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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涩而懵懂的回应着他,似乎双方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这一刻的彼此。

他们持续了很久,直到程敬南的手将她的浴袍打开,半褪在她腰间,他的手轻抚上她的柔软馨香,他才猛然顿悟,气息不稳的将她推开,帮她把衣裳重新整理好。林顺趴在他怀里猛烈的吸气,娇喘着,不能够适应这一刻突如其来的情潮。

程敬南却忙站起来,退后两步,蓦然失却的温暖和依靠让林顺稍微醒悟过来,却脸颊通红,低垂着睫毛。

程敬南喉咙一动,吞下一口口水,还是觉得躁,他说:“你先休息,我先去洗澡。”

林顺疑惑的说:“你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干净清爽,她明明记得清楚,唇上隐隐还留有他的气息,脸更红了。

程敬南这才低低的坏笑,反击过来:“以后记得接吻要闭上眼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她的房间,林顺还是诧异,他明明洗过澡了,头发还滴水呢,难道是她错了?

五月的夜,高原上的冷水,浇得程敬南牙齿打颤,这一夜他却睡得无比安眠。他知道在他的隔壁,他心爱的女人被他找到,明天会跟他走。

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

林顺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此刻她的心不止悲伤,更加迷茫,慌乱,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慌慌的,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起贝贝,一会儿想起今天晚上的程敬南,这种感觉象影子一样随着她,叫她六神无主。越想反而越睡不着,一个晚上直瞪瞪的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

她终于知道,那是一种害怕,一种不安。

从前的她是勇敢的,面对杨凡的时候甚至带着骄纵和任性,她习惯了杨凡的照顾,杨凡从宠溺,不能接受杨凡的背叛。她抓紧程敬南衣襟的时候,迷茫的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北极星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

从前的她,为了扬凡可以二话不说灌下那么大一杯威士忌然后吐得昏天暗地,为了扬凡她可以得伤寒住一个月的院,只为了赌杨凡对她并不是那么无情的。那个时候的她太不懂事,一心一意爱着的挂念着的宠溺着她的人突然抛下她走了,她无所适从,只想逃避,更多的是不甘心,不肯放手,潜意识里想要把它找回,所以不顾一切,头破血流,几乎人人都能看得见这个稚嫩女孩的伤口。

经历过这些,现在面对这个承认想要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大的恐惧,或者还有淡淡的被笼罩着一种悲哀,她太不安了。她只想要躲开,避开,逃开,她不敢,潜意识里她想退缩。她害怕那种伤害,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试,连杨凡都能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这些东西在世俗的社会里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就好像绽放在天幕上的烟花,尽管灿烂,尽管绚丽,可漫天流转的都只是转瞬即逝,到最后只能屈从现实,灰飞烟灭。她没有贝贝的决绝,她不喜欢这种给不了永恒的短暂。既然是注定了转瞬即逝,那么即使世间仰望,盛况空前,又有何用?

经过这些事,她长大了,棱角一个一个的被磨平了,一路头破血流的走过来,不可能再象当初一样傻傻的坚信倔强的坚持,这个世界慢慢的在征服着她。

程敬南的呵护,程敬南强势的表白,林顺抵挡不了,她根本就无法抵挡,可是她还是害怕。

跟着程敬南回到n市,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尴尬,林顺不知道住哪儿。林顺大学时候开始住的是宿舍,后来两人在外租了房子,工作后搬家住的是杂志社的公寓,现在公寓被杂志社收回去了,可她在n市的朋友也挺多,如果说去住宾馆的话怎么说都有点尴尬。程敬南让她跟他回去,一开始她还拒不接受安排,孤男寡女的两个人,怎么都让她心里忐忑,当然她的反抗面对程敬南总是不可能能坚持到底的,她“暂时”住下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程敬南的房子不是朱妹口里的豪华宫殿,也不是那种高级别墅,虽然是在一个高档的小区但是也只是一套寻常130平米的三居室。

