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证明八十多年前枪击事件中死者的真实身份,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可是,要证明一个死去近一个世纪的人的真实身份,又谈何容易?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法医学得了空前的发展,但要在八十多年前的枯骨中提取dna,成功的几率,仍是微乎其微。更何况,能否找到司徒入画的遗骸,还是一个问题。
对了,司徒入画死于一次意外枪击事件,那枚射入她身体的子弹上,应该还残留有她的血液。依照法定程序,从死者体内取出的子弹应当作为重要物证存入档案室。
想到这里,纪风涯立即调转车头,加足马力,开往上海市警察局。
他找到父亲的老友魏局长,请他帮忙寻找当年司徒入画一案遗留下的物证。
魏局长面露难色:“风涯,这件案子距今已有八十多年,又经历了多年的战乱,物证保存下来的几率可谓是小之又小。不过,我知道你是决不会罢休的,这样吧,我亲自陪你去一趟局里的档案室。”
档案室大同小异,阴冷昏暗,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巨大的书架,而是一排排密密麻麻的小屉子,每个屉子上都详细地标明了年代。
纪风涯看了看那些小屉子上的标签,心中顿觉失望,即便是年代最久远的,也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
他不禁叹了一口气,看来,这条思路行不通。
十三、三·一四谜案(4)
“风涯,不要叹气,说不定还有希望。”魏局长似乎想到什么,领着纪风涯向档案室深处走去。档案室最里端,有一扇破旧的铁门。
“这个档案室里保存的证物都来自当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悬案疑案。”他摸出一柄锈迹斑斑的铜钥匙打开了门,解释道:“司徒入画是旧上海红极一时的歌星,我记得曾经看过资料介绍说她的死在当时的警界引发了不小的争论,至今仍有许多疑点无法解答。或许,这里面会有你想要的东西。”
纪风涯喜出望外,不等巍局长说完,他已蹿进了门内。老天待他不薄,奇迹再次降临,他又一次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是一个密封的档案袋,上面写着:三·一四谜案(歌星司徒入画之死)。
他颤抖着打开了那个尘封八十多年的档案袋,里面是一叠厚厚的资料,还有一枚用油纸包裹着的子弹头,依稀可见一丝丝斑驳的血迹。他如获至宝地将那枚带血的弹头放进衣袋,翻开了那份因年代久远而发黄变脆的文件。
半个小时后,纪风涯倒吸了一口冷气,合上了资料,心情异常沉重。
司徒入画确是死于1922年春发生的宝利来珠宝行黑帮火拼事件,当时开枪的人早已伏法。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而之所以称之为谜案,是因为在确认死亡后,司徒入画的尸体竟不翼而飞。
据资料记载,司徒入画死于1922年3月15日凌晨1点17分。当时,下达死亡通知的医生,是旧上海最富盛名的圣保罗医生。
得到这个噩耗后,司徒入画的恋人青年画家陈景明悲痛欲绝,执意守候在司徒入画的床前,不肯离去,众人怎样劝他都无济于事,只好听之任之。
第二天早上,查房的护士发现陈景明晕倒在床边,而病床上司徒入画的尸体竟不翼而飞。
一时间,医院里流言四起,人心惶惶。有的说是陈景明因爱成狂将死去的爱人制成了木乃伊私藏起来;有的说是一个疯狂痴迷司徒入画的变态歌迷盗走了她的尸体;有的说司徒入画根本就是一个不老不死的妖女;还有的说司徒入画死的那夜电闪雷鸣发生了可怕的诈尸……
不老不死的妖女?可怕的诈尸?纪风涯心乱如麻,匆忙离开了档案室,心急火燎地开往距此不远的警察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
此刻,高泉正在仪器前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同一个实验,在第十次检验结果仍然一致的情况下,他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说服自己去相信眼前这个颠覆常理的事实。
半个小时后,面对前来询问鉴定结果的纪风涯,他按捺住满心的激动,从书桌上拿起一份资料递给了他:“风涯,前天你交给我的那根头发,我已进行了详细鉴定,这是所有检测数据,其中有几组数据相当奇怪。我敢说,这种情况,世界范围内,至今仍属首例。我想见见头发的主人,为她做一个全面检查,当然,一切费用由我来承担。”
“谢谢你的好意。”纪风涯不禁苦笑,“不瞒你说,我若能找到她,也不必上这来麻烦你了。”
“这么说来,你找我做dna鉴定只是为了寻人?”高泉不解地看着他:“风涯,你也知道,做dna鉴定,必须首先具备一个既定样本,然后以这个样本为标准,去检验另一个样本,验证二者是否一致或者具有某种亲缘关系。你既然给了我这根头发,那么,在你心中,一定早已有了一个潜在人选,你怀疑她便是这根头发的主人。”
