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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市爱情 佚名 4988 字 4个月前

,我永远痛恨他,痛恨他不合时宜地闯进来,以致让我没有精心准备。他应该再迟一些到来。不应在我做缝纫工的时候,不应在我整天吃实心馒头的时候,不应在我穿工作服的时候。所以当他在我的厂门口向内张望时,我就变着法子拒绝:拒绝他,也拒绝自己内心的感受。我坚持认为:这个时候的我——有着红彤彤的、粗糙的、一眼就可见太阳暴晒的痕迹的皮肤的时候,是找不到我理想的爱情的,我恨我的皮肤,并梦想它变白晳时迎来我轰轰烈烈的爱情。

既然不是爱情的模样,就随便一点吧。在黄昏的落日中,那个穿着崭新t恤的男孩让我想起自己借同事的衣服去报社的情景,所以一见面我就知道他的衣服八成是借来的,我似乎很了解他。

当他形象崭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并不曾预料生活将起的变化,他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攀附了我的灵魂。

我把他带到凌乱的宿舍,然后恶毒的张扬,炫耀我的作品、大学生涯、合影的名流……我仿佛听见他心中的大厦在倾斜,“完了,我们如此不般配。”

这就好,我继续:我每月寄钱给我的妹妹;我准备在三十岁之前出两本书,一本书谈什么、另一本又谈什么。我信心百倍,昂扬得很。我看见他的双眼因激动而瞪圆,又因为感觉到彼此的距离而黯淡,我喜欢制造别人的痛苦。

实际情况是我活得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作品问世。我每天在车间锻炼我的日语,不过没过关。仅仅因为他不符合我的设想,所以我向往的爱情不是他,不是打工的穷小子,不是住工人宿舍的穷小子,不是兜里掏不出一百块钱的、只有梦想的穷小子。“干净是没用的。”我对着干净的眼睛说。

“我来找你有急事。”他老老实实说。他穿着不土,但乡音很浓,他是我同省老乡,这并不说明什么,我最讨厌老乡,尤其讨厌和老乡交朋友,多土啊。没有情调,一点想像力都没有,我闭着眼睛都知道他吃什么东西长大,几岁上学,几岁还穿开裆裤,什么样的老师教他,到这里来抱什么动机,他瞒不过我。他兜里没钱,我看穿他,就是看穿自己,激不起涟漪。我对他不感兴趣,干净,当然干净蛮难得,但是干净又有什么用。

但是他不气恼,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同学、朋友。他在大冬天等我下班,冻得清鼻涕往下淌,然后吃一碗路边的小馄饨。他就像苍蝇一样,但是这样也好,有个帅哥天天等我,总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的同事们,那些孤身的、那些整天被困在车间里没有机会找男朋友、没有地方找男朋友的同事们看到他就啧啧称赞:“如果我也会写文章,如果我也上过大学,我就会找到这样的男朋友。”

猩猩的约会(二)

多年以后,我回味同事的话,才掂出了其中的分量。他不是我一看就穿的老乡,他是阳刚的男子,挺拔、固执地站在服装厂的铁门外,等他心爱的姑娘,等他认为等不到的姑娘。

第二天是我的生日,他就去买蛋糕,我需要蛋糕的滋味和点缀。他不仅买了蛋糕,还买了贺卡,诚心诚意地留言:认识你是最大的快乐。他也乐意烧饭送到厂里,有鱼、有肉、有小菜,干干净净,被女孩们一扫而光,而我还不知什么味道。

这有什么关系,送饭本身就是一种进攻的方式,与味道无关。

后来他告诉我,这顿饭做了一上午,我相信。

除此之外,他把他们厂里图书馆的书借出来,送给我。让我看到哪年哪年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他带我去逛街,喝咖啡。我们坐在幽静的咖啡店里,他掏出所有口袋里的钱付账。硬币在桌上叮叮当当,这多不协调,俊男靓女们一个个优雅地说笑,在万宝路的烟雾中谈情。他们起来付账,掏出一张一扔,看也不看就走。而他,掏尽所有的口袋付账,我喝的咖啡只是咖啡,不是爱情的滋味。

我的爱情早有定位。

喝完咖啡,他身上还有看电影的钱。他一片诚意,花光明天的饭钱也在所不惜。我当然不会拒绝。揩油,是我一贯的作风。

有时我们出去闲逛。我并不认为闲逛有助沟通或有益身心,但是我想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谁也没有开口说出来,那就是:模仿城市生活。

