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爱情。
还是回到书商这个话题吧。我很乐意让你们对这门手艺的卓越之处留下深刻的印象。我颇为了解他们的美德。我和他们之间的交往,涵盖了如此长的一段时期,而且关系又是如此的亲密,以至于即使在数量庞大的人群中,我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分辨出谁是书商,谁不是。
因为,那些老是和书打交道的人,到一定的时候就会变得跟他们所捣鼓的玩意儿颇有几分神似,不仅仅表现在外观上,同时也表现在言谈中。我的书商跟那些对开、四开及其他古式卷册一起栖息在他偏僻的一隅,时间实在太长了,以至于他说话都带有一种黑体字的腔调。那谦逊、迷人的外表,看上去就像一种结结实实的棕褐色老式装订。从嗅觉上识别则更其有趣,他呼吸的气息混合着一种发霉和烟草的气味。老实讲,这种味道对那些真正的藏书家来说,要比所有阿拉伯香水都更受欢迎。
我曾经如此勤勉不懈地研究过这门手艺,以至于对某位书商我只要瞧上一眼,就能确凿无疑地告诉你:他所卖的书是什么样的风格。但你应该知道,理想的书商不会追赶时尚,他必定同等地精通并热爱所有的领域、专业、学科以及他的艺术兴趣范围。除此之外,他还有一种善良的天性,他拒绝说“没有”。不过另一方面,他的公正性却要大打折扣,他总是让那些贫穷的学者花上几个微不足道的小钱,买走那些有钱的暴发户要掏上大把的票子方能买走的好书。他处事总是最合时宜,在该谦恭有礼的地方谦恭有礼,在该体贴周到的地方体贴周到。
塞缪尔·约翰逊曾经连滚带爬地闯进伦敦一个书商的店铺里,请求给他一份文学方面的差事。书商仔细打量了他魁梧的体格、硕大的双手、粗糙的面庞和鄙陋的衣着。
“你会是个不错的门房。”他说。
对于这位青年词典编纂家的容忍度来说,这未免太过分了。他抄起一本对开本的书,不能自制地朝书商的脑袋一通滥砸,然后跨过趴伏在地的受害者扬长而去,说:“给我好好趴这儿,你这个头号傻瓜。”
这位书商就是奥斯本,他在格林旅馆的门口有一间店铺。后来,约翰逊对博斯韦尔解释道:“先生,他对我太无礼了,我只好揍了他一顿。”
雅各布·汤森【汤森(1656-1736),英国出版家。】是德莱顿【约翰·德莱顿(1631-1700),英国作家和桂冠诗人,复辟王朝时期文学界的代表人物。】的书商。早先,卖书者同时也是出版者。德莱顿并不是一直都和汤森友好相处,推测起来大概是因为德莱顿老是欠汤森的钱的缘故。有一回,德莱顿要求提前预支版税,汤森拒绝了,理由是诗人的透支早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于是,德莱顿写下了下面几行字,叫人送给了汤森,并带去口信说,写这几行字的先生其实还可以写更多:
色眼迷迷脸似牛,
皮肤斑斑犹大头,
跳起舞来手脚笨,
毛孔污秽风也臭。
这几行打油诗产生了理想的效果:汤森给德莱顿送来了他所要求的钱。德莱顿死后,汤森主动跟蒲柏【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英国作家、诗人,其最著名的作品是讽刺性仿英雄体史诗《夺发记》及《群愚史诗》。】接近,但没过多久,后者就转到了汤森最强大的竞争对手伯纳德·林托特那儿去了。有一回,蒲柏碰巧同时给这两个出版商写信,然而却鬼使神差地装错了信封。在本打算给汤森的信中,他说林托特是个无赖;而在本来给林托特的信中,他又说汤森是个老混蛋。这两位仁兄在收到信的时候恐怕不会很满意,对此我们不难想像。林托特和汤森也因此把这两封误寄的信件读得滚瓜烂熟。
实际上,负责印行约翰逊词典的出版商是安德鲁·米勒。在词典出版之前,约翰逊按约定抽取了八千美元(更精确地说,是1575英镑)的版税。这倒不足为奇,因为这部作品的准备工作耗去了他八年的时间,而不是他原先预计的三年。当他收到最后一批样书的时候,约翰逊询问送信人米勒先生说了些什么。送信人答道:“他说:‘感谢上帝,我总算忍受完了这家伙。’”听罢此言,约翰逊莞尔一笑,平静地说:“我很高兴他无论什么事都感谢上帝。”
当梅休因法官给我送来一本书的时候,我还没有结束自己的夸夸其谈。不过,这次打断是令人愉快的。“昨天晚上我太忙了,”法官写道,“带给你的这本书是我昨天在拉萨勒大街的一家书摊淘到的。我知道你很喜爱无赖汉维庸【维庸恐怕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富戏剧性的一个诗人。年轻的时候因为杀死了一位牧师而逃亡,后来加入了一个犯罪组织。维庸生活放荡,胡作非为,一生中有多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1463年勉强逃脱了绞刑架,离开巴黎,从此不知所终。】,因此我敢说你会喜欢下面的诗行。毫无疑问,这是此书先前的拥有者在扉页上胡涂乱抹的。”我会喜欢?果不其然。如果读者您和我一样宠爱这位“无赖汉”的话,我想你也会宣布:我们这位匿名诗人写的还真不赖。
范切内特迷住了我(2)
弗朗索瓦·维庸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时光是飞逝还是迟缓又于我何涉?
