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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约会强暴的发生并不只局限在初次约会。

那么恋爱中的女性该如何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呢?

第一,不要贪小便宜,吃人家的嘴软。轻食爱情主义者,是很忌讳花对方的钱的。

第二,月下山盟海誓时,可以陶醉,但是不要糊涂乱了分寸,请记住一个新词:华丽转身。新女性要善于“华丽转身”,而不是热乎乎的迎合,或百媚千娇地讨好。只有这样,保持一定距离,维持一定温度,爱情才会细水长流,平淡但真实。最重要是比较“安全”!

第三条,初次约会应该选择人多的地方,避免“单挑”,时间也不要太晚,尽量不要让对方在初次约会时就“护送”你回家,彼此保持安全距离。这样你才真正有机会了解你的约会对象,清楚地判断是否与他继续交往。不要担心对方认为你保守,因为很多约会强暴都是在第一次发生的,所以要慎重。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安全加把锁,另外,也是证明自己“有头脑”的机会,心怀不轨的男人最喜欢没有头脑的女人。

第四条,认清自己的心理“弱点”,提防为其所“用”。怀春对女孩而言,是一种特殊的病,低烧、心律不齐、口渴、有强烈的触摸欲,这时,她最好的解药,是一个自己爱的男孩;而男孩的爱情,带有一种“解决问题”的欲望,仿佛天生就是来摆平“犯病犯傻”的女孩,所以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抛洒女孩百听不厌的谎言。而谎言之所以是谎言是因为另有企图,所以在他说“爱”的时候,往往是“性”的假面具,不要太在乎,在乎的应该是自己“恋爱中的身体”。你的身体,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假如你不想让对方触摸你或吻你,就必须坚决地说出:“请把你的手拿开”、“请自重”或者“如果你再这样,我就马上走”。总之要把对方的不良欲望扼杀在萌芽状态,不要让他得寸进尺,因为你把太多的控制权交给了对方,相对地就减低了对自己身体的主控权。

第五条,小心撒娇给对方带去错误“性”息。一旦对方“燃烧”起来,千万不要以模棱两可的态度,让对方摸不清你真正的意思。留意自己是否经常制造让对方误解的言语或举动,如身体无意的触碰、拧捏等。因为大部分的男性对于女性的一些行为会产生错误的解读,若你经常在肢体语言上所传达的讯息与你嘴里所讲的不一致,这些都很可能会导致性侵害行为的发生。因此一定要注意你的身体语言所散发出来的“性”息,免得让他有机可乘。男性经常会将女性的“被动”解释成“默许”,因此他们会忽略或误解女性“礼貌”的反应,所以你一定要直接的说:“不!我不喜欢这样。”千万不要担心你的坚决态度会因此而伤害了男友的感情,因为这事关个人尊严。

记得打开心扉,表现你的真诚,但是不要轻易让别人打开你的拉链!

第二部 男人无肉不欢(02)

11、我是浪子回头经营着“性福”

提醒:与浪子结婚危险但是也浪漫

一个酷酷的“奶爸”,带着小女到医院打针,他右手臂上有一条紫青长龙。“长龙”的背脊上是一道活生生的刀痕,长长的一划,上面架着几十排小“横轨”,旁边刺着两个字:浪子!急诊室外,大家都吵吵嚷嚷,只有他听话地站着等护士叫号……

这个“浪子”是张云松,一个像豹一样的男人。下面是他的口述:

是她驯服了我,因为她非常爱我。夜里,我在自己开的酒吧里坐一个钟头左右,再交代一些事后,便回家与她“儿女情长”;白天,她上班,我没事干,便成了三岁女儿的“奶爸”,干家务,十分贤淑。白天我是小白兔,夜里我则是大灰狼。

结婚前夕,我们结伴上街为对方买一样有“象征意义的礼物”,结果是,她买的是领带,我买的高跟鞋。领带是“让你就范”,高跟鞋则是“让你走不远”!各自心怀鬼胎,都想控制对方,“权力意识”第一次在我们的爱情里公开宣示,我想,好戏还在后头。

