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视班主任和同学的在场,奔过来将我搂在怀里,本来我已对这个人厌恶至极想推开他再给他一巴掌的,可是小蕾的话又忽然回响在耳旁:“……代替我爱小允……”于是就遏制住了扁他一顿的冲动。
郝娜:透明(3)
忽然,听他在我耳边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告诉我,为什么在那个关头你要放开我的手,不是说好要一起走到最后吗,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一起去死?”
我,错怪他了吗?
(六)
后来,我假装磕坏了脑子不记得他和我之间的一些事了,要小允告诉我小蕾死前的一切。
8岁时,小蕾喊着“老师来了”替他赶走了欺负他的小流氓们,他说小蕾是个坚强的孩子,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10岁,小允和小蕾许下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承诺,很单纯和幼稚的誓言,因为在过家家游戏中他是爸爸,她是妈妈;13岁,小允举家搬到另一个千里之外的城市,小男孩让小女孩留在原地等他,说他一定会回来;17岁,小允回来,上次在校门口是他们四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一起去了小时候常去的海岸,可是因为木制的观景台年久失修一下子坍塌了,小允一只手拽着铁栏,一手死死拉着小蕾,小蕾眼看着小允快要撑不住,这么下去只有两个人都葬身大海的份儿,于是甩开了小允的手,落入大海之前向小允喊出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好活着,小……”“允”字还未说出口,她已撞上了礁石被浪花卷开了去。小允用自己最后一点力气,爬上了岸。傍晚的海岸没有一个人,他发了疯向附近的小渔村呼救,两个小时后,在渔民的帮助下找到了小蕾。
“你有想过要随着我一起离开吗?”我问他。
“那天从你的葬礼中被赶出来我就去了那海岸,我觉得是我害死了你,想从你离开的地方随你而去。可是,我竟然看见了你的幻影,你责怪我不听你的话,你说你还活着,要我回去找你,我就回来了,结果,你真的还活着。”
原来他真的很喜欢小蕾,而我竟以为他是凶手。
“小允,抱抱我,好吗?我们再也不分开,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情了。”
“嗯。”
小允的怀抱好温暖,但是还是很陌生,总会习惯的,因为是要牵手走一辈子的人啊。
(七)
后来,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只是校园里都传遍了一件事:王秀秀死了。小蕾“复活”后的第二天有人在郊外发现了她的尸体,被连捅几刀,已经面目全非,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抢走了,据说她莫名其妙地扔掉手机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认定她是一位有钱的主儿,就把她拉到郊外的仓库中绑架她,她迟迟不肯说出家人的联系方式,在反抗的时候被司机杀了。
同学们不痛不痒地议论着,日子久了,那个叫“王秀秀”的丑姑娘也渐渐被人淡忘,女生们依旧不喜欢小蕾,“她身上有股死人的味道”她们小声议论着,男生们也不敢来招惹小蕾了,因为她现在有了个很帅很厉害的男朋友充当护花使者。
王秀秀的爸爸在她死后来过学校一次,我觉得他一夜间仿佛老了很多,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后来我去了他的住处,早已人去楼空,已经成了小蕾的我心里竟有些痛,那个男人,这下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了,我非但没有感到一丝快乐反倒这般悲伤,为什么?
我过上了小蕾的生活,陪伴着小蕾妈妈,不,我妈妈过着清贫但快乐的日子,牵着小允的手去了这个城市最甜蜜的角落。某天,我在小蕾的抽屉里发现了曾经寄放在她那里的家里钥匙。于是,每个星期日的晚上总会让小允骑着单车载我回曾经的房子看看,房子里的摆设都没有变。每个礼拜去那里坐坐,站在和小蕾分开的镜子前发呆似乎成了我的习惯。我总是依偎着小允的肩膀坐在房子前的台阶上,仿佛在回味,但又更像在等待着什么:也许那个胖胖的男人还会回来,毕竟,他曾是我爸爸—— 一个我爱过也恨过的男人。纵然我现在是小蕾,可是还会怀念“王秀秀”的那段时光,虽然不美好,可却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让人眷恋……
常常还会梦到小蕾幸福的模样,她在天堂见到了她爸爸,她说这是最好的结局,我不置可否,但我们现在都很幸福,不是吗?我和小蕾,无论各自在哪里,我们的幸福注定是连在一起的,谁也逃不掉。我和小允,现在很相爱,他偶尔会给我讲一个叫h的短信女孩儿,他叫她h,因为他希望她能得到幸福(happiness),希望她永远快乐(happy)。
郝娜:透明(4)
我们的幸福在开花,是你和我的,小蕾。你看到了吗?
