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
看信中的内容,难道要打仗了吗?
秦二出来,与聂仲远商量详细的行动方案。事情很急,后天聂仲远等人就要走了。秦二将店铺交给伙计陈三强打理,自己出去打探情况。四人分好任务,分散开来,秦二与聂仲远一组,第一个目标就是位于外城东南方向的一处军营。路上,聂仲远看到了新奇的东西,总要问上一问。慢慢明白了,通过身上的衣服就可以分辩一个人的身份:平民百姓穿褐色布衣,低级官员穿蓝葛衣,高官贵族穿红袍,衣服的式样与大宋区别不大。
聂仲远看到一名女子,头上带着长方形的红帽子,上身穿束腰蓝衣,下身穿开衩至腰间的长裙,披肩长发随意地垂在脑后,站在街边,一阵风吹过,撩起了长裙,越发显得婀娜多姿,美不胜收了。
秦二道:“那是一名瑶族女子,说到她头上的帽子,还有一段来历呢?”
“哦?”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瑶族中间流行一种怪病,女子长到十三岁,大多都会患病。患病之后的女子,头发、眉毛脱落,死的很凄惨。人们惊奇地发现,一名剪掉了头发的女子,虽然也是十三岁,竟没有生病。所以,瑶族人认为,是恶魔把族里年轻貌美的女子都带走了,于是,在十三岁之前,每名女子都要剪掉头发、眉毛,涂上族里秘制的草药,过一段时间,头发和眉毛就会停止生长,这样就可以保住女儿们的性命了。爱美的女子,讨厌没有头发的样子,就戴上了这种长方形的帽子作为修饰,一传就是上千年啊!”
聂仲远点头道:“原来竟是这样!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较为独特的生活习惯,如果追本溯源,就一定会发现表层下面的奥秘。”
“就是这话!”
经过军营的时候,说来也巧,居然碰到了一个熟人,一名岱族士兵。这家伙就住在秦二馄饨店的附近,是店里的常客了。
“召二哥,这是去哪啊?”
秦二道:“来了一位朋友,过几天就要走了,陪着出来转转!”
“现在正好有钱,快拿着!”
秦二不接,有些生气,道:“哪有这样还钱的道理?再说,我现在就缺你这几个钱不成?好几天没来了,哪天有空过来喝酒吧!”
“不成,这几天是没功夫了!我们这的兄弟调走了一大半,就剩下这么点人,忙着呢!”
秦二故作神秘,问道:“听说南边打起来了,要完事了吧?”
小兵压低声音道:“没那么容易,占城人死硬的很,只剩下一座都城,就是不肯投降!军队一波一波向南开,好像也死了不少人呢!好了,我该走了。”
这个军营是升龙城最大的军营,原来驻扎一万人左右,既然走了一多半,剩下的也就是四千人左右?
两人又绕着内外城走了一遍,内城城墙上看不到什么人,只有城门附近站着一些人,外城上的士兵也是稀稀落落的。一圈走下来,把皇宫侍卫也算在一起,大概城内还有六千士兵。那两名兄弟弄回来的情况也差不多。四人碰在一起,用一夜的功夫,绘制了一幅升龙城简图,他们记下来的重要地点都标了上去。绘图的纸很薄,面积也不大,画好之后,聂仲远取下头上的铜簪子,将图纸放了进去。一枚普普通通的簪子竟然也有这等妙用!
天亮之后,互道珍重,聂仲远等人去了。
秦二一直在想,一旦打起仗来,自己会不会有危险。做这种工作的人,对危险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万一不能速战速决,交趾人会怎么对待我们这些宋人?往好的方面想,派人看着,不许随便走动,或者抄没家产;最坏的结果就是,人头落地啊!
晚上,秦二对陈三强道:“三强,最近师傅感觉不舒服,要不咱爷俩歇两天吧!”
三强是一名孤儿,秦二收留了他,两人的感情就像父子一样。
三强道:“也成!”
“你不想回村里去看看吗?”
三强的家乡,距离京城三十里,远倒是不远,不过已经没什么人了,三强就没回去过。
“不想!”
秦二笑道:“平时你总是吹牛,你家乡的蕹菜鱼露饭多么好吃,木鳖糯米饭多么正宗,师傅都馋哩!”
