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一个难看的大疤,再或者,两者之中的一个要放弃一条胳膊甚至一片肝脏。爱情的天平如果倾斜了,也许,就是因为多了或少了‘欲’的重量。”
和上电脑,我躺在床上,想着常欢下午的问题。我和他之间,究竟有没有爱情?如果没有,为什么会不停地做爱?如果有,又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或许我跟他的这种乱七八糟的感情之中,有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沉甸甸地填充了一切空白,它的名字叫,欲望。
第二十四章 想爱(1)
傍晚时分,刘亚菲打电话来。她先是体贴地问我没见的这两个星期心情如何,身体如何,有没有出去偷腥;在得到了“我身体很好,心情不错,也还算安分”的回答后,她又问我是否愿意携带常欢同去“金鱼吧”参加聚会——她和赵小帅同居一周了,这是个多么值得纪念的日子。
我说没问题。
在车上,我和常欢很认真地讨论着一个话题,那就是“刘亚菲到底怎么了”。这个一向以“爱情女神”自居的家伙居然会为“同居一周”这样芝麻绿豆大小的纪念日专门搞了个聚会,这简直出乎我们的想象。
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个记不清名字的男人。他几乎感动了所有人,却终究没有感动刘亚菲,即便用修眉刀割腕也没能换取她一星半点同情的24孝。她第一次甩掉他,好像就是因为一个派对:他们恋爱满1个月的那天,他说要庆祝一下,她很不耐烦,当天就甩掉了他。我甚至曾经怀疑刘亚菲憎恨一切与爱情有关的纪念日,可是从今天的情形来看,之前的结论似乎过于武断。
“人都会改变的,只是看诱惑力够不够大”,最后常欢以万分敬佩的语气总结着:“刘亚菲那条翘到天上的尾巴终于被连根切断了,而那个伟大的操刀人名叫赵小帅。”
陆安街,被称为“泰城的后海”,是条从街头到结尾都布满了各色酒吧的小路。街角有一家颇为别致的“金鱼吧”,以其高低错落的各色鱼缸及数百条观赏鱼而出名。老板李先生是泰城报业集团的副社长,也是赵小帅的舅舅。经常光顾的客人以新闻圈的人居多,从第一桌听到最后一桌,估计第二天报纸上的全部内容都可以了然于胸。
我们推开店门,对服务生说明了来意,随后就被领到了一个用鱼缸隔出的割断里。赵小帅和刘亚菲穿着夸张的情侣唐装棉袄,就像一对超龄版的年画娃娃。桌上摆着茶壶和干果,看来他们并没打算喝酒。
“几个月不见,叶姐越来越漂亮了。”赵小帅的大嘴像擦了蜜一样甜,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学得如此油嘴滑舌。随后刘亚菲介绍两位男士认识,在听说常欢也是泰大毕业的以后,赵小帅还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说没想到咱们是兄弟都一样,挑来选去最终还是吃了窝边草。刘亚菲狠狠在赵小帅的胳膊上拧了一把,说你们才是草呢,就算真吃了窝边草,也是我们吃你们,轮不到你们两个当主语。
赵小帅疼得龇牙咧嘴。他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指责刘亚菲没有妇德,又问常欢是否也会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常欢笑着瞄了我一眼,又转回头对他讲:“男人的命运基本如此,你跟我学学,就当泰式按摩,忍一忍就过去了。”
“哎,本来以为你能振一振夫纲呢,没想到也是水深火热。”赵小帅到了一杯茶递给常欢,“兄弟,什么也别说了,咱喝茶吧。”
常欢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随后就天南海北地跟赵小帅狂聊了起来。他们从nba聊到中东局势,颇有“相见恨晚”的架势。我像个看客一样眼见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这样的气氛,这样的环境,是多么让人愉悦。
“哎,你这个没良心的,都不理我了!”刘亚菲拽了拽我的袖口,假装生气地说。
“我只是想好好看看赵小帅,这小子究竟有什么魔力,把你迷得小题大做,兴师动众,连同居一周还要搞个聚会。”我回过神来,压低了声音对她讲。
“你还别说,他真的和之前那些男人都不一样。”她拈了几粒瓜子,声音也很低。她告诉我,一直以来,她都幻想着能够遇到一个真正的男人:不盲从,有主见,甚至可以略微具备一些法西斯的气质。只可惜之前的那些男人就像是应声虫,不能让她体会到做一个小女人的快乐。她从来不想做女王,却总是遇到奴隶,她没法跟奴隶沟通,所以就一直换一直换,直到碰到了这个赵小帅。他年轻,富有,性能力超强,最重要的,他从不对她盲从。
