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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笨婢 佚名 4856 字 4个月前

胸前的衣襟,吭也不吭。

“翩翩,怎么不答话了呢?”他捧起她的小脸,低语。

她的眼眸不敢直视他,动地道:

“以往从没人对我这样说话。平日我捉贼,贼人对我自然是怒骂相向,青梅竹马的差大哥也当我是哥俩好,长安城的百姓更别谈了。除了爹,从小到大,我还没听过别人对我好声好气的说话,尤其你的嘴巴甜,说起话来像是抹了蜜似的;我从没听过,所以一时不知如何应对。书生都是这般甜言蜜语的么?还是你对每个人都这样说?”不是妒忌,只是好奇。如果他对每人都是这样说话,她也应该尽快习惯他说话的方式。但,他以往与她水火不容时,说话的口吻可不是这样啊。

“翩翩,其他的书生我可不知,但我对你的情意是再多的言语也说不清的。”他轻轻亲吻她的前额,既是懊恼又是气愤那长安百姓以往对待她的方式,但他也曾是其中之一啊。未了解她的好,就胡乱为她冠上瘟神之名,除了她爹,是压根没人赞过她一句好。

“你可记得当日我勤练体力,你每日送饭来的那段日子?”

“记得。”她乖乖答道。奇怪,近日好似他才是那个主掌局面的人。

他又轻啄她发红的脸颊。

“那儿日我共送出三十二张字条,你可还记得上头部;;些什么?”

她惭愧的摇摇头:“我不识字。”又忙把绿色荷囊拿出来:“可我都小心地收藏起来了。”这应该可以弥补她不识字的缺憾了吧?

“翩翩啊翩翩,”他动容地低喃:“那上头句句是情诗,全是我对你的情诗。以往避你如蛇蝎,是我不好,只知跟着人家走,却不懂自个儿的心。倘若我知你是这般好的女子,早在两年前我就娶你过门了。”现下他也不怕说什么甜言蜜语了。

时至今日才知从没人说她一句好,她活了十七载,头—‘回才知甜言蜜语听起来是什么滋味。天,他过去到底在白度什么日子?心爱的意中人就在隔壁,自个儿却同长安的百姓在背后说尽她的坏话、咒尽她——

“是给我的情诗么?”她本来是兴奋的,但眼里的光采略熄了会。“我不识字,不懂上头的意思。以后你教我识字,好么?”

“成亲以后,我天天教你。”

在微弱的烛光里,瞧着他认真慎重的容颜,不自觉地拾起手,模了摸他的俊脸。

“我刚才还在想,你是头一个对我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倘若别的男人对我也说甜言蜜语,我是不是也会心卟通通地跳着,忍不住觉得窝心温暖?但我现在发觉了,旁的男子我绝不会瞧他一眼,只因他不叫楚天刚,我也不会心直跳,只因他没有你的容貌。”他咬了咬唇,流转的眼眸净是春意。“我从没这般喜欢过一个人,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头一回想同你永远在一块,想陪着你、想成为你的妻……”话还没说完,就遭他狂喜地封住她的小嘴。

他是傻子才白白浪费了那两年虚度的光阴,他是傻子才会曾惧她于千里之外,所幸绕了一圈,她还是他的!’他像是盼了许久,盼了生生世世终于盼到她的深情,盼得他心都发疼了……

半响,他才轻抚着她的红唇,低语:

“翩翩,现下我们站在这株树下,它叫夫妻树,相恋的情人若站在树前,虔诚许愿,定会一生一世的相传白首。”

“所以,你才带我到这儿来?”

—他微笑点头、—双手合十虔诚祈祷起来。她见状,俏脸微微一红,忙也努力祈祷。再睁开眼时,瞧见他含笑凝视他的右手背。

“我祈祷咱们今生同倍白首,来生来世再到这夫妻树前再许白首之约。”他说道:“我自小手背上就有个瑚蝶胎记,原是灰色,但你的鲜血将它染成赤红,是永远也洗不掉的印记,而你自幼偏爱蝴蝶,又名翩翩,这不正表明了你我命中有缘?如果真是命中有缘,那就让这缘分生生世世的持续下去——”

“不会厌烦么?”她小声地问。

“一个人的小指只能系一条红线,红线的那端既是你,又何来厌烦之说?厌烦,该对那找错红线的人说……”顿了顿,诱惑她似地问道:“助威,你许了什么愿?”好奇极了,就巴不得她许的愿同他一模一样。

“我……我但愿月老公公的姻缘谱上生生世世你我的名字都是配成一对的。”说完,是挺不好意思地垂下头。

太奇怪了,她长这么大,何时变得这般温顺乖巧了?她向来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才不在乎什么长安的瘟神,当初也是愈看他愈瞧不起,但如今怎么全变了?

