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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幸福 佚名 5046 字 4个月前

侧面。姑姑有自己的痛苦和伤悲。回想起来,自爷爷奶奶去世后,自己的父母和远在上海的叔叔婶婶,包括自己,什么时候关心过她的生活和情感呢?妈妈始终念念不忘的,就是两位老人把那么一幢大房子留给了姑姑,留给三叔的公司也还有姑姑的股份!妈妈总在向爸爸抱怨:老爷子也太偏心了。从小耳濡目染,受妈妈的影响太深,对财富有一种天然的难以抗拒的欲望。就象自己在黄晓松和李海英的问题上摇摆不定一样,总是有一个问题紧紧的纠缠着自己:和谁结婚才不会受苦。也就是说和谁在一起才能拥有更富裕的生活。她知道,母亲是不会给她多少嫁妆的。除了哥哥,自己和妹妹都不会从中受益。她也似乎永远不会理解自己的母亲:她好象生来就是为钱而活,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好象就是为了赚钱,控制钱。无论谁要从她手里拿走钱,都是她的痛苦,包括爸爸。哥哥可能除外。

在别人眼里,萍子完全是一个富家小姐。只有在妈妈眼里不是。怎么可能会是富家小姐呢!他们整天为生意奔忙,家里就剩三个孩子,妈妈也拒绝请保姆。爸爸是没有权利说话的,只好把萍子当零时保姆使用。印象中好象爷爷干涉过一回,说不请保姆就自己在家照顾孩子。被妈妈很不客气的顶了回去。妈妈说:既然是我们自己过日子,就让我们自己做主;生意上的事,你的儿子又做不了主,只有我在一旁帮着才行。似乎还说过如果爷爷愿意,帮我们家请个保姆她也不反对之类的话。把爷爷气得指天发誓再不管我们家的事。萍子知道,妈妈在吴家并不受欢迎。特别是奶奶,在萍子的记忆里,她几乎没有和妈妈说过话。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对妈妈是极不公平的。我刚懂事,妈妈就告诉我,说爸爸家的人都看不起她。这所有的人,除了爸爸,应该是包括了姑姑在内的吴家的人。

自懂事以来,我就感觉到我和妈妈的关系,不仅仅是普通的母女关系。除了血亲,我们好象还是朋友。我和哥哥在上幼稚园大班以前,几乎是在乡下的外婆家渡过的。那时关于母亲的记忆,倘若有的话,也仿佛布鲁斯特笔下偶然在下午出现的月亮,象一朵白云,苍白而无光彩的在天空中漂浮,从未给过我任何皎洁明亮的印象。我和哥哥都没上过小班和中班,只是象征性的上了一年大班,紧接着就是一年级。我开始上学的那一年,妈妈来乡下把我和外婆一同接回了城里的一栋三层楼带小院落的房子里住下了。那时,我才知道,为什么外婆总是在我和哥哥被表哥表姐们的“你们不是我们家的人,不要住在这里,滚出去”的驱逐之后,把我们搂在怀里说:“他们懂得什么,乐乐和萍子的家都在城里,是好漂亮的楼房喽!”那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我们真的有一栋城里的房子可以住了,没有人会叫我们滚出去了。在我和哥哥回城的第二年夏天,妹妹出生了。从此,在我上初中以前,外婆很少再回乡下去。我们兄妹三个,总是在每个周末和爸爸去看爷爷奶奶。偶尔爸爸因工作不在家时,就有人开车来接我们,周日再把我们送回来。每次这样的探访,妈妈总有足够的理由缺席。到了爷爷那里,好象也没有人因此而不快。我们兄妹,我怀疑还有爸爸,都对妈妈从来不去探望二老这种行为看成是顺理成章的,那种自然就象是晚上过完白天来了,白天走了就是晚上一样,令人无法置疑。

妈妈把我当朋友,我怀疑是从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开始的。

外婆尽管在我们家住了足足的六年,可她和妈妈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坐下来谈心。妈妈和外婆,除了一般的理节性问候,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好说。我听得最多的,就是“妈,先吃饭吧”或者“妈,该洗澡了”,还有一句“妈,我回来了”。和“妈,我回来了”这句频率等同的另外一句与我有关。

“萍子——”这是刻意的拉长声调,一旦有了回应,就有了紧接下来的一句“你哥呢?”现在想来,我怀疑我的母亲从来没有把我当一个孩子看待。准确一点,或者说自她把我兄妹从外婆家接回来后,我在她心里就已经是个什么都该懂的成人了。我觉得,我是除却她本人以外比爸爸都更了解他们的恋爱史和婚姻史的第三者。在上初中以前的五六年时间,我一度为此自豪不已,我蛊信,我是最了解我妈妈的。为此,我觉得,在这个家里,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我的地位和份量都是哥哥和妹妹所难比拟的。我想,我没有任何理由不为我亲爱的妈妈分忧解难。除了上课做作业,我的所有心思都在妈妈身上。可怜的妈妈,她是多么需要别人的关心和爱护!