后记:人和人之间有什么不同,爱谁不是一样?其实,只要是善良的人们都可以相亲相爱的。躯壳的美丑又能代表什么?到头来容颜终将会老,只有实在的感情会在回忆中突显出曾经奔走的意义,让人不至遗憾。没有人可以活得透明(即便你尽量活得悄无声息),秀秀没有透明,她以小蕾的形象过着她和小蕾的生活;小蕾也没有透明,因为她活在天上,活在所有爱她的人的心里。她们都没有透明,我们也不会,因为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在留下印记……
丁玫:唐 三(1)
这不是细柳盈风的江南小镇,不是灯火通明的繁华都市。这里没有穿着旗袍脑后挂一大坨髻子的女人,也没有坐在藤椅里咬着油条听着戏曲的老男人。这只是一个在中国各个地区随处可见的村落,永远在尘土飞扬的城市之间摇摇欲坠。
唐三从小在这里长大。父母本着近朱者赤的原则把家搬到了村里唯一的教育基地旁边,那是一个类似于私塾的古怪存在。教书的先生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秃顶男人,姓李,外地口音,具体什么地方来的不知道。因为他口音时常变幻,基本上一天一个地方的调调。在外形上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到位。但据说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整天用头顶着一层层的碗带着几个小弟在街上群魔乱舞,跑遍祖国大江南北。因为长期顶碗的缘故,头发就没了,脑袋光亮如镜。同时又因为他走南闯北,见多又识广的,回来就下决心开个学校,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验见闻以及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在搬过来之后,唐三的记忆里,隔壁在上课的时候书声琅琅,仔细听不难发现学生们对人文地理异域风情有独钟。而到了下课,就满是瓷具碎裂和李老师口述顶碗指南的声音。
唐三害怕自己到老了一看头发也没了,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于是养成了逢课必逃逢老师必跑的习惯。逃课在外的时光漫长无聊,村里没有任何可以让他消磨时间的娱乐场所。这样一来,生活内容严重匮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唐三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在学校里心思缜密地思考怎么样逃课才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也没事儿。溜出课堂之后的主要业务就是找个地方发呆或者看别人发呆。长期瞪着眼睛发呆使他的眼睛身不由己地向外凸,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以为他挂着一对即将要掉落的眼珠子。
原先村子里一般没有什么活动,能算得上娱乐的就是李老师心情愉悦的时候带领一帮学原生表演顶碗的节目。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场演出,可见李老师心态很好。村里人在忙完农活之后,总会带着小板凳围成一圈,摆上水果和瓜子,乐呵呵为李老师捧场。演出不收门票,纯属义务服务。于是观看的人越来越多,李老师的名气也就大起来。后来又来了一帮人,据说是省杂技团的。他们听说李老师口碑不错,特来切磋,实际上就是砸场子。李老师是外地人,地方保护主义不允许外地的货物进入本地市场,任何技术也都一样。但是来了之后一看,义务的,没把柄抓了,立刻就撤了。
有一次唐三趁着李老师专心致志顶着十八个痰盂似的大碗向同学们授课时,一猫腰从后门钻了出去。出来之后立马骂了一句傻帽。外面的世界真是无限好,傻逼才待在课堂用碗顶脑袋玩。唐三十分惬意地走在路上,途中花掉两文钱买了一串糖葫芦。走到村口的时候唐三看见很多人挤成一圈,很热闹。唐三吃完最后一个糖葫芦,一抹嘴也挤了进去。原来是一男一女在吵架。唐三觉得很没劲,这样的情况一般都不好玩。要么男的让着女的,自认倒霉和谐地离开。要么男人很没风度地陪伴女人将拌嘴进行到底,丢掉面子和里子。无论哪样都是男人吃亏,没意思。唐三喜欢观赏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吵架,这样双方才会都尽力表演好,并且言辞激烈场面壮观。通常这个时候还能体会到汉语的博大精深,那些骂人的词汇绝对生动精辟层出不穷,极具表现力。不出意外的话,一般还都能够让肢体充分动起来,你推我一下我敲你一下。吵架改成打架,这样一来才有看头。不像现在,女人一直指着男人唧唧歪歪,而男人风度依旧。当然,在这么多人面前也实在不好报仇。他只能捏着拳头无限隐忍地说几句很傻逼的话:你再骂试试你再骂试试。试试就试试。
