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爱情,毁灭一方百姓的安宁。他懂得选择最好的,也相信他为白虎城选择的,是最好的出路。
如果风华得知他此刻的想法,想必会高兴得很。
不过,现在台上显然很是热闹。
那些小点的势力已经知道自己比武是没什么希望了,于是纷纷跳上台来,想碰碰运气。如果能够碰上个神剑认了自己做主人,那也算撞了大运,相信别人都没什么话说。所以,现在他们倒是一个一个试得热闹得紧。不过让人失望的是,似乎没有什么人能够让这把神剑有什么特殊反应。
而几大势力却都在观望。而台上那老人却好像不是这主办方的人,只是站在角落,笑眯眯地看着那些人试得热闹。风华凭本身的感应感觉到:这,也是个高手,至少驯服这把剑的能力是有了。那他干嘛不留着自己用?难道……
难道他想假手于人?
风华不得不这么想。
天月究竟有多神,没什么人清楚,自己更不会把这区区一把剑的力量放在心上。相对于所谓神兵利器,风华一向更注重于自身的修为,再说,以她的修为之深厚,就算是一双贯注了真气的肉掌,也不一定输与所谓的神兵利器,要这把剑可谓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已。
但以现在这把剑的身价却大不一样了。
现在大陆上都流传有这把剑的得主可得天下的传言。虽然各方霸主都不会把这种神神怪怪的事情看得太过认真,但老百姓可不一样,他们可是相信得很。那么,谁得了这把剑,至少在声望上就上了一层。所以,它一下子就成了香饽饽了,谁都想抢,谁都想要。 那么,就不能让它落在别人手上了,这个利益上不一样,神剑的声望就提高了,相应的,得到神剑认可的人,也自然而然成了大家心目中未来的大陆之主。
所以,不但风华不想失手,有点势力的人都想得到它。
起先风华一直担心的是别的势力巧取豪夺,但却没有料到另外的可能。现在,她忽然猛醒:为什么这整件事不能是一个阴谋呢?这样将所发生的一切贯穿起来想,就豁然开朗了,自己原先的一点疑虑也可以彻底解除。
某个势力得到天月神剑——放出风声,吸引众人视线——公开由自己的代表使得神剑认主——得到更高的声望,为统一大陆作准备
怎么看怎么一个很连贯的阴谋啊。那,到底是谁在背后操纵呢?
风华现在都不急着去取神剑了,她静观其变。
但出乎她的意料,居然久久都不见有人能让天月认主。难道这老人真是这么大公无私,把这把神剑公然让人?她可不相信。
所以,她决定安心看戏。
其实风华没有发现,虽然背负着一般yy小说的主角都回背负的所谓伟大使命,但她本身却完全不是个能认清自己使命性质的主儿。所以,她虽然时时记着要完成这个很伟大的使命,但在某些时候,却又把它当成了一个游戏。所以,她在某些别人认为是很重要的关头,才会作出一些让人觉得相当不理智的行为,放过不少机会。后人或许会觉得奇怪,但从这个角度推测,却又合情合理。
白浩雨和柳随风都很奇怪,赫尔也有丝不解。
风华此来,不就是为了要获得天月吗?怎么她直到现在都这么镇静,完全没有什么动静?这不是很反常吗?
凯尔却不会疑惑,反正“大哥”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就好。
只有流风雅明白。和风华从小一起长大的她,察觉了从风华身上散发出的那一丝“兴味”。对,就是“兴味”,她知道这个好姐妹现在想看戏,所以她也没有动。像小时侯两个人一起玩时一样,安心看戏。
正在这时,台上忽然爆起一团淡淡的金色光芒,将执剑的人紧紧包裹住。
神剑,终于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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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三十三章 黄雀在后
txt图书下载网 更新时间:2007-1-13 3:19:43 本章字数:2475
其实本人很懒散很懒散,更新都是觉得已经拖得对不起大伙了,所以……如有得罪之处,还请诸位大侠侠女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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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时目光灼灼,都盯在了那个让神剑认主了的年轻人身上。
他相当年轻,大概才二十出头,也相当英俊,嘴角蕴涵着慵懒的笑意,是相当容易博得女性好感的那种类型。结实的身材劲瘦而精壮,眼神锐气逼人。
修为不错嘛!这是风华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个年轻人现在的水准已经不输给流风雅了,比起凯尔刚和她重逢时还略胜一筹。看来他的天资相当出众呢!单凭这家伙本身的力量,勉勉强强也能催动神剑的力量,再凭借那个老头子的暗中帮忙,才能使神剑的力量爆发达到这个水准。
满吓人的嘛!风华好笑地撇了撇嘴。
其实这时候,台下的诸方高手都有了下意识的举动。云凝雪的手也按在了腰间长鞭的柄子上,但偷眼看去,风华仍然是毫不慌张,兴味十足的模样,虽然暗自奇怪,但风华既然没有发出暗号,她也不便动手,再说她对这个团长有着百分百的信心,也缩手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风华不急,因为她发现场中已经有人的气机向这一老一少锁定而去,而显然这气机的来源不止一股,也就是说,准备出手的高手不止一人。
看来,算计的人还满多的嘛。不过想来也是,这场中和这老头子修为差不多的高手又不是没有,你能作假,人家开始没有想到才会吃了个暗亏,但现在再想不到是你在捣鬼,就是傻子了。
而这场中都是名动一方的人物,傻子实在不多。
忽然,场中有人一声长笑,站了起来。
“这样就算认主?如果我也能让神剑亮那么萤火虫一样的黄光,也就算是他的主人了?”
