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二者来看,显然,这孩子根本就不是培根家的人!法国王室里的人,个个都不是傻子啊!他们越来越喜欢这个小伙子,把他称作“可爱的年轻绅士”。
弗朗西斯毕竟不过15岁,很难把握好自己的出身问题,尤其当他遇到法国国王的妹妹玛格丽特公主时。如果他真是培根家的孩子,是不被允许有如此之大的野心的。正是在法国国王亲自主持招待他的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公主,没多久她就彻底征服了他的心。
玛格丽特这个名字,在弗朗西斯听起来,应该不会陌生。她于1572年8月18日嫁给了表兄亨利,纳瓦拉国的国王,改信新教。也就在那天晚上,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屠杀案。她新婚的6天,巴黎街头便沾满了新教徒的血迹。可怕的消息传到伦敦,11岁的弗朗西斯没有忘记整个新教社会的愤慨与战栗。整个恐怖事件,都是信奉天主教的玛格丽特的母亲一手所为。而现在,他却深深地爱上了她的女儿。
玛格丽特与纳瓦拉国王的结合并非两厢情愿,而是出于政治目的。玛格丽特并不是个言听计从的公主,她对母亲逼她嫁给纳瓦拉国王,心存愤懑。弗朗西斯见到她不久,她就提出了
离婚的要求。为什么要离婚?可能与她和吉斯公爵之间的男女之情不无关系。吉斯公爵被公认是法国最漂亮的小伙子,苏格兰女王玛丽最认可的未来之星。
吉斯家族一直是玛格丽特家族的强大对手。正是这种情形,才使得他们彼此之间更具吸引力。这件事显然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灵感来源。剧中描述,凯普莱特家与蒙太古家之间有世仇,但来自两家年轻的男女主人公却彼此深爱。
弗朗西斯在密码故事中向读者证实,法国王室内外盛传着玛格丽特的流言。他承认,最初与玛格丽特相遇时,她绝对不是个天使。她大他8岁,在他眼中,她没有圣人的光环。“但她是我在法国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浑身上下充满了珠光宝气”。
很快,他对她的赞美之词更加热情洋溢。他说,她是他“最甜美、最甜美的爱”,是他心中“耀眼的天使”。
不过,当时玛格丽特的诸多画像却一点也没有显示出弗朗西斯所描述的那种美丽动人。他们笔下的她,紧绷的脸上,神色阴沉,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色。
很有可能,她长得并不那么好看,可魔力与人格足以弥补其不足,令弗朗西斯生出一种美感。他写下很多文字,对她大加吹捧,相当崇拜她的美。此外,别人也写过她。比如奥地利的约翰先生也曾描述过她的美貌。此君还专程到法国卢浮宫参加舞会,目的只有一个,亲眼见一下那
神话般的人物。这位先生怯生生地站在舞池旁,傻傻地看了好一会儿。之后,他转身对同来的伙伴说:“公主的美是一种神圣的美啊,那不可能是人间的美。不过,上帝造她,不是为了拯救男人,而是要诅咒和毁灭男人。”
不仅玛格丽特的美丽与魅力征服了弗朗西斯,她身上的其他东西也令他惊诧不已。她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看到,他们几乎在各个方面都非常相像。他们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他对这一点丝毫也不怀疑。她也像弗朗西斯一样,头脑聪慧,精明过人,对音乐喜欢至极,又有机智应答的天资。她也喜爱诗歌,可以花上几个小时阅读并深入思考而乐此不疲。对普通人的福利问题,她也十分关注,还经常自掏腰包,赈济穷苦百姓。所有这些,都是她迷人的地方,为弗朗西斯深深折服。
最令弗朗西斯动情的,是她经常在家里举行社交晚会。她邀请最杰出最有文化的知识精英到场,与他们讨论诗歌、音乐、文学、神秘主义,以及当时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俨然是一个小型学术沙龙,与当时盛行于整个欧洲大陆的沙龙一样。读者不妨到“莎士比亚”《爱的徒劳》一剧中,找到对这种沙龙入木三分的看法。
在这众多的聚会中,弗朗西斯遇到了法国最杰出、最多产的诗圣龙萨先生和他的“七星诗社”。这个诗社的主要目的是使法语变得更加高贵,使法国文学更有地位。弗朗西斯在这里看到了他的生活目标,这影响了他的整个一生。他甚至暗下决心,要将自己的母语提升到更高境界,将英国几乎连雏形都不存在的文化发扬光大。