三强也不知师傅怎么忽然就馋成了这样,但是,师傅就像父亲,想吃一顿家乡的饭菜,这要求总不过分吧?三强答应下来,秦二连着灌了三杯酒,小眼睛眯缝得只剩下了一条缝。
第九卷 第四章 升龙(二)
第四章升龙(二)
秦二师徒二人离开升龙城三天之后,大宋使者到了。出任使者的是一位年轻人,年龄不到二十岁,但是气势很盛,仪表不俗。说起来,此人籍籍无名,但是他的老子可是大大又名,那就是状元宰相、知枢密院事何栗,而这位小哥名叫何知秋。
何知秋是何栗的小儿子,十六岁入宫为殿前班直,再到捧日军官学校学习,毕业之后,并没有回虎贲军团,而是被分派到虎翼水军任职。身上挂着东上閤门宣赞舍人、带御器械的职衔,现在又是虎翼军团的营指挥使。何知秋武艺一般,或者说非常普通,但是自幼熟读兵书战策,一心要做一名儒将,与岳云、郑七郎那样的莽夫不同的儒将。大宋的儒将首推种无伤,其次就要数到虎翼水军都指挥使刘琦了。
何知秋到了新地方,出任领兵五百的指挥使,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将一营官兵带的有声有色。他事事跟刘琦学,没事的时候就去找顶头上司,军都指挥使罗亚多,了解刘琦的一切情况。一年不到的时间,“小刘琦”之名不胫而走,刘琦听到之后,哈哈一笑,并没有任何不快,何知秋的干劲儿就更足了。
这次,突然接到京城传过来的皇帝陛下的敕令,点名要何知秋任出使交趾的使节,官家御笔手札中写道:“我天朝上国,无一事求于交趾;而交趾求我之处甚多。卿当一展天朝风采,勿失朕望。”
此话正中下怀,何知秋本身就是一个骄傲得不行的衙内,今朝有了官家的御笔手札,更是把交趾人都当成了没开化的蛮子,根本不值一提。
何知秋一行人,走的是陆路,从永平寨进入交趾,一路上有交趾兵护送,一日一夜,疾驰三百五十里,到达升龙城。
听说大宋使者到了,交趾国皇帝李阳焕派朝中宰相前来迎接。这个家伙还想从何知秋这里套些话出来,何知秋冷笑道:“如果明日见不到交阯郡王殿下,本官就告辞了!”
李阳焕虽然在交趾坐着皇帝,但是,还受大宋的封拜,大宋封给他的官是“静海军节度使、特进、检校太尉,交阯郡王,推诚顺化功臣”。一般来说,过几年表现的好,还会加封为南平王,顺顺当当地死了,追封南越王。也就是说,到死也不过是中国一个分封的亲王,要想跟中国的皇帝平起平坐,你还差得远呢!一句话,李阳焕这个皇帝,大宋是不承认的,在大宋眼里,他就是一个蛮夷地区的王。
因此,何知秋权当李阳焕是和他一殿称臣的同僚,只不过属下多一些,仪仗排场一点,官大一点;这有什么啊?本官身上还带着圣上的敕令,还能比你小?
何知秋的一句话,差点把交趾宰相扔进富良江中,那家伙带着一身的晦气匆匆去了。
大宋正使,地位何等尊崇,饮食岂能马虎?何知秋派人去城内采购食物蔬菜,买回来,自己做,喝酒也只喝自己带的美酒!这样的使者,一改往日大宋使者给大家留下的良好印象,交趾人都把何知秋当成了天朝来的怪物,一个骄傲自大,眼高于顶,非常无礼的怪物,暂时还不能得罪的怪物。
何知秋就是要起劲地折腾,只有这样,才能一展我天朝的风采啊!现在的大宋不同以往,刚刚灭了强盛的西夏,你交趾与西夏相比如何?不怕死,尽管撒马来战。
一个时辰不到,宰相又来请,请大宋使者进宫,宰相生恐大宋使者不高兴还解释了一通:“国主重病在身,已经多日不能理事,大王子出征在外,小臣也不敢擅自做主!今天,国主身体已经大好了,但是不能升正殿,与尊使会面,还请尊使体谅一二。”
何知秋淡淡地说道:“罢了!我这个人极容易相处的,也不讲究那些俗礼。走吧,办正事要紧!”
“当然,当然!尊使请,请!”
到了交趾禁城,何知秋扫了一眼,嘴角边现出一丝冷笑,宰相道:“尊使因何发笑?”
何知秋道:“要我说啊,交趾郡王殿下与其在这样低矮的屋宇下受罪,还不如到汴梁城,做一名风风光光的亲王,你说是吧?”
这是什么话,宰相有心想驳斥,又怕搞僵了关系,弄得对方下不了台,干笑道:“尊使很风趣,很风趣呢!”
哼,这个人毫无气节可言,不过是汉话讲得还不错,这样人,凭什么做了宰相?
何知秋把交趾的宰相评价得一钱不值,又会把交趾国的国王高看到哪去?