但我们确实与众不同,我们不喜欢那些迷离的灯光,喧闹和嘈杂声;我们路过闪烁不定、装潢精致、格调不俗的地方的时候往往会加快脚步。

我们追逐——追逐我们不了解的一切。

我们艳羡——艳羡那些高不可攀的一切。

追逐和艳羡,很久以来,构成我们生活的一个基调。当这座城市在张扬地向外围发展,车水马龙,高楼日渐增高时,我们也在微妙地、小心翼翼地进步着。从我进城来的第一年到第六年,除却我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在别人的眼里,我老实巴交,坦诚,为人也不错,我男朋友给人的印象同样如此。

我们像两个根本不懂游戏规则的孩子,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游戏的区域,因此我们打破规则,肆意冲突。可最终在我欣喜地为突围叫好时,规则已潜移默化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摧毁本身就是接受的一种,不管你愿不愿意。

揩完他的油,我带他去见我的同学,我说服他和我同学交朋友,我说人家是本地户口,文凭也是国家承认的。

“她长得像什么?一点不漂亮。”

“那又有什么关系,比我斯文,比我可靠。”

“斯文就好啊!”他小声强调,“我又不喜欢她。”

当我抬起头时,没有看到受伤的表情。但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回忆到这个片段时,冷不丁就在细微处看到了受伤的心。这么说吧,当我爱他的时候,就了解了他的心。他应该看到我身上奇妙的、夸夸其谈的、轻率的东西无非是来自于真正的不快乐、自卑和无知。我的夸夸其谈只有一点点的理智和智慧,仅仅足够毫无目的搞乱了自己的生活,引诱了他,惟一的沉醉就是别人的阿谀逢迎。

他应该看到这些,多年之后我就要问,他在生意场上的机智和稳重为什么没表现在爱情上,他应该看到我的浮泛和浅薄,这不该是他所爱的品质。

不幸的是当他得到了一点友善的迹象,比如可以等我,可以送礼物,可以一起看电影,这种没有约束力的友善在此时便能极其神秘地绑住他的心。他如痴如醉,用精致的信笺给我写信,我的傲慢深深地伤了他的心,从他落笔的力度可见一斑。但他没有退缩。“征服”——征服这个不友善的城市,征服这个不属于他的姑娘。面对痛苦困难,他从不退缩,当然他没有退路,退路即是无边的寂寞,所以他敞开伤痕,用伤痕作为武器。

猩猩的约会(三)

有一次,我真正厌烦他时说:“你滚,滚!从此以后不准进我的房子。”不是我的房子,是我五十块钱一月租的房子,低矮、潮湿,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只有一只水龙头在楼下的院子里滴滴答答。他低着头,不动,固执地保持同一种姿态,直到我动手捶他,用脚踢他,用牙咬他,一步步推到楼梯,推出门外,良久,才听见自行车的起步声。

他第二天再来,像什么也没发生,他的隐忍让我吃惊,他的固执就是一堵坚硬的墙,

叫人躲不开,推不倒。他一旦认准了他的目标,没有力量可以改变他,这一点让我害怕。多年以后,我还是害怕,别看我们吵架的时候我总是占上风,我控制了家庭的气氛,甚至控制了他的自由,但我的内心告诉自己,他其实不受任何人控制,自有准绳在他的心中。我承认不能代替他的准绳,他的容忍,不是容忍我,是容忍他自己的爱,那与我无关。

他身无分文,但我相信他的内心储存着宝藏。他穿最廉价的衣裳,他忧郁而冷峻的气质就从廉价的衣裳中透出,但这没什么。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我配得上他夜大的同学,那个和他一样英俊而膜拜我的男孩,他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因此我更愿意接受那个同学的约会。

我听他的同学向我敞开心扉。他有城市户口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他把单位发的被套送给我,他诚心诚意地爱我,他的身上没有让人把握不住的东西,他干干净净,一眼见底。我想他对我比较合适。