“正是如此。我今天过来,就是专程送上另一份样本。”纪风涯说着,将那枚裹在油纸里的子弹递给了他,“第二个样本,就是这子弹上的血液。”
高泉仔细检查了子弹上的血迹,微微皱了皱眉:“这子弹上的血迹是七八十年前留下的,而且子弹表面有些锈迹,对上面的血液会造成一定污染,检验难度较高,结果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以目前的设备,我只能向你保证,误差不超过1.5%。”
“98.5%的精确度已经足够了!”纪风涯拍拍他的肩膀,起身告辞,“老同学,这件事就拜托你了!有什么发现,第一时间通知我!对了,记得保密!”
十三、三·一四谜案(5)
高泉郑重地点头道:“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守口如瓶。”
绚烂的霓虹灯下,纪风涯行驶在城市的夜色中,一路上心潮起伏,有些期待,有些忧虑。
四姨太的真实身份即将揭晓,这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若dna鉴定结果显示,八十多年前的司徒入画和今天的四姨太确是同一个人,那又该如何是好?
十四、蓝凤凰,泪百合(1)
第二天一早,纪风涯正在和周公神聊,被叶博士的电话吵醒。
“风涯,那瓶花是从哪里弄来的?你知道它是什么吗?”叶博士的声音异常兴奋,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花瓶中的蓝色小鱼便是传说中的蓝凤凰。”纪风涯打了个呵欠,睡眼蒙眬地道,“相传它是西王母的小女儿凤凰临死前的眼泪滴落在天池的荷花池中幻化而成的精灵……”
“不错,正是传说中的蓝凤凰!”叶博士幽幽道,“但这并不是最关键的。风涯,你可知道那瓶中装的是什么花?”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百合花啊。”纪风涯忽然想起它由奄奄一息到奇迹般地复苏,心中一紧,睡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花有问题?”
“百合花?它可不是普通的百合,而是千年难得一见的泪百合!此花代表世间最深刻的忏悔和最真挚的祈求,祈求含恨而终的灵魂给予宽恕和原谅。据说泪百合的种子,是来自天外的陨石,它降落在万丈悬崖之巅,以云雾为甘露,以月光为精魄,以苍鹰之翼为肥料,历经千年,沐浴着月光盛开,月光越明亮,它开得越绚烂。而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在地平线上时,她就像与情人生离死别的痴情女子,伤心落泪,瞬间凋零。相传它的泪,是世间最温婉的柔情,最真挚的祈求,可以融化天底下最恶毒的诅咒。”
月光越明亮,它开得就越绚烂。纪风涯恍然大悟:第一次见到它时,是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而前天夜里,却是月华如水。正是在月光的感召下,它奇迹般回复了生机。
“蓝凤凰?泪百合?”他皱皱眉头,为何这两种千金难求的奇异之物竟会出现在四姨太手里。
“你一定想不到吧。那花瓶中的水,并非寻常的水,而是泪百合流下的眼泪。相传蓝凤凰是南海观世音菩萨的使者,可以融化天地间一切仇恨和咒怨。而将可融化天地间一切仇恨的蓝凤凰养在象征着最深刻的忏悔和最真挚的祈求的泪百合的眼泪中,我想只有一种可能……”
“一种古老的祭祀,祈求死者的宽恕和原谅。”不知为何,纪风涯感觉后背有些凉,不由裹紧了被子。
“不错,那是一种古老的祭祀。”叶博士停顿了几秒钟,道,“风涯,我必须提醒你,能得到这两件东西,并且知道此中神奇的人,绝非凡夫俗子。你坦白地告诉我,这瓶花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个案子接手之初,只是一起简单的失踪案,不料,越往深处挖掘,越是诡秘离奇,匪夷所思,如今整个事情更是朝着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方向发展,似乎早已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能力。虽然至今为止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危险,但隐藏在这个案子背后的真相,很可能比那些血腥暴力的连环凶杀案可怕百倍千倍。
自己已然置身其中,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绝不能将叶博士也牵扯进来。纪风涯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轻描淡写地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一个贵夫人罢了。”
“难道是她?泰国大元帅昆萨·汶颂拉的四姨太?”叶博士迟疑了片刻,郑重其事地说,“风涯,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一定要答应我,尽快远离这个女人!”
