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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天深深吸口气。凝神静气了许久,动手把收拾了的东西全都归了位,还把房间重新的进行了摆设,显得更有创意。

下午陈勒邀我一块出去,要给我解压。我看了看外面的烈日,对他说,你看,太阳这样毒,出去就血压高,还解什么,屋里多好。他说不行,你那脾气闷在屋里一定出问题,这样,我们到个有空调的地方。

我问:什么地方。

他一笑,说:据说,治疗失恋的最好办法,不是再找个女朋友,而是再找许多个女人。我们叫鸡去。

我大惊,说:你去吧。

他说:开玩笑的,我们这模样,有胆也没钱。去练歌房吧,那里凉快。

我点头。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呆会儿。可陈勒坚信失恋了不可以一个人闷着,否则容易想不开。因他失恋那天,就一点也闷不住,跑遍了所有他能去的寝室,只要他认识的,都要拉住人家诉说一通。结果是,他能去的寝室还没跑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已知道他的不幸遭遇。见他过来不等他开口,人家就先安慰他说:哈,勒老弟,听说你失恋了是吧,来来,咱安慰安慰你。

后来陈勒告诉我,那是他受到安慰最多的一天。所以失恋也蛮不错的,平常就得不到这么多的关怀。

我对他说,我不愿要那些关怀,宁可自己闷死。

我们顶着烈日,穿过一条安静的巷子,转弯既是一家歌房,名叫酷。小镇最火的歌房就数这家。据说里面高贵幽雅,服务甚好,收费也合理。连镇委副书记**都是这的常客。

我见门前停着许多车辆,从两个轮到四个轮全都有。对陈勒说:人这么多,一定很吵,下次来吧。他说,不,你不知道,里面隔音效果很好的。

我们于是走进去,发现服务台竟是空的,一个服务员都没有,十分的安静。陈勒说:没骗你吧,隔音效果好不好,人多得服务员都不够用,还这么安静。

正说着楼上传来激烈的喧闹,有人在骂,还有女的尖叫,东西砸得噼里啪啦。我们一下愣住,见一个女服务员,一脸慌张地跑下来。看见我们也不打招呼就跑出了门外。忽然她站住了,转身打量了我许久,对我们说:里面出事了,快走!之后跑开。

我俩正一头雾水,又有许多男女往楼下挤出来,全都神色慌张。我们立感不妙,马上跑了出去。刚到马路上,发现另一侧来了伙人,不下20个,全部手持刀棍,冲到酷里面见人就砍,见物就砸,弄得里面鬼哭狼嚎,一片狼藉。

陈勒说,不好,黑社会,别被他们逮着灭口,快跑!于是我俩就在烈日下狂奔。我边奔边说,用得着这样吗,又不是找我们的。陈勒说不,砍红了眼就认不清了,再说我们又是从里面刚出来的。我说:靠。

不久我们已经看不见了那个是非之地,也已躁热得不知干什么,全都满身臭汗,仿佛是被丢到汗缸里又捞了出来,十分的狼狈。陈勒还在勇猛无比地跑,我准备拉住他,不想拉了几次都不能成功。最后心一横紧紧抱住了他,说别跑了,没有追兵!他这才镇静下来大口喘气。

看着自己的模样,我俩不禁乐起来,想要是现在有人过来砍我们,那才是真正的刀切豆腐,担保一点反抗的力气都不会有。休息良久,情绪渐渐平缓,我们拨打110报了警。

我擦着汗,说:勒,回去吧。

他说:怎么行,还没给你解压呢。

我说:跑这样长的路,什么压力都没有了,我得回去休息休息。

他想了一下,说:我也是。

我们走了一段路,各自回去了。

租来的屋子里,风扇在吹。风滑过我刚洗过的皮肤,凉而清越。我闭着眼睛享受,却享受出了一身无助。我顿生恨意。本性调侃不羁的我,怎么也会有这般女子式的感伤。

我找到烟,点着,猛抽,渴望其把我充实。总觉得要做些什么,却找不到什么要做,只好什么也不做。左右地看看,发现,我刚摆设的屋子,竟全是妍喜欢的布局。我有些慌乱,我不能再这样。

发短信给陈勒,告诉他我想找份家教。他回的蛮快,说:木,这才像话,明天你去试试,哥们上班就不陪你了,好运。

*

次日,我对着8点钟的太阳,深深地呼吸,调出个笑脸。之后拎起写有家教字样的牌子,昂首而行,还哼起了东方红的调子。

我站在街边,摆出家教的牌子,类似杨志宝刀上插根稻草。我期待着我能成为抢手货,所有需家教的人,都愿为我打起来那该多好。

只是2个小时都过去了,也没一个人找我。至多是停下来,翻翻我的证书,又用比较长的时间来打量我,再走开。我曾怀疑像我这样粗心的人,会不会把家教俩字写错了,比如写成“家庭”或者“宝教”之类的。然而没有错,还都写得十分好看。

而在我旁边有位同道,站那都没5分钟,大概也只说了三句话就已接到两份。而且还继续有人在问津。可气的是,他居然戴了副深度近视镜,还敢让自己的门牙突出唇外,形成暴牙,看上去有着老鼠的风姿,傻b得很。因此我是比较的迷惑。我想,莫非,我形若匪类?

