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我和王家的七少爷在一起,应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吧。而且,只要不涉及到什么不堪之举,我和他交往,甚至是可以给我加分的。
一个平民出生的女孩,能得到尊贵如七公子的赏识,这会在无形中提高这个女孩的身价,打响她的知名度。
我能在才女榜上高居不下,除了幕后推手的功劳外,我和王献之的关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平民女子结交豪门公子,这本身就带有传奇色彩,会引起人们对这个女孩的极大兴趣。男人们会因此给我投票,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把我当成大美女;女人们会给我投票,奇#書*網收集整理因为我达成了她们心中的隐秘愿望。
所以,如果从有利于大赛的角度讲,我还应该和他一起走大路——虽然这样的招摇并非我所愿,但既然选择了参赛,就要本着游戏精神,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既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那又是为什么呢?
他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笑而不答,问多了,才咕哝了一句:“你今天很美。”
我今天很美?好吧。但这是我们大路不走走小路地理由吗?
不过被人称美对女孩子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看来,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的精心打扮还是奏效的。
我决定向大少爷学习,有杆子就赶紧顺着爬:“我天天都很美好不好?岂止今天。”说到这里,还得意地向他眨了眨眼。
跟他在一起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脸皮会越练越厚。
他笑得扭过头去:“女孩子,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别人说你美,是夸奖你,你应该说。哪里哪里,我不美,你才美。”
“哦,我明白了,你夸别人美,其实是希望别人夸你美。亏你刚刚还教我谦虚呢。你这样又算什么?分明就是变相的自夸。”
“我还需要自夸吗?”他不服气地一瞪眼:“我本来就是著名的美男子了。你看看我,是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万里长城不会永不倒,孟姜女哭地时候会倒,王献之晒羽毛的时候也会倒。
“嗯嗯嗯”,我还是拼命点着头说:“果然颠倒众生!人见人爱,鸟见鸟摔。幸亏你是个男的,不然你也来参加才女大赛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戏唱吗?”
两人戏谑一番后,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很美。”
多谢了。
能得到他地肯定,是最快乐的事。我一向就认为。“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正确,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才对。所以诗经中的女子。才会在丈夫远去后,懒于梳洗,弄得“首如飞蓬”。不是世间再也没有能欣赏她的美的男子,而是她爱的人已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着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
得到千万人瞩目的才女大赛的名次不算什么,那些人对我美丑的评价对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得到他地称赞,才是我平凡人生中最大的亮点。最大地喜悦。
不过呢,他的理由也委实站不住脚。我好笑地说:“你地理由很奇怪呢。既然美。那不是正应该走大路给人观赏吗?难道打扮得丑丑的才要走大路啊。”
他蛮横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们观赏,你是我的!”
好吧,不给就不给,他的就他的。不跟大少爷争执是我身为丫环的本分。
可是这还没完,他又变本加厉地提出:“还是不要去那个文具店打工了,天天站在那里给别人看,我亏都亏死了。”
见我只是笑着不肯松口,他眉头一皱,似乎计上心来,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既然参选才女,那才女榜上可都是有家世有来头的小姐。你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处于劣势了。现在你在书塾打杂还只是在室内,可你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完全是抛头露面了。我怕这会成为那些一心想把你拉下榜地人的一个借口。”
这倒也还是个理。
我点头道:“这点我也考虑过地。但参加这个选拔赛,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没报名,后来也没为之付出过任何努力。包括那些得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所以,一开始我完全是无所谓的,上榜也好,下榜也好,我好像在看别人演戏,只不过那个人顶着我的名头而已。”那时候在我眼里,榜上的我,和现实的我,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听到这里他惊讶地问:“你刚刚说什么?这个比赛你不是自己报的名?”
“是啊,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码事,是上榜之后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还记得当时跑去看自己名字的时候,完全带着一种看稀奇看热闹的心理。
在这次才女选拔赛中,心态最平和的应该就是我吧。反正,我上榜是意外,下榜是常态。
他沉吟了好一会后说:“你连名都没报还能上榜,那这事就很值得推敲了。因为,才女大赛有一个规定,就是一定要本人去报名的。”
“恩,我也听说了。但我真的没去。.”
