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节第一次离我这样近,却仿佛又那么的远,使我触摸不到。大致绕了一圈,我们来到了food court,jennifer的中国式快餐店就在这个区域,叫“zesty hunan”(可以翻译成“湖南美味”,hunan这个词儿在老美的眼里就是有点儿辣的意思)。
这个中国式的快餐店,分前台和厨房间两部分,都是流水操作。思进和jennifer负责前台接order,阿强的姐姐管饮料机,阿强只管收钱。从上午十二点到下午二点,我的任务是在前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发现菜卖掉一半儿并仍有人继续点,则必须马上去厨房让师傅炒出来,再端到前台以旧换新。在这空隙间,还要不断填满纸杯、纸盘、纸巾和塑料刀叉,以便思进和jennifer接order时随拿随有。这段时间是店里的黄金时段,可以说忙得连上厕所都不可能。这些事儿都必需在十二点之前解决。
在这个shopping mall里的food court,竞争是相当激烈的,各国的特色快餐任人挑选,有意大利的比萨、墨西哥的卷饼、美式的麦当劳汉堡、法国调料的色拉,还有我们中国菜。在我看来,中国菜到了克利夫兰,味儿也变得差不多了。什么青椒牛肉、芥蓝鸡、蘑菇鸡片、甜酸肉、左宗鸡等,全是大师傅把调味汁先打好,起个油锅,然后将菜在滚水里飞快地煮一下,再放进锅里。等到菜快要炒熟时将调味汁撒上翻炒几下,就成了。这类的中餐之所以受欢迎和具有竞争力是它既价廉物美,又具有热量低于其他快餐的优点。据统计,在美国有将近三十万家快餐店。快餐已经成为美国人快节奏生活的一种模式。
“zesty hunan”的顾客们大多是大楼里办公室的白领。男士们穿衬衫打领带,女士们着洋装,脚蹬高跟鞋,一眼扫过去,都神气十足。他们十二点左右便会陆陆续续地在柜台前排起队伍等候点菜,颇有点像以前食堂打饭的样子。也有的客人会打电话来叫外卖,这时思进就要去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还可以收点小费。
美国人讲究的就是效率和质量,稍有怠慢让他觉得不乐意,以后是决不会再光顾了。每天这个“机器”一转起来,阿强的收银机便成了“印钞机”,而我们每一个人都神经高度紧张,谁都不愿成为这部机器上的坏零件而影响它的正常运作。快、仔细和互相配合是不出错的关键。对于我这个刚刚从银行办公楼里走出来的白领来说,第一次领会了什么叫做分秒必争、时间就是金钱的含义。
jennifer是家中老大,底下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当时还都在读大学。大弟弟读的是医学院,小弟弟念的是商学院,妹妹学的是金融,只有她没有进过大学门槛。jennifer十四岁跟着妈妈从台湾南部来到美国打天下,是地地道道的台湾人。她中学一毕业就泡在了餐馆里。她对餐馆的一套管理、经营经验全是在十年的摸爬滚打中掌握的。我的全部餐馆打工经验都是她传授给我的。她教我如何包外买,如何准确叫菜。她说,这叫菜也是有点小学问的,叫多了卖不掉是浪费,叫少了就会很快卖完,造成供应的断档。这两种情况都会影响到服务的好坏和利润。
jennifer平时说话语态柔软,空闲时也会旁若无人似的对着她的阿强撒撒娇,老公老公叫个不停;一旦生意开张,她却犹如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语气镇定自若,跑前跑后不慌不忙。
临近圣诞节,柜台前的顾客比往日多了几乎一倍,这让jennifer很高兴。一天,正当顾客们有秩序地等候叫order时,一个肥肥胖胖的非裔中年妇女走近柜面,对jennifer和思进嚷嚷着说:“这甜酸肉里有一根头发,太恶心了,你们看怎么办?”前面几个顾客听到后都探头探脑的,队伍显然开始有点乱。这在美国是了不得的大事,食物里掺有头发或其他东西,生意损失点儿倒还在其次,官司一打起来没完没了,什么精神受损费,律师费等等可以让jennifer的店马上关门。只见jennifer从容不迫地接过那盘已经吃得差不多的甜酸肉,捡出那根头发仔细端详起来,然后不紧不慢地对那个女人说:“这根头发不可能是我们店里任何一名员工的,它颜色暗红并且卷曲,你看看我们会有这样的头发吗?”这个非裔妇女眼瞅着我们这一群黑头发、黑眼睛的炎黄子孙,没趣儿地离开了。
