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觉得什么。喜欢荡妇。”有觉得什么,但的确只是她自己的生活方式。喜欢也是真的,只要有距离。
“既然如此,”她说,“做你老婆如何?”
“这个……老实说,需要有点儿勇气。”这他妈是要有勇气,大勇气。毕竟没有开化到戴几百顶绿帽子无所谓的地步。
“看把你紧张的!开个玩笑而已。你他妈蛋黄还没长老,做我老公太嫩了点儿。”
“不过真的喜欢——我说过——你臭烘烘的样子。”
“每个男人都喜欢!”
“感觉那么好!恐怕有例外吧。”
“嘿,说你嫩吧,我还不知道男人那点儿本事儿!”
“是啊,”我笑了,“其实我也知道。看过公鸡踩母鸡吗——翅膀拖到爪子上,粗脖子红脸,眼睛乜斜着,咯咯咯叫不停,旋着圈向母鸡逼过去。这就是男人那回事儿。”
“就是啰,这也是你的形象哦。”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描述出来,都十分可笑。不登大雅之堂。
胡说了一通,上二楼睡觉。只是搂着她,什么也没做,她感冒,我则累得不行。
第二天起来,先去买了机票。然后又开始瞎逛。八廓街依旧那么热闹,人来人往。忽然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在拉萨,有阳光、雪山、信仰和神秘,你觉得这世界是大块的,一大块,没有被切割过;你关心的核心是长时间的,甚至长于你的生命。一想到我要回到的地方的灯红酒绿,以及所有人向往的权力金钱和肉欲,我就有些泄气。泄气归泄气,却总归是要回去的。没有决绝的态度与红尘了断,来哲蚌寺出家。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想法,我是不可能脱离那些腐朽发臭的东西的,我会陪那些东西一起腐烂死亡。
从八廓街转到北京东路,顺便到边塞远景去要了一瓶拉萨啤酒。酒吧很小,走廊不错,特别适合晒太阳。据说这儿的家具都是宜家的。桌子上铺着红黑紫黄条的桌布,墙上挂着装好框的黑白相片。记得标了价,可以出售。我一面喝酒,一面想,我要的小酒吧,也许不是这样的。但要弄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又到走廊坐了一会儿,眯起眼睛看行人,在阳光下出汗和无所事事。
第二瓶拉萨啤酒是在斜对面的岗拉梅朵喝的,坐在窗边,有些喝不动,毕竟才早上十点半,不是酒的时光。只好发一会儿呆,喝一口,再抽一口烟下酒,直喝到十一点半,才干掉这一瓶。
到雪酷,先去厕所放酒。然后喝咖啡,提一下神。
草刚下来,睡眼惺忪,像刚出树穴冬眠的灰熊,一屁股坐在我对面。
“哼,还喝了早酒?”
“一直没去边塞远景和岗拉梅朵,”我说,“工作酒。”
“票买了?”
“明早十点的班机。”
“打的去吧,120元。”
“不。太贵,坐民航大巴。”
“早些攒够钱,上来,我也有个伴儿啊。”
“说到伴儿,”我说,“我突然想起鱼,他找到了他的伴儿吗?”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6)
“咳,”草一挥手,“他女朋友同相好到尼泊尔去了,好像是昨天回的吧。鱼找到了她,但她去意已决。没法,鱼今天回了。为情所伤哪!”
我不禁想起鱼灰溜溜的样子,他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疗伤。我有些同情他。凡是付出真情而又被背叛的,我想,我们都该同情。为他们祈祷吧!
“我看过一本什么书,”我说,“上面说到爱,付出多的人是付出少的人的人质。”
“所以你那么超然、冷漠?”
“哪有那么超然,爱恨都深埋在心底一万米,没有表达罢了。”
“哈哈,本本儿,吹牛了吧!”
“对了,我连你电话都没有。”
“你有了也没用啊,连手机都卖了。你明年上来找我就行了嘛,还留什么电话。难道真像谈恋爱,一个月弄个几千元话费。有意思吗?远水解不了近渴。”
我拍拍脑袋,说:“还是迂腐了。”她的意思我明白,不在一起上床了,也就没必要联系,大家只是肉体下的匆匆过客。和她相比,我不是迂腐是什么?
“不是迂腐,”草说,“我们又不可能在一起生活,投入的情感,除了徒然引发忧伤和疼痛,不会有结果的。你那么小,我把你缠住,不是害你吗?”