这些都让她十分受用,所以她才会在三更半夜爬起来陪他飚车,又在第二天清晨起床帮他那些宝贝鱼换水喂食,再然后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烟圈到电视台上班。她彻底被这个小男人征服了,尽管他不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尽管他一提到日本菜就头疼。
“你说,我是不是受虐狂?”她问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挂满了笑意。
“我看大概是的,你从施虐狂变成受虐狂了,你无药可救了。”我端起了茶杯,狠狠地喝了一口,嘴里顿时充满了陈年普尔那股说不好是香还是霉的怪味。
世界上的东西,总是一物降一物。比如淀粉遇到碘酒会变成蓝色,比如卤水能把豆浆变成豆腐,赵小帅误打误装地变成了刘亚菲渴望已久的”真心英雄”。我感慨万千:生活中总是充满着这样和那样的偶然性,而偶然之中又透漏着一些必然,这就是所谓的辩证吧。
直到聚会结束,我们各上各车的时候,刘亚菲依旧笑得很甜,被她的情绪所感染,我也微微地笑着。
“据我估计,刘亚菲短时间内不会换人”红灯的时候,常欢扭过头对我说。
我问他原因,他说首先赵小帅不是从前那几个应声虫,一切都顺着她来,这能让她有一种新鲜感;其次,他的经济基础还算牢固,符合她一贯的“人有钱就会比较帅”的美学;“最后”,他说,“估计他们俩的性生活非常和谐,很多人都是做着做着,就爱了。”
第二十四章 想爱(2)
我嘴上骂他胡扯,心里却暗自赞叹。常欢的眼睛果然够毒,才见了一次面,他就能够猜出这许多,真不简单。
“你还真神了,那他们俩能天长地久么?”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并没直接回答我,只是说“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吧”。
很快到了我家楼下。我说我自己上楼可以的,你不用送了,免得我老爸又抓你下象棋;他说那就边打电话边上楼吧,等你到家以后再挂断。
就这样,我拿着电话上了电梯,并哼着小曲从1楼直接飞升至20楼。我一边掏钥匙一边对他说“我到了”,他说那晚安吧,我说“恩,白白,再见。”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一头栽到床上,却怎样也睡不着。看了看时钟,刚刚21:00,怪不得困意全无。
我起身抓过一本书,是徐小妤的新作《想爱》。昨天在新华书店上架,我自然而然地买了一本。对于这个女人,我总有种说不大清楚的感情。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却总会下意识地关注有关她的一切。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棠的缘故,也或者,是因为常欢的缘故。
书的封面上印有浅浅的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这个故事一反常态,丝毫不见徐小妤忧伤的灰色风格,一开篇就是街道两边茂盛的法桐,阳光旖旎,美得象画;在结尾处,男人和女人终于在过街天桥上看到了彼此。他们相视一笑,故事戛然而止。
合上书,已是午夜时分。我的瞌睡像是集体逃亡了一样,眼睛瞪得圆圆的,就像一只随时准备捕捉猎物的野猫。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只是不想睡觉,一点都不。
床头的手机突然“嗡嗡”震动了几下,是一个成人网站发来的彩信。画面上的女孩子玉体横陈,摆出了极为暧昧的姿势,这启发了我。我飞快脱下了睡衣,摆好pose,再用手机各种自拍。挑出了最满意的一张,飞快地发到了常欢的电话上。
夜深人静,我躲在被窝里,一脸坏笑等着看他的反应。按照我的经验来看,他大概会打电话过来声讨,反正我乐得跟他斗嘴,那比吃水果更有助于消化。
五分钟以后,我的电话又震了震。我赶忙打开来看,这家伙居然依葫芦画瓢,也发了一张半裸照给我。我拨通他的号码,笑着骂他变态,他嘻嘻哈哈地说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我说我刚看完了徐小妤的小说,睡不着。他说赵小帅那壶陈年普尔太霸道,喝下去以后像是打了兴奋剂,他也睡不着。
我跟他问起徐小妤的近况,他说她就要结婚了,准备嫁的那个是高法经济厅的青年才俊,也是徐院长最看好的一个年轻人。他们准备后天去注册,婚礼定在三周后。