妈妈六岁就失去了父亲。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失去了主心骨的外婆,只好把三个孩子丢在家里,去生产队挣工分。妈妈也挑起了带两个弟妹的重任。看着别人的孩子有机会上学,她只有暗暗羡慕的份,实在被渴望煎熬得彻夜不眠之后,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对她的人生绝对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决定:用背带把还嗷嗷待哺的妹妹背在背上,一手牵着弟弟,在洗完一家人的脏衣服之后,走到一里之外的小学,站在窗户下听老师上课。风雨无阻。有好几次,由于听得入神,手上牵着的弟弟走丢了而毫不知觉。她这种强烈的读书欲望,终于感动了老师,他主动上她家去请求外婆让她上学。外婆很为难,她去上学了,幼小的弟妹怎么办呢?老师说,允许她背着妹妹带着弟弟去上学,只是弟弟也需要交一快钱的学费,因为他也要占一个人的座位。虽然,多交一快钱,不是太大的开销,可对当时的外婆而言也是不堪重负的。她在田地里拼了命干,一天的工分也只值两毛钱呀!所幸的是,弟弟并不象姐姐那样把读书当作是第二生命一般,他丝毫也感觉不到坐在那破屋子里念念有词有什么好玩,他喜欢到外面去玩。所以,在教室里坐了一年之后,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了,他就心满意中足的脱离姐姐和妹妹,单独行动了。就这样,妈妈带着妹妹终于小学毕业了。又以学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县一中。

这是妈妈人生中的第二次重大转折。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离开了充满苦难回忆的乡村。外婆亲自送她进了城。把她安顿好后说——

我们不能和别的同学比吃和穿,你要争气好好读书。不要想家,没事不要回来,一来可以省下路费,二来也可以多一点时间读书。只要有人会来县城,我就会寄他们带米和咸菜给你。

说完又塞给她五块钱,叫她要省着花,能省的就省。捡要紧处花。



妈妈说,当时的五块钱可是一笔大数目。初中一年级一学期的学杂费也才七块钱呢!虽然妈妈并不渴望回到乡下去,可生平第一次离家那么远,还是要在夜深人静时,躺在双层木架床上想她劳苦的母亲,在她背上长大又特别听话的小妹和不爱读书的弟弟,想到动情处,便躲在被窝里悄悄的流泪,却不敢伸手去抹,因为旁边还睡着另一个游子,生怕惊动了人家。其实,谁知道,她是不是也在流泪呢!

泪,总是起由眼角,顺着两边发鬓,一路畅通无阻的流到了耳垂,无一例外的在那圆软处有稍纵的停留,她就是在那样的时刻听到了思念的声音涩涩地滑进了细长的脖颈。很凉。象窗外如水的冷月。她说她知道,已经是初冬了。

这样的心绪,不由分辨地消失在每一个清晨起床号子里。每一个从起床到上床之间的日子,都是有序,紧张而快乐的。她热爱这样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她如饥似渴地攫取自己所要的一切!她要凭自己的聪明和勤奋永远的摆脱曾经苦难的童年,义无反顾的向城市进发。晚自习结束后,回到寝室的时候,关于家里的所有记忆又如约而至。她说,在第一个学期的每一个夜晚,都是思念的,忧伤的;同时还是无序的,跳跃的。就象一首感伤意味浓厚的抒情诗。这种快乐和忧伤,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彼此转换,互不干涉甚至无法沟通,摆着一付两不相欠的面孔。这样的一种不同情绪的分离,常常让她无法理解,可她似乎也不想去理解,所以便让她放任自流的相辅相成,就象每一个日子都必然有白天和黑夜一样,不需要人给它什么理由。

一切都如她所愿。初中毕业后,已经十七岁的妈妈以全县名列前矛的成绩考上了集美轻工业学校的财会专业。第二年,她结识了在集美财经专科学校读书的吴逸风,他后来成了我的爸爸。他们是在一次联谊舞会上认识的。

上了中专以后,她才知道,第一次送女儿进城读书,把身上所有残存的财富—五块钱掏给了她之后,外婆用了一天的时间走过了从县城到乡村的七十里路。路上渴了饿了,就捧一捧路边山涧的泉水往肚里灌。她坐在海边,默默地发下重誓:要让那种日子永远成为过去。

