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有这样一个星球的,不过,让我奇怪的是这里应该有和人类相近的高级生物的,但却找不到一点这样的迹象,难道他们都已经灭绝了?那又是为什么呢?”希多夫说着,眉头锁在了一处,接着又长出了一口气。
“这一点我也觉得很奇怪的,但我感觉不久我们会有这方面的发现的,或许能够揭开这个谜底。”布里奇一字一句地说着,竟没有半点平时调侃的味道。
“真的吗,奇哥,要是那样可就太好了,我是学地质学的,对考古也有一定的研究,你知道吗,这将是举世瞩目的重大发现啊!”希多夫说着,用一种近乎狂热的声调,惊得我们几个同时把目光聚到了他的身上。他的脸部肌肉似乎在抖动,眼睛里闪着光,仿佛有太阳在燃烧。这真是一幅怪异的景象,平时甚至有些过于严肃、呆板的希多夫竟然会有如此夸张的表情,或许这是很多他的朋友一辈子都不能够看到的、认识的希多夫。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一旦你触到他心底的那根弦,他就会流露出与平时大相径庭的表情来,让你感到惊奇,甚至是陌生。而此时的他,也正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他,代表了他的另一面。
我走了过来,“谈什么呢?这么激动!”我问道。
“呵呵,也没有什么,我和夫子正在谈论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没有类似人类的高级生物。我说我们或许会在探索的过程中发现答案,夫子就这个样子了。看来,他是真得很像揭开这个谜的。不过,……”布里奇还想往下说,看到我的眼神马上住了口。
“如果我们果真能够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我很愿意帮助他找到答案。”我大声说着。
“真的吗,队长,要是那样的话,我就更加有信心了。你知道吗,我的考古学导师也曾经是一个拓荒者,他是我最敬重的人,如果我完成了这个课题,同时也就替他完成了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你能够明白吗?”他的话充满了真诚,因为那是被来自内心深处的情感所支配的。我点了点头,并没有再说什么,而他的那双大手也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夜终于还是来了,周遭是一片黑暗。声音的恶魔们依然在四周游弋,风雨声、雷鸣声、树林响动的声音,简直就是大自然的《命运交响曲》。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也有些疲倦,一个个躺在睡袋里,只露出头部,默默的闭目养神。突然,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今天怎么好象神情有些恍惚呢,竟把这件事情忘了,我心里想着。“夫子,今天该你主持故事会了,你忘了吗?”我大声喊了出来。
希多夫原本闭着的眼睛蓦的睁开了,“呵呵,不好意思,我倒真的忘了。”他说着,一脸歉意的笑着,让别人发不得一点脾气。
“这样吧,大家都先准备准备,我也想一想。怎么样?”他想了一会儿说道。
“好吧!”我应了一声。
沉默了好一会儿,夫子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我先讲一个了。”
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也是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他年少的时候读的书并不多,但却拥有远大的志向。由于当时还是秦朝,秦始皇为了显示自己统一天下的威风,常常是威武雄壮地组织马队外出视察。有一次,刘邦趁到秦国都城咸阳服役的机会,乘机游览,目睹了当时帝国京城的繁荣壮观景象。一天,当刘邦又像往常那样正目不暇接的观看着“花花世界“时,突然人声鼎沸,马嘶贯耳。随之而来的便是令人恐怖的喝斥声和人们纷纷躲闪的脚步声。刘邦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抬眼一看,只见一支全部武装的士兵护卫着庞大的车队缓缓而来。
“这是秦始皇巡行都城来了。”旁边有人悄悄地告诉刘邦。
皇帝,刘邦从来没有见过皇帝,这个词在他心中既陌生又带有几分神秘。当秦始皇的车队驶过刘邦的身边时,刘邦第一次感到了皇帝的威严。他知道了什么叫威风凛凛,什么叫气宇非凡。刘邦不由自主地赞叹:“嗟乎,大丈夫生当如此矣!”