莫非四姨太和叶博士早就认识?纪风涯心中惊诧,急忙道:“叶博士,你认识她?告诉我,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风涯,你怎么就不明白呢?这个女人绝不是普通人,她很可能是蛊族大祭司轩辕月,或者东南亚降头之祖易南天的传人易海圣……”她迟疑片刻,道,“两年前的秋天,意大利古董大亨凡尔赛曾来中国找过我,当时他带来了一件神秘的宝物,那是一顶纯金打造的皇冠,名字叫……”
“绝色的伤痕!”不等她说完,纪风涯已脱口而出。
三年前,风流倜傥的昆萨·汶颂拉元帅在一次酒会上邂逅了超凡脱俗的四姨太,对她一见钟情,当即以一亿美元的天价买下了那顶黄金的桂冠,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她。不料四姨太却丝毫不领情,竟将它再度送上拍卖桌,在第二轮拍卖时,这顶皇冠最终以五千万美元的价格成交,买主为古董大亨凡尔赛。
十四、蓝凤凰,泪百合(2)
“不错,正是这个名字!三年前的拍卖会上,凡尔赛凭借他对古董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第一眼就断定,那顶皇冠绝非仅是奢华的黄金工艺品,而是古老神秘的无价之宝。于是,他花天价将它收入囊中,在那之后,他闭门研究了好几个月,却始终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它的价值,甚至连它的铸造年代,所属的艺术流派,历史背景,历经的主人以及真实用途,都一无所知。”
“历经的主人……”纪风涯低声重复着她的话,忽觉茅塞顿开,心中豁然开朗。
他这才发现自己险些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在思考血琥珀的真正主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上,他习惯性地在公爵和四姨太之间抉择,理所当然地认为血琥珀真正的主人,必定是二人中的一个。一个是真的,另一个自然便是假的!或者,两人都是假的!
事实上,还有第四种可能:他们俩人,都是血琥珀的主人!一个新主人,一个旧主人,二者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现在想想,四姨太应该是血琥珀的前任主人,因为只有她知道它的神奇之处,并懂得如何运用它。元帅那夜所见的种种异相,便是最好的证据。而七年前轰动一时的翡翠皇宫失踪事件,极有可能是她利用血琥珀的神秘力量,将阿辽莎公主夫妇送去了所谓的“永恒国度”。
而之后的威尔逊亲王、白金公爵,都可以算作是血琥珀的新任主人,他们被它的美丽所征服,但却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所在,而只是将它当作一块迷人的宝石一样鉴赏把玩。
正如四姨太在回复公爵的邮件中所说,即使公爵得到它,也不过是拥有了一个美丽而无用的花瓶。而血琥珀若在她手中,则意义重大,关系到她的使命,甚至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千千万万人的生命。
只是,她的使命究竟是什么?这个民族,又具体指的是哪个民族?
“风涯?”见纪风涯沉默不语,叶博士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为了解开这个谜,凡尔赛带着那顶黄金的桂冠来到中国,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最初,那顶皇冠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草草看上一眼,我便在心中下了结论,它至多不过是三四百年前某位欧洲皇室成员的心爱之物,虽说名贵奢华,但几乎没有任何考古价值。可当我将它捧在手中,细细端详后,我就知道这辈子,自己再也无法将它忘记。我这才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
纪风涯的心不由得提到了嗓子儿眼上:“叶博士,它究竟是什么?”
“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冠,而是传说中的稽猷。”叶博士停顿了一下,道,“风涯,你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