我无奈的笑,看着阳光洒落,我在逐渐的变黑。有必要说明的是,我其实是个皮肤相当白皙的人,这与我心目中自己是个黝黑英俊的男人,形象相差甚远。所以一有机会我就会往有阳光的地方凑,即便炎炎夏季也不例外,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我是个自虐狂,想来真是冤枉。

正独自乱想之际,有母女俩走过来。母亲蹲下来,接连地翻看我的荣誉证书,慢慢地微笑,有要和我说话的表情。只是她欲言又止。因她发现她的宝贝女儿一直在冲我笑,还轻轻说了声:哇,好帅哦。母亲消失了笑容,拉着女儿要离开。

女儿显得不愿意,说:妈,就这个吧,你看人家有那么多的奖状,挺好的。

母亲说:不,他是学心理的,你要补的是数学。

女儿又说:可是,那我也需要心理辅导的啊。

母亲惊讶,说:乱说。

说完就劝着女儿远远地走了。

我望着她们的背影,兀自迷惑了许久,终于渐渐明白,原来我应先剪去顶上时尚的长发,再穿身老土的衣服,还要戴副近视镜。虽我不是帅哥,我也得把自己弄成书呆子。这样我即可成为人世里最不解风情的一位男子,我呆毙了。女孩不会以为我帅,男孩也不会以为我比他帅,都可以对我心平气和,清心寡欲。红颜为何多薄命?只因世人对其多欲求,不能够清心寡欲。

小时候,隔壁李蛋家,曾养一只公猫,名唤神龙。生得高大英俊仪表不凡,是十里八乡内最帅气的一只公猫。深得李蛋的疼爱,睡觉也用不到猫窝,只须和主人同床共枕即可。因此我那时和李蛋说话,都不敢距他太近。他身上有着太多的跳蚤,和他家神龙身上的一样调皮,喜欢往四周乱跳。

而众所周知,神龙身为最帅的猫,活的并不如意。人见到它,时常会心痒,都在暗地里要逮住它。猫看到它,情况就比较的复杂,母猫会情不自禁爱上它,要和它亲热,简直让它应接不暇,几欲累死。公猫却都要嫉妒得发疯,纠结团伙地要教训它。所以总有段时间里,可以看见该猫要么瘦骨嶙峋,要么通体鳞伤,或者既瘦骨嶙峋又通体鳞伤,样子简直可怜得不行。终于某日月夜,该猫遭一群爱嫉妒的公猫围攻,翘了辫子,成为此地寿命最短的一只猫。

想到这个,我又不禁看看那位暴牙,发现这个样子,做家教,真是太合适了。发觉我在看他,暴牙冲我一笑,挥手说:嗨,good morning!

于是我俩就亲热地交谈起来。可是后来越谈越不亲热,他对我有关家教的说法很有意见。还说虽然他牙齿个性一点,但他对风月之事那是绝对的内行。看他这样自信,我只好点头,说:嗯,看得出。哪知他又拿眼睛瞪我,嫌我语气不够诚恳,就塞给我张报纸,说:不理你了,一边看报纸去。

我被他的孩子气逗笑,真的一边看报纸去了。本市的晨报,头版头条这样标语:要小姐未遂,书记下了打砸令——记x镇镇委副书记***昨日行径。

大致是这样,书记一行喝酒后,来到酷歌房,强烈要求要小姐作陪。老板一再解释没有小姐,该书记不信,还叫人在走廊里到处抓女服务员,吓得人家四处逃散。老板有些忍不住,讲了书记几句。书记一气之下与老板翻脸,还电话叫来一帮打手,砸了酷歌房。砍伤服务员数名,有的断手指,有的背开花。

我不觉惊诧,还以为是黑帮寻衅,哪知竟是书记发威。我为之嘘气,这世界怎么就***这样乱套。

这时候听见有人喊我。我抬头,发现是昨天在酷歌房催我们逃走的服务员。我问:你认识我?