程敬南让林顺不忙着找工作,一来贝贝的事她心里不可能那么快缓过去,二来原来单位的事还没有调查清楚,林顺也答应了。不过想到跟他住在一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觉得尴尬。好在这两天程敬南也忙,每天她还在睡觉他就去上班了,等到深夜才回来。程敬南回来的时候林顺其实也没睡着,她躺在床上想这种关系,当然她是不敢大大方方在客厅等他回来的,但是每次她都要等程敬南洗漱完毕后才能真正入睡。几乎每天她都摒住呼吸,因为她总是发现程敬南动作虽然轻缓,但是她总是能听见所有水声都停住的时候,程敬南的脚步会在她房间门停一停,好几次她都以为他就要进来,第一天的时候她忘记了锁门,后来又不好锁,总怕露了痕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心怦怦直跳尽量让自己呼吸正常装做睡熟,可是程敬南每次都只是略微停顿一下,转身就进了主卧室。

睡得晚,每天就起得晚,林顺起床便能看见桌上的面包,煮好的牛奶,还有一张纸条,等到差不多她起来的时候程敬南会打电话回来,这个时候林顺就会脸红心跳的说:“你每天作那么忙,我的早餐我还是自己来好了。”程敬南从不在这个上面浪费功夫,下一刻话题就被他转换了,当然早餐还是照旧风雨无阻的摆好在桌上,便签也在,字迹有力,铁画银钩,很符合他办事的强硬作风。

林顺常常能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就只是打个电话问她在干吗,她一听就脸红了,嗫嚅着回答,两个人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也能通上很长时间的一段话,常常林顺听见他那头其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响,可他置若罔闻,继续听林顺把话说完,林顺只得匆匆结束。从大理回来之后的这些天,程敬南除了安排她住进自己房子里倒也没有要求她什么,当然她也没有表过态,她觉得不安,可若真正要对程敬南说出坚决的话,自己又怎么都没有勇气,慢慢的竟然再也说不出口。

程敬南又何尝不愿意早点回来跟林顺在一起,但是最近他公司里实在太忙,他离开的时候积压的工作那么多等着他处理,而且中庭集团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中庭高科同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还没有个了断,曾瑞那边已经出成果都快要投产了,工地上又出了安全事故,万成的收购倒是一帆风顺。他并不是处理不来,都是些小事琐碎繁杂但是影响又很大,不得不交到他这里来,从前的他对于这些布置安排处理,都是手到擒来的事,他喜欢自己游刃有余的感觉,可是现在每次当他要下班的时候总是有事来找他,他才觉得烦。

他只得在忙乱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谢萌在外间听里面的电话响声再十万火急她也不敢进来提醒,因为她知道这是程总的特别“通话时分”。每当这个时候程敬南脸上挂着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柔和表情。

第 二十四 章

程敬南就仿佛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理智了很多年,强硬了很多年,沉寂了很多年,忽然被点燃了,激情象火山喷发异样,心里是藏着巨大的欣喜,激动,每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家看到她。仿佛见到林顺,他就满足了,这些年游遍花丛他到此时方得意领略到两情相悦的滋味。从此以后他终于不再孤单一个人,他有了她,她爱他,他需要她的爱。每天哪怕只是在林顺门外站一站,听听她的呼吸,知道她在里面,心就是安稳满足的。

没过几天,穆兰还是找到林把骨灰拿走了。

林顺坐在穆兰对面,看着满面风霜的他,穆兰是一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气质纯净,但是现在他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都是灰的起满了白皮,似乎几天不见就老了10年,他一直是乐观且开朗的,现在叫人不忍心看下去。

穆兰看着桌上的骨灰盒,手颤抖着想去摸,却怎么也不敢覆上去,只有林顺知道那个瓷器上冰凉多么令人害怕,任你怎么抱在怀里也捂不热,反而似乎能沿着你的手冰冻你的心。

穆兰咬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似乎想将眼泪翻回去,是谁说的,抬起头看天,眼泪便不会流下来,他怎么可以流泪呢,一旦流泪了他就真正承认了这个事实,他不能流泪。可是他又怎么翻得回去,眼泪扑絮絮地落下来,林顺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急,这么快,这么密,一大串一大串,仿佛是谁拆散了珍珠。

林顺想去安抚他的手微微一抖,停了下来,不管是行动还是话语,她都无法给这个伤心的男人任何抚慰,有些伤痛是抚慰不了的。

穆兰终于放弃,两只手垂下来,乖乖的坐好,仿佛一个小学生的标准坐姿,他的手离得那骨灰盒远远的,学生殷勤企求老师的答案:“她,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我,我听说她给你留了一封信,那……那……”

林顺说:“信我烧了,她没有给你留东西,报纸上说的其实……”林顺将早已编织好的一段谎话说出来,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有漏洞,就这样吧,让他相信仅仅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让他们天人永隔,毁掉他的只是命运。爱人已逝,那么她还怎么忍心用她生前的惨烈遭遇来煎熬他,就这样吧。

