含糊,乃是宇内有名的“须弥剑法”,在黑夜中两剑挥扫,有如绝崖上倒泻的瀑布,沛然而下,波光与地上残雪映辉,令人目眩。

但鞭长七尺余,呜咽声中,有如乌云之中翻腾的孽龙。他的身子在剑焰冷芒有限的孔隙中,作鹰滚准翻似的转折闪挪、陡蜷倏张,好像整个身子是大量弹簧集合而成的。

二黄嗓中发出类似被太原市榨出来的低嗥,把体能施到极限,甚至透支应有的体力,骨骼在超载负荷下,发出连续的暴响。

“哧”地一声,凌鹤裤管上被黄老大的剑尖挑了个洞,凌鹤几乎在同时,把黄老二抽了个踉跄。

一百七八十招在疯狂攻守中过去,方圆三丈以内地上已没有一点残雪。这时黄老二只攻不守,黄老大攻出狠辣的一招。

凌鹤似乎已不可能全身闪退。“刷”地一声,黄老二剑刺向凌鹤的左腰,黄老大这一剑由下而上猛挑,似想把他挑成两片。但是,黄老二那一剑自凌鹤的胯骨上扫过,挑开了皮肉,黄老大这一挑却偏差大远,乌光一闪,长剑被缠住一绞,同时一脚正中黄老二的小腹,但凌鹤的大腿上也被挑了一道血槽。

“嗷……”黄老二的身子飞出时,黄老大毕竟了得,以巧劲抽回长剑,仍被鞭梢抽中肩背,衣裂皮绽,栽出五七步之外。

这兄弟二人,在这方面似乎仍保留了半开化部落的作风,赢了就穷追猛打,输了就拼命逃窜,没有不好意思这一套。

黄老大拉起黄老二,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迅速离开现场。

凌鹤有点喘,抹去额上的汗,看看左胯骨上及腿上的伤,正要擦去血渍,忽然发觉背后有极轻微的声音。

回身望去,七储八步外站定二人,一是叶伯庭,另一个就是在路上遇见的那个矮小、背剑、衣着华丽,骑了一匹蒙古骏马的年轻人。

“莫非黄世海兄弟是你们引来,为你们垫场打头阵的?”

“嘿……”“一指叟”干笑道:“心里有数就成了!”

“我是如约而来,孩子呢?”

“不急,你能胜了我们,自会让你带回孩子。”

“叶伯庭,你不守信。”

“放心,只要你能活着,还愁没有孩子?叫姜不幸再为你生一个就是了!”

“叶伯庭,你如果还有一分人性,就不该拿孩子出气。况且,那孩子也不是我的。”

“凌鹤,你小子一向忠厚老实,不擅说谎,这一次却说了瞎话。告诉你,在‘怒堡’之中,我对你和姜不幸,也就是孔开屏最注意,你们假凤虚凰,佯作夜夜春宵,如胶似漆,但在最后一夜,由于长久相处,终不免产生情感,有点恋恋不舍,你们都喝了大量的酒,尤其是你,结果你们来了真的……”

“你……你胡说!根本未发生任何事!”

“小子,要不是你真的醉了,那就是玩过了想甩掉,赖皮不认账,老夫的眼睛又不瞎,在暗中监视,难道说一对男女在干那事儿,老夫也看不出来。”

凌鹤大喝一声,一鞭扫了出去。二人不敢轻敌,一个用“一指禅”,一个用剑。用剑的远攻,用指的近攻。凌鹤发现用剑这个年轻人的剑法很熟,偶尔会有他得自八大家的招式精英,也有秘笈上的武功。

甚而他隐隐觉得,这年轻人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二人联手,自比黄氏兄弟更凌厉。

凌鹤的功力和叶伯庭在伯仲之间,而这年轻人,也是年轻一辈中的高手。他相信如梁不凡及麦家二子等等,都未必能接下此人十五招。

在这两个强敌之下,他已有了主意,他近来发现,他的进境另有转变,有一点和过去大不相同,那就是不全力拼搏,就会像游泳能手一样,只要能不停地游上两三个时辰,就能游上五六个时辰或者一天。也就是说,他只要能拖过两百招以上,再打两三百招也不会累得虚脱。

他要以耐力决胜负,于是由两百招而三百招,再由三百而四百而五百,一直打到红日东升,已近七百招,他也仅仅挨了那年轻人一剑,仅伤皮肉,挨了“一指叟”两指,也都是轻伤,而他也各扫中了对方两鞭。

那年轻人猛喘,叶伯庭显也力尽,就在这时,叶伯庭突出奇招,挺而走险,正面贴上,而凌鹤也施出了那巨书上的半招绝学。

“铿锵”两声,凌鹤中叶伯庭一掌,叶伯庭也戳了他一指,虽然似非正中,两人也当场吐了血,而那年轻人似乎势在必得,闪电似的一剑已近在三寸之内。

凌鹤负伤吐血,正在踉跄后退,这一剑是很难幸免的,但是,那一千零八十条创痕所换来的万千个瞬间保命或攻敌的经验,都大重要了,在几乎不可能的体能、运劲、换气及角度下布出一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