新婚之夜,上床前,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我们当地有个民间传说,洞房花烛之夜吹灯上床时,谁先踩住对方的脚,谁在婚后就是“主人”,可以自如地掌控自己的另一半。就在我伸出右脚准备行动时,她一下子把我先踩了!我把她抱起来,悬空,她胜利似的哈哈大笑。我如实说:“你想踩我脚,我早看出来了,我也知道这个典故,我不信邪,但我可以让你踩,我只想抱你!”这只是新婚的一个花絮,但在她看来,浪漫至极。她是个很善于自我保护的女人,婚前她没有让我有可乘之机,所以,初夜对我们而言,就显得异常神秘与神圣。我很疯狂,她由我“摆布”,她喜欢被我征服,同样,我从她身上找到了满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还有一个暧昧的词汇,这个词汇是一个人出生后最早学会的,也是最初的“人权”,即说“不要”!她越是“不要”,奇怪,我越是兴奋,我每次都high到最高点。

当她要我下床拿杯水时,天已亮了。我们忙乎了一个长夜,一个“教学相长”的新婚长夜!第二天,她说头痛、腰痛、唇痛……反正能痛的地方都痛。她借机撒娇,我很内疚,很怜惜地为她这边摸那边捏,我觉得白天可以做牛做马补偿自己在夜里做野兽时对她犯下的“罪行”!同时,我还要下厨煮红枣桂圆汤给她喝,洗内衣那就更不用说。她的白天,作威作福,俨然成了一个女皇,我在服侍她,无怨无悔,兢兢业业。

第一天如此,第二天又来……一切仿佛按计划进行着。白天她掌握我,夜里我挥洒男人的豪情、冲动、亢奋和所有的“邪念”,这时她变回我温顺的女人,宽衣解带,睫毛撩人,双唇含春,一切为了我,我成了她至高无上的天皇,膜拜于我的力量之下,倾倒于我的高招之中……她享受着,其实也在服务着。约定俗成似的,我们每一天都演绎着这样的情节,天黑了,我当朝;天亮了,她是绝对主角,我必须为她跑龙套,就比如我现在做“奶爸”一样。她可以专心专意地上班,家里的一切由我去操办,我也非常尽职。因为我只有白天努力干活,晚上她才愿意做我的劳动“成果”,她才会风情万种地成为我的午夜点心,黑白分明,阴阳呼应,各取所需。这种角色安排、权力分配,非常适合我们的喜好。因为平衡了各自付出,和谐了我们的需求,所以,我们的婚姻带点另类的美丽与诡异。

她说:“我没有看错你。”我确实是个讲义气的江湖大侠,在我看来,夜晚是她为我牺牲,因为我有种种匪夷所思的性爱,如口交等,但她都一一满足我。我十分看重性爱的质量,并认为那是人生中第一需求。正因如此,我这个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昔日浪子,自然对她充满感激,白天,我会千方百计竭尽所能地回报她一切。其实,我也需要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付出,因为爱情里的付出,也是一种很刺激的快乐。我愿意。

夜里对她的征服,在她看来,是一大享受,但我一度有点笨,以为她吃亏,以为她一味为我而“忍辱负重”。后来才知道这是以大男人之心度小女子之腹,相反,太太喜欢这种被“强权”左右的快感。女人嘴里都骂江湖大盗,但每个女人心底都有一个潜在欲望,即如果有机会做大盗匪贼的“压寨夫人”,谁不蠢蠢欲动?她利用了我的这种“愧疚之心”,于是,她的白天永远阳光明媚;她在白天的生活细节里体味到我的另一种的关怀与体贴,她很幸福。

其实,她更在乎白天的那种被丈夫服侍的感觉,我用的是手,是围裙,是碗碟,是味精……在性爱中得到真心满足的女人,便不再那么需要性,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而她越是不那么“渴”,越能调动我大丈夫经久不衰的征服欲,我总是坏坏地笑曰:“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每每这时她也意味深长地回了句:“不要嘛!”

其实,现在不少女人比男人还好色。不久前一天,我带小女去超市购物,一个30多岁女人就主动用身体去触碰我,当时我的感觉是被“侵犯”,一点也不觉得舒服。晚上太太从公司下班回家,在餐桌上听了我的一番“投诉”后,她不禁哈哈大笑,我很不好意思。她说,现在欧美“奶爸”非常抢手,很受女性的青睐,小心以后碰上自己喜欢的女色狼就半推半就地跟人家去了……我急了,又是发誓,又是下毒咒,看我无辜又委屈的样子,她就心疼起来。有首歌叫“不做大哥好多年”,我这个曾一度是“大哥”的浪子,在她的爱情床单下,居然可以转化成一个新好男人,我倍感自豪。

有一次,她试探性问我:“科学家说,男人每六分钟就想到性一次,白天我不在你身边,你恨我吗?”我就装着愁怨的样子说:“有什么办法,只好积累着仇恨,等天黑后旧怨新仇一并了结!”记得有句流传很广的话是:“男人是为性而付出爱的。”我们家好像很忠实地实践着这一“真言”。有时太太也隐隐感到不安,这种“白天丈夫做奴才夜里太太做婢女”的夫妻角色配置,会长久吗?有一天如果情况有变,我们还会有如此默契的婚姻生活吗?