穆兰听完终于含着眼泪将他的爱人抱进怀里,他悉心照料的爱人。

林顺喉头发酸,贝贝,他这样抱着你,你还冷吗,你还累吗,你还惧怕那些未知的命运吗?贝贝,但愿他的怀里,你可以安眠!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

“我想带她去西藏,她以前说过的,云南的下一站是西藏,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不能反悔。”

林顺终于无所顾忌的哭出来,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大悲失声。

暮色中,穆兰抱着贝贝,跌跌撞撞的远去,渐渐的背影淡了,远去了。

贝贝,再见,原谅我不能帮你照顾他,有些伤口是一辈子的,一辈子永远血淋淋,永远无法愈合,因为他不会答应抹去你的痕迹。

林顺在程敬南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房子装修高档,可是在林顺看来风格到底过于冷硬了一点,每当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时候,她觉得冷。

她准备将窗帘被套床单,沙发坐垫等家居用品都换一换,她打电话给程敬南,程敬南在电话里答应了,还让她等他,他开车回来送她去,难得他竟然能抽出一天的时间。

女孩子买东西难免细节上挑剔一点,林顺又是学艺术出身,从小深受美术熏陶,眼光更加挑剔,他们一起逛了很多家居店,到最后林顺都有点不好意思拉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来逛街,还逛个没完。她听说男人最讨厌陪女人逛街,所以后来再出来买剩下的东西都不再告诉他,单独的出来。

为林顺所不知的是,每当她弯下腰对那些床上用品的花纹,做工以及一些琐碎的细节上斤斤计较,低下头认真研究的时候,程敬南看着她微微滑落在脸颊两旁的发丝,她低垂着的睫毛,那一刻他的心有多么柔软。站在她身后,提着她的包,似乎愿意就这样一辈子,地老天荒,注视她的身影。

林顺选的都是一些暖色调的家居用品,花样朴素大方,既能恰到好处的融入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又能锦上添花,几乎是相得益彰。她还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些植物和盆栽的鲜花,摆放在房间里,阳台上,客厅角。又买回很多颜色鲜妍的热带鱼放进大鱼缸里,在鱼缸底下铺着水草和彩色的雨花石,鱼缸上还摆放着一盆水仙,在她家里,妈妈就是这么布置家的。

将所有买回来的窗帘等都换上去,当她把一切布置好的时候,这样的改变让房子整个的焕然一新,温馨得象是一个家,她马上给程敬南发短信,让他早点回来。

她坐在沙发上等,看着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的鱼,然后开始放电影,不知不觉她睡过去了。

可惜程敬南还是回来晚了。他回来的时候,在楼下望见自家窗台上透出的光,他打开门,忽然停住脚步,几乎是震惊的环顾这套房子里,陈设,布置,他在门口呆了许久。电视也没有关,上面是两个大大的黑体字“剧终”,他走过去关电视,转身便发现了蜷缩在沙发深处的林顺。

林顺手里紧紧抱着个流氓兔,头微微侧放在兔子身上,呼吸细密绵长,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么这个兔子便是当日他在游乐场里帮她抱过的那只。好似睡得并不安稳,林顺噘着嘴咕哝了一句:“怎么还不回来。”说完头一动,又往兔子身上钻了钻,呻吟了几句睡过去。

程敬南轻轻叫了句“顺顺。”

轻微的一句呼唤却让林顺反射一般,一下子从兔子身上窜下来,揉揉还没有完全睁开的眼睛,抓抓睡乱的头发,警觉的说:“我怎么睡过去了。”

这一瞬间,程敬南的心融化成一汪春水,再没有比这更软的了,在林顺抬起头笑着准备说话的时候,他突然俯下身,林顺被他按倒在沙发上,这是他从大理回来第一次吻她,他终于忍不住了。

林顺温热软绵的身子,脸上刚醒未褪的红晕,她的呼吸,味道,让一切变得更加迫不及待。他的情难自禁,他的激情渴望,就连未经人事的林顺都深深感觉到,但是他到最后一步还是打住了,象上次一样,不顾她的娇喘连连,帮她系好最后一粒纽扣。

调整了气息,过了一会,她坐在他腿上说:“敬南,今天穆兰把贝贝的骨灰带走了,他说他要去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