女人抱着这样的态度加大马力向男人展开新一轮的挑战。唐三觉得很没意思,觉得这个男人太他妈傻帽了,离开不就没事了,还站在那儿听演讲呢。唐三鄙视完他们,径自走开。
礼拜五那天唐三从不逃课,因为他压根就不到场。这一天对他是十分重要的,他得去参加诗歌培训班,没工夫在这儿蘑菇。唐三作为一个有理想的青年活了十八年,深刻地认识到文化的重要,对此很是重视。这天早上他会准时起床,不用鸡鸣也不用别人掀被子,可见文学的魅力。一次唐三和几个要好的兄弟在一起把酒吟诗,兴致很高。几杯酒下肚,唐三即兴作了首诗,而就是因为这首诗,唐三名震诗坛。一时之间吸引粉丝无数,引起当地轰动,从此他唐三作起诗来一发不可收拾。每当在路上听见有人念自己的诗的时候,唐三就会十分得意而又万分矜持地露出大家闺秀的笑容。
丁玫:唐 三(2)
粉丝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精力没智力的,一类是有财力没智力的,共同点是没理智没智商。二者互相补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偶像打造一个强大的粉丝团。唐三的粉丝团很强大,没几天就到了出门有人摇旗呐喊逛街有人塞礼物强行索要拥抱的地步。因为粉丝团的浩大声势,搞赞助什么的特别积极,所以唐三很受媒体重视,经常被邀请到城里开交流会见面会诗歌朗诵会,有时还要担任一些节目的嘉宾,各种文艺活动都喜欢邀请唐三出席。每当这个时候,唐三只要露个脸,无数粉丝就疯狂了,很有节奏地大叫着唐三的名字。唐三对他们微微一笑,立刻就有人流泪有人晕倒。这让唐三的地位直线飙升,唐三一下子红得快要溶化了。他觉得自己十分幸运,道路平坦得就像长不大的少女胸脯。
唐三作为一个诗人已经远近闻名了,但是从小的乡村生活让他内心纯朴。过了一段浮躁的日子后十分怀念最初的平静,即便名声远扬,回到村里他仍旧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小青年。村里的人民也把他保护得很好,不让村外的人进来自己也不闹,除了个别想提亲的人家时常来拜访外,只要唐三不去打搅别人的生活,基本上没人打搅他的生活。唐三有很多比较神奇的习惯,比如早上起来之前必定要先念一首诗,比如如厕之前要洗个手
比如吃饭的时候得弄点亢奋的音乐帮助消化,再比如他在每个礼拜六都会去西街晃荡。每个礼拜六早上唐三起来之后,就立刻拿起上个礼拜六碰过的牙刷刷牙一个半小时然后全身上下大扫除一遍,喷上自制的花露水,出门。他从北街一直走到南街,然后转个弯到西街。实际上从北街直接走到西街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却要一个时辰。他需要一段时间缓一缓紧张的情绪,还需要设计一些好的对白,以免到时候冷场。通过这样的描述你应该知道唐三要去见的那个人的身份了。对,就是他想谈朋友的对象,俗称意中人。
每个礼拜六早上,西街会有个集会。大家把家里吃不完用不掉生产待销的东西都拿到这里换钱。有个卖咸鱼的店铺的售货小姐特漂亮,唐三打咸鱼店门口走过时就被她深深地吸引。虽然先是被咸鱼店浓重独特的味道深深地吸引才发现她,看到她的那一刻唐三立刻平静下来。他缓缓地抬起头用无比虔诚的目光朝着远方的天空望去:妈的老天你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
开始唐三想要装作买咸鱼的样子上去搭讪。顾客是上帝,总不会不理不睬。并且情节合情合理台词也简单:请问咸鱼怎么卖。十八文。给你。谢谢,欢迎下次光临。完。唐三一看太简单了不行,得有下文,不然没搞头,赔了银子又折夫人,干脆直接上去表露心迹。可是唐三是文学青年,做事说话不能太直白,不然显得没水平,万一碰了钉子还很没面子。男人没了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没面子。于是唐三为了这开场白十分纠结地在咸鱼店门口徘徊。这个时候咸鱼店的女老板出现了。女老板长得魁梧,犹如中年海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