因为太太认为,性的影响力,毕竟脆弱,而且不太持久,婚后五年了,虽还没有异常状况出现,但以后呢?在一个激情的午夜,太太突然停下来问我:“你会永远这么需要我吗?”我一边忙着抚摸,一边说:“我是浪子回头,这一辈子该辜负他人的事全提前干完了,现在只想拥有你,直到白头偕老!怎么样?这个答案够肉麻,够烫了吧!”她全当真话听着,因为我主宰的黑夜里,她很妩媚,很放纵,也很傻,她不想判断是非。

我经营的酒吧生意不错,这意味着我的白天依然有条件做“管家”、干杂活、看小孩……太太的事业也很顺达,现为一家广告公司副总经理,路上回头率仍然很高。白天,她很自信,很理性,夜晚则是她另外一个好“去处”,她可以很女人地撒娇,可以性感,或者天真。把自己弄成一杯红酒,自己躲在里边偷笑,然后让丈夫服用、陶醉,花天酒地,良辰美景。她说:“现在我想通了,只要彼此还有爱,这一切便不会有什么变故,除非不爱了。”

点评:性爱,它的另一个名字是“权力”。叔本华说过:“性欲及性的满足,是意志的焦点和意志的最高表现。”男女都会在性爱中追求一种权力,这是情色因素之一,往往通过对方“听话”等表现,来感受在性行为中的掌控权,从而觉得自己很有能力,满足自己的权力需求。个案里的太太在这方面非常配合,极大满足那位做过“大哥”的浪子丈夫。这貌似是牺牲,其实不然,她一样享受着这种权力的追求。因为有些时候,权力的需求也可能是被动。特别是女性,在进行一些带有“被强迫”味道性行为时,会特别兴奋,并产生强烈快感。这是因为,第一可以“推卸责任”,比如该女士认为,口交不是一个正经女性该有的行为,可是在丈夫半强迫半诱导下做了,她就可以将违反禁忌的责任推到丈夫的身上,而不必自责“我真是个荡妇”,自己可以更理直气壮地享受快乐。第二,在被“迫”过程中,因为对方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上,这让被动的一方感觉自己是那么令人情不自禁,这种欣赏而渴望的感觉,会让人觉得自己飘飘欲仙。

性可以用来奖励,但不可以用以惩罚。

12、为我们的爱加点“戏”

提醒:男人会把性当做礼物

结婚五年了,我们和太太相敬如宾,但我总觉得缺点什么。平常工作都很忙,回家时,她弯腰脱鞋子的力气都没有,一般是直着身子把高跟鞋“踢”掉的;我则挣扎着把领带扯掉,然后就直奔浴室,晚饭后脸上盖一张报纸就这样打着哈欠看她边收拾碗筷边唠叨……

性爱,对她而言,可有可无,虽然从不拒绝我的“非礼”,但闭着双眼开小差是常有的事。她形容我“总是行尸走肉般地运动着”,单调沉闷,好像是我逼着她做“广播体操”,所以,我个人好像也兴致不高。

有段日子,旅游行业的生意不好做,在旅行社工作的我这才有空在家赋闲近一个月。一天晚上,很无聊,太太建议我们去公园散步,这是久违的情调,很遥远的感觉,我都有些不习惯。公园里没什么人,夜深人静,她喜欢这种氛围。遥想大学四年,我们最爱去的约会地点,就是师大长安山的那片日本人坟地,有点恐怖,但她可以大声尖叫地扑倒在我怀里,我曾说过:“我就喜欢你大惊小怪的样子。”想不到婚后,她收敛了天真,不再撒娇,也许是因为我变得“酷”了,也许是我们都觉得过日子是件正经事,于是忘了自己还有许多肉麻的感性的内心需求。

回忆是件美好的事,我们像对偷情的男女幽幽地走在树林中。突然一个蒙面歹徒从后面举着马刀过来:“要钱还是要命?”太太吓得一头扑到我怀里,我听到她轰隆隆的心跳。大约沉默几秒钟后,我急中生智假假地把她推到一边:“好啊,胡美丽,你约我出来,原来是有目的!他(指歹徒)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听到我叫了个假名“胡美丽”,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