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会输得更多。因为强扭的瓜不甜,强扭的瓜只能拿去喂猪。
第四十九章疯窝
作者:三和
穷奇看着红绡倒下,面上没有一丝表情。
红绡挣扎着对着三和笑笑:“看,他真的是畜生,没有一丝感情。”
“喂,你以前不是告诉我说,你寻死也死不了吗?”三和扶起红绡猛摇。
“金子能破自戕符咒,我早就活得不耐烦了。”红绡微笑,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
“神仙也会死?”三和更不敢相信了,“你要死也别挑现在呀,太不仗义了!”
“你是祭女?”穷奇不耐烦地问三和。
“你才是妓女,你一家子都是妓女!老子是开妓院的!”三和被红绡的暴死和穷奇的冷血气晕了。一边骂,一边摇晃尸体,希望能出现奇迹。
穷奇在旁边饶有兴趣地观察这个新人类,直到三和放弃救活红绡才开口:“我饿了。”
“那你吃了我吧!”三和坐在地上颓然地说。
“我不吃生食!”穷奇裂开嘴笑了,露出一口好牙。
估计是好久没有见过这种胆气比较壮变异新品种,穷奇觉得一下子吃了可惜,所以他叫厨房的人拖走红绡的尸体,留下三和,陪他开心。
穷奇伸手在三和额上一划,一个妖异的蓝金色小小十字星已烙在上面,象火灼,疼得她想哭,“现在我决定把你收为仆从,我已解开了你凤凰宫的封印,你以后要好好效力,逗本王开心。”穷奇告诫三和。
万恶的仙社会,万恶的侯爷府,三和欲哭无泪。
一入候门深似海,在这里最不缺的是美貌,旧的去了,新的填上,填不上的使出百般手段拉那填上的人落马。每天都上演着这种剧码,无怪穷奇患上性欲疲劳综合症,三和再一次感叹,当神仙真的一点都不好玩,除了吃和睡没有别的消遣,所以穷奇才那么需要精神娱乐。
留一个没有献身欲望的三和在身边,图个新鲜,更何况三和一肚子稀奇古怪的故事。妓院嘛,考验人性的大法庭,里面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有些连神仙都为之瞠目结舌。三和就凭着这些故事在嗜吃人肉杀人如麻的穷奇侯爷的身边保住了性命。
他们的对话通常如下:
“三和,无聊死了,快点再讲个故事,讲不好我就叫火云割你的舌头,做麻辣口条。”
“穷大爷,我毒如蛇蝎,那毒全在舌头上,您吃了会拉肚子。”
“三和,我要听笑话,如果我不笑,你今天会被做红烧肉!”
“奇大爷,我的肉比较嫩,还是涮着比较好吃。”
“三和,我今天要听八卦,不够八卦,我把你……”
“侯爷,不用你动手,我自杀成么?”
各房姬妾也不放过三和。
“小三,今天不劝候爷来我这里,明天仔细你的皮!”
“小和,明天侯爷想到哪里去过夜呀?你可得提提醒。”
“三姑娘,可有些日子没看见你了,你可把我的情书递上去了?”
“三和姑奶奶,你就好歹可怜可怜我吧,侯爷半年都没有正眼看过我了。”
天,下个雷来劈了三和吧,比当老鸨还累,她还没有正式继承家业呢,这会提前实习了。那个穷奇满身血腥,满嘴肉味,这些美貌如花的天仙姐姐们为什么就没有危险的觉悟呢?难道权势财富真的可以让人失去视觉、嗅觉、听觉么?那么多前车之鉴还前仆后继,英勇呀!
“我们身不由己!在这里混谁清高谁死在前面!”天仙们众口一词吼得三和彻底无语。
“既然如此,可别怪我折腾你们!”三和狞笑。当下按照妓院标准风月招客规范编写争宠教程,分发给各房妻妾人手一本,价格不高,一两件修炼法器,就可以交换,三和借此机会大大地捞了一笔。
“三和,你有没有觉得府里最近有点怪?”穷奇问。
不怪才是真的怪了呢,各房妻妾如此认真滴攻读争宠教程哪能没有心得,只不过教材单一了点,搞得她们的举止都像用机器批量生产出来的一样。
“侯爷,您最近有点过敏吧?”三和小心翼翼地回答。
“烦死了!烦死了!”穷奇无端地暴躁起来,“快讲故事!”