但我空算计了一场,他的同学闪电般地和我断绝了来往,他轻而易举地赶走了他的对手。

他对他的同学说:他和我已经那个了。他知道男人的致命处,所以善于出击。

他没有撒谎,我和他确实那个了。我之所以和他的同学没有结果,是因为和他那个了。之所以和他那个,纯粹是出于轻敌。一九九五年底,他找我的频率越来越高。我感到彼此之间的距离已经太近,如果不采取措施,势必被他主宰,于是开始躲避他。服装厂的工作时间永远不会固定,五点、六点、七点、八点、九点一直到破晓凌晨六点,他总能在我下班时出现在我的厂门口。每个钟点我走出厂门,总能看见他站在厂门口。我佯作不觉,只顾直直往前走,他也不发一言地跟着,那段日子,他仿佛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不声不响但却无处不在。每天都重复着一种动作,我拿钥匙开门,他便推着山地车要跟进来。我于是一使劲,门咣的一声锁上时,他也不纠缠,转身离去,即使只听见快速踏车的声音,也不能阻止他留在我印象中的凄凉、绝望和孤独身影。在黑夜中往回走,一无所获地往回走,带着受伤的心,回到寂寞的宿舍里独自疗伤,然后再继续追逐,这似乎成了他的课程。然而对于夜大的课程,他却荒废了。

那段日子,他始终带着茫然无措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跟在我的身后,几乎是可怜巴巴地,与初见时的果断截然不同,反而无比真实地显露出压抑和忧伤。这种听天由命的态度,格外能呼唤女人的抚慰之心吧。在他神色黯然地注视我的时候,我终于动了恻隐之心,将他让进屋里,似乎那时他便与我当时的心情特别吻合,无奈而又空虚吧。两个无奈的人窝在三四平方的小屋子,相互瞪着,相互守望,然后叠在一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吧。

因为我不想和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这个念头成立,我就少了些许的防备。女人应该防备的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只有她自己的心敞开,别人才能进入她的身体;若她是不愿苟同的,不愿从中得到什么的时候,她势必是紧闭的,真正紧闭的女人别人是无法引诱的。

我当我是紧闭的女人,我比他老练、成熟、有地位,也比他容易劳累,我想睡去,然而他不走,坐在一角,就那么专注而热烈地观望。我于是自行脱衣,上床。

“你走的时候替我关好门。”每晚都以此为结束语,根本不用招呼,他自然能够做到。但是这一晚他没动身,而是脸色慢慢涨红,然后站了起来,开始拨弄牛仔裤上的皮带,一个从没让我产生欲念的男人当我的面脱了裤子。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我忘记了对阵中的形势,也忘记了这种动作的意味,他从来都不是欲和性的化身,他文质彬彬,一直被动地在我的情绪下活动,因我喜而喜,因我怒而怯,因我悲而悲,让我忽略了他的本性。他向自己心爱的人挺起的本性以及毫无克制经验的痛苦。为了拒绝这种痛苦,他向我走来,没有喃喃细语,没有柔指的爱抚,那健壮的充满豪情的身体压向我,我能从中感到一个男人的真切爱意,我无法拒绝,我没有拒绝,我张开自己容纳了他。

是的,一开始的容纳没有意义,那不是因为爱。什么是该守护的、什么才是宝贵的对于那时的我已没有明确的答案,我只知道我的日子是空虚的、前景是黯淡的、工作是劳累的,而我的心也是飘浮的。他压下来,压住了我飘浮的心思。从此,我没有接纳过任何一个男人,他将我的空间全部占满,根本不允许我容纳别人,所以有了他和他同学之间的较量,有了他的拳头,也有了他对他自己事业的几番放弃。

他首先放弃的是夜大的学业,他原先的计划是:拿到大专文凭,然后专升本,然后找一份白领的工作,脱下身上这脏兮兮的工作服。他要在这个城市站住脚,他要扬眉吐气,然后考助理会计师,考完了再考注册会计师,这是一个比较吃香的职业,有身份有收入还被人敬重。这座城市注册会计师不上百人,因此他将此作为奋斗目标,然后去追一个叫亚梅的姑娘。那是他的笔友,职高毕业,长相可以,是本地姑娘,如果不是认识我,他的这条路,八九不离十就这么走下去了。

但是他遇到了我,他开始旷课。旷课在夜大不是很要紧,搞一张单位证明而已,单位证明是容易搞的,所以他更加恃无忌惮地旷课。然后是考试,明天就要考试,今晚还在我的厂门口等我,手捧一本书,做做样子安慰安慰自己,眼睛却一直盯着车间的门。

他如此不争气,当然我会不高兴。我教训他,生他的气,如此一来又耗掉了整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他说差不多了,他已复习了两个时辰了,然后他急急地淘米给我做早饭,米还没下锅,他叫一声不好意思上了路。

他当然考得不好,八门功课都在及格和不及格之间摇晃,叫人胆战心惊。但他更大的热情还是不在于此,直到要缴补考费,一缴就是半个月工资。我大发雷霆,他才有点专心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