他将艰辛困苦,日日夜夜地劳作,就连游荡嗥叫的野狼也不能阻遏!
我带着勇敢的烈酒和不洁的新娘,外边还有那忠诚的杀手为我站岗,何必让明日烦恼引发短暂的忧伤?
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
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半夜昏暗的林阴道上我高声催迫:“站住傻小子!留下你的财货,否则就尝尝钢铁的脾气还有当头棒喝!”
他将会给我黄金钻石藤杖鼻烟盒——“现在回窑子去吧,带上咱们的收获!”
回到窑子,多少美酒使人激情飞跃,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
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我们俩都嘲弄法律所升起的绞索,我住宽敞的书斋,他居贫陋的窝,我带着我的猎人而他的儿女众多,他有美德的堡垒而我有天才佑我,“去,拿笔来,再斟满美酒,玛戈特!”
……
一个赢得不朽而另一个枉自蹉跎,假如我就是维庸,而维庸就是我。
我是在巴黎结识维庸大师的,那是在我第二次拜访这座迷人的首都期间。有一段时间我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以至于除了维庸之外再也没有读别的书。为了熟悉他所生活过的地方,我还去了鲁昂、图尔斯、波尔多和波瓦第尔等地旅行,不过一直在警察的监视之下。事实上,我完全成了维庸迷,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真考虑是否该让自己也沉溺于罪恶的生活,这样至少可以在某些生活细节上仿效我心目中的英雄。
可是,要实施这样的计划还有不少障碍。首先,我没法找到那样的同伴来参与我的事业,就像科林·德·凯约克斯和德·格里尼男爵曾经服务于维庸大师一样。我找到了几个缺乏教养、其貌不扬的伙计,我相信这几个伙计与本人的目的还是蛮般配的,但我很快就烦透了这几个小子,因为他们从不读书,且极其无知,甚至搞不清对开和三十二开之间的区别。
后来,当我的维庸狂热再一次发作,我又一次盘算着那种罪恶的生涯,就在这时,我的塞法斯叔叔给我写来了一封信,通知我:凯普提薇蒂·韦特(如今是艾尔弗雷特·帕克太太)用我的名字给她的第一个孩子取了名。这个消息有效地让我迅速冷却并清醒下来。我开始认识到,正在来临的责任和凯普提薇蒂的第一个孩子的洗礼仪式已经强加到我的头上了。这使得我有必要小心翼翼地维护这个名字——这个跟我同名孩子所使用的名字——的荣誉。
正当我因此而遭受暴风雨般的打击时,我偶然遇见了范切内特。她的出现,打消了我的种种雄心壮志,那都是那些装腔作势的编年史留给我的。范切内特是我的房东太太的侄女,她的父亲是个香料商,她和这个老人一起住在鲁德斯·卡普辛斯。她中等身材,蓝眼睛,黑头发。如果不是法国人,那么就是爱尔兰人,或者,没准是希腊人。她的样子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非笔墨所能形容。
正是她,使我开始知道贝朗格。这也正是为什么我决不会定购那些珍贵的卷册,如果它们不能让我甜蜜而温柔地想起范切内特的话。正如你看到的,这本书已经装订过了,封面是那种优雅的蓝色,边沿的烫饰是精致的白色线描——我可以向您保证,这一切都为了一个目的。她习惯穿一件优雅的蓝色袍子,从它下部褶边的底下,最洁白的衬裙露了出来。
如果我们从来就不曾是孩子,那我们的成年将是多么贫瘠而孤寂。经历过少年时代无以名状的快乐时期之后,接下来的一生中,就再也没有比平静的晚年回顾少年时的英雄壮举和非凡奇观更令人愉快的时期了。噢,我快乐的伙计们,勤勉不懈地收获你们的作物吧,这样,当你们的双臂再也无法挥动镰刀的时候,你们的库房和谷仓会是满满的。