三和在心里翻白眼,你还真是个深度狂躁症患者。但腹诽归腹诽,故事还是不敢不讲的。三和开始拿以前听来的传说来充数:
传说以前人、神、魔、妖、鬼是杂居的。
据说的神魔诸群鬼是没有性别的。
听说在三界中有一座神鬼妓院。
说神魔诸群鬼没有性别,那是胡扯,看了你们这一群我更坚信它是在胡扯。
上古时期,人、神、魔、妖、鬼杂居,随着神魔两族的犯罪率居高不下,一些罪不至死却又活罪难饶的神鬼犯人渐多,于是人皇、神帝与魔君就用他们的法力,造了个关押犯人的神器——纳芥环。有那贪利好色的建议:最好废物利用,把这些犯人都变成超级大美女,再配以美食,精舍以向有需要的人、神、魔、妖、鬼换取利益,此议博得大多数人一致好评。于是上古的原住民们就多了一个娱乐场所和商业服务机构,只要你交纳让纳芥环持有者满意的物资,你就可满足你的所需。
纳芥环持有者由人神魔轮流担任,每一任持有者都把它当成极乐宫,敛财器、双修所、情报源、女子雇佣兵、红粉杀手团。曾经魔君在此宴客,满意而归,代价是由东方的诸魔和西方诸魔,为了庆贺魔王的寿诞,用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化成的血鹦鹉;人皇在此庆功,大悦而返,代价是将十座岛屿上的诛仙草;神帝在此迎宾,宾主俱欢,代价是心口三滴神血……直到后来发生人神大战,混战持续了三千年,人几乎灭绝,神魔仅剩以前的十分之一不到,纳芥环也下落不明。
纳芥环因为以前是三方共有的公共财产,谁也不好意思在上面加私家封印,结果丢失了就很难用仙法寻找,再加上后来三界混战时期得到它的人,多在上面加了遮掩咒类的禁桎,所以纳芥环到现在都没有个明确的下落。都说纳芥环最有可能是遗失在了人界,因为纳芥环如无主人,每隔一百年就要自动打开一次,为期三天,以通晓世情,充足库存。在这三天内,一些好运者会收到请柬,请柬上注明,可交换的内容,邀请他带上自己的珍藏前去交换,敲碎随信附送的玉符,就可到达。人界有很多传说,是关于这类奇遇的,只是个人所见并不相同,有的见美女投怀送抱,有的见罗刹助己诛敌,有的见圣女赠福寿仙桃,但是她们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美得冒泡,贵得吓人。男人到了那里就再也不会大喊无聊了。
“三和,你信这个传说吗?”穷奇听完这个故事,一反常态地深沉,直勾勾地望着三和,那眼光让训练多日的三和仍大感吃不消,直接怀疑他是不是马上要发病。
“我不信!”三和摇头。
“是谁告诉你的这个故事?”穷奇阴沉沉地问。
“书里面看来的,我博览全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前后五千年……”三和为了转移穷奇的注意力开始乱侃。
“你想不想知道纳芥环到底在哪里?”穷奇开始笑,,他一笑就露出森森白牙,那笑容瘆人得要命。
“不想!”三和回答得非常干脆。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这句话是真理。三和不想死,所以她一点都不想听穷奇告诉她那个神器在谁的手上。
“我告诉你纳芥环在我这里你信不信?”穷奇第一次将手轻轻放在三和肩上,然后温柔地沿着肩上的曲线向上滑动,别误会,这动作不是爱抚,因为穷奇的手滑到三和的脖子上就停了,看他的脸色,多半是想要她的命。
“谁派你来的?”穷奇逐渐收紧手指,可怜的三和脸色逐渐转为红色,再转为紫色,眼看小命即将不保。
第五十章金原
作者:三和
当你遇险,按照墨非定律,肯救你的人肯定不会在你身边。
元宝不在三和身边。他在去金原的路上。肩上蹲着一只黑猫。
秋意已经深了,草木萧瑟,古藤老树昏鸦,映衬着残阳如血。
“喂!还有多远?!我们已经走了一个月了,喵,好想浣娘,好想吃鱼!”小黑哀叹。
“搞清楚!是我走了一个月,你在我肩膀上、背上躺着看风景看了一个月。我又没有请你跟着来,要吃鱼自己去树上抓!”元宝很暴躁,爱人被别人当面眼睁睁地掳走,谁的脾气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喵!我了解你的心情,但同是失爱的男人,你可不可以对我温柔点?”小黑不怕死地在元宝衣服上磨爪子。
“不可以!”元宝硬梆梆地回答,“如果你还不立刻停止你的犯规动作,我保证你马上又会变成一只会飞的猫,比上一次还飞得远!”
