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小纱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一不留神,差点摔倒。
“道不好走大家多搀扶着点,贴着墙壁走,能不用电筒的地方尽量不用了,电筒没电我们就都成瞎子了。”金子说着,关了电筒。“妮子,你心爱的黄儿走不丢吧?”
“汪汪!“好像特意回答金子,大黄及时地叫了两声。
没有了光,大家都走得很慢。
“金子,你在最前面,小心磕碰到什么。“小纱的话音没落,就听咚的一声。金子的头撞到一个上空悬下来的大石头,金子强忍着疼,若无其事地说:“这里低点头,刚才差点撞漏了气褥子。”
“金子,我觉得我们应该朝风大的岔路走。风大就说明离风口近,离风口近那就离出口不远了。是不是?”妮子到底了解一些地质知识。
“有道理!大家注意感觉一下风向。我反应不太灵敏,你们多提醒我。”金子说。
他们也不知忽明忽暗地又走了多久,前面又到了一个岔路口。他们简直快被这没完没了的岔路折磨疯了。他们宁愿无休止地沿着一条路走下去,也不愿意老是做毫无依据的选择。选择就意味着失去,也许,一个选择错误,他们就从生的希望走到了死的边缘。
田歌忽然站住了,“累死我了。你们都不渴?都不饿?”
“‘神仙迷’真是名不副实啊,迷神仙就算了,怎么连咱们这样的凡人也迷?”金子开了句玩笑。
“我渴了。”田歌根本不理会金子故意打岔,“我快渴死了。”
“怎么动不动就死呀死呀的,呸呸呸,乌鸦嘴!我们要活着出去,生活多美好呀!”妮子说,“我可不想死,我没渴到那个程度哦。”
“那好吧,也该补充一下能量了。”金子站住说。“你们都吃点,我昨天吃得晚,还不饿呢。”
大黄忽然跑到了金子前面狂吠起来。金子打着了电筒一照,四个人都倒吸了口凉气,呆住了。
金子脚边,是一堆鸡蛋皮,他们昨天吃晚餐时剥下的鸡蛋皮。
转了大半天,他们又回到了起点。
小纱委屈得眼泪围着眼圈转,妮子也错愕得说不出话来。
“没关系,没关系同志们。金子强振精神,我们现在至少知道了有一条路是行不通的了!歌儿,把饼干拿出来,我们先吃饭再说!”
(二)
干巴巴的压缩饼干让大家都渴得够戗。金子只吃了两口,舔了舔嘴唇,推开了小纱递过来的水。我不渴,我昨天喝得多。金子最担心的就是水不够。一个人不吃食物,只要有水就可以活很多天,但是没有水,人是支持不了几天的。眼前面临的困难要比事先估计的大得多,完全可以用绝境来形容。那两个是女孩子,田歌从小没母亲,三个人都比自己小,他们更应该生存下去,活着走出“神仙迷”。
“我去下厕所。肚子里一点水都没有,哪来的尿了,真是怪事!”田歌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跌跌撞撞地走出很远。这才掏出被压得皱巴巴的巧克力和一根香肠,囫囵吞枣地几口吃了下去。吃完抹了抹嘴唇,无比悲哀地想,没想到在人世间的最后时刻竟然要这样忍辱偷生!是的,偷生。虽然有点不光彩,但总比死掉强。生命才是无价的。
第六章:神仙迷之旅--遇险(3)
“歌儿,完事了没有?”
“来了来了,你给我照一下。”
小纱顺着电筒的光重新打量着田歌。头发杂草一般蓬乱,眼镜歪歪斜斜地搭在鼻梁上,瘦弱枯干的身体,好像有什么东西顶出了裤子口袋,露出一截在外面。是香肠。大家都看见了,但谁也没说什么。金子忙把电筒拿开照到了别处。这就是那个说过爱她一生的男人,也是她准备用一生去爱的男人。小纱忽然觉得田歌这么矮小,不,是渺小。爱情曾是那么香甜的纯氧,小纱恨不得一口全吸进口中,但此刻变成了体内的二氧化碳,一点一点,被慢慢呼出了体外……小纱有一种强烈的被欺骗的感觉,心刀割般隐隐地疼着。
“黄儿,你饿吗?”大黄满怀期待地等在妮子的脚边,却已经没有什么吃的可以给它了。“黄儿,对不起。”妮子蹲下身,爱怜地抚摩着大黄。其实她也想对大家说这三个字的,因为最早是她提议把这次旅游和下乡劳动变成了一次探险,可她说不出口。这时说什么又有什么用呢?而且大家也不会想听这句话。现在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团结一心,排除万难,才有可能走出去!
