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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少奶奶 佚名 5019 字 4个月前

园发生了什么事?」杰克问道。

因为高蓉宇的关系,杰克对丹琳的家庭背景也有所了解,当然也猜得到与她不亲的「家人」会突然找她,八成没什么好事。

「也没什么。」鹏宇神情淡然,反问道:「安肯家有财务问题吗?」「有。」杰克点头。「安肯家的家产本来就不是很多,当初丹琳的母亲——妮安·葛兰下嫁时,曾带着大笔的嫁妆。丹琳的外祖父曾经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做过一些报酬很高的投资,使得葛兰家变得相当富有,而他答应女儿出嫁,也跟安肯子爵明定合约:属于妮安的嫁妆,全是妮安的个人资产,除非她同意,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动用。

「其实,丹琳的外祖父并不满意这个女婿,而妮安在出嫁后,才发现丈夫很风流,失望之余,把希望全寄托在女儿身上。没想到生产过后,她的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为了防患未然,她效法父亲,预先立下遗嘱,将她名下的财产全交付信托,只留给女儿。

「只是没想到,丹琳的母亲一过世,安肯子爵立刻续弦,这让丹琳对他的父亲非常不谅解,妮安的父亲更是为之震怒,以一万英镑取得丹琳的监护权,将丹琳带回葛兰家抚养。」杰克简单扼要说明,啜了口酒后,再继续:「安肯子爵,和他续娶的夫人、以及继子杰弗瑞·鲁斯,全都属于讲究生活品质的挥霍派,这几年除了变卖家产,也向我的银行贷款。奇怪的是,他们就只会一直拿家产换钱,却没想过该工作以赚钱。」真是令人连叹气也无力的旧氏贵族。

「所以,一旦身边的东西都变得失去价值的时候,他们就想到了由丹琳继承的大笔遗产?」高鹏宇已将所有的事连贯起来。

为钱财,亲情比纸还薄的事不是什么新闻,丹琳会这么「抢手」,也就不奇怪了。

「没错。」杰克点头。「不过丹琳对继母和继兄可讨厌得很。她的这点个性跟蓉蓉很像,对讨厌的人,她们总是讨厌到底,很没耐性。」这点不用他说,高鹏宇也已经见识到了。不过丹琳有一点比蓉蓉惨一些,那就是她对人的防心实在不够。

罗骥观察着「大哥」的神情。

「你很关心她。」不是疑问,而是肯定句。

「只是正巧遇见。」高鹏宇淡淡回道。

是这样子的吗?

罗骥和杰克对望一眼,两人的眼里都明显写着不相信,但是也很有默契的没再追问下去。

戏,要继续看下去才会知道结果,他们不急。

***独家制作******另一边的蓉蓉听完丹琳的叙述,立刻站起来。

「我去把他揪到后花园,好好『沟通』一番。」「蓉蓉,别闹了。」丹琳好气又好笑地拉回她。「妳今天是新娘子耶,哪有新娘在自己的婚宴上,还找人去外面『沟通』的?」蓉蓉想了想,好像也对。

「没关系,还有小骥在,他也很会跟人家『沟通』。」而且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让那个色胆包天的杰弗瑞下次连见到丹琳出现,都会自动闪得远远,再不敢「假肖」。

「蓉蓉,别闹了。」丹琳实在很想大笑,对蓉蓉这种嫉恶如仇的性格,实在很没辙,可是又觉得好贴心。「反正他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反而两次都弄得灰头土脸,也算有报应。」以后,她会记得离那个下流胚远一点。

「两次?」蓉蓉狐疑。

难道在后花园之前,那家伙还有前科!?

「呃——」真是大嘴巴。知道蓉蓉一定会追问到底,丹琳干脆自己招了那前一次的事。「……那也就是我为什么会认识妳大哥的原因了。」原来,大哥救了丹琳两次啊。

丹琳两次危险都被大哥遇上,这该说是两人太有缘分吗……

「那妳现在打算怎么办?」有没有缘分可以以后再说,现在比较重要的,是那三个挥霍派肯定不会就此罢休。

「我也不知道,如果外公知道爹地来找我,肯定会气得脑充血。」为了妈咪的事,外公早就不认这个女婿了。

蓉蓉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

「不如,妳离开英国吧!」「咦?」「一来避开这些人的纠缠,只要妳不在英国,他们也别想动妳的脑筋;二来,妳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到别的地方走一走,观光玩乐。一举两得。」「嗯……」蓉蓉说的也有道理。

她现在看见爹地一家人就厌烦,可是在伦敦总是免不了会遇上,也难保杰弗瑞那只色鬼不会又想乱来,出国的确是最简单的方法。

可是,要去哪里呢?

