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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而我更得意地睡了。

通过两天的观察与研究,我们三总算对私塾里的人有了个大概地了解。

教书先生姓侯,姓倒是个好姓,很符合他的外貌特征,可惜名乃大。这个名字留给我们无限遐想。后来得知,他是家里的大儿子,所以叫乃大。他弟弟妹妹的名字都按出生先后依次类推。我在想,生个儿子起个这么难听的名字就算了,你说生个女儿还叫这名字,以后还嫁不嫁人了?

苏晨:书生杜白(6)

私塾里功课最好的学生叫徐士。就是我那个写《观海》的前桌,沉默少言,双目略显无神,有点像生病后的牛二。此人写文章甚是了得,提笔就是一篇文章,更了得的是篇篇文章都心系祖国,胸怀百姓,百写不厌,或者说是百厌还能写。显然,做到后者比做到前者还厉害。所以,无论我对此人有多么大的偏见,都不能否认他可嘉的精神。

如果说徐士是最让侯乃大放心的学生,那么林子轩就是侯乃大最揪心的学生了。

林子轩他爸是开赌场的,养了打手无数,也养成了林子轩四处滋事的习惯。林子轩曾说,就算侯乃大叫侯大大,在这私塾里,我林子轩也是老大。侯乃大听后可能觉得颜面无存,但苦于打不过林家的打手,遂上林家登门拜访,找林父长谈,痛陈了林子轩的所作所为以及幻想中的林子轩的所作所为。林父听后痛心疾首,自己痛还不忘记痛打林子轩一顿,让林子轩跟着一起痛。侯乃大见效果达到,开心地阐述了自己对林子轩的一些美好希望,扬长而去。此后林子轩收敛了一些,侯乃大也不大怕林子轩了。

林子轩虽然桀骜不驯,但在我们三面前却单纯地像个孩子。我们三刚来私塾,就找我们搭话。杨迁以为林子轩是知道他爸有权,司马简以为林子轩是知道他爸有钱,而我以为林子轩是看我们帅。

后来根据林子轩本人透露,他是因为知道我们三是太白楼三大才子而产生崇拜之情,所以才老跟着我们。

我们三听后大为振奋,一致决定破格提升林子轩成为太白楼的第四才子。林子轩听后更为振奋,还问道:能不能再加一个人?

因为心情好,我们三一口答应下来。就这样林子轩推荐的毛介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成为太白楼五大才子之一。

毛介是林子轩的跟班,就好比成天跟着老大混的小弟。据林子轩介绍:毛介是“古典浪漫主义的超现代派诗人”,曾发出过“自出洞来来无敌手,得烧人处且烧人”以及“只恐双溪舴蜢舟,载不动,许多粥”等著名言论。

我们对毛介的才华不是很感兴趣,倒是毛介的存在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跟毛介熟了之后我们纷纷表示后悔没早认识毛介,早认识这么一个跑腿的,我们可能连书都不用抄了。

林子轩和毛介的加入,让我们凑在一起的性质更加清晰了。

早在被惩罚时遭人笑时,我们就决定要把那些笑得最猛的人收拾一顿。由于林子轩和毛介加入了我们,所以不能收拾他们了。只有收拾其他笑得猛的人。就在收拾这些人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在旁边看以外什么都不能做。

也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一个道理:百无一用是书生。

很让人失望的一个道理。

在我们收拾完那几个学子的第二天,杨迁他们都被他们的爸收拾了。林子轩更是连私塾都没来。我们纷纷猜测林子轩他爸可能觉得一个人收拾林子轩已经起不到作用了,就把家里的打手叫上一起收拾,一不小心把他收拾废了。我们都预测林子轩要在家里休息个把月,没想到下午林子轩就来了。他说收拾自然是收拾了,可是值得啊,从他爸嘴里得知侯乃大说是一个叫张展的同学反映的情况。

我们拼命回想上次收拾的人里有没张展,回想了半天只回想到上次收拾人时我没有出手。结果他们不约而同地指责我该出手时不出手,不够意思。批评了我大半天,又表示为了拯救失足少年,可以给我一次够意思的机会——收拾张展。还好我处乱不惊,遇事沉着冷静,理性地对张展的观察能力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高度的赞扬,表达了张展同学是个人才的中心思想。并表示,对于这种人才,一味地打击不如逐步地拉拢。他们听了后觉得有道理,便一致决定——可以不由我去打击报复,但必须由我去逐步拉拢。