艰苦的生活,刻苦忘我的学习,使她身体的发育稍稍迟于同龄的女孩,可丝毫不影响她最终出落成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就仿佛倒春寒,无论再怎么春寒料峭,也阻挡不了大地扑进春天的浪漫怀抱——春暖花开!妈妈的美丽,从她的户口迁入城市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如春花般徐徐绽放。遗传的魅力经久不衰。妈妈从早逝的外公那儿遗传了身高,得了一米六五的标致身材,又得到外婆美貌的真传。起初,身子或许过于单薄,可到了轻工学校后,也许是精神和思想的放松与解放,面色渐渐红润起来,身子慢慢丰满挺拔起来,原来干涩枯黄的两条小辫子也在不知不觉中突然乌黑柔亮起来了。十八岁的妈妈,远远没有预见到自己的美丽对那些青春学子有多大的杀伤力。

吴逸风那时还是大一的新生,虽然才十七岁,却是人高马大,面貌英俊,文质彬彬。属白面书生一类,他学的专业是商业会计,也属财会一类,所以在联欢会中,和妈妈分在了同一组。妈妈说,那时她已经是二年级的老生了,早就不会怯场。可那天还是有些怯怯的,大概是因为自己毕竟还个中专生,而对方是大专生的缘故吧。联欢会进行到高潮的时候,吴逸风过来邀请妈妈跳舞,她说当时只想拒绝,可又怕被他小看了,便硬着头皮下了舞池。可怜的妈妈,根本搞不懂交谊舞是怎么一回事,更别提什么圆舞曲是啥玩意儿了。其实,不懂交谊舞,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只要你还有点音乐细胞,有那么点乐感,还是可以和上节拍由会跳的舞伴带着走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的妈妈全然不知道音乐对于她有什么意义,舞曲对于她,犹如鸭子听雷鸣,充耳不闻。她就那样痴痴迷迷,面红耳赤,四肢僵硬的让还不是我爸爸的吴逸风搂着,拖着,拽着在舞池里流泪。一直坚持到她的自尊接近于崩溃的边沿,她才泣不成声地对吴逸风说,求求你,让我下去吧。吴逸风欣长挺拔的身子顿时僵了一刻,低头看了看一脸祈求的妈妈,没有说话,只是很快就把搂在她柳枝腰上的右手抽回来,却没有松开拉着她右手的左手,径直拉着她走出了灯火光怪陆离的舞厅。妈妈说,一贯老实忠厚的吴逸风,那一夜,吻干了她脸上无助羞愧而自卑的泪水。

其实,我妈妈是幸福的。难道不是吗?萍子对着镜中的影子温柔的笑着。痴痴地对着镜子笑了一会儿,她便开始仔仔细细的洗漱起来。先用温水和着洁面乳洗,用中指和无名指由外而内的在脸上反复打圈;再用冷水往脸上泼,泼过后用手掌心轻轻的拍打额头和两颊以及脖颈;最后又把温水一捧一捧的往脸上泼。泼完再用手掌轻轻的拍干脸上的明水。这样,洗脸的工序才算完。第二步是护肤。首先在一个长方形彩印纸盒里抽出一张小小的化妆棉,沾上柔嫩爽肤水在面部轻轻的擦拭着,顺序由上而下,由里而外,都有规定的讲究;之后,抹眼霜,再后,抹上均衡防护乳。一边抹着,萍子在想,倘若到了姑姑那般年龄,则还需在拭过爽肤水后再抹上一遍保湿的芦荟胶才好。因为是冬天,润唇嗜喱也是不能少的,只是要待用过早餐后再抹才合适。倘若正装出门,淡扫峨眉、轻点朱唇也是不可少的。

姑姑曾说,年轻就是美。二十出头,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光,原本要让人眼花缭乱了,再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复杂。萍子却自有萍子的想法。她觉得自己的眉毛形状不是太好,理应借助眉夹和眉笔稍做修正,轻而易举就可以使得自己的形象更加完美,何乐而不为呢?再说了,既然已经走上了社会,有了工作,把自己侍弄得整齐亮丽一些对别人对自己都是一种尊重,与年龄的大小又有什么关系呢!仅管姑姑对此持保留意见,却还是时不时的给萍子一些有益的着装打扮建议。比如眉笔,姑姑总是力荐深棕色,说与我们的眼眸的颜色相似,最是给人以和谐统一的美感;又如口红,她建议萍子使用两种最佳色系:亮粉,也就是珊瑚红,在秋冬季使用;还有就是透明色,适合在春夏季使用。这两种颜色都是若有似无,含而不露,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戴什么装饰都不用考虑颜色的搭配,以不变应万变就是它的最大魅力。是典型的少女色系。萍子一试之后,发现果如其然,不得不对姑姑的审美品味另眼相看。

在考进华侨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第一年,萍子在校门口握着磁卡电话筒,着一袭浅咖啡色格子尼淑女裙,同色系无沿仕女帽和绿丝巾伫立在初冬的轻寒里,让一个偶尔路过的非常有名气的摄影师大大的惊艳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