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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脱掉了职业女装,换上一身春季的时髦女套装,有点运动色彩,颜色搭配得如此和谐,和她如玉的脸色相映生辉,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年轻的、成熟的女性风采。
高峰的眼睛有点滞,他站起来,有点结巴,林主任~主任,我忘问了,您的全名是~?
林主任冲他挑逗地一笑,林芳兵,呵呵,很熟悉是吧,和一个以前的电影明星同名同姓,和她比我怎么样呢?
高峰简直快傻了,您、你比她可漂亮多了,我是真心话。
林芳兵露出被男人目光宠坏的神情,往后你别叫林主任,叫我芳兵就行了。
往后~是什么意思?
林芳兵扑嗤一声轻笑,意思就是你调查,我作陪调。
当高峰开着车走在京沈高速公路上时,他心里仍然有点惴惴不安,他没有向李所长报告,让一个报案人陪着去搞调查,而且是个美丽的熟女,这—这行吗。
不过,很快他就放开了,天气很不错,路况也不错,车内弥漫着一股女性淡淡的香气,林主任,现在应该叫她芳兵了,几乎一时不停地和他交谈着,这让他太爽了,有一种超级干探007的感觉,他很希望,这次的任务,最好慢一点完成,这不也是李所长交待过的吗。
有一辆车,远远地跟在北京吉普后面,这是一辆奥迪q7,非常先进的suv,车玻璃镀模。开车的是个年轻男人,很酷,眼神冰冷,看上去,几乎没有思想。
乘客在后排,隐藏在一片黑暗中。
祝小天怔怔地看着这个男人,说不出话来。她在心里大喊地问着:
许一林,他怎么会在这里,在这个偏僻的小镇出现!?
许一林首先从惊讶中恢复过来,他几乎是兴奋地喊着:
祝小天,你怎么会在这里,在这个偏僻的小镇出现?!
祝小天一下子被他问愣了,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地问,是啊,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怎么会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并且地这里遇上了你?!
这个男人,就是在崇文门地铁站里,在扑面而来的地铁前,紧紧抱住祝小天的那个男人!
他叫许一林,除此之外,祝小于对他一无所知。
他们交往了半年时间,有一阵子,祝小天甚至几乎要投降了,但她的内心到底战胜了自己,也许是她不愿意过早走进婚姻,或者是她冷淡的个性,让她在许一林面前无法充分的放开自己。就是说,她在和许一林交往时,体会不到一个女孩子初恋时的那种滋味,这种滋味,她从无数的影视作品里观赏看,看到过女主角那充满憧憬的眼神中透出的泛爱主义情节,小天并不是这样的女孩儿,她不爱做白日梦,但她仍然是个女孩儿,一个有点个性的正常的女孩,她同样向往这种感觉。
在许一林身上,她感觉不到,无论她如何努力,她事实上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很优秀。他经常穿着华贵的名牌衣服,喜欢逛商场的小天,知道那些衣服价值上万,许一林手腕上的那块手表,是价值15万元的伯爵表。
如果她嫁给这个男人,她的一生肯定会很幸福,一般人普遍认为的那种幸福。
祝小天做了许多努力后,她放弃了。
她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爱上这个男人,但她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很同情他,但她没办法,她只能用很直接的方法告诉他,她不爱他,她们两个人,就象布满北京地下的地铁轨道一样,无论多么复杂,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
那之后有半年的时间,他们没有再见面,小天有时忍不住要打个电话给他,不是想念,实在是不好意思,她不想让别人为她过份伤心,分手的时候,她看得出,许一林几乎有一种万劫不复的悲伤表情,似乎他的一生,都已经在和小天的这场恋爱中结束了。
不过她终于忍住了没打,她明白,如果她打了,那么她,就不是祝小天了。
半天过去了,祝小天已经慢慢习惯于忘掉他,她不知道他的情况如何,也许他也会慢慢地抚平心灵上的创伤了,对此,她感到很抱歉。
可是,没想到的是,老天爷偏偏在这样一个时候,在这样一个地点,让她们再次重逢!
祝小天几乎要拔腿就跑。
她拢了拢头发,把手机拾起来,然后很冷静的说,一林,没想到会这里遇上,你要去哪?
