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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大臣和他们的家仆当日都看了你与锦书的歌舞,回去便有不少人作诗词向老八歌咏之——那时外头还不知道有变故。可是前段时间,突然有信儿传出,你们的墓造在这里,还有好字、好诗文,文人雅客、王孙公子们居然就趋之若骛……那日我们看到的那些人就是的。”

他冷笑一声,才接着说道:

“京城新近流传的好诗文,大半都是作给你们两个的,那亭子也已经被诗文贴满了——我已经着人去抄了回来,凡是看着不好的,稍有轻浮词句的,一律抹掉。他们还给那亭子起了个名字,叫‘花冢’,呵……我记得翰林院王鸿绪写的那篇赋,连邬先生都赞好呢。”

邬先生见说到自己,也呵呵笑道:“那文借红颜凋零抒发仕途多艰、流光易逝之感,确有可取之处啊。不过凌儿,你心思灵动,我认为有一点不必瞒你。我们认为那些人就是八爷、九爷故意放出信儿招来的!但你不用担心,这正好说明,他们根本不知道你还活着,所以出此下策,希望我们因此被惊动而有所动作,比如,把你送到别处,甚至离开京城,那么肯定会落入他们在四周道路早已安排的耳目。目前,一切平静不变,就是最好的应付之道,这里,正是‘灯下黑’,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时间一长,他们自然就知道无望了。王爷已经把一切安排妥当,你只安心在此休养便是。”

他们果然计划得一点不差,我点点头。胤■一定知道那些人里面也有胤■,而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就在眼前,就在远远的小山顶上,遥望我的坟墓,遥望我坟墓前的他们。这种感觉很奇怪,似乎我真的是一个鬼魂,在坟墓上方盘旋着,冷眼看那些前来凭悼的生者。

胤■转过身来,观察着我的反应说:

第二十四章·问心(2)

“这里头还有个笑话呢,那里离京郊官道颇远,道路不便,来往的京城人士之多,有时候,直到深夜还有人在那里饮酒作诗。文人墨客不便从我庄子里过,就从另一边的荒地上走,次数多了,硬是踩出来一条小路,从亭子远远的直通官道。俨然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嘛,呵呵……”

他语气里其实没什么笑意,连笑声也完全是嘲讽而已,的确,这种意外的附加后果谁能想到?身为被追悼对象之一的我,也开始厌恶起来——那些自命风流的文人、王孙,他们装模作样地作些诗文附庸风雅,把别人命运的悲惨当做自己卖弄的题材,可曾对墓中人有过任何的尊重和真心同情?

上午我就在正厅里临帖写字,胤■和邬先生自顾处理着自己的事。接连写好了几封书信,叫过李卫到一边细细叮嘱了一番,看着李卫出去,胤■转回来问邬先生:“如今皇上让胤■代胤祥管了兵部,对年羹尧难保不形成制约啊。”

邬先生想了一想:“年羹尧远在四川,当地情况复杂,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想制约也不那么容易,最多不过放几个耳目眼线在他身边,年羹尧人称‘年魔王’,岂是那么容易被摆布的?王爷倒不用担心那些,依邬某看,只要王爷看紧了年羹尧,别的都好说。”

说到这里,他突然看了看我,“何况,年羹尧的妹妹年氏在王爷府中,已经有了八个月身孕,这次他述职回京,正好以亲情抚慰之。”

听说到这里,胤■也看了看我,说:“正如先生所说,年羹尧一家都是我旗下家生子儿奴才,难道还敢有外心?”

“呵呵,外心尚不至于,年羹尧此人,论其才具,无论四爷哪个门人都不能比,但比别人多了一个‘胆’,方才接连荣升有今日之高位。且不说当年,他在南京练水军,为筹粮饷血洗了一个村子;从军西征,以一员微末偏将,先斩后奏,就敢杀陕西总督葛礼,因此得了皇上的器重。就说去年他刚到四川任提督,上任之初就在川西剿匪八千,再得朝廷大力嘉奖——王爷想想,川西蛮荒之地,哪里来上万人那么大股匪挤在一个山头?不说别的,就是山寨粮饷也吃垮了!此事我和十三爷商议过,但当时年羹尧正受嘉奖,不宜让王爷斥责他,就没有对王爷讲起——十三爷据其他参加剿匪的下级军官消息,也认为,那八千人里,顶多有数百人是真的‘匪’!他顺路血洗村寨,不论男女老幼杀个精光,按人头数报的‘匪首八千’。靠人头数升品级,拿的人血染的红顶子,年羹尧,他不是善人哪。”

这一番话有理有据,掷地有声,我听得呆了,脑中已经浮现出一个浑身沾满人血,拎一把鲜血淋漓的大刀,腰间缠着一圈人头的魔鬼形象。看看胤■,他气得脸色有些发白,站在原地背手想着什么,没有说话。

邬先生往椅背上轻轻松松一靠,胸有成竹地说道:“王爷,善御天下者,善御人,只要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这次这趟差使,年羹尧便是不二人选!”