“所以”,他强调说,“这个能把你弄到榜上去的人,就非常不简单了。你有一个这么强大的幕后支持者,最后说不定能爬到榜首呢。”
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要是那样就太离谱了。现在榜位就别提了,马上
位更厉害的选手就要参与进来,而且这个人,还是跟关系的。”
“谁?”
“你的亲亲表姐道茂小姐。”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虽然这种想法纯属天花乱坠,但一旦想起来,就会止不住一直想下去。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真的太好玩了。
假如——我是说假如——比赛的最后结果,小姐的名次反而在我之后,那献之同学将如何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取舍呢?娶优胜者为妾,娶落败者为妻?这样,家庭关系会变得很微妙哦。
当然这个一切都只是假设,其中有两个不可能:我不可能胜过小姐,我也不可能和她一起嫁给王献之。
献之同学这辈子尽享齐人之福是肯定的了,但其中不会有我。
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一个人的福却是另一个的灾劫?如果真的知心,为什么不能感同身受?如果能置对方的痛苦于不顾,那爱又何从谈起?
我不敢再深究下去。一旦对爱本身产生怀疑,人生的乐趣就会荡然无存。
人,还是糊涂点好啊。所以,神秘人要我参赛就参赛,王献之要和我交往就交往,我只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其余的,不随波逐流,又能如何?
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我很渺小,其他地人,也一样渺小。
见我半天低头不语,他问:“你又在琢磨什么?”
“没有”,我本能地否认。琢磨这些真的没有意义,倒是刚刚船上那些人的话值得我深思。
想着想着,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对于现状,我并非完全无能为力的。所谓的劣势。也可以转变为优势。
于是我也把船上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女孩的话讲给他听。然后说:“你看,我是才女榜上唯一的平民,就如你所说,这是我最大地劣势,很容易就遭人鄙夷。遭人攻击。但世间事,总是有两面的,最大的劣势,好好经营,也可以变成最大的优势。”
他含笑看着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他不言不语,静静微笑的时候真地很迷人。
等等,我又想到哪儿去了?
我忙收摄心神,继续说:“‘唯一’本身就是很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比如说现在,我估计我就是才女榜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因为我是平民!平民这个身份是我的烙印。我抹杀不掉的,我越想遮掩。越给了对手以可趁之机。不如我索性把这个‘污点’作为我的看点和亮点打出来。我索性大张旗鼓地宣布,我是平民之女。我代表平民参赛。这样,就算失去了贵族的支持,但得到了所有平民的支持。平民,才是社会的底座,才是数量最多的那一群种啊。”
王献之站住了,轻轻感叹了一句:“你现在有点让我刮目相看地感觉了。”
我笑道:“我也是从船上人的反应中得到这个启发地,他们因为我是平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支持我、鼓励我。如果我故意遮饰自己地身份。只会伤害他们的感情。而我也并不会因为这样就讨好上流社会的人。你自己正是所谓上流社会中的一份子,你最清楚你们那些同类对努力想甩掉平民身份混进他们队伍里的人有多鄙视。我又何必去讨这个没趣?还得不偿失地失掉最广大的支持。”
他使劲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最清楚上流社会是一个多势利的地方。别说我这么穷。就算我突然掘到了一个宝藏,要被上流社会的人真正接纳,也还需要很多时日。族。否则,再有钱也只是暴发户。
既然他认同了我地观点,我就继续分析道:“就包括我在文具店打工这件事,和可以成为我的一个加分的因素。因为,既然我是代表平民的。那平民看重的是什么,是吃苦耐劳,是勤俭治家。我既然打平民牌,就要真的像平民那样生活和劳作。若打的是平民牌,做派却又在模仿贵族,如此挂羊头卖狗肉,不伦不类的,到最后,哪一方阵营都不接纳我,那我才是真是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变成像六殿下那样的孤家寡人了。”
得了,有些人是千万不能随便提的。一提麻烦就来了。
那个在乌衣巷口踱来踱去一脸焦躁的,可不就是睽违多时的彩珠姐姐?