“歌儿,东西拿好。我们本来就所剩无几了,可千万别再丢了什么。往下的洞中日子,我们都得靠那点东西了。”
田歌有点恼火,本来就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小纱对自己的冷淡,也不怎么和自己说话了,就已经挺上火。本来想把这个暑假变成他和小纱的浪漫之旅,稳固和加深一下两人的感情,结果弄到现在,成了一种不尴不尬的局面。不知道怎么搞的,这几天还变成金子一直发号施令的。学校里走到哪不是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他金子是个什么玩意啊,虽然是个老生了,可在学校,有几个人认得他?我还得跟在他后面听他的指挥,可怜得像个跟屁虫。
——其实觉得田歌很可怜的,不止他自己。
“我弄丢过什么吗?信不着谁是怎么着?”田歌说完才觉得这句话多少有点此地无银的嫌疑,连忙换了开玩笑的口气,“我还能把这么珍贵的东西偷偷卖掉啊,我也想来着,这洞里没人买啊。哈哈。”
没人附和,这个笑话实在一点都不可笑。
由于有了一次失败的经验,这次再往外探索大家就都多留了个心眼。一会小纱说,这次不用再猜了,上次金子就在这边被撞到了头,当时他照了一下上面,这个石头像个大鼻子的形状,我敢保证没记错,右边肯定没走过!一会妮子说,等一等,田歌,帮忙搬块稍微大一点的石头,放在这个缝隙这,做个记号。用地质锤砸过的地方太多了,每个掉满碎屑的地方都那么相似!
向前每遇到一个新的岔路,几人心中就多了一个新的希望,然而,一走过去,得到的却是更大的失望,因为前面又是无尽的黑暗,无尽的路。每个人都随时可能崩溃,他们毕竟只是年少的孩子,在人生的历程中,没有经过什么风浪艰险。可是此刻,坚强和坚持,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每个人都偷偷咽了很多次唾液,实在太渴了。嗓子干得像着了火。
从昨天到现在,金子滴水未进。他尽量不做大的动作,保持着体力,少出些汗。如果体内的水分都随着汗液蒸发,那就算他再坚强,也没办法支撑下去的。金子想起曾经看过一首诗,叫《一滴水的位置和价值》,里面有句话是“一滴水在沙漠里,是全部的希望和生命”现在自己真切地体会到了。刚进来的时候,还有很多滴着水的钟乳石,那个宫殿般豪华的“仙人居”还记忆犹新,可谁想到,越向里面走却越干燥,这“神仙迷”就像个铺满鲜花的陷阱,充满未知的危险。
水终于喝光了,田歌控了半天瓶子,也没能掉出一滴水来。可路还不知道多远。金子想起当初妮子要他陪着逛街,自己多么不情愿。现在才知道,能悠闲地散着步是多奢侈而幸福的事啊。这回遭报应了吧,谁让自己懒得走路?金子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金子,笑什么?”妮子问。
“我想起我们逛街,我把你丢下了……”
妮子哇地哭出声音,扑进了金子怀里。“我也在想这些,你好狠心哪,把人家自己孤零零地扔在街上。我要惩罚你,我要报复你,我要你出去以后成天成夜地陪我逛街,就那么一直走,一直走……以后再也不许丢下我,好不好?金子,再也别丢下我……”
第六章:神仙迷之旅--遇险(4)
妮子的眼泪起了榜样作用,小纱的泪水也大滴大滴地流了下来,金子强忍着,没有哭。
“不会的,妮子。我不会丢下你的,再也不会的……”
田歌的鼻子也有些发酸。刚才一直闷着头不说话的田歌正在后悔不该来。他想,早知道是这样,不如和他的妃子缠绵了。从前很多从不很在乎的东西此刻显得这么珍贵,可是还来不及学会珍惜,恐怕以后会没机会再去珍惜了。田歌的酸楚更多的来自于悔恨。他以为哭泣的小纱也会扑到自己怀里,没想到小纱根本没动地方。看来他和小纱之间的距离比自己认为的还要远得多,难道,就这样失去小纱了么?就这样失去了做副市长女婿,失去了毕业分配到好单位的机会?田歌觉得自己真是他妈的失败。其实也没什么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能不能走出去还是个未知数,死活还不知道,失败不失败又能怎样?就算是好,两个人一起死在洞里,等被人发现没准都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之后了。田歌安慰着自己,又觉得这根本不能算是安慰。
小纱很快擦去了泪水。刚才的哭泣是因为想到家,想到妈妈,自己这次出来她本是不放心的,临来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也许,这次的不小心以后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小纱的不哭是因为想到了爸爸。从有记忆开始,爸爸一直是那样慈祥和蔼,可亲可敬。二十年来,小纱对爸爸充满了崇拜。可是,自己的亲眼所见刹那间把那个几乎神化的爸爸的金像摔得粉碎。爸爸,你究竟是怎样想的?你对得起妈妈吗?