眼神不经意一飘,就看见高鹏宇,娇嫩的唇角随之扬起笑意。

地点……有了。

而蓉宇看着丹琳的表情,再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顿时也笑了。

看来,哥哥把她这个「麻烦」交托出去之后,恐怕没得清闲,又要多一个麻烦了呢!

第四章

离开十天,高鹏宇一回台湾就埋首工作堆;除了洄澜梦土,更有他去年接下经营之职的辛·北投温泉饭店。

辛·北投温泉饭店的拥有者是辛氏财团的辛皓烽,这个负责出钱,却将经营权交给别人的新一代企业家,是个很有远见、行事沉稳的男人,以三十岁之龄接下整个辛氏财团的经营大权,稳扎稳打的理念,成就他特殊的商人风格,交出来的成绩单也亮丽得让人刮目相看。

两人在见过面之后,彼此印象都相当好,所以他爽快接下经营温泉饭店的责任,相对的,也提出一些彼此互惠的条件,让洄澜梦土与辛·北投温泉饭店成为同盟饭店。

一年下来,由于管理严谨、饭店服务品质佳,辛·北投温泉饭店已经打响名号,并且进入获利阶段,而洄澜梦土的业务则平稳成长。

回来七天后,他总算将所有管理报表都看完,并且与饭店经理商量辛·北投温泉饭店的周年庆活动该如何举办,而洄澜梦土可以做怎么样的配合,让两家饭店同时拉高业绩。

晚上九点,高鹏宇在看完企画组的人赶出来的修改方案后,终于有了定论。

「如果没有其它意见,那么周年庆,就以辛·北投温泉饭店为主,洄澜梦土为辅的优待方式发出新闻稿,公告出去。另外,公关组的人负责联络各大企业,这段期问内作员工旅游,或办理在职学习讲座等等,都给予特别招待。」「是。」公关经理连忙回道。

「另外,这段期间也麻烦两位管理经理,多注意饭店提供的服务品质与各项善后的清理,绝对不能有任何马虎。」饭店的信誉是他最要求的基本品质,绝对不因优惠而打任何折扣。

「我们会注意。」北投和洄澜的两个饭店经理异口同声说道。

「那么就这样,散会。」一听到这句话,所有人立刻很有效率地收拾好开会文件,打算早点回家休息,好应付从明早开始忙乱的工作。

高鹏宇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还将企画案仔细重看了一遍,删修增补一些开会时漏掉的施行细则,一个小时后,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晚上十一点,北投一片安静,人车皆少,只有各个饭店的招牌灯还闪烁得热热闹闹。这种时刻,既繁华,又萧索,容易让人觉得孤单。

看了一年的夜景,高鹏宇已经习惯这种感觉了,只是奇怪一年了,他居然没有麻痹到变得毫无感觉。

走到停车场将车子开出,他依着习惯驶经饭店门口,忽然,一抹坐在对面人行道椅子上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非常眼熟的娇小身形,非常熟悉的凝望动作,那是……丹琳!?

再瞄到椅子旁放着的行李时,他的车子也停了下来,拉上手煞车,开门、下车。

「高鹏宇!」东张西望的无聊身影一看见他,眼神立刻一亮,然后跑到他面前。「终于等到你了。」「妳怎么会在这里……」高鹏宇活了二十八年,能够让他惊讶的事实在不多,偏偏——现在就有一件。

「来玩啊,我又只认识你,只好先来找你。」想她一路从出机场,再到台北,也是很坎坷的。

虽然说中文难不倒她,但是第一次来台湾,面对这个与英国完全不同的环境,还真是让她有点手足无措。

幸好蓉蓉很够意思,把高鹏宇会在的地址写下来,并且建议她直接到饭店找人比较快——因为蓉蓉很了解她哥哥这个负责任的工作狂的习性。离开工作那么久,回来后铁定是埋首当工作狂。

「如果等不到我呢?」「就住饭店啊,反正很近。」她一脸单纯无辜,指着对面的辛·北投温泉饭店。

想得真是太美好了,万一饭店刚好客满呢?