从此,在刘邦的心中便深深地印下了这句话。有朝一日,他也要想秦始皇那样,驾车巡行,让天下的人都看到他的尊严,都向他叩拜。
苏珊娜抢着说:“汉高祖刘邦在年轻时就有远大的抱负,这为他以后建立汉朝打下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他和项羽的楚汉战争打得非常激烈,后来双方划定了楚河汉界,约定互不侵犯,但刘邦并不甘心,为了成为一代帝王,他向项羽发动了全面的进攻,并最终建立了汉朝。所以,我觉得一个人的想法与他的做法有很大的关系。”
布里奇说:“这个故事我也听说过,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与他的志向是有很大关系的,大志向的人可能成就大的事业,而且目标越是清晰的,成功的机会就越大。不想当将军的是并不是好士兵,这是拿破仑曾经说过的话,我也很相信这句话。我小时候就想要成为一名特训队员,所以我就一直努力的学习各种知识,努力的做人,今天才能够和大家在一起。”
我说:“汉高祖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最终的出发点却是他的志向和目标,他一直为了成为一个伟大的皇帝而努力着,在长期的楚汉战争中,刘邦也经常被打败,但他从来没有灰心过,因为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他的志向和目标。”
这时,希多夫很有感慨地说:“是啊,人如果没有志向的话,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俗话说得好: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我也是很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拓荒者’的,所以,自小就自己督促自己努力学习和锻炼身体,我父亲也经常鼓励我,这个愿望现在算是实现了,但我还想做得更好!”他的声音很洪亮,似乎这样更能够坚定他的信念。
“太好了,夫子,你的故事提醒了我,我想起应该讲什么了。”苏珊娜兴高采烈的说着,眉毛也跳起了舞蹈,“既然你讲的故事是关于刘邦的,我就讲讲项羽的故事吧!”
项羽,是战国时楚国著名将军项燕的孙子。由于项羽家世代为楚国的将军,被楚王封住在项县,因此姓项。
项羽从小就跟叔父项梁生活在一起。小的时候,项羽学写字学不好,学练剑也不成。项梁大怒说:“你为什么这样笨哪?”项羽说:“写字只不过是为了记住名字;练剑也不过是对付一个敌人。”项梁说:“那你要学什么呢?”项羽说:“我要学就学那能对付成千上万个敌人的方法。”项梁感到十分惊讶。从此以后,项梁就带着项羽在吴国和楚国之间奔走,寻找夺取天下的机会。
后来,项梁被害,项羽率领大军四处攻城掠地,击溃了各地的军事势力。此时的项羽,已经具备了改朝换代的条件,可以成为新生朝代的开国君主。但他并没有那样做,而是仅仅自封为“西楚霸王”,然后分封诸侯,使得刘邦能够东山再起,并在楚汉战争中取得胜利,建立了西汉王朝。
我扬了扬头,缓缓地说:“项羽也是个很有志向的人,所以才能够取得那样大的成功。但我觉得他和刘邦相比,还是输在了志向上。刘邦要成为天下之主,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威胁到他的发展,而项羽仅仅想成为一个“西楚霸王”,最终养虎为患,错失好局。所以说,有了大志向,才可能有大气魄、大手笔,成就大事业。”
布里奇跟着说:“说得好,我的武术师傅也曾经提到过项羽,说他是个大英雄,武功了得,但就是气魄不够,所以没有当上皇帝。当时我还不太明白,师傅也没有多说,现在我是清楚了,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希多夫清了清嗓子,然后说:“从具体情况上讲,刘邦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他的身边原本有‘汉初三杰’韩信、萧何和张良,后来又拉拢了很有势力的彭越和项羽手下的猛将英布,才能够逐步蚕食项羽的实力,并最终逼的项羽自刎。而项羽却不能够团结身边最得力的谋士范增,才落得个一败涂地。这也应该是项羽失败的原因之一。”
苏珊娜开口接道:“夫子说得很对,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是,志向属于大战略的范畴,是不可以有任何疏忽的。而团结则属于具体战术的范畴,也很重要,但终归是逊于战略范畴的。”苏珊娜一板一眼说话的方式,竟一时让我有些不适应,大概这是一个人的真正内涵吧。我心里想着。
正文 第六章 暴雨来临下
这时,我坐了起来,提高了声调,说道:“我给大家讲一个楚庄王的故事。”