“汪汪!”
“大概大黄也想陪着大家一起伤心一下,可能它不会哭吧,就只好叫两声意思一下。”听到大黄的叫声,田歌借题发挥地打趣。
“不对,不对!大家听听!”妮子止住了哭声。
都静了下来。
滴答滴答。是水声!有水了!遥远的水声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线生机出现了。
第七章:往事并不如烟(1)
他的苦恼不为人知,也无法和任何人说。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太杂太突然了。像是无数支冷箭猝不及防地从暗处一起朝他激射过来,他无法躲闪,但中了任何一支,都会把他心脏刺穿。一想到自己的身体被箭射得千疮百孔鲜血淋淋,罗万里就怕得直打冷战。
(一)
副市长罗万里觉得自己一线生机都没有了。他表情凝重,心事重重,一根接一根地吸着烟,背起手在办公室里来回踱着步。最近罗万里心烦得很,远没有电视上的他从容自如精神矍铄。他的心烦当然不是因为上面布置下来的抗涝防旱工作,也不是因为任何其他的工作方面的事。仕途上,罗万里可算一帆风顺,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棉纱厂技术员到人事局科员,副局长,财政局局长,再到副市长,只用了短短不到20年的时间。当选副市长的这两年来他也做出了不少政绩,已经有迹像表明,现任市长随时会高升走掉,照这样干下去,下一任市长非他莫属。
可罗万里还是不能不愁。他的苦恼不为人知,也无法和任何人说。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太杂太突然了。像是无数支冷箭猝不及防地从暗处一起朝他激射过来,他无法躲闪,但中了任何一支,都会把他心脏刺穿。一想到自己的身体被箭射得千疮百孔鲜血淋淋,罗万里就怕得直打冷战。
现在又加上两把刀,锋利无比的大刀,劈头盖脑,砍了下来。
其中的一把刀,就是今天早晨李艳妃让人送过来的录像带和一张磁盘。罗万里终于明白a片中赤裸裸的自己远没有电视新闻中衣冠楚楚的自己上镜。从五年前在“丽都”酒店第一次见到李艳妃时起,他就感觉到她不会是个一般的女人——罗万里不禁想,如果他从没去过“丽都”,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
那时的罗万里还只是财政局的局长,为了便于上下疏通,基本上所有的饭局和娱乐活动都设在了全市最豪华的“丽都”酒店。
一次宴请几个重要领导,席至半酣,众人与他攀起酒来。那时他正好检查出有冠心病,医生再三叮嘱要少喝酒,多注意休养。半辈子的摸爬滚打,罗万里很清楚与官场打交道不外乎烟酒钱财这一套。人在官场走,哪能不喝酒?这些头头脑脑的人物,哪一个是好惹的?尤其那位市公安局长,因为上次拔款的条子罗万里迟迟没有批复而一直压着火气,更是借着机会拼命灌酒。几个回合的推杯交盏,眼看罗万里不胜酒力,招架不住。这时李艳妃做为领班正合时宜,身姿婀娜地过来逐一敬酒,唯独到罗万里时,她几句老练的客套话就打马虎眼过去了,并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罗万里面前满杯的白酒换成了无色无味的矿泉水。她落落大方的举止,优雅恬然的气质,滴水不漏的言辞,都成为罗万里感激的伊始。以后的故事就都顺其自然了。简单相识暧昧相处……直到成为见不得光的情人。
罗万里从一开始就感觉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而事实也终于证明他的感觉是对的。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局长,在“丽都”那样一个官宦场所,为什么李艳妃就情有独钟对他体贴,对他称臣呢?她的眼光何其的长远准确,目的与胃口又是何其的大呢?这几年来,随着罗万里的步步高升,她也早就辞了酒店的工作,过着充裕的生活。其实那时她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女孩子,却比任何女人都更风情万种,更乖巧妩媚,更体贴周到,更让男人心动——但看来,到最后他还是低估了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