从来没有人怜惜她,这种感觉好陌生。她是真心喜欢他的,真心想同他度过一生一世,但成亲以后,他会不会发现她的笨、她的泼辣而后悔?她不懂女红,不懂刺绣,连嫁过门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像他这般才子又怎会忍受一个笨妇?早知如此,当初花些时间识字也好。

“瑚瑚,你有话想说?”

“我……”晚说不如早说,就算要退婚,也比成亲后失望来得好。“我不识字、不借女红,除了捉人,什么都不懂,大家都说我很笨,也没什么心眼,万一成亲后,你受不了我的笨,那……那……”

他大笑。

“笑什么?我可是认真的。”不怕再挨她一脚吗?可恶,她究竟是怎么啦?干嘛这般在乎他的反应?

“瑚朗,你忘了咱们虽自幼奉父母之命,订下姻缘,但好歹也经过一段‘适应期’那时咱们谁对谁都看不顺眼,不如那相恋中人把不得体的一面全遮掩住了。你的悍妇模样我瞧过,我的懦弱无能也曾落入你眼;你的智商说笨是假,只是坦率了些,而我就喜欢你这分坦率。咱们比起其他婚前不曾相识的姻缘要幸运百倍,我中意的是你的人、你的悍妇精神,还有你的智商。”他深邃的眸光闪了闪,俯下头,低喃:“我还喜欢你吻我的感觉……”语毕,吻住她小巧饱满的嘴唇,不再言语。

这样独一无二的女子,就算寻觅世上又如何能再找到第二个?

夫妻树下订誓盟的男女,生生世世都会再回到树下相识、相知、相恋。他盼他与翩翩的缘分没有用尽的一日。

生生世世!他是多么期盼,又怎会厌烦她呢?这个傻女人!

成亲之后,她就是他今生的娘子了。

他的娘子——

一大早楚、鱼二府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尤其宾客如云——以为瘟神的婚礼没人来吗?才怪。上回竞赛让多少人勒紧裤带度日。今儿个好不容易有个盛大婚宴,就算没交情的也赶来喝杯喜酒;至于祝贺礼嘛,就事头一回婚宴没成时所送的礼,够经济够节省吧?

不过,怎么瞧新郎都是笑呵呵的?

“八成是疯了,不然怎跟上回一般,笑得这么开心?”有人忽然说道。

“呸呸呸!你可别乱说话。上回婚事没成,:这回一定成。除非这段姻缘遭天妒,否则没道理成二次婚还没法共倍连理。”想当初,那时新郎新娘同天龙帮结了仇,就不信这回还会冒出什么帮来。

瞧,新郎笑得连嘴巴都合不拢了。

“小狗子,吉时到了么?”新郎笑呵呵地问道。现在小狗子成了蜜枣店的老板,今天特地回府再当一日下人,顺便推销一下蜜枣。

“快到了!快到了!”小狗于还不死心地再问一回:

“少爷,你真打算娶鱼小姐?你不怕她带来的灾难?”

“若是伯她,也来不及了。”想起昨儿夜里的誓盟,那嘴角尽是笑意。“对翩翩来说,我也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书生汉;对我而言,她亦然。咱们本是凡人,哪能像仙人似的完美元缺?彼此心意相属,能厮守一生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至于其他,能改则改;不能改,彼此包容也不很好?”最重要的是以往认定她有诸多缺点,今儿个在他眼里看来是这般自然。

小狗于闻言,吸吸鼻头,眼眶也红了起来。

“少爷,你真的变了,变得小狗子好生敬佩。原以为你到老都是软软弱弱的无能之辈,哪知一个翩翩姑娘就能将你七十二变,如今不但懂事理,而且也会为将来打算。你同翩翩小姐是天生一对;以往我老觉得她又笨又粗鲁,简直配不上你,可现下我也挺佩服她的,她是聪明不外露;竟然拿巴豆给冷捕头吃……”言下之意是开始崇拜她了。

“巴豆?”近日怎么老听到这泻药?才要询问呢,那新娘子已迎进门来。

“新娘来了,吉时也到。不快拜堂还等什么?”那宾客们全哄闹起来。就盼早一刻嫁掉长安瘟神,是早一刻心安。

“翩翩……”他笑呵呵地迎上前去,捡起那结同心的红色牵巾,轻步引她至堂前。低问道:“你睡得可好?