胤■这才活动了些,点点头说:“我一开始就没打算委给别人,十三弟已经把刑部手札着戴铎亲自递过去了,瞧着吧,八月十五之前就该有消息。”

他语气突然变得阴冷:“这次若不能干干净净断了老九的左膀右臂,他也没脸受我夸他的‘胆大心细’,还好意思叫什么‘年魔王’?”

没几天就进了八月,细细洒过一层秋雨,又凉快了不少,渐渐进入北方最怡人的季节——秋。有一天,我觉得自己见到了楼后绿树上第一片变黄的叶子,滋生出一些奇怪的情绪来,便有些愣愣的,这个身体,到底多少岁了?十六?十七?我竟不记得,而且身份卑贱得连个生日都没有。

一直到晚饭过后,我还懒懒的,抱了一本《景德传灯录》,研究起禅宗来。天已全黑,胤■一直没有出现,这郊野农庄安静得能听到树梢在风中轻轻点头。

不知什么时候了,碧奴已经睡眼蒙■,刺绣也不绣了,拄着头在发呆,她一向如此“死心眼”,我不睡,赶她都赶不走,都怪胤■把她吓的。

第二十四章·问心(3)

翻了一页书,门外突然响起胤■的声音:“凌儿,还没睡?”

我和碧奴同时被吓得全身一震,这声音怎么像从空气里突然出现的?幽灵?

见没有答应,胤■敲敲门,又叫了我一声,碧奴才回过神来,战战兢兢地打开了门。果然是胤■,一身亲王服色穿戴整齐,只没有戴帽子,此时背着手站在黑暗的背景下,脸色和话音都带着一点笑意和醉意:“吓着你了?”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想起去年重阳夜,我笑了,他偶尔还真是幽默。我故意不理他,嘟着嘴,从他身边挤出门来到外面廊下,好奇地往院外张望,胤■亲昵地拿手从身后圈住我:“小心些,别歪出去了,看什么呢?我让轿子直接过来的,怕你睡了,嘱咐他们都不要出声儿。”

突然被他抱住,我有一点紧张,特别是一回头看见碧奴低头暗笑着,蹑手蹑脚地贴着墙退走,正要下楼。

转过身来想回房,但发现这样更暧昧,他不松手,我就正被他搂在胸前。还好他并没有作弄我,一手搂了我的腰回到房间,放松地往椅子上一靠,端起桌上我刚才喝的茶杯,就便喝了一口,我阻止不及,见他看我一笑,显然是故意的,顿时脸发烫。他又翻翻书,没话找话地说:“看传灯录?小脑袋里装得不少,呵呵……”

他笑得很轻松自在,我却还在为他刚才暧昧的举止窘得不知道该做什么好。谁知他又说:“过来帮我更衣。”

笑得好坏啊,我瞪了他两秒钟,最后还是乖乖地帮他脱去外头的大衣裳往架子上挂,一边听他说:“今晚又喝酒喝过了,睡不着,嗯……我方才见朗夜风清,繁星满天,不如……我带你去骑马?”

出去总比两个人在室内好,而且这可是他自己提出的建议,我连忙用力地点头。

“怎么,你早就想去骑马了吗?怪我怪我……”

一边说着,他已经拉起我的手出门了。

不知道从哪叫过一抬软轿,他又抱着我坐在了轿子里,但他这次一点也不安分,一会儿抓一缕头发在手上绕着,一会儿闻闻我的脸,小小的空间里我被他“骚扰”得全身燥热,正尴尬时,一缕似有似无的清香钻进我鼻子里,仔细闻了一下,我连忙跺脚“叫”停轿。

“怎么了?”下了轿四处寻找,胤■在身后问我,性音和他的一个徒弟也急急忙忙地赶上来以为出了什么事,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总是会跟着的,真是没隐私。