弗朗西斯对玛格丽特的爱,每天都在增长。每次与她相见,他都会更加迷恋她。自己的高贵出身给了他绝对的自信,也使他能把心中所想向她倾诉。当听到玛格丽特与纳瓦拉国王之间并没有什么爱情时,他受到了极大鼓舞。玛格丽特天性表现出来的调情样子,以及她对这位来自英国的迷人的年轻造访者的兴趣,最终促使他鼓起勇气,向她直抒胸臆。
玛格丽特早已听惯了男人们的甜言蜜语,但对弗朗西斯所投入的热情,还是很感动。在爱情上,弗朗西斯还是个非常青涩的小伙子,但人很忠诚,令人信赖。他相信自己对她的爱是神圣的。他向玛格丽特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当她接受这一切时,他相信,作为回馈,她也等于承诺爱他,并忠诚于他。如圣人一样的玛格丽特会玩弄他这样全身心付出的爱吗?这一点,他从来就没有想过。
带着青春的激情与火热,弗朗西斯开始安排玛格丽特与纳瓦拉的离婚事宜。他也着手请求母亲的首肯,使英国都铎王朝的王子与法国公主能够成婚。沉浸于爱河的人儿相信,什么都是可能的。他把驻法大使阿姆亚斯找来,秘密地吩咐他代表自己去游说母亲伊丽莎白。大使看上去也很赞同这桩婚事,他同意尽全力撮合此事。
大使的努力并没有收到好的效果。伊丽莎白压根儿就不想成全儿子这桩困难重重的婚事。况且这儿子她也没有公开承认啊。此外,出于政治考虑,她正与外号叫“小青蛙”的阿伦肯公爵,玛格丽特惟一的哥哥,坠入情网,尽管他一点都没有吸引人的地方。法国与英国之间的关系太过微妙了,伊丽莎白女王也不愿拿自己的声誉开玩笑。她对大使卷入此事,纵容这段爱情发展,感到非常愤怒。大使后来展开娴熟的外交手腕,才使得自己继续保有这个位置。弗朗西斯则不失时机、变本加厉地继续展开追求攻势。这一切都越来越不遂做母亲的心愿。他每采取一个追求步骤,都使自己更远地离开了王位宝座。
当然,伊丽莎白否决了弗朗西斯娶玛格丽特的请求,并不是他与至爱情人分手的真正原因。密码故事里这样描述道,一天,玛格丽特的老保姆(《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保姆的原型人物)将弗朗西斯叫到一旁,跟他耳语了半天。她告诉他,公主之所以没有把全部的爱都付出,是因为她已经将一部分给予了别人,这别人并不是她的丈夫纳瓦拉,而是她的情人吉斯公爵。保姆在他耳边低语道,把这家伙干掉,一切就都是你的了。
玛格丽特与有权有势公爵之间的秘密关系,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不幸的。弗朗西斯听后,痛心疾首。“我绝对不能容忍爱情中有别的竞争者。”他呻吟着,终于意识到玛格丽特的情感世界,绝非他所想的那样纯洁无瑕。
生存还是毁灭(1)
一个灰蒙蒙的早晨,巴黎住所里,弗朗西斯从睡梦中醒来,他感到睡得很疲惫。他依稀记得刚才所做的梦,那梦很困扰他。在梦中,他热爱的家乡,英国古汗堡庄园,好像一下子被“黑色的灰浆涂抹得乱七八糟”。他直觉地将此事解释为可能有坏消息的征兆。所以,当信差把尼古拉爵士死亡的消息带给他时,他并没有感到惊讶。
弗朗西斯非常爱戴的养父,大印守护者,死于伤风。给他剪头的理发师看他睡着了,连窗户也没关就走了。二月的冷风把他吹坏了。尼古拉一觉醒来,就感到身体有些不适。理发师解释说,所以没有叫醒他,是因为怕搅扰了他的睡眠。尼古拉爵士回答道,“您的礼貌将使我丢掉性命。”
几天后,伊丽莎白的这位大印守护者离开了人世。弗朗西斯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伦敦,可惜还是晚了一步,错过了盛大的国葬仪式。人们仍能感受到弗朗西斯悲伤的心情。他听说,在整个送葬队伍的前面,他的养母,那位爱他远胜过自己亲生母亲的人,骑着一匹披着黑纱的马,形单影只地走在前面,身后还有一匹马,上面驮着与她相依为命的男人的尸体。对于弗朗西斯来说,在他出生之后,这男人一直就是他的保护者,他的良师,他的益友。
一整天,圣保罗大教堂的钟声就没有间断过,圣马丁教堂里的钟声也不曾中断。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这是非常庄严的时刻。弗朗西斯认为,这一切都标志着一个轮回的结束,也标志着自己青春岁月的结束。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什么安全的家,他只能依靠自己了。还会有什么人给他提出忠告吗?他还能相信谁吗?当然,对于哥哥安东尼·培根来说,一切都不同了。在安东尼看来,父亲的死标志着他从父亲的权威下挣脱出来,从此获得了自由。