昨儿夜里四更天才送你回来是晚了些,婚事又向来累人,熬过了拜堂,回新房就可先行休息。”他的体贴让她好生窝心。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原以为我鱼翩翩的性子,最多也只能嫁给‘相敬如宾’的相公,却没想到原先最排斥的反而是待我最好的。”她私下想着,想起早先他的懦弱和她的霸道,但如今好像互换性子了,只要一瞧见他,她就容易脸红,也乖巧地回复他每一句话,这种心情好生古怪——

“翩翩。”他温柔笑道,一时教在旁的众宾客看呆,一窝蜂的想挤上前细闻他俩究竞在说什么悄悄话。“过了今日,咱俩在夫妻树下的誓盟,就算实践。今儿个我要再加一句,当日那三刀之痛,我是没法代你受过,但将来每一日该由我保护你…”

他才要转身叫那唱礼官,忽闻外头一阵骚动,像是临时来了不相干的人——

“这里可是办喜事的楚府?”问者是个白发老头,身穿官服,后头跟着几名差爷。

鱼翩翩掀了头巾,困惑道:“他是来喝喜酒的么?”

她往年在官府中,也未曾见过这号人物。

那楚天刚摇了摇头,心中忽闪不安。

“我压根不识得他,怎会邀他前来?”语毕,上前一步,朗声道:“这是楚府,您……”

“咱家是宫中徐公公。”白发老头示意手下端了金盘上来,盘上有个红色绣球。“咱家今儿个前来是特地传皇上爷的口渝。谁是鱼翩翩?”嘴里是这样问,目光早锁定那一身新娘衫的姑娘。

“我就是。”鱼翩翩上前来回复,瞄见楚天刚脸庞不安,悄悄牵起他的手;

说来奇怪,以往他一碰到她,不是脸红就是鼻血流个不停,但近日情况好许多,曾私下问起他何因,他答得倒干脆:

“若不努力克制自个儿,成亲之后岂不流血至死?”

虽是一句玩笑话,也颇有几分认真的语气。

此时侧面凝视他,忽觉那并不只是一张好看的相貌,他是俊朗秀雅没错,眉啊眼的,全保精致的雕刻品,但现在她不再称羡,反而心头像是被软绵绵的不明物体给充实住,挺窝心也挺实在的,像许久飘泊的感情有了依归。

忽地,他的大手紧紧反握住她的。虽是小小动作,也让她心口一紧,真想生生世世牵着他的手,这便是那所谓的爱情吗?

这还有什么好迟疑的呢?向来不知动了心伪滋味,原来竟是又甜又酸又痛——

那白发公公瞧了瞧二人相依的模样,咳了咳细声道:“宣读圣上口谕,特赐你们免跪。鱼小姐,圣上念你救了小王爷——”

“小王爷?我何时救过他了?”她没好气的插嘴,引起众人惊呼。她不要命了是不?

徐公公推翻了历代没一个好太监的说法,好心地提醒她:“鱼姑娘,一个月前你曾在延平门外救了一名男子么?”

“有么?”救人无数,都记不清了。

最后还是小狗于拍头大叫:“莫非是那李唐公子?

当日他像狗似的躲在我身后,若不是翩翩姑娘及时救他,只怕现在他早曝尸荒野,遭狼给吃了——”话说完,发现那太监及身后的禁卫队皆没好脸色。不会吧?

那姓李的真是小王爷?

咳,怎么大伙全突然离他有几尺远,还一脸惊骇?

“他说得也不夸张啊,只是说那李唐像‘狗’一样嘛——”

“他便是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小王爷。”徐公公不急不缓地细声道,特地加重那“最”字。

“这……我……”小狗于腿一软,跪下地来。“我不是有意冒犯……”杀头,杀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被杀头,好不容易才开店当家,竟然会落到这步田地!

那徐公公冷哼一声,转入正题:

“圣上念你有功,持从今日起赐你为‘福星’之名,从此长安城不准再有瘟神。”

“‘福星’?”她哑然。

“除此之外,圣上特赐黄金百两,还有……”他指了指红绣球。“小王爷念你因瘟神之名蹉跎婚姻,命咱家我送来绣球,择日在朱雀大街上建一台子,由鱼姑娘抛球招亲,凡招来的夫婿,立赐仆民百人,华宅一栋。”

语毕,一阵哗然。

鱼翩翩还来不及拒绝,楚天刚上前拱手道:

“圣上及小王爷美意,鱼姑娘心领了。可如今她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