许一林原本大喜的神情,此刻慢慢地平静下来,一个冷冰冰的祝小天,重新出现在他眼前,这个形象,是他非常熟悉的,和刚才那个张口就骂的女孩子比起来,他熟悉得多,但说实话,他更喜欢前者。
我准备去石城列岛,他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出。
祝小天要昏过去了。
高峰一边开车,一边用心体会着身边这个漂亮的尤物。
他有过女朋友,而且是很爱他的那种,至少有过两个。可惜,每每谈婚论嫁之时,女孩子就都象小燕子一样飞走了。这事让高峰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长得帅,除了比较体面外,没有什么用处。
但他至少有才啊他总是这么想,他不至于连个象样的老婆都娶不回家吧。
所以尽管一个月只挣1500,但高峰从没放弃找个漂亮老婆的梦想,也许真的只是个梦想,所以,一作,就作到了30岁。
高峰摆了摆头,脖子有点硬,已经连续开了五个小时车,林芳兵注意到了这一点,伸手开始为他按摩脖子,高峰只感觉到从脖子那里传来一阵阵的刺激,舒服得简直要打应急灯停下来休息。他忽然意识到,今天,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连续开这么长时间的车啊。
一个小警察,一个著名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女主任,一起开车走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去寻找一个超级大富翁。这个组合很奇怪。
高峰感觉有点燥的慌,他清楚自己其实只是阿土伯。
早晨出发时买的报纸就放在手边,那上面写着“京城巨富祝青山神秘失踪,家人已经三日无法联络本人。”
高峰突然就哼了一声。
明明是林芳兵报的案,这些小报记者真他妈的会瞎编,反正听风就是雨,有奶便是娘。高峰想到这,不知道为什么,问道:林主任,你老公在何处高就啊?
本来他要问得随便一些,说出的话却挺酸的,林芳兵的脸上露出笑容,高峰,你看你林姐我象结过婚的人吗?
高峰的心滑向谷低,没戏了。
一个没结过婚的漂亮女人,给一个超级富豪打工,敢骂他的老婆胡扯,并且在富翁仅仅失踪三天的时候,就比他老婆还着急地报了警,这说明什么,他妈的傻子都明白说明什么!
一路上建立起来的007般的自信烟消云散了,高峰重新回到一个警察的立场上来,他忽然发现今天的天气其实不怎么样,路况也不是太好。
车进出沈大线后后不久,就是庄河出口了。
高峰顺手从车前仓里拿出一张照片,就是从祝青山家里要来的那张,没好气地说,林大主任,这任务其实很简单,你要找的这个人,我敢肯定他就在这个地方的某个岛上。
说着,他指了指庄河出口指示牌。
林芳兵是聪明的女人,这个有些孩子气的警察,今天让她感觉很好。
她早看出高峰的情绪失落,事实上她之所以跟他出来调查,也许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她对这个警察的印象很好,但她不相信这个年轻的警察会在开始调查几个小时后就找到祝青山,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她没去注意庄河出口,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张照片上了。
她一点没有隐瞒,非常惊讶地问道:他?你说这个人在庄河?
高峰点了点,没错,就是他,你的祝总,我肯定他在庄河。
然后他做了个很酷的手势,一转方向盘,北京吉普进入了庄河下线。
四
皮口的夜色很美。
这个海港小镇和北京比起来,显得如此精致而安详。在尚有天光的时候,星星就已经布满天空,远处的海面波光粼粼,那个看去上不远的大长山岛,在海洋的深处形成一个灰影,对岸的一面灯光连成一片。早春的小海港里,停着几支随随波摆动的渔船。
祝小天看看手机,已经七点了。
许一林有一个朋友,在北京一起做贸易,这次来皮口,两人的目标就本来是长海县,有一些水产生意需要处理。但前些天天气恶劣,对方在石城的养殖场发生问题,紧急前往石城列岛了。并邀请他们去石城玩玩,顺便谈生意。
祝小天必须接受许一林的这个解释,如果不这样,她感觉今天的相遇真的有如做戏。两个所谓的、曾经的北京恋人,分手半年后,突然在一个偏僻的海港小镇里,并且在一个酒店门前因为偶然的碰撞而相遇~。
她在许一林做了解释后,凝视着他,准备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心虚。
她能感觉到许一林没有死心。现在据说有一种公司,专门为单相思者提供服务,撮和他想得到的人,为两人创造很多看上去偶然、实际却是人为的机会。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如此爱我的一个男人,我为什么要拒绝他?