我轻轻叹了口气,想起了刚看过的那本小说。徐小妤说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我刚刚信以为真,刚刚认定了她和她深爱的人会像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最终在天桥上相遇,然后相视一笑,就被她的婚讯拉回到现实生活中。看来故事永远都是故事,所谓天长地久生死相许的爱情,永远只能发生在小说里,即便是写小说的男人和女人,也没那个运气和勇气亲身体会。
常欢问我为什么叹气,我说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可惜。
他问我可惜什么,我说可惜徐小妤,她大概会嫁一个不该嫁的人。
他又问我“你觉得她嫁谁才对”,我恶狠狠地说反正不是你。
我们就这样胡乱地聊着,没有主要内容也没有中心思想。
“喂,还在被窝里么?”他突然问道。
“嗯。”
“披上睡衣,到窗台那去。”他命令道。
“你发疯啦?”我不解地问着。
“快点,乖。”他柔声哄着,让我摸不出头脑。不过我还是披上了睡衣,起身下床。
“拉开窗帘。”他像是有天眼通一样,在我刚刚到达的时候继续发布命令。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拉开了窗帘。只见深蓝色的天上挂着一轮满月,在拉开窗帘的那一刹那,月光像流水一样泻到了房间里,将我沐浴其中,我甚至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柔和的发光体,就像一个银色的精灵。
“好啦,回到被窝里去吧,别着凉了。”大约10秒钟以后,我略微回过神的时候,他又下达了一道命令。
“常欢,”我鼻子有点发酸,“我想你了。”
“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明天见吧。晚安。”
“哦,晚安。”
挂断电话以后,我有些淡淡的惆怅。在刚刚的某一个刹那,我确定自己闻到了“爱情”的味道,来自他的,来自我的,似乎都在那一轮明月之下呼之欲出。我很想见到他,很想紧紧地抱着他,很想象一万年没有接吻过的鬼魂那样与之口舌相缠。我有些怨恨自己,为什么要说出那句“晚安”,我也有些怨恨他的木讷,为什么都没再坚持一下。
玻璃窗外是月光的世界,我把窗子打开了一道小小的缝。也许吹一吹冷风能让我冷静一点,至少能够帮我忘却刚才那种不该产生的思念。
就在我抱着肩膀伫立窗前的时候,手中的电话再次“嗡嗡”震动了起来。
“开门吧”,是他的声音。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二十四章 想爱(3)
“再不开门的话,我就冻成冰棍了!”
放下电话,我飞奔到客厅里,先用对讲机打开了单元口的大门,又穿着拖鞋跑到了电梯口。
电梯载着他飞快地攀升着,我的心跳似乎也随之攀升着。在自动门打开,他刚刚踏出铁门的那一刹那,我一言不发地扑到他怀中,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他也一言不发地抱着我,并轻轻摩挲着我的头发,像是在安慰一个小婴儿。
就这样拥抱了好久,我才意识到这是在走廊,并不是我的家。我擦了擦眼泪,拉着他回到我的家我的房间,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不是说想我了么。”
“不是不让你来么!”我依旧嘴硬。
“有人告诉我你在说谎。”
“谁说的?”
“它,”他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用食指点着我的左胸口,“它告诉我你在说谎,它还说,如果我真的听信了你的谎话,你会很失望。”
“你真的听到了?”我再次泪眼婆娑。
“傻瓜,我一直都能听到。”他伸手擦干了我的眼泪,满脸真诚。
“我也想知道它在说什么”我把右手伸向他的胸膛,停留在了心脏的位置,“告诉我,因为我听不到。”
“它在告诉你‘别再假装听不到了,你听到的都是真的’。”
“是么?”
“它还说‘怎么有这么傻的女人,两年了还不知道’。”
“知道什么?”
“我……”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轻轻吻住了他的嘴唇。我想我听到了,那些只有用心才能讲得真切的话。既然已经听到了,就不必执著于途径,很多时候,很多话,可以尽在不言中。
何况我们之间,发生过那么多次的欲言又止,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