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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 佚名 4952 字 4个月前

17岁的大男孩,人气很旺,有不少小姑娘每天都来捧场。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个屁股翘翘的男孩正含情脉脉地翻唱着张惠妹的《听海》,汉语发音不准确,不过嗓音还好,听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一曲唱罢,他朝台下做了个飞吻,而这个煽情的小动作马上换来了几个女孩子的尖叫。

男孩唱完了,俄罗斯籍的dance queen身穿薄纱跳上舞台,电吉他突然嘶吼般地响起来,人群开始亢奋,诡异的灯光飞快在他们脸上扫过,照射出各色各样的歇斯底里。我喝下一口冰凉的啤酒,冷眼旁观狂欢中的人群,魑魅魍魉群魔乱舞,真是个布满行尸走肉的修罗场。

洛可可不知什么时候搭上了那个唱歌的小男孩,他就坐在我们中间,捏着一瓶百威嘻嘻哈哈地跟洛可可耳语着。音乐很吵,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不过她一直在笑,看来很开心。

刘亚菲就是在这里遇到的赵小帅,也许这个菲律宾男孩就是洛可可的“别处”,想到这里,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她,说你玩得尽兴点,我要回家了。

她很快回复说我们一起走,马上就出发,我点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随后我们离开了那个喧嚣的所在。

她坚持要先送我回家。在路上,我问她为什么没跟那个男孩多聊一会,也许会有一段艳遇呢,她说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就算爱情在别处,也未必就在菲律宾,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

我打趣她,说现在比较实行姐弟恋,酷如王菲,妖艳如黛咪·摩尔都不能免俗,你怕什么。她说不打算办双语幼儿园,一个鸡同鸭讲的西瓜太郎已经让她一朝被蛇咬,如果跟这个男孩子勾搭成奸,那就真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群”了。

“可是出国以后肯定要面对各种鸡同鸭讲,你肯定自己受得了么?”如果单从语言来考虑的话,这个论点显然不成立。

“那至少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到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完全恢复了”,她的意思是并不是永远都不行,只是现在还不行。“如果有空,写写我的故事吧,我还从没写过自己呢。”

我问她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她笑了笑,说是突然想起来的,我说那好的。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反复挑拣着句子,却终究没能想出一个完美的开头。我不知道如何该从哪里作为切入点,这真是个看似简单的难题。

想了很久,突然一阵头晕,眼前的景物很快模糊了起来。我揉了揉太阳穴,过了一会,似乎一切又好了。我关掉顶灯,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俯瞰着窗外的一地月光。一只鸽子毫无预兆地落到了窗台上,天黑了,也许它迷路了。我打开窗子,想让它飞进来,可是它却抖抖翅膀,向别处飞走了。

也许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鸽子,它在追求不同寻常的生活,它有磅礴的理想和健壮的翅膀,所以它要飞,不停地飞。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了灵感,我关上窗子坐回电脑前面,尝试着回忆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那种生下来就是没有脚的小鸟,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多么像洛可可。

洛可可,她不管不顾特立独行;对爱情既轻率又执著;有过无数个男人却又相信爱情;看似平静却从未平静;绝望并满心期望着。她那句“爱情在别处”,也许仅仅是说给自己听,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那种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向往。

稿子一蹴而就。停笔之后,我从头到尾看了看,与其说是情感热线,还不如说是一篇乱七八糟的旁观笔记。主人公自然是洛可可,而我,仅仅是用指尖把它记录下来的人。

关上电脑,扭头看看窗外,月光依旧,我想起了常欢。我很想打个电话给他,问他上海的雨是否已经停了,问他拉开窗帘是否也能看到美丽的月亮。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长长的彩铃唱着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好一会他的声音才模模糊糊地传了过来,看样子正在睡着,但被我吵醒了。他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没有,不小心按错键盘了,你睡吧,他“哦”了一声,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刚才的声音懒懒的,就像每次亲热之后一样,沙哑而性感,这让我在一瞬间湿透。我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泡芙把牛奶味的浴液打出了喷香的泡泡,我的肩膀是滑滑的,手臂是滑滑的,腰肢是滑滑的,双腿间也是滑滑的。我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了柔软的手指。