「妳没有先预订住的地方吗?」他蹙起眉。

「没有。」她很直接地回道,吐了吐舌,「台湾我不熟。」败给她了,高鹏宇转身提起她的行李。

「走吧,我帮妳办checkin。」幸好这几天不是假日,饭店还有空房。

「你也住这里吗?」她高兴地拉住他手臂,知道他不会丢下她不管,真是非常开心。

「这里是我工作的地方。」虽然常常工作到三更半夜,但高鹏宇对于工作和居家是分得很清楚的,非必要不将工作带回家。

「那,你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跑掉吗?」她顿时停下脚步,表情好像即将被人丢弃的小孩。

「如果妳没遇到我,也是一个人。」他莞尔道。

丹琳的五官小巧而可爱,组合在一起本来就很像洋娃娃,现在这个表情……让她看起来根本像个小孩子。

「可是我已经找到你了。」她纠正兼强调。「你忍心放我一个人,在这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吗?」继续扮可怜。

高鹏宇想了想。

「今天晚上,妳就先待在这里吧,我会交代他们好好照顾妳。」他带若她往饭店走。「妳先想一想自己要做什么,明天我来的时候,再告诉我。」他的语气温柔却坚决,虽然没有命令,但是丹琳就是知道他下了决定,就不会再改变。

「好吧,这次我听你的。」先退一步,「但是你要答应我,我在台湾的期间,你不可以不理我。」妥协同时,不忘谋求一点小小的利益。

「可以。」高鹏宇同意。

如果丹琳来台湾,是蓉蓉出的主意,那么他想不管,大概也很困难吧!

***独家制作******因为时差,丹琳一觉睡到中午才醒。薄薄的日光穿过半透的窗帘照射进来,丹琳起床拉开窗帘,让阳光照亮整个房间。

不同于伦敦带点凉爽的天气,台湾的阳光是炽烈的,晒到皮肤上会发热,丹琳从窗户望出去,正好看见往下延伸的一栋栋建筑物。

拥挤的建筑物与住宅,跟伦敦很不相同,难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高鹏宇会对伦敦街景那么好奇。

突然想到他说今天会来,丹琳立刻进浴室盥洗,梳整微卷的黑发,换上一件细肩带的素色小可爱,外罩一件维多利亚风格的薄长袖,下半身配上浅色七分裤和凉鞋,然后直接搭电梯下到一楼。

不知道高鹏宇会在哪里?

她才犹豫着,正好在柜台的经理一见到她,立刻迎向前。

「妳是丹琳小姊吧?」总经理交代的,绿色的眼睛是最好认的标志。「我是饭店经理,妳好。」「你好。」丹琳回礼,知道高鹏宇就是饭店的总经理。

「妳一定饿了吧,请跟我来,我帮妳安排座位。」经理领着她往餐厅。

「请问……高鹏宇呢?」「总经理在办公室忙,交代我们先招待妳。」来到餐厅,经理对服务生吩咐了几句话后,才再转回来对她说:「服务生会为妳带位,总经理应该待会儿就会来,请妳在这里稍待。」「谢谢你。」听到高鹏宇会来,丹琳立刻安了心,跟着服务生的带领落坐后,开始填喂自己的肚子。

超过十六个小时没吃东西,她还真的饿了,中、西混合的buffer,正好符合她的口味,吃到熟悉的食物,也满足对东方食物的好奇。

半个小时后,高鹏宇在她对面的位置落坐。

「你来了。」丹琳一看到他就笑了。

高鹏宇仔细看了看她的神色,确定她昨天晚上有好好休息,这才开口问道:「还可以吗?」眼神瞄着桌上的食物。

「很好吃。」顿了一顿。「你还没吃午餐?」「现在正要吃。」他微微颔首垂葸,然后起身去挑选自己想吃的午餐。

不同于她琳琅满目,各种食物都一点点的亮丽托盘,他的,是一碗白饭、一碗汤,以鳕鱼排为主食,再配上一些青菜,非常简单,却足够丰盛。

「你吃得好简单。」这是丹琳观察菜色后的结论。

「三餐的进食,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储备精神与体力,够营养、不会难以入口就好。」他对三餐,还真是很不讲究。

「像你这种说法,很糟蹋美食耶。」好像什么食物,只要能吃就好,精致与否一点也不重要。「枉费你的饭店,把食物做得这么好吃。」「如果不做得好吃,怎么吸引顾客?」高鹏宇一笑。

「所以,你的好吃、好住,完全是为了别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需要。」丹琳皱皱鼻头。

突然发现,他很会为别人着想,却一点也不为自己着想。

「呵。」高鹏宇轻笑一声,不以为意,开始进食。

丹琳也就继续享受她的美食,一边看着他吃饭的模样。

他吃饭的姿态,就跟他的人一样,举止斯文,咀嚼速度和缓乎稳,不躁进、不急迫;而在英国,他揍人的动作,看来一样平缓,却蕴含力道在内,呼吸不曾紊乱。似乎他不管做什么事都是一径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