我这个人一向是在熟人面前偏外向,生人面前无比腼腆的,所以无论是叫我收拾人还是拉拢人都是很头疼的一件事。不过如果我不去,杨迁他们会让我更头疼。

苏晨:书生杜白(7)

在我的再三央求下,一致决定林子轩跟我一起去拉拢张展。

一见到张展我就开门见山地问他是否打过小报告。张展相当认真地告诉我没有。无论我怎么说他都举出证明或者矢口否认。很显然,我太低估了这帮学子的智商了。就这样谈了半个时辰,我实在受不了了便说:其实我们今天来不是追究你打小报告的,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让你加入。

张展说:我相信你不是来追究我的责任的,也觉得你们来的主要目的是拉我入伙的,可是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我明明没打小报告,你让我怎么承认。

听了这句话,林子轩压抑在心底的怒火全爆发了,抓住张展就是一顿暴打,边打边骂:他妈的,我爸还能骗我?我今天来就是抱定着小报告就是你打的想法来的,你他妈还狡辩。

张展听了抱着头喊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招,我招,是我给侯先生说的。

林子轩听后更火了:操,现在招,晚了。说罢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看到林子轩暴打张展我也很爽,毕竟他浪费了我们那么多时间,那么多口舌,却还不承认。可一想到以后很可能是要当朋友的,便决定象征性地拉下架。谁知我刚一劝,林子轩就停手了。林子轩还说:今天是看在杜白的面子上就算了,不过你以后要是再敢……林子轩边说边使劲捏了捏拳头。估计这厮是打得手疼了,脸上掠过一丝痛色。

只见张展头也不抬,连连称是:知道了知道了,多谢林大人,多谢杜大人。

听到张展叫我大人,优越感和成就感交杂而生,我装作老好人说:以前的事呢,我们也不要再追究了,今天的事,也只到此为止。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人了,呃……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

说完之后就觉得别扭,张展还是低个头,连连称是,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之后的日子充实有趣到让我觉得叙述起来很没意思的地步,如果说必须叙述点什么,我只能说其间我和一个叫白小的谈了一场极失败的恋爱。

关于我和白小是如何走到一起的我记得十分清楚,只是叙述起来很累。并且这与一般的爱情小说剧情大致相同,简单地说就是经历了种种磨难阴差阳错又产生了种种误会一路磕磕碰碰最终冰释前嫌幸福地走在了一起。就童话而言,这是一个美丽的结局,不幸的是,生活并不是童话,在一段时间里我发现白小对我的态度也产生了一些明显又微妙的变化。我不知道白雪公主会不会不去看王子踢球,也不知道白雪公主会不会拒绝王子的吻。我只是知道我的白小会。

这一度让我很失落,甚至想到了分手——更让人沮丧的是我竟然提出了分手。很明显,白小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就跟拒绝我亲她一样坚决。

我的初恋就这样没了,这让我难过了好久。为了安慰自己,我暗暗发誓:有朝一日,白小就是跟我和好,我也不和好。这个誓就好比平安城里那个考了一辈子科举都没中的老秀才王二壮立志考上科举也不去为官一样。我深刻地知道哪天白小还要跟我好,我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和她在一起。

很显然,这样的爱情故事显得太不符合爱情的一般模式了。很不幸的是,事实就是这样,后来我试图问过白小是什么时候不喜欢我的。白小没有回答。我想,不喜欢这个事实成立后,自然也不喜欢给不喜欢的人讲一些有关喜欢不喜欢的废话——的确是废话。

我是从那时开始不再相信爱情,这绝非受到刺激,只是变得更理智了。所谓誓言,就是我在说爱你的时候真正地爱你,而在我不爱你的时候,那都是些屁。不过,世界上又有我这样爱着别人的傻子存在,让我不得不相信爱情。

这真是个矛盾的哲学问题。

而就在这些日子流逝之后我突然发现我所面对的是科举。我之前并不是没想过我要考科举,只是觉得,三年,三年还长着呢——谁知道这么快就过去了。

因为路途遥远,必须提前三个月上路。看到母亲帮我收拾行装,内心无比复杂。

苏晨:书生杜白(8)

我觉得要赶考去了,有必要给白叶先生告个别。

一到白叶先生的摊前,便说:来算命。

白叶先生一脸认真:功名?