jennifer折回到厨房间后就气愤地骂开了:“这个不要脸的死黑鬼,骗吃骗到我头上来了,明明是她自己的头发,还想赖我们,差点毁了我的生意,不得好死。”她骂完了,气也出完了,又回到柜台前笑脸相迎地继续接order。大概这类事情不会是她第一次碰到,而我当时还真替她捏着一把汗呢。
我和思进在jennifer的店里每天做四个小时,下午三点以后就没事了。思进回学校上课,jennifer就常常驾车带我各处转悠。我们去的大多是shopping mall里的服装部。她总是秋风扫落叶般从衣架上横扫一遍,细胳膊细腿、瘦瘦小小的人,夹着一大堆也不管合不合适的衣裤,直冲试衣间。然后她像刚打了胜仗似的清理着战利品,慢悠悠地对着镜子和我,一款一款地轮番试起新衣来。但我很少看她带着她的战利品回家。
显然她是这里的常客,每次看她和熟识的sales girl叽里呱啦、东拉西扯地说英语,我就羡慕得什么似的。她当然感觉到了我的目光,颇得意地告诉我,她的英语全是餐馆里的客人教她的,包括骂人的“三字经”。这时的我就特别沮丧,发狠心一定要学会英语。
我们的腿逛酸了,人也感到累了,jennifer总是不忘请我喝饮料。鲜榨草莓汁是jennifer的最爱。她总是选大杯,再向店家要个小杯子,倒满以后递给我,价格比直接要二杯小的来得便宜。
在后来,当我们决定去纽约时,jennifer郑重宣布请我和思进外加店里的另一位女孩吃越南面,为我们饯行。这让我和思进特别感动。那天她开车带我们去了离我们住处挺远的一个shopping mall,越南面馆就开在里边。
我们选了个四人的火车头座。坐定后,jennifer向我们介绍说,这是克利夫兰最好的一家越南面馆,牛肉面是顶级的。可惜,我是从不吃牛肉的,害得思进也没有办法品尝。jennifer叫了一碗牛肉面和一碗鸡丝面,都是特大号的。我和思进分食那碗鸡丝面,jennifer和那个女孩分食那碗牛肉面。这里的越南面确实可口,充满了异国风味,而这样的请客方式更是以前在上海从未遇见过的。但入乡随俗,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学会了美国人的aa制,也懂得了请客送礼不在乎礼物的本身,而在于那份心意。这比起中国人爱面子、大手大脚的送礼方式来,我更欣赏这种随意性的、不图回报的西方式礼仪。
两年后,当jennifer和阿强正式结婚生第一个女孩儿的时候,我又回了一次克利夫兰。克利夫兰已是物事人非,我俩的朋友们基本上都搬离了那座城市,去别处发展。jennifer怀里抱着个漂亮的baby,肚子里又怀上了一个,倚在新买的宅门前等我。她那张变得柔和的脸庞上,笑容里充满了为人妻、做人母的甜蜜。
吃/小玲/
留学生们的吃也是丰富多彩、形色各异的,并且都带有一些家乡的特色。我与我们的邻居程博士和小邓是在厨房里建立起友谊的。思进不善炊煮,我便常常与他们在炉台上不期而遇。
自从我进了餐馆打工,思进和我的午饭都在那儿吃了。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一顿晚饭。为了替我们节省钱,jennifer隔三差五地让我从餐馆里带回一些肉骨头、白菜心。她说白菜皮用来炒青椒牛肉,菜心放着到最后也是扔了。于是我就将它们拿来“废物利用”:白菜帮子用盐加个小红辣椒腌一会儿,临吃前撒点油,一盘儿辣白菜就做好了。肉骨头用汤锅放满水烧开,然后出水、去沫、放盐,慢火熬成乳白色的汤,最后再放粉丝白菜叶。这一锅热腾腾的汤能让思进食欲大增,他是喝清水冬瓜汤长大的,汤是每餐的必需。小邓就常常夸我“巧妇能为无米之炊”,我和小邓就常常在厨房里,互相夸奖着做出一桌一桌的美味佳肴来。