站起来的那年轻人风华不认识,但他相貌出众,神情间也是狂傲非常,显然不是一般人家的子弟。风华偷偷一读,才发现这人也是白家的——白浩雨的堂弟,白浩威。大概这次白浩雨答应了自己来夺剑,不方便出面,所以白家派出了还没怎么在江湖上露脸的白浩威。
这白家是不是有狂傲的血统啊,怎么这人一个比一个狂?风华暗想。
其实她这倒是想错了。
白浩雨虽然骄狂,但他的确有才,也为白家夺了不少势力,白浩喂自幼跟着这个堂兄一块长大,对他是十成十的崇拜,不自觉地样样都学着白浩雨,这副狂相也就像了个十成十。
台上那年轻人有些动怒了,道:“不如就请白兄试试,听说浩威兄是白家年轻一辈的第二高手,不如让我们也见识见识白家的绝学。”他这两句,一是点出白浩威的身份,一是逼他上台,显然是对自己的武功极有信心。而他也不是吹牛,的确有赢白浩威的本钱。
白浩威虽然狂傲,但也不是傻子,这没把握的事情还是不做的,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万一输了,岂不是大大落了白家的脸?他笑道:“我手下跟万兄过两招玩玩,也就是了。”原来那年轻人姓万,名凌云,是大陆上一股神秘势力的子弟,但白家的情报网还是对他稍稍有点了解的。
“白兄莫非是胆怯?放心,小弟手下向来有分寸。”万凌云口出讥讽之言,显然是不想放过白浩威。白浩威的武功在白家年轻一辈也算是杰出的高手,这年轻人对白家这么了解,自然也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但他还这么样执意挑战,唯一的原因,也只可能是他的武功大大高于白浩威,有着绝对的胜利信心,而如果可以战胜白浩威,不但可以大大落一回白家的脸子,还可以大大提升自己的地位,何乐而不为?
白浩威被他连讽带刺,心下早是愤然,但他也不会不知道对方的伎俩,他看看自己身边的人,见大家都颇是为难,早猜到对方的武功一定是在自己之上,但不出手吧?人家都逼上门来了,必定还是会遭人耻笑。
下意识的,他向身处那边的白浩雨看去。他向来最崇拜的就是这个堂哥,如果现在处在自己位置上的是堂哥的话,一定可以解决得很完美吧?
白浩雨也是暗暗焦急,但迫于这回他已经答应了风华陪她出席,不由在佳人与家族利益之间挣扎不定。
风华知道他的心思,轻轻一推他:“白大哥,你去帮忙吧,好像很危险的样子呢!”