卷三 碧云深 (74)孝心还是陷阱?
然彩珠在巷口堵着我,那还是不要跟王献之一起走过免得又惹出风波。
看王献之还是径直往前走,我叫住他道:“你在这儿等等,我先去把彩珠打发走。不然她看见我们一起,回去又跟她家公主告状的。”
我大病初愈,实在经不起她们折腾了,能少一事是一事吧。
王献之却不管那些,边走边说:“不怕,她家公主现在暂时还没这份闲心。母妃都快翘辫子了,要是女儿还在闹着争风吃醋,那还是人吗?”
我只得快走两步,拦住他恳求道:“你就听听我的,先在这儿等等好吗?是的,她家公主现在是顾不上,可是她母妃病了也好,死了也好,总有个期限吧,又不是无限期的。等她母妃的事告一段落了,她多的是时间来慢慢跟我们算旧账。就如你说的,他们的母妃死后,她哥哥被皇后接纳、成为皇太子的可能性比以前还大些。如果这样的话,这天下将来就有可能是这兄妹俩的天下。有道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现在还是小心点为妙,不要只顾着逞一时之快,给将来留下无穷的祸患。”
听我这样说,他只得无奈地站住了。看我走了两步后,又在后面交代我:“要是她又借机找茬,你或者回头来找我,或者干脆回书塾去就是了,不用跟她罗嗦。”
“嗯”。我朝他点了点头,心里觉得很温暖。回想几个月以前,我在街上被公主地手下围住殴打时的那种惊惶与无助,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有人关心,有人保护的感觉真好。
走过去跟彩珠道早安,然后深深致歉道:“真是对不起,最近我病了一场,八、九天不能下床。经书还差一点没抄完。不过,再有两天就好了,彩珠姐姐可不可以给我宽限两天?”
彩珠却只是满腹心事,一脸忧虑地看着我,过了半晌才说:“经书的事不急,你什么时候抄好什么时候给我就行了。我今天来。不是为这个,而是……”
看彩珠这样凶悍的女人竟然吞吞吐吐起来,我觉得很意外,也有点好笑,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问:“而是什么呢?彩珠姐姐尽管说别客气。”
彩珠又犹豫了一会,才嗫嚅道:“你,可不可以去看看我们殿下?他最近很不好,真的不好。”
六殿下很不好?
这也好理解,母妃病危,任谁都不会好的。
不过既然彩珠把这个“不好”特别强调出来。我也只好随口问:“他怎么不好了?天天一日三餐外加宵夜地折磨你们?”
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个变态平时“很好”地时候就以虐待身边的女人为乐了,何况现在还“很不好”呢?我都怀疑在彩珠光鲜的衣服底下。早就已经遍体鳞伤了。
彩珠好像对我话语之间的讽刺一点也没在意,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要是这样就好了。问题是他不。他现在不折磨我们了,他折磨他自己。”
我当出了什么事呢,原来是变态又换新花样玩了。这回,他不玩别人了,改玩他自己。
我用嘲弄的口气问:.红的烙铁烙自己?”
我本来是一句戏虐,想不到彩珠竟然点了点头。
我悚然而惊:这人疯了不成?
同时心里也起了一点怜悯。毕竟。他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他母妃地病。不管他本来是怎样的人。孝心是千古同一的。我也是不久前才痛失慈母的人,很能理解失去母亲之际的那种痛彻心扉。
想到这里我轻轻叹息,问彩珠道:“他光折磨自己?有没有说什么呢?”
彩珠一脸疼惜地回答:“他说,都是因为他作恶多端,做了太多坏事,他母妃才这样的,这一切都是他的错。所以他恨自己,只有折磨自己才能求得一点心安。”
我听了,越发恻然了。这样的人,居然也孝心可感。可是,“我去了有什么用呢?”
我和他,不过少少地打了几次交道。而且记忆中,每次见面,不是他打我,就是我想办法整他,我们甚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