祝小天从小的生活,就使他养成了自省的性格,她认为自己对自己的把握是很准确的,尽管有时说不明白自己做出选择的原因,但她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说明白任何一个自己的选择。
她的脸色柔和下来,冲着许一林轻轻笑了笑,她不想伤害一个如此爱自己的人,尽管她怎么也无法产生对他的依赖心理。
许一林关切地建议,小天,你的同学已经在石城列岛了,不如今晚就在皮口住下算了,钱不是问题。对了,你吃饭了吗?
让他这么一问,小天的肚子很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她确实饿了,很饿的那种,中午在火车上她根本没吃东西。不过她还是很礼貌地问了一下,一林,你们吃过了吧。
许一林大笑起来,这样的笑容小天很喜欢,许一林的问题也许就在于,他这样的时候太少了,和她一样。看着他的笑容,小天忽然就想到何未,想到了三年前,那个经常在全班同学面前灿烂地、放肆地大笑的何未。
她的脸上再次露出的笑容。
许一林在祝小天的两次微笑里看到一点希望,他猛拉着祝小天的手,不由分说地带着她走进了酒店。
这个酒店确实是皮口最好的。
许一林带着小天,在二楼的大厅里找了一个靠海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祝小天没有看到他的朋友,一林,你的朋友呢,他为什么不一起来吃?
许一林的眼睛一直盯着小天,噢,他已经吃过了,现在是我们俩吃饭的时间。
小天的心动了一下,“现在是我们俩吃饭的时间”。这句话让她有一点感动。如果有一个如此深爱着你的男人,为什么就不能给他一个共进晚餐的机会呢?
小天吃的很满足。
皮口的海鲜与北京的味道无法相比。小天并不缺钱,而且随工作的机会,在北京可以经常吃到澳龙新鲍什么的,但这些贵得吓人的食品,和皮口的小鱼小虾比起来,却少了一份绝对新鲜的海水味道。
这个酒店自己有船队,所有的水产消耗都是自己从海里打上来的,最近仍然是休渔期,所以近海的东西相对少,但深海鱼类和贝类却依然很多。
她吃了很多,因为她真是饿的够呛。
许一林几乎没动什么,他一直就那么盯着小天看,开始小天还很放不开,不过食物的诱惑力太大了,她只是象征性的客气了几下后,很快就沉浸在鲜香的味道里不能自拔,嘴上的动作也愈加大了起来。
许一林看得有点目瞪口呆了。
他从来没看到过祝小天的这副样子,下午在街上毫无理由地骂了他一句,现在又是如此不顾淑女风度的大吃大嚼,本来清沏而秀美丽的脸,在一阵大吃之中发出满足的吧嗒声。他简直快要被这个女孩儿迷死了。
他真的喜欢她,喜欢她的冷漠,喜欢她的美丽,不过,今天他才发现,他更喜欢现在的她,一个因为食物而彻底放松了的女孩,一个对他没有设防的女孩儿。
他仔细地观察着着她,心中涌起复杂的感觉。
小天终于吃饱了。
她用纸巾擦了擦嘴,甚至很满足地舒出一口气,不过她很快意识到自己太失态了,她的脸一瞬间红得象苹果一样,瞟着许一林,说,不好意思呵,我~~确实有点饿啦。
许一林再次放声大笑,他今天真是太开心了,也许是他有生以来最开心的一天,看着自己心仪的女孩儿吃着他请的饭,吃得如此之香,他真的比她更满足。
一个男人,能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吃上最好的食物并因此而满足,这难道不是所有人类的始祖们最想实现在一件事吗?
据说人一旦吃得过饱,心情会很快忧郁起来。
祝小天这辈子从未尝试过一顿吃这么多东西,所以她也忧郁了。
看着外面的天色彻底地暗了下来,想到今晚必须住在这个所谓皮口最好的酒店里,她不能不忧郁。
这个酒店的墙纸面大面积的的剥掉,看来是经年累月的原因,不是人为的。潮湿的空气让酒店里的气氛有些压抑。小镇的风情很好,但它的硬件设施,和北京是没法相比的。
如果可以选择,小天宁可住在清凉凉的街上,在海风中入睡。她望着黑暗的窗户,心里想起已经在石城列岛的何未和另外的一些人,他们,可能是谁呢?
许一林看出小天的情绪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