我笑笑,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子,“就喜欢你他妈臭烘烘的样子!”我说。
下午又去大昭寺广场和布宫广场,没有目的地闲逛,其实是想遇到那个不知名的神秘的青年或少年,想和他说几句,道个别。穿着紫红僧衣的僧人倒是不少,有些从背后看,也很像那位青年或少年。但都不是。想起他在灿烂阳光下的白亮的牙齿,牙齿上那一小块缺损,他的额头间没有中断的眉毛,他的大气如雪山的耳廓,以及他挥手时展开紫红色的僧袍宛如飞鸟。当然,还有他的机锋、他的揶揄。这些,对我来说,就像大昭寺顶的法幢,在夕阳照射下发出黄金的光芒一样神秘莫测。
第二天一大早,我从雪酷出来,坐出租车到了民航大巴站点,然后坐上大巴,又一次在刚青色的拉萨的清晨出发。当大巴开到中途时,朝霞已把雅鲁藏布江对岸的群山照亮,褐黄的山体静寂而苍凉,把优美的倒影送给了静静流淌的宽阔的雅鲁藏布江。太美了。这是陈词滥调。但我无法形容。
我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歌:雄伟的喜马拉雅山,奔腾的雅鲁藏布江……
芳芳的酒会(1)
今天特别倒霉,有两男两女,好像是新生,在酒吧坐着不走,喝啤酒划拳、玩骰子,说幼儿园的话。其中有个女生,又矮又胖,像个短鼻狗,声音特别大和尖细,是不锈钢勺子刮着瓷盘那种糁人的声音。我、斗鸡眼和黑妹都被刮得脊椎一阵一阵发麻。一个烧饼脸男生和她配对,声音也不小,玩着低能游戏但他妈精神还高涨。
一点钟的时候,黑妹要溜,想到一个女生要回家,再晚就只有睡吧台,我和斗鸡眼也只能点头。剩下我们两个,谁也不好意思拍屁股走人了。斗鸡眼满怀怨恨地说:“瞧那个小胖婆,傻b!那么性冲冲,开房去好了,泡个屁吧!”
“不要怨天怨地嘛,”我打着呵欠,“这儿是他妈酒吧,那小妞儿就是你上帝,你大姨,你奶奶,她愿意的话,她可以在这儿又喝又闹100年,直到生下第九十九胎才走。”
“和你?”
“不可以?我本本儿丢她面子了!?”
“嘿嘿,”斗鸡眼坏笑,“我看,最近性生活短路了,看见母的就冲动?那女生也好长时间不来酒吧了。”
“最近倒是老出差。”我有气无力地说。最近团多,芳芳跑个不停。然后骂骂咧咧打电话发短信,说她受不了那些欧洲人、美国人、日本人以及香港和台湾来的家伙。我看她八成又想换工作了。
“拿酒来!”小杂种在哭丧。
“去,”我拍拍斗鸡眼,“你大姨要酒啦!”
斗鸡眼从冰柜里拿出四瓶百威,用托盘送过去。我看见另一个女生——染了一头猴子屁股红的头发——在给他嘀咕什么。
“放周杰伦。”斗鸡眼回来放下托盘,说。
“那是你和黑皮肤的cd,鬼才知道放在哪儿了。”我说。现在放的是黑妹的孙燕姿。孙姐姐伊哩哇啦不知唱些什么。当然,杰伦哥哥更是一通咒语,一会儿是三节棍,一会儿是九阴白骨爪(不是泡椒凤爪)。不过,幸好猴屁红没有点大陆的阿姨叔叔,否则,我他妈要去洗手间撒尿了。
斗鸡眼在抽屉一阵翻江倒海,终于找出了周杰伦,换上去,满足猴屁红对周哥哥的热爱。
不是我不喜欢听国语(港台尚可忍受),可你告诉我听谁?就像国产电影(千万别给我说十项全能冠军和铁人五项冠军某某大师,说了我跟你急)你会看吗?反正我不看,坚决不看。不要说xx地方首映,你他妈搬到火星上首映还就是,那货色,会改变吗?
“喝咖啡吗?”斗鸡眼问。
浓茶已经抵挡不住睡意了,试试咖啡也好。我点点头。斗鸡眼用速溶咖啡冲了两杯,我让他多给我加点糖。我们坐在吧台侧边的一张桌子,喝咖啡抽烟,说粗话,提提神。
“那天,”斗鸡眼说,“我一个哥们儿带我去娱乐,我挑的那个小姐自称是大学生,三年级,她是吗?”
“是你在干又不是我在干,我他妈怎么知道。她说是就是呗。”
“本本儿,她们也他妈怪,放着大学不好好读,出来做鸡,就那么缺钱。”
“一是权,一是钱,这是我们的终极信仰。有什么怪。爱干嘛干嘛,你操个球的心。嘿嘿,她不当小姐你干母猪啊!”