热水冲刷掉了一切痕迹,我走回房间,电话正在嗡嗡地震动着。是常欢,他说刚才睡得迷迷糊糊,问我是不是有事找他。我说没什么,就是问你上海是否依旧在下雨,还有泰城这边有着很好的月亮。

他笑了笑,说你真是个小疯子,大半夜打电话给我,还以为你春心荡漾思念我了呢,没料到只是说些不疼不痒的话。我小声地跟他打着哈哈,心想,即便爱情在别处也没关系,只要有个具体的所在,就一点都不可怕。

至少,可以在想听到的时候打电话。

《契约男友》part4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1)

常欢回来了,我跑去机场接他,结果得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很用力地点点头。从上出租车那一刻起,一直到他家楼上,我们的手始终像高中生那样十指相扣,紧紧握在一起,就算是付车费或者拎行李箱的时候都没有分开。

坐在他的沙发上,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任何人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嗅觉开始的,而他身上恰巧有我最熟悉的味道,是dior的华氏。

我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处,医生把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人带到我的病床前。他手里的一大束香水百合把整个房间薰得香喷喷,不过我还是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简单华丽,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听妈妈说,车祸的时候,就是这位先生拨通了110报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再后来,我和这位“恩公”鬼使神差地搅和在了一起,跟别的男男女女略有不同的是,我们曾经约法三章互不干涉,也许这才是生活中最具戏剧化的地方。

当我从神游中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我,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傻乎乎的表情。我有些窘,猛地离开他的肩膀,一下子坐得很端正。

“干吗盯着人家看,像个白痴一样?”我先发制人,免得他又取笑我花痴或是其他什么。

“仔细端详才发现,你的嘴长得挺好看。”他说,“从前都没留意过,肉嘟嘟的,满可爱,有点像杂志上那些口红广告的模特。”他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蛋,用拇指摩挲着我的嘴唇,又在我的脸颊上拍了拍。

那只大手温暖干燥,这串动作很轻柔。

我轻轻闭上眼睛,等待着一个亲吻,因为我是那么迫切地想吻他,用肉嘟嘟的嘴。他的嘴唇轻轻凑了过来,我尝到了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味道,青柠的香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这种熟悉的男人气息在刹那间遍布到我的四肢百骸。

“你先去泡个澡,我烧饭给你吃。”半晌,我们才放过彼此的嘴唇,我轻声对他说。

“我想吃朝鲜菜,可以么?”他像个挑食的孩子一样问着。

“傻瓜,先去泡澡吧,等你洗好,一切都ok了。”我早有准备,紫菜包饭上午就做好了,鳕鱼也炖好了,剩下的黄酱汤不用多久就能搞定,而牛肉是事先炜好的,等下只要一片一片边煎边吃就可以,估计现在魔法餐桌也不会比我的速度更快。

浴室里的水声响了起来,穿着围裙的我哼着歌扭开了煤气阀门,把调好的酱汁和豆腐鱿鱼猪肉青辣椒一股脑地扔进石锅里,等到快熟的时候又扔进了小白菜和豆芽,酱汤就是这么可爱的东西,不用油盐,就能轻松解决,而且味道好极了。

当他穿着睡衣走进厨房的时候,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你是妖精么?怎么这么快?”他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神速。

“对呀,我就是妖精,这些东西都是我用苍蝇蟑螂变出来的,怕死的就别吃。”我歪着脑袋对他说。

“我也是妖精,就喜欢吃苍蝇蟑螂,这样正合我的胃口。”他嘻嘻笑着坐到我身边,拿起一碗麻将调料,仔细搅拌均匀后放到我面前,然后才拿起了自己的那一碗。

我按下了电磁炉的开关,平底锅里面的牛肉很快被色拉油煎得滋滋作响,我夹起最平整漂亮的一片放进他的碗里。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我满脸期待地看着他。即便他不作评论,我也知道自己的手艺并不赖,可我还是那么渴望得到一句肯定。就像一个刚刚考了双百分的小学生一样,等待着一句“太棒了”,或者是“真了不起”之类赞扬的话。

他很仔细地嚼着,脸上很快出现了一种痛苦的表情。这种表情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把咸盐当作白糖放进了调料碗里。“叶心爱,”他喝下了一口麦茶,又清了清嗓子才对我说,“我不得不很认真地告诉你,你这片牛肉,简直……”

“很难吃?”我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的,我明明没把盐当作糖啊,油也没有放错,芝麻酱也没过期……真的那么难吃么?”