春秋时期,楚国的国力逐渐强大起来,当时楚庄王的志向是成为春秋的霸主,但在他即位的前三年时间里却荒废政事,白天打猎,晚上喝酒,听音乐,什么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他知道大臣们对他的作为很不满意,还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是敢劝谏,就判谁的死罪。
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实在看不过去,决心去见楚庄王。楚庄王正在那里寻欢作乐,听到伍举要见他,就把伍举召到面前,问:“你来干什么?”伍举说:“有人让我猜个谜儿,我猜不着。大王是个聪明人,请您猜猜吧。”
楚庄王听说要他猜谜儿,觉得怪有意思,就笑着说:“你说出来听听。”
伍举说:“楚国山上,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样子挺神气。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心里明白伍举说的是谁。他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过了一段时期,楚庄王迅速把一批奉承拍马的人撤了职,提拔了一批能人贤士,帮助他处理国家大事,很快就成为了春秋的霸主。
布里奇说:“楚庄王这个人很有志向,同时,也很有谋略。他心里想着要把楚国建设成一个大国,为了这个目标,他竟然可以忍上三年,我很佩服他这样的人。”
苏珊娜说:“其实,楚庄王是春秋五霸之一。为了实现自己的宏伟目标,他一直忍了三年,但在这三年里,他派人掌握了各个官员的具体情况,有了具体的依据,他才放开手,锄奸任贤,重振国威。”
布里奇忙说:“看来,在历史方面我差得太多了,以后可要和你们好好学学,回去了也好给我的那些朋友讲讲故事。”
我打趣说:“奇哥的野外生存能力是最强的,讲故事也是最好的,那我们可真是一无是处了啊。”
布里奇说:“也是,那咱们就互相学习学习。”
这时,希多夫张开了厚厚的嘴唇,说道:“队长的这个故事很有启发性,让我想起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买了一座别墅,院子里有很多杂草,显得很碍眼,于是他不加考虑,就全部都给铲除了。后来,从别墅原主人的口中得知,其中有很多的名贵花草,让他后悔不迭,却也只能徒呼奈何了。两个故事对比一下:可见楚庄王的策略很可取,先通过大量的观察,得出忠奸是非的结论,然后放手去做,自然是事倍功半,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朗声说:“大家说得都很对,楚庄王在胸有大志的前提下,能够采取有效的方法去处理、解决问题,是很高明的手法,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然后,我用眼睛望了一眼布里奇,布里奇马上会意了。他挠了挠头,然后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给大家讲个关于鼹鼠的小故事。”
小鼹鼠有心要见见世面。听说阳光下有青的山、绿的水,水中有漫游的鱼群;河岸上是盛开的鲜花、结着硕果的树木;树上栖息着五彩的孔雀,娇小的黄莺在枝头婉啼啊,这一切多么富于诱惑力!小鼹鼠非去饱览地面的风光不可了,因为,它这个时候的眼力还是挺不错的。
刚打地面的洞口出去,小鼹鼠撒欢似地跑着,才溜开几步,慈母的声音便从后面追了上来:“乖乖,你是不会游水的,小溪小河虽然幽美,掉进水里,‘咕噜咕嗜’几口水会呛死你的!”
“我该怎么办?”小鼹鼠停下来回头问。
“千万小心,绝对不能到水边去。”
“记住啦。”小鼹鼠应着,放慢了脚步。
“小宝贝,等一等,”小鼹鼠刚走了十多步,母亲的声音又从后面响起,“我忘了提醒你,树上的果子又大又多,成熟了,风一吹便会掉下来,一落到头上,准会将你的脑袋砸扁。”
“妈妈,这真可怕呀,有什么好法儿防止吗?”小鼹鼠大惊失色地问。
“牢牢记住:凡树底下不要走!”
小鼹鼠应了一声,慢吞吞地往前爬动。不一会鼹鼠妈妈从后面赶上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叮嘱道:“好儿子,你大概没听说过,从草地上穿行,空中会有老鹰扑下,往山路上走动,会碰见拦路猛虎稍微一麻痹大意,我便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到底该怎么办?”小鼹鼠急得要哭了。
“你走一步,停一停,把上下左右看分明,再迈第二步。”母亲叹了口气,接着说,“孩子,既然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