有飞行经验的小黑立刻收起爪子,虽然猫有九条命,可它再也不想飞出去和地面、树干、石头等坚硬物体作又一次亲密接触了,那滋味不好受。
“看你急得满嘴都是燎泡,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上火的人都这样,口气太臭。喵!”小黑意兴阑珊地仰面朝天横躺下,因为地方比较窄(元宝的肩膀),所以,它跷起二郎腿以节省空间,那两只毛茸茸的小脚爪随着元宝的步姿在他鬓边晃呀晃地,惬意得像是在度假。
“我们到了!”元宝突然站住脚,小黑在惯性中差点被摔了下来,还好它身手敏捷,利爪一下扣住元宝的衣襟,好奇地张望:“金原就是这个鬼样子?”
金原上没有一两金子,没有一滴水、也没有一颗树,在这里只有黄土和风砂。金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地金沙。在这个地方,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藏着一件强悍的神器,找到它就可以四海纵横。遗憾的是,没有人能够验证传说的真假,来这里的人只看得到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宝藏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宝藏的梦灭了,寻宝的人走了。来去之间,传说渐渐湮没,金原至今已荒凉,罕有人迹。
“我劝你就在这里等我,一走进去,你马上就会后悔,这地方实在是可以用地狱两字来形容。”元宝好心地告诫小黑。
“金原里面没有鱼吃吗?”小黑好奇地问,在它心目中地狱就是没有鱼吃的地方。
“在金原里面只可以吃到一样东西!”元宝好笑。
“吃到什么东西?”只要是吃,小黑就有兴趣。
“吃苦。”
“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去吃苦?”小黑不明白。
“如果怕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吃苦,那就不是男人。”
元宝是个男人,他没有对三和说过你是我心爱的女人,但他愿意为三和去吃苦,愿意为她去面对自己心中最深的恐惧——金原地底迷宫。
因为金原地底迷宫中确实埋藏着宝藏——后羿的射日神弓。
有了这柄神弓可以上射天庭,下达冥府,有了这柄神弓,没有人可以把持弓人的心上人夺走。就算夺走,他也一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几百年前元宝从这里走了出来时,就发誓永生都不愿意踏足这个鬼地方,那一次他并没有拿嫦娥留给他的射日神弓,他嫌弃它是后羿的东西,他看不起那个只重色相薄情寡义的负心男人,连带着看不起他留下的东西。当元宝被夺走心上人的时候才发现,当日的他有多么幼稚。
在这个世界上,一向都是实力为先。不拿刀剑并不等于你不会受刀剑的伤害,看不起金钱并不代表你不会受金钱的侮辱。你放弃了,对不起,那是你傻。
金色,在有些人眼中是世间上最美丽最绚烂的颜色,因为它让人联想到财富。元宝蹒跚走在一片耀眼的金色当中,他没有联想到财富,他只联想到地狱,只有地狱才有这样灼热的温度,只有地狱才充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