她微笑,说:我是小妍的死党常玉,见过你的照片,昨天就觉得是你——昨天你没事吧。

我觉得意外,只说:哦,我没事。

她说:我清楚你和小妍的事,你也别太难过。

我笑,说:我没难过,走都走了,还难过什么。

她十分不悦,说:你怎好这样说,你至少也该到她坟上看看吧,我还以为你很爱她呢,你怎么,

我忽地站起,说:什么?她的坟?你是说她?

她惊讶,说:她出车祸了你会不知道!

我震惊地望着她,之后忽然笑了,说:开玩笑,她没招惹你吧?

她急了,说:你这人怎么——9月6号,晚上10点半,我们几个逛街回来,她还给你买了东西,准备第二天回去。那晚下雨,我们过马路,路滑,她拎着东西走得慢。我们回头催她的时候,一辆的士失灵似地奔过来,她就,

我已毛骨悚然,几乎不能呼吸,我大声说:不可能,她,她6号晚上还在给我打电话,提出分手的,

此时常玉也脸色惊变,手里的袋子一下掉在了地上。

*

去看小妍的路上,常玉一直在问,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只一直点头,已经不想再说出半句。

乡村。坟地。地上黄土潮湿,散着许多的纸灰和爆竹的碎屑,一切都是新坟的模样。墓碑上刻着:爱女白妍之墓。

这时我突然有个念头,觉得小妍会一下从后面敲我的头,调皮地说:哈,你又上当了,蠢木木!然后她还像往常一样,踮起脚吻我的面颊。我于是欣喜若狂地抱起她,旋转,吻她可爱的嘴角,警告她以后不准再开这种玩笑。常玉也会破涕为笑,承认这是逗我的一场戏。之后我们一起高高兴兴地回到镇里吃午餐。

然而,这些都没有发生。

我伫立许久。没有一丝风。常玉在轻声的啜泣。

我拿出常玉交给我的一本《情人》,小妍买给我的礼物。她说过,她虽不喜欢我对哪个女性名人发生任何好感,可她也知道那是自己偏激,而且她自己也有喜欢的男性名人。所以为了公平对我,她愿意和我一起喜欢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不过后来我发现,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中,除萧亚轩以外,要么奇丑无比,要么年过半百或者已经死去,要么就是远在大洋彼岸。总之我除了会衷爱她们的作品以外,决不可能会再生非分之想。我曾为此笑话过她,结果被她罚我在林子里整整背了她一下午,几乎昏阙。而如今想着这些,我宁愿她出来罚我背她一生,宁愿抛弃其他女子而伴她一生毫无怨言。可是,小妍,你又在哪里?

我咬破中指,血液渗出,聚集成滴。我打开书的首页,写着:小妍,我想你!

之后燃起火焰,将书烧掉。我将三朵百合插于碑前,看上去仿若三滴隔世纯净的泪。小妍说过,她希望自己的爱情,能像百合一样的淡而馨香。她讨厌艳俗的玫瑰。

8月8号,小妍生日那天,我奔波几里,访店无数,给她选了束上好的玫瑰,期望着她能惊喜得上来吻我。不想她看了后,将嘴巴翘得高高的,却没有吻我的倾向。除了狠狠地敲了我脑袋之外,还踢我屁股一脚,说:你这木头,咋就这样不懂人家的心呢,我不喜欢玫瑰你不知道?我笑,说:你又没说起过,我怎么知道。她居然更加的生气,说,爱我不是和我心有灵犀吗?怎么可以这样?说完走掉了。没出几步又转回来,叹息,说,这次算了,下次记得送百合。我当时只嘿嘿地笑,拉着她去了公园。

这样的想着,我忽然非常的委屈,我说:小妍,为什么要分手,不爱我了吗,为何要这样离开,我可以看你吗,我——

我没能继续,因我看见刚插好的那三朵百合,在缓慢地升空,逐渐在空中化成一个美丽的心形,不停的旋转。

旁边,常玉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满眼惊愕。

我突然的激动起来,对着旋转的百合高喊,小妍,你在吗,我不要看这些,我要看你的人,看你的人,出来啊——

可是,炎热空旷的田野里,连我的回音都没有。

*

我决心离开,离开这个埋着小妍身躯的田野。如今我宁愿信邪,深信世界上一切鬼神什么的都存在。所以我是可以看见我亲爱的小妍的,她若是真在这里,也一定会出来见我的。现在她没出来,一定说明她身在别处。而那个别处,一定是只有我们俩才能到的地方,我一定找得到,一定找得到!

回到小镇,常玉去了酷歌房。分别时她劝我节哀,还有,不要害怕小妍。我对她笑,想不管小妍变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