“可是……”白浩雨有点不好意思。对于他这种人来说,这种丢面子的事情实在是少之又少。现在风华居然先提出来了,让他更是有些尴尬。
“不要紧的,白大哥,夺得神剑还是要靠我自己的实力才行,不然也保不住啊,再说白大哥本来就是白家的人,如果白家被人侮辱,白大哥理应出面才对,所以不用顾忌我的!希雅也希望看你大显身手呢!”风华带点撒娇地说。
柳随风也道:“白兄,此时你出手是迫不得已,不必担心别人的闲言闲语。”他与白浩雨关系并不怎的,但既然风华无所谓,他也就乐得顺水推舟。
白浩雨用感动的目光看了风华一眼:果然希雅心中还是对他最好呢!(自以为~)他长身而起,哈哈笑道:“浩威出言不逊,得罪了万兄,还请万兄见谅,能见到万兄这样的少年英雄,在下也很是高兴。”
他高兴,别人可不高兴。尤其是万凌云。他本来已经打定了主意,哪知道白家的少主居然也亲自前来了,叫自己碰了个软钉子。白浩雨刚才这番话更是厉害之极,语气是老气横秋,表面看来是夸奖,简直是把万凌云当成了他的晚辈,还暗讽他只会耍耍嘴皮子,欺负欺负弱者。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对自己的武功还是相当自信的,而少年人嘛,心性总还是爱出风头,好虚荣讲面子的。刚才才露了这么大的一个脸,成了神器的主人,就被人这么羞辱,饶是他受过相当的训练,还是忍不住有些怒火盈胸。旁边的那老者还没来得及给他使眼色,他便道:“既然如此,不如我与白兄切磋切磋。”
那老者脸色微变。他的眼光自然远远比万凌风高,自然看出白浩雨的武功与他自己相比也就稍逊半筹而已,比万凌云就高得多了。只要没有意外,白浩雨该有十足的机会赢。而自己如果想造成这个意外,也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不过到时也只好勉力一试,希望这次带来那些隐藏的高手能够帮上忙。
白浩雨微微一笑:“那就请万兄指教了。”他轻轻跃上台,身法轻盈美妙,甚是好看,而万凌云显然也发现了他的高明之处,只是此时如箭在弦上,已经是不得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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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谁为渔翁
txt图书下载网 更新时间:2007-1-13 3:19:43 本章字数:3234
拍卖场的展台一时成了比武场。拍卖师擦了擦满头的冷汗,看了看自己身边的老人一眼,却发现他仍然是笑眯眯一副乐见其成的态度,再看了看摆明是看好戏模样的赫尔——头疼,真得很头疼。
不过,下面的事情,已经明显不适他这一个小小的拍卖师能管得了的了,虽然顾虑从此以后白虎城拍卖大会的金字招牌会就此砸掉,但也只能静观其变。
台上,白浩雨长身玉立,长剑斜挂在腰间,一袭白衣更衬得他气度不凡,风采俊朗。而对面的万凌云虽然也不错,却到底还是嫩了点,比不过白浩雨从小久经锻炼而培养出来的气质能够震得住大场面。两人相互比较之下,高下立辨。
风华向来对白浩雨不具好感,平日所为所说也多半是敷衍他罢了,直到现在才真正见识到他在外人面前的表现,再非那个一见到自己就愣头愣脑,不知所云,自以为是,见到别的男子就拈酸吃醋,丝毫不理会自己现在身上还带着个“慕容随风的未婚妻”的头衔的纨绔公子,而真真正正有着傲人的风采气度。心中念头闪过,风华眼中不由也闪现出一道异彩。
柳随风笑得微微有些苦涩。其实他也明白,这个女子,要得当是能与他并肩的枭雄,而非温柔以待的情人,她有野心,这也许注定了,只有权力,才能真正成为她的情人。可是,她又是这样的特殊,才能吸引住自己全部的目光啊!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要的只不过是一隅之地,能与爱人共度晨昏,直至白首,自己给不了她她要的啊。可是即使明白,为什么还是会受她的吸引呢?情之一字,真是造化弄人。
台下之事稍后再说,现在先让我们看看台上的比武情势如何。
白浩雨负手而立,显得尤为潇洒不凡,在佳人面前,他也有表现的念头。到现在为止,风华还没看过他出手呢,在心爱的人面前表现,是每个男人都无法克制的欲望,就像雄孔雀的开屏一样。
万凌云情知自己不是白浩雨的对手,也不假客气,道:“既然如此,白兄,我就不敬了。”长剑如闪电般出手,直接向白浩雨攻去。为了求胜,他居然出手就用上了天月剑,企图以神剑的威力压制住白浩雨。
白浩雨自然不会让他那么容易地得逞。他的剑虽然比不上天月,却也是精钢百炼的珍品,他左手握鞘,剑不出鞘,就单凭着剑鞘,荡开了天月。
平面相交,宝剑与剑鞘殊无差别,白浩雨的功力高出万凌云一筹,自然能借着剑鞘荡开对方的神剑。
几招过去,白浩雨长剑未现,就已经堪堪抵敌住了万凌云的天月剑,台下就算再不眼明的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