“你可真够250的,”他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逗你玩呢,谁说难吃了,味道不错,值得表扬。”

“要死了,那你刚才一脸的痛苦,我还以为放错了材料呢。”换成从前,如果他这样戏弄我,我肯定会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拧一下以示惩戒,可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超级好,于是就这样轻描淡写地饶恕了他。大概是因为刚才那个悠长的亲吻吧?女人总是很喜欢那些弄清蜜意的小动作,我也不例外。

“你今天特殊贤惠,是不是中邪了?还是吃错药了?”

“你才中邪了。”我端起茶杯,又轻轻瞥了他一眼,“看在你旅途劳顿的份上才没拧你,谁知道你还是个天生的受虐狂,要不然我现在拧你一下报仇雪恨?”

“您可别。”他伸手捂住了两条胳膊,“你拧得太狠,每次都是先红后蓝然后变黑,像调色板一样,还是算了吧。”他说的也是事实,我一共拧过他不下3次,每次都是先变红,第二天变青,4天以后在变成黑色,最后再慢慢变成浅黄色直至退去。他的皮肤很细腻,拧过以后的痕迹怵目惊心,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施虐的成就感。我不止一次怀疑自己有暴力倾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好,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咬一口或者拧一把,像是夹书签或者做记号一样,这很邪门。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2)

“所以最好还是少惹我,要不然天天给你画油画。”我夹起一个紫菜包饭放进嘴里,味道不错,有那么一点点“心灵手巧”的味道。

这顿饭吃了很久,他像个一百年没见过荤腥的难民一样胃口大开,最后我们消灭了一大盘牛肉两条鳕鱼外加一大盘紫菜包饭,除了黄酱汤以外几乎没剩下什么,连辣白菜和咸萝卜都吃得一干二净。当然,还有一瓶来自韩国的“真露”清酒。

那一瓶清酒几乎都被我干掉了,等到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热热的,血液流动也似乎更快了些,晕晕乎乎却十分清醒,这境界真的很受用。

在我刷碗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不帮忙也不插嘴,那种玩味的眼神像是在观察动物园里的熊猫。

我放下了刷好的碗,也盯着他看。也许是喝了清酒的缘故,我觉得自己的眼神都带着不温不火的度数,就这样一股脑直勾勾地看着他,像是在挑衅。他穿着深蓝色的皮尔·卡丹纯棉睡衣,带着那一股熟悉得要命的香水味,黑白分明的眼睛,说不好事正气还是邪气的眼神,这就是那个跟我做了无数次,却仍然不知道是否有爱的坏家伙。

然而就是这个家伙,他居然有本事让我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唱歌下厨房,用这双拿惯了笔,敲惯了键盘的双手。

就在我们用目光对峙的时候,他突然笑了,今天他好像笑得很多。

“有什么好笑的?”我每次喝酒之后都会带一些鼻音,说起话来又粘又长,怎么听怎么不正经。

“没笑什么,就是觉得你刷碗刷得很好看,有那么一点家庭妇女的劲头。”他好像一直在夸我:刚进门时夸嘴唇,吃饭时夸我的厨艺,脸刷碗都要表扬几句,这很不正常。换成是平时,他一定没完没了地赞扬我是个“250”,连傻瓜都听得出那是句绝对的贬义词。

“去死了,你才是家庭妇女,我还没结婚呢,不要胡说。”我依旧用哑哑的声音说。

“那就结婚吧,”他突然说,“叶心爱,我们结婚吧。”

“啊?”我像只呆鸟一样瞪着眼睛一动不动,耳朵里嗡嗡作响,翻来覆去只能听到两个字:结婚,结婚,结婚结婚结婚……这个字眼让我突然变得感伤起来。我想起了从前,有一次,他也说过“结婚吧”,再然后又飞快地变成了“喝杯咖啡吧”。这一次,等他再次开口追问的时候,他又会说什么?会变成“来杯大麦茶”,还是“我想喝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