小邓是一个动手能力相当强的人。他能将汽车引擎的一个线圈拆了,然后再自己重新绕一个放进去,车居然还发动得挺好。这都是我亲眼所见,不然我都不敢轻易相信。因为印象中的读书人是不会对这些感兴趣的,并且他不惜花三百六十多块钱在home depot买了一套工具,朋友中只有他是例外。小邓的烹饪技术在留学生中也是“一流”的。他和程博士同样做一锅饭菜,但结果却不一样。小邓有一个装各种调味品的盒子,里边油盐酱醋甜的辣的特别齐全。他的拿手好菜是将土豆、茄子、番茄、粉丝、豆角,统统切成块儿放入锅里。因为超市里不出售带有肥油的肉,他就把特意从中国店里买来的肉放在最上面,让肥油可以慢慢地渗到最下面的蔬菜里面,大火烧好,小火慢炖,也就半个小时,他的所谓东北乱炖就做好了。为了证明这个菜的美味,小邓总是让思进尝鲜。思进是个有名的“肉菩萨”(上海话,意指爱吃肉的人),声称这每一筷子里都有着不同的惊喜,赞美那是各种蔬菜和猪肉汤汁融合成一体的佳肴。我因为不吃肉,也从未品尝过。而程博士则是将洗净的鸡和米同时放入锅,加满水烧开后放些盐,等鸡熟米开花,他的美味也做好了,过程大约也是半个小时。令我惊叹不已的是将近半年,他从未做过别的菜饭。假如临近小考和大考,他则躲进他的“小楼”,这时,我就代他看管炉子上那些吃的。每次问他考得怎么样,他都叹息没有考好,而结果却总是全班最好的。我思忖着,这程博士比思进和小邓都年长,还下过乡种过地,从工农兵大学生一直到留学读博士,若没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又何以有今天的成就。后来,他讲了一个脚印的故事使我受益终身。
话说有个老和尚,让他的徒弟去外面走走,看看有没有留下自己的脚印。有一天,小和尚在外面走了一圈回来说,这大好的天,我穿着草鞋,哪里会有脚印?老和尚说,那你就等天下雨再去。这小和尚在一个大雨如注的日子从外面回来说,雨水这样大怎么会留住我的脚印?老和尚没办法,带着他的徒弟到外面,走上了一条泥泞的小路。这时,小和尚立刻顿悟了!
这个故事和孟子的话不谋而和。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形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和思进确实走上了一条留学和求职路上的泥泞小道,遥远路途,每当回头时,总看见自己的许多脚印。路上的脚印越多,我们的心里便越欣喜。回首往事,我庆幸我们的人生路上曾与这样一位良师益友为邻。
电话费/小玲/
转眼间,克利夫兰进入了深冬时节。天气阴沉沉的,一连几天都不见太阳。我的情绪也低落得随着这天气由晴转阴。一个多星期没有收到上海的来信,思进明白我是想爸妈了,就劝我打个电话缓解一下乡愁之苦。
十几年前打电话对我来说是奢侈的。那时的电话公司就只at&t一家,在全美国一枝独秀,独领风骚。打个国际长途电话到上海,第一分钟是五块三毛,接下来是每分钟一块多钱。一个三四分钟的电话加上税就要十来块,这就够我在jennifer的快餐店里跑前跑后手脚不停地做上两个多小时,这钱也足以让我痛痛快快地和思进一起吃上一打的螃蟹。哪像现在电话公司不止一家,价格不断地一路下滑,电话卡也多如牛毛,打个电话到上海不用动脑筋,任由我海阔天空地和爸妈在电话里泡上一个多小时,别提有多痛快了。
在思进读书期间,情形就不同了,电话费是我们仅次于学费和房租的一项不小的开支,我一个月最多打两次,每次三到四分钟,由思进掐好时间。我好像总是有许多话要对我妈说,可有时电话一接通,我一声“妈”叫完后,竟冲着电话筒一个劲儿地傻笑,把事先想好的话统统忘在了脑后,思进就急得不停在边上打手势,催我赶紧说话。常常是电话那端爸妈急着轮流和我说话,而我这边却语无伦次地不知是该问还是该答。最后轮到思进出场,他狠下心来拿过话筒,毫不犹豫地便“卡嚓”挂断电话,然后再冲我笑咧咧地说:“对不起,时间到了。”我虽直呼不过瘾,但这样闹哄哄的来一下子,郁闷的心情也随即开朗了起来。
一天,思进兴冲冲地回家对我说:“小玲,今天听系里的一个同学讲,长途电话若不到一分钟,at&t是不charge(收费)的,他试过。”我一想,那我们为何不“化整为零”,一个个打呢?为什么不试一下?吃了晚饭,我怂恿思进与我合作,仍然由他掐好时间。我拨通了号码,嘿,这不花钱的电话说起话来可顺溜多了,短短不到一分钟,我居然不慌不忙,清清楚楚地告诉妈妈,这个电话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