这就是回忆——回忆那旧日的时光——看见她升起在宝贵的过去之上——再一次听见范切内特的声音——感觉春天的优雅——这一切多么甜蜜辉煌!那小小的争吵、和解、调情、嫉妒、责备、宽恕——所有这些特性,以及生命的五月时节那些令人怜爱的机缘——对于暮年那双饥渴的双眼,这些回忆的确弥足珍贵。
范切内特最终嫁给了那位香料商的学徒。不过,时间是如此久远,我已经能够原谅(如果不是忘却的话)这样的轻率举动。有谁知道,她如今身在何方?也许,成了巴黎的某条小巷里的一位老奶奶吧;或许,已经在拉雪兹公墓【拉雪兹是太阳王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的忏悔神父,深得路易十四的宠信。拉雪兹公墓位于巴黎东部,正式名称是“东部公墓”。原为路易十四赐给拉雪兹的豪华别墅,1804年改为公墓。】熟睡多年。走上前来,我深爱着的贝朗格啊,为我唱上一支古老的歌谣,让我重新变得年轻、强壮、勇敢!
让他们把黄金的角色担当——伟大高贵,富丽堂皇;两个相爱的人只不过渴望
范切内特迷住了我(3)
杯子一只,碟儿一方。
叮呤当,叮呤当,叮呤叮呤当——陈年的美酒,年轻的女郎,歌唱吧,孩子们,放声歌唱!
part 3
书虫杆菌的诊断(1)
曾经有好多年,我对英国政治有浓厚的兴趣。因为一次偶然事件我改派皈宗,成了所谓的自由主义者,这件事我觉得颇值一提。那是一天下午,我走进上霍尔本一家书店,发现尊敬的威廉·e·格莱斯顿【格莱斯顿(1809-1898),英国政治家,曾作为自由党人四次出任英国首相(1868-1874、1880-1885、1886及1892-1894)。积极推动教育和议会改革,并支持爱尔兰自治。】已经先在那儿了。此前我从未见过格莱斯顿先生。这次之所以能认出他,是通过那些政治漫画(非常像),以及那些登在报纸上的标准像(不太像)。
正走进书店的时候,我听见书商问道:“我应该把哪些书送到府上呢?”
作为回答,他用手臂非常气派地一扫,把每个角落都圈了进来,然后说:“就送那些。”
话音刚落,他就转身就走了。我移步向前,要求给我一册几天之前我就盯上了的书。
“万分抱歉,先生,”书商很客气地说,“这本书已经售出了。”
“已经售出?”我叫了起来。
“是的,先生,”书商笑眯眯地回答,带着明显的骄傲,“格莱斯顿先生刚买走它。我已经没书可卖了,格莱斯顿先生刚才把它们全买走了!”
书商接着告诉我,只要格莱斯顿先生走进某家书店,他就会买走目光所及的一切。他那气派而笼统的手势席卷所有的图书——神学、历史、社会学、民间文学、医学、旅行、传记——进网的都是鱼,一条也休想溜。
“这是格莱斯顿先生第三次屈尊访问敝店了,”书商说,“这也是他老人家第三次把我这小店打扫得干干净净。”
“这家伙是个好人,”我对自己说,“这样一位杰出的爱书人保准不会犯错。因此,地方自治这档子事归根到底必定是正确的。”
从另外一些熟悉他的人那里我了解到,格莱斯顿在读书方面是个杂食主义者。他定购图书的时候不是论册数,而是论车数,而且,他在哈瓦登的家也早就书满为患。我还听说他有个习惯,从前,他经常清查他的藏书,并将那些他不愿再保存的书大批大批地扫地出门。这些被丢弃的图书全都送给了二手贩子。据说,这帮二贩子借机捉弄格莱斯顿的事情并不少见,他们一次又一次将大量他早先剔除和丢弃的图书再又卖回给他(价钱还很高)。
每一个爱书者都有自己淘书的方式,是故,有多少淘书人就有多少种淘书的方式。话虽如此,但梅休因法官和我一致同意:所有的淘书人都可以归为下列几大类:
奋不顾身的淘书者。
精明狡猾的淘书者。
胆小犹疑的淘书者。
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