很快找到了,此时我们在山脊上,几户农家后面并没有用篱笆围着,种了有七八株桂花,差不多都是含苞待放,暗夜里的花朵一颗颗细白米粒儿似的,透出清幽的香气。

“呵呵,这几株桂花着实打理得好……”胤■说着,也绕到这树边来,目光灼灼地明明只瞧着我,嘴上却也在说着桂花。我怀疑他根本没有看上一眼桂花,只觉得整个人笼罩在他目光的无形束缚下,无所遁形。

“这边也不远了,你们回去吧。”轿子走了。

“你们去前面马场,把两匹马叫踏云和小枣红的牵过来。”性音和他徒弟也走了。

我们都默默无言,我看着花,他看着我。我有一种第六感,虽然这段时间以来胤■总是对我有一些细微的亲昵举止,都点到为止而且非常自然,我几乎已经有些习惯了,但是今晚的他有些不一样,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酒气……我不由得发愁,他应该又是上哪儿赴宴去了,喝了些酒就直接过来找我……只好祈祷这夜晚的凉风多吹一会儿,把他吹醒。

性音他们很快就把马牵过来了。踏云纯白的鬃毛在夜晚凉风中飘拂得像一幅画,尽管是在看不清楚的夜晚,我又无法发出声音,小枣红还是在几个人中直接认出我,走向我,亲昵地用脸蹭我。拍着她的脖子,我为之前这么长时间没有想过来看看她有些羞愧——她还记得我,我却……

身子一轻,转眼我就坐在了踏云背上,胤■似乎向性音他们挥了挥手,自己也一跃上马,稳稳坐在我身后。马儿撒蹄飞奔起来,我才发现今夜深蓝天幕上好像镶嵌了无数的钻石,在眼前平缓的草地上方展开了一幕瑰丽的图景,亮得如此耀眼的繁星在现代的城市里早已绝迹。

第二十四章·问心(4)

舍不得眨眼睛,被风吹得泪水涌上眼眶,于是星星变成了一条条银色的线,跃动、划出杂乱的轨迹,恍然感觉我们正向远在天上,却近在眼前的那片银色的天河奔去。它此时只是我眼里的一条银亮光带,由无数的光点组成,仿佛蜿蜒在什么极乐仙界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些绚丽的光芒看得我头晕,我们才停了下来。被胤■抱下马,我转眼看他,天上的星光神奇地倒映在他眼里,他的眼睛也亮得像一颗星,此时正专注地看着我,不知道倒映在我的眼里的星光是什么样子。

雪白的踏云和温柔地小枣红在斜斜的草地上漫步,吃草,偶尔甩甩尾巴。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美丽星空下轻轻坐下来,前方是清晰可辨的银河,那骄傲挺拔的猎户星座悬在西天,蜿蜒曲折的北斗像一串儿反射了太阳光芒的水珠,永恒展翅的天鹅座显赫齐整地排列成十字形,描绘出星空中最为浪漫美丽的图案。

我要在这样的星空下,才能想起,还很小的时候——那却是在几百年后,曾经住在老家的乡下,那里的星空也和这一样璀璨夺目。满天星斗下,外婆给我讲的是牛郎织女,妈妈却会给我讲《小王子》,我一直最爱的,圣艾修伯里嘱咐满世界人在沙漠里帮他留意的小王子,虽然最后,他也像小王子一样消失在了沙漠的天空,但大家都知道,他一定是和小王子一样,在一颗又一颗星星上旅行去了。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

“如果你知道我就在其中一颗星星上,每一颗星星对你都有了意义,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五百亿颗星星都在向你微笑……”

眼睛又模糊了,对于妈妈来说,我和外婆是不是也在其中某颗星上?我们仰望的明明是同一片星空,但我们相隔的时间只够这颗星发出的光芒走很小、很小的一段距离——对于它们来说。所以小王子告诉我们:“路太远了,而这身躯太沉重,我无法带他一起走……”

所以只有我的灵魂在时空中飘荡远游。宇宙和时空,这神秘无垠的苍茫意象让我为自己的渺小滑下一滴眼泪。

但我还是笑着的,这种感情,是震撼,不是悲伤……不过,也许,有一点点伤感。胤■悄悄搂住我的肩,不知什么时候也已坐在我身边的草地上。

他的肩膀是此时唯一让我觉得踏实可靠的存在。此时的我,是从宇宙规则中失控的一缕游魂,随便在一个时代借用了一具身体;此时的他,也不是什么亲王,未来的皇帝,在这星空下,他也不过是一个渺小的,和所有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有血有肉的凡人。把头轻轻靠在他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