尼古拉·培根的遗嘱当着全家人被宣读。每个家庭成员都获得了很好的一份——但有一个人被排除在外,那个人就是弗朗西斯。安东尼·培根继承了很好的一笔财产,从此成为富人。老人家从第一次婚姻中带来的两个孩子纳撒尼尔和爱德华,也都得到了相当丰厚的一笔遗产。此外还有三个女儿——伊丽莎白、珍妮和安妮,也获得了部分家产。古汗堡庄园由安妮夫人继承,之后将传给老大安东尼·培根。另外还有两处庄园也是安东尼·培根的。弗朗西斯没有得到任何财产。老人家只是把一些物件留给了他,此外,还把一些租金划给他,使他年年能有足够的生活费用。这个老培根最钟爱的儿子,居然一文不名了。
传记作家富勒女士写道,尼古拉·培根的遗嘱“是一个谜”。如果这份遗嘱写于弗朗西斯出生前,那也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但这不是事实。遗嘱写于1577年。弗朗西斯那时在法国。根据密码故事所述,遗嘱写于弗朗西斯皇家血统被揭示之后。1578年,老人家去世前两个月,再次对遗嘱做了修改。
弗朗西斯被忽略不计,只有一种解释:女王已经秘密承认是孩子的母亲了。老培根一定认为,伊丽莎白会照顾自己的儿子。甚至很有可能,伊丽莎白命令他修改了遗嘱。她显然有意勒紧钱袋,不让自己的后代乱花胡来。这是伊丽莎白女王一辈子都谨守的原则。既然弗朗西斯不是老培根的骨肉,那么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解释老人家的遗嘱之谜了。
这位英国年轻王子的惟一收入来源,是国家给他提供的很少的补助津贴,其实就是女王给他的钱。安东尼·培根和安妮夫人也尽全力帮助他。但没过多久,他们也无能为力了。弗朗西斯的生活处境很艰难。没有人能够想像的出,他已经没钱买鞋子了。
他的最大痛苦是被排斥。他可是有着“王室血统”的王储,这个王室又是全欧洲最有权势的啊。但他却被迫站到了一旁。儿时的好友们都得到了财富、特权和名分,而他呢,身为女王的亲生儿子,却连简单的爵士身份都没有混上。这种没有升迁的情形,让一些不知真相的历史学者推测,年轻的培根一定存在某些可恶的毛病。
不过,弗朗西斯却感到,灵魂不停地告诫他,说他生来就具有某种神圣的使命,他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这一使命。1579年6月,弗朗西斯开始在格雷学校里学习(今天这所法律学校还在)。他住在尼古拉爵士曾经使用过的房间里。这所学校不仅是一所法律学校,它还承担着训练年轻贵族在艺术等领域成为拔尖人才的任务。而要获取这一背景,绝对不是类似埃文河边斯特拉特福小镇的农村人所能企盼的。
虽然格雷学校里到处充满了特权的氛围,身边还有那么多年轻的贵族学生,但弗朗西斯一点也不快乐。他根本无法摆脱那种“老天生我,必赋予我更高使命”的感觉。在英国,他本来应该当国王的,却被认为是局外人。他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皇室成员了,也不再被认为是都铎王朝里的一员了。弗朗西斯·都铎甚感绝望。只要仔细品味,我们就会发现,弗朗西斯的细腻情感与《哈姆雷特》中著名的丹麦王子那痛苦不堪的言词之间,有着十分相似之处。可以断定,作者所写绝非无意之笔。与哈姆雷特一样,弗朗西斯也有一种孤独感。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一发自心底的呐喊,它来自年轻的哈姆雷特,几个世纪来曾拨动无数人的心弦,引起多少同情!但有谁真正倾听过年轻的弗朗西斯浸泡着泪水的内心独白呢?这呐喊声中蕴涵着一种哀婉动人的东西,只有经历过此种痛苦冲突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在弗朗西斯的生命中,的确出现过一些低潮时期。但上面所描述的情形,却是他人生的最低潮。正是在这绝望时刻,在这灵魂的黑暗之夜,有种神秘经历发生了。它帮助他从忧郁状态中走了出来,再一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
一天夜里,他独自一人呆在格雷学校自己的房间里,他在《圣经》里找寻着安慰。他经常这样做。他用手翻阅着“伟大的上帝的神圣话语”,很快找到了自己最喜爱的一段,这段文字出现在《圣经·箴言》之中。
“上帝把一个东西隐藏起来,以显示自己的荣光
而国王们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