嗯。我点头。

白叶先生掐手算了算,无比装地笑道:科举是件浪漫的事。

然后又认真地说了一遍:科举真的是件浪漫的事。

在这个时候,对我而言,需要的是一场认真的对话。我不比司马简、杨迁他们,我的命还是由科举定的。

沉默地对视了好一会儿,忽然想起白叶先生说过我命中注定要做个书生,直到,科举中第。又想问他是真是假。最终还是没问,这种没发生的东西,怎么会有什么真与假。

简单地告别了一下,就回家了。

行装已经收拾完毕,母亲仍然是一脸兴奋,我不敢看父亲的表情,只是躺在床上。

天一亮,在杨迁的催促下出门。一行六人,浩浩荡荡地赶考去了。在走出平安城的时候我没有回头。长久以来尽管我对科举有无比巨大的意见,终究仍得面对它。而且是身负巨大的压力去面对。所以,在我知道我懂得知识甚少的情况下,仍抱着中举光宗耀祖、中举让白小后悔的想法在路上前行着,好像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一样。

郭龙:彩蝶翩跹(1)

不知为何,有些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活在梦里,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分外易碎,拿捏不得。彩蝶刚死的时候,我以为这种感觉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无疾而终。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身陷其中无法自拔,而且有越陷越深的趋势,就像吸毒者甘之如饴地用毒品蚕食自己的生命……

长年累月地做梦让我明白,遇上某个人是因为自己的命欠这个世界一份债,这份债给了你无比明晰的人生态度,明晰到需要你用一生的时间去偿还。

彩蝶小我一岁,是我家的邻居。我们同其他村民一样面山而居,祖辈父辈都是靠锄头养活自己的农民。

彩蝶特喜欢蝴蝶,每次看见都会非常兴奋,又蹦又跳地拍着手掌,脸上的笑容灿烂如盛放的山茶,清新且爽朗,不留一丝烦恼侵占的余地。隔山有一片花海,东风才吹了几下,数不尽的蝴蝶就争先恐后地在那里嬉戏。十岁以前的彩蝶时常缠着让我带她去看蝴蝶。她一跌进花海就仿佛一抹儿春光融入自然,让你分不清在你眼前快乐欢笑纵情跑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误落凡尘、不食人间烟火的蝴蝶仙子。而我总习惯微笑着看她把新编好的大花环戴在头上,然后对蝴蝶奋力地叫喊:“带我一起飞吧”。当时我总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与蝴蝶嬉戏花间的模样,但字穷墨尽的现状早就决定了徒劳无功的结果,所以淡淡的懊恼与自责总会在我看见彩蝶时萦绕心头。

记得有一次,彩蝶奔跑时扭伤了脚踝,行走不方便,眼看天快黑了,我就背着她回家。她伏在我背上一动也不动,乖乖的,最后竟然睡着了,侧脸贴着我的颈项,均匀和缓的呼吸抚摸着我的胸膛。后来天黑了,我看见夜色中冷冷清清的月亮,纵横如鬼手的树枝和站在树上紧盯着我们的猫头鹰,两只眼睛像两盏灯笼闪着诡异的光,经过坟地时甚至还看见扑闪扑闪的鬼火。年幼的我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可一旦感受到彩蝶身体的重量,想到睡着的她不用陪自己担惊受怕时,心里就有一点点温暖。

彩蝶自然是有姓的,可我却故意把她的姓遗忘了,因为我实在不想把彩蝶和她爸牵扯在一起。真不知如此狠毒的男人怎么会生出如此善良的女儿!

听村里的老人说,彩蝶出世那会儿,她爸见是个女娃,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六年后,他不惜被政府罚款,逼着老婆要了二胎,没想到老婆难产,连手术台都没下来,生出来的仍然是个女儿。打那以后,他的眼神就变得很冷漠,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波澜不惊,脸上也像结了一层霜,朦朦胧胧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彩蝶的妹妹名叫彩云,和她姐姐一样漂亮。

彩蝶她爸去城里打工,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一次。父亲不在,繁重的农活和琐屑的家务,一个弱怯怯的小姑娘无论如何承担不了,更何况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需要照顾。爸妈看彩蝶吃苦都很心疼,平日里也就有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