来到李阳焕的寝殿,何知秋很随便地就进来了,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见到李阳焕本人,腰杆挺得甭直,不过一揖而已:“大宋使臣,见过交趾郡王殿下,殿下吉祥!”
李阳焕身后的一名军官,勃然大怒道:“宋人无礼,让臣为陛下诛之!”
李阳焕有气无力地说道:“大胆,这里哪有你说话的地方,还不退下!”
那军官走到何知秋的身边,何知秋轻蔑地一笑,道:“你如果敢把我杀了,你必将遗臭万年,而交趾也必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那人握在刀把上的手,轻轻颤抖着,僵持了几息时间,并没有听到李阳焕新的命令,只能放弃了杀人的念头。
李阳焕吩咐人扶他起来,何知秋道:“殿下既然病了,就由宰相代为接旨也是一样的,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多谢尊使!”
何知秋面南而立,取过圣旨,缓缓展开,朗声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近闻交趾国王与占城国王多有不睦,擅动刀兵,致黎民涂炭!着交趾国立即退兵,两国修好,共享太平!钦此!”
李阳焕还没听完,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瞧那劲头,莫非是想把心肝都咳出来,交给我看看,看看他到底还有没有心肝?
交趾国宰相双手接过圣旨,不满意已经写在了脸上,嘴里还是要领旨谢恩!
李阳焕气喘平和了一些,道:“占城国欺人太甚,我国不得已出兵,请尊使明察!”
何知秋似乎根本没听到李阳焕说的话,指着殿中间放着的一个香几,道:“按照你这里的布置,这个东西应该是方形才对!圆形香几太多,反而俗了!”
正在讨论军国大事,怎么就扯到香几上去了?香几就是放香炉的几案,难道香几的式样,与这件事情相关?
“尊使所言极是!”李阳焕还没有放弃努力,“请尊使回去将我国的苦衷向皇帝陛下细细禀明,孤不胜感激!来人!”
话音未落,进来十几名京族女子,双手托着礼盒,盒子里面尽是一些发光的宝物!
“一点礼物,不成敬意,请尊使笑纳!“
何知秋从队头走到队尾,大笑道:“我要这些俗物作甚?说句不中听的话,殿下这面屏风也该换一换了!此屏风,实非人臣当用之物,我这是为殿下好,听也罢不听也罢,都由你!”
李阳焕陡然变色,道:“我国如果不退兵,大宋又能怎样?”
“哗啦啦”闯进一队军兵,拉刀舞枪将何知秋围在核心。
何知秋又是一阵狂笑,道:“大宋皇帝陛下口谕:朕绝不会坐视占城灭国!就是这句,我只负责传达,不负责解释!殿下是想留本官在这里喝酒,还是送我回国,一言以决之!”
声音凿凿,有金石之音,殿中之人无不变色!
移时,李阳焕笑了两声,道:“退下,岂能如此对待尊使?退兵一事,实难从命,还望尊使回国之后,为孤美言几句!尊使想留,孤不胜欣喜;想走,大礼恭送!”
“好!就此别过!”何知秋抱拳一礼,大踏步走出寝殿!
到了外面,何知秋长出一口气,不是不害怕,装作不害怕比不害怕还要难咧!
何知秋知道时间的宝贵,不顾夜色已深,连夜动身回国!
这个鬼地方,实在不是久留之所,还是早些离开为好!哼,走着瞧!看你还能蹦跶几天!
赵桓在选派使者上头,很是花了一些心思:交趾狼子野心,派何知秋这样的少年亲贵出去,一方面有麻痹的意思在里面,一方面也恨不得把关系搞僵,这样才有出兵的理由。真腊那边则不同,对真腊的领土,赵桓一点想法都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做事情就要一件一件去做,不能三心二意,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的!想灭了交趾,那么就尽量多交朋友,少树强敌,这才是正确的思路。
广南西路都转运使洪皓就是这样一位知书明理、既有慷慨激昂之气,又懂得变通的人。这样的人不做正使,何人为使?
洪皓字光弼,番易人。生于哲宗朝元佑三年,今年四十八岁,官居广南西路都转运使。洪皓少年时期,有经略四方之志,宣和五年登进士第,六贼之王黼、朱勔都想把女儿嫁给他,洪皓断然拒绝。因为得罪了王朱二人,京城待不下去,到秀州做了一名小官。时逢秀州发大水,洪皓向知州求了救灾的差事,没日没夜地忙活,分发赈灾粮米公平有序,使受灾的百姓都有东西吃。两浙路运往京城的纲米经过秀州,洪皓请求截留纲米救助百姓,知州不许,洪皓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