斗鸡眼笑得一脸都在烂,连说有道理。有个屁的道理。
手机短信响了。没说的,芳芳又开始折磨我了。
——在九寨。睡不着,你在干嘛?手淫?
——口淫。在酒吧。
——一个日本团,烦得要死。一面对你客气一面看不起你。
——文明社会的人都这样。脱了裤子是禽兽,穿上裤子是教授。
——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
——我也想啊,躲哪儿呢?
——可惜,又不能跟你上拉萨开酒吧。
——还真的缺个女主人呢。
——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本本儿,这是有病吗?
——月经前周期性骨质疏松忧郁症。
——我在给你说真的,别他妈胡说。
——教你一个办法。可以?
——有屁就放。
——自摸,然后冲个热水澡,疲倦地睡去。
——好主意。别惹急了我死缠烂打嫁给你。
——好啊好啊,生个蜡笔小新如何?
——拜拜,照你的主意去做了。
谢天谢地,折磨完了。我拼音时老是把卷舌不卷舌,前鼻音后鼻音弄得一团糟,所以发短信时很慢,像便秘,里急后重,前面堵起,后面又着急出来。不好过。
咖啡已喝完了,和斗鸡眼一直相互敬烟,喉咙抽得发疼,就像有人在那儿拧螺丝钉。而那一桌客人依然兴致勃勃,平底杯砸得玻璃茶几砰砰响。今晚怕是要废了。当我们(我和斗鸡眼)意识到这一点后,反而没有那么垂头丧气了。
斗鸡眼的大姨、猴屁红,以及她们的泡泡糖男友是在凌晨四点半走的,踉踉跄跄。斗鸡眼的大姨一出门,就蹲在街边现场直播。醉酒叫人烦,女人醉酒叫人更烦,年轻女人醉酒叫人烦得要死。问题是,她们不醉,男人哪会有机会呢。所以,无论怎样烦,灌醉这些傻b,你才好脱她们的衣服。斗鸡眼问我这么干过吗,我说,我只脱清醒者的衣服。其实我想。只不过源于一种毫无必要的傲慢,没做。
收拾好,斗鸡眼骑车匆忙走了。我决定走回去。反正睡意已过。没有车,所有店铺都已关闭(开了才奇怪),街上空无一人。我走在街中央,像这个城市的叛逆的病毒。路灯给人一种虚拟的感觉,不是在电脑里,而是在外星球。在一个深度寂静的废墟的星球。那儿有所有的物,但却没有生命。我走过的这些地方,左边的小餐馆和发廊,右边的小超市、火锅店、性用品店,我多么熟悉,但现在却如此陌生,宛如第一次见到。我从三万米高空俯瞰这片地图,看见我困惑地穿行在迷宫之中,在几千条街道和巷子里迷失。而以这种方式,我又奇怪地霸占了这座城市。
芳芳的酒会(2)
我来到大街。有极个别的出租车像鱼一样游过。但开始有人了。面目不清的清洁工在扫地,把灰尘垃圾从路中央扫到街边上。三轮车吱吱呀呀地骑过,车上满是洋葱、生菜及其它蔬菜,浓烈的洋葱味刺激了我的鼻子,让我感到了饥饿。我们分享了城市的虚无。
空气很好。至少没有发动机的臭气。在庞大而丑陋的钢筋水泥的丛林中穿行,有一种昆虫的感觉(白天,在人流汹涌的时候,你反而什么也看不到、感觉不到)。我举起双手,高高向上,就像虫子的敏感的触须,十根指头大张着,是在捕捉什么信息吧。当然,没有信息可以捕捉。我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那只甲虫,萨姆沙·格利高里。他还好吗?但我不是甲虫,我如此柔软,更像一只飞蛾。灰色的,太灰色的飞蛾。我折入一条昏暗的小巷,在一片鼾声和腌脏的厨房的洗涤槽中踽踽独行。这是一大片老城区,灰黑的楼房都是六层的,大概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它容纳着多如金沙江沙粒那么多的人,仿佛一个硕大无朋的猪胃。巷子里没人,只有生活的残留物堆积在垃圾房旁,令人恶心。这就是生活的秘密。塑料袋里的糜烂的残羹剩饭,废报纸,破烂的内裤,以及脚下两米深的管道里流淌不停的排泄物。当一个人知道秘密后,他就和秘密一样变得丑恶了。所以,任何知道真相的人都是丑恶的。我不知道我是否丑恶,因为我喜欢探究真相。但我知道,当人们看见我的灰色 的形象时,他们会背过脸去。
穿过了这条有着无数小岔道的巷子,再转过两个街角,就到了我住的地方。此时,天色已明亮起来,如果我没有眼花,我甚至可以看到一层朝霞的黯淡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