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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小花。生命的繁华纷纷落幕,大自然周遭气氛宁静。

我和好友洪敏都是住校生,下午放学,总是去食堂打了晚饭,去校园西边的小河旁吃。这天下午放学,我们又端着饭菜坐到了草地上。夕阳落在教学楼后,照着每只碗里的两个馍。菜总是很朴素,很少见荤腥。

洪敏嚼着馒头,如同嚼着一口洋蜡。她的目光散乱地落在河面上,风吹着她干燥的头发,也吹细了一双秀眼。她的身材初二时已经发育得不错了,现在她喜欢班上一个叫张叔林的男生,一直不敢表露。我猜她又想起张叔林了,只有张叔林才能勾起她这样的表情。

吃完两个馍,她神秘地看了我一眼,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工作手册,凑近我打开来。扉页上是用蓝色墨水写成的五个字——曼娜回忆录。

“这是什么?谁叫曼娜?”我疑惑地问。

“手抄本!女主人公叫曼娜!”她说着,双颊竟泛起两团奇异的潮红,“我帮我姑收拾衣柜时发现的,藏在衣服堆下面。当时我看了几句,心惊肉跳的,就偷出来啦!”

“手抄本”这个名词,对我来说,跟洪水猛兽没有任何区别。这个东西从社会上流入校园,已呈蔓延趋势,危害极大,学校曾三令五申,凡是被查到阅读、传抄手抄本的,一律开除学籍。

“你的胆子真大,不怕被开除吗?”我心惊肉跳地斥责道。

“你会去告我的密?”她不在意地笑了笑,“看看嘛,看看里面到底说什么。”

之后,她翻过扉页,正文出现了。看不到两页,两个人就变成了过度膨胀的气球,她捧着本子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别看了,恶心!”我猛地夺过手抄本,狠狠地朝河里扔去。

她箭一样朝手抄本追去。好在逆风不小,手抄本落在了河边的湿地上。她弯腰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在风衣上擦干净上面的湿泥,转过身瞪了我好一会儿,才责备地说:“你怎么这样!不看就不看,也犯不着扔了呀!你扔了,我拿什么还我姑?我姑要是发现我偷了这本东西,不扒掉我一层皮才怪呢!”

几天之后的一次语文课上,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字迹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用左手写的——张蔷薇,我爱你!

纸条不太干净,上面有淡黄色的斑渍。我肯定这是厚脸皮王斌那混球写的!他是山东人,爸爸是本市的高干,他就在班上称王称霸的,随意挑逗漂亮女生,好像全班女生都是他后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好在上帝还算公平,给了他一双金鱼眼、一张蛤蟆嘴、一脸青春痘。他的手一天到晚在脸上挤个不停,估计这纸条上淡黄色的斑渍就是他挤破青春痘沾上的。

我恨恨地把纸条给撕了,觉得它非常肮脏。王斌从里到外都是肮脏的,自从潘正转来,我觉得他的肮脏又加重了一层。

放学后,我拉着洪敏来到双杠区,悄悄对她说:“刚才我在书包里发现一张纸条,可能是王斌那混球写的!真讨厌,脏了我的眼!”

我是一朵迟开的花(2)

“要是潘正写的,你讨厌不讨厌?”她狡黠地对我眨了眨眼。

我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了,照她肩膀上打了一下。她嬉笑着跑了,我就在后面追。一直追到校园西南角的厕所旁,两个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在街上行走的时间,我老是忍不住去瞄一眼穿着时髦的男青年——大多是一身白色西装,头发烫成卷,发型张扬。女士西装则大多是各色竖条纹布做成的,五颜六色的彩虹般鲜艳,神气着呢。

“我也想穿西装,我妈不让,说中学生穿西装不合适!”我艳羡地望着墙外的青年,对洪敏说。

“唉,我妈不是一样?老古董!我姑要给我买一件花条纹西装,我妈还告诉我爸啦,我爸把我训了一顿!”她忿忿地说。

“再长大一点,可能家长就不会管那么多了。”我茫然地说。

“多大才算大呢?”

“18岁吧……”

“唉,什么时候能长到18岁呀!”

被一张驴嘴霸去的初吻

学校规定住校生周日晚上七点之前必须返校,不能耽误上夜自习。可这个周日晚上,洪敏却回校很晚,她的眼睛好像是哭红了,坐在教室里一直低着头,拿着支钢笔在本子上划来划去。

一下夜自习,我就跑到她的座位旁,关切地小声问道:“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

她警觉地看了看四周,没有说话,而是拉着我来到了操场旁的双杠区。她一蹿身,屁股就落在了双杠上,之后示意我也坐上去。月亮很好,挂在天边,是一轮记取着我们青春年华的月亮。

洪敏说:“今天下午我去了我姑家,去还那个手抄本。碰巧我姑不在家,只有我姑父在院子里剁饺子馅儿。我跟我姑父打了个招呼,就走进屋里。正偷偷把书往衣柜底下放呢,我姑父突然就不剁饺子馅儿了,跑过来劈手就把书夺了过去……”

“哎呀,被他夺去怎么得了?”我吓得叫了起来。

“他翻开书,扫了几眼,就开始咒骂我,真是有什么样的姑,就有什么样的侄女儿!你姑是大破鞋,你是小破鞋!你姑是被毛巾厂厂长穿破的,这本破书肯定是毛巾厂厂长给你姑看的!x他姐,我终于找到机会了!我要拿这本破书去讹毛巾厂厂长,讹他一万块,我就变成万元户啦!哼,看我这回毁不了他……”

“他没咋着你吧……”

“咋着了!”洪敏的哭腔上来了,“我当时很害怕,拔腿就往外跑。他一把就把我抓了回去,吓唬我说,既然你姑叫毛巾厂厂长玩了,你就得叫我玩玩!不然我就把你看手抄本的事告诉你爸……”

“哟,他说的这是人话吗!”我紧张地从双杠上跳了下来。

洪敏也从双杠上跳了下来,继续说:“他抱住我,亲我的嘴。亲着亲着,就哭起来了,说他两年前得了一场怪病,打那之后就不是男人了,完了我姑就搭上了毛巾厂厂长。”

“你恨你姑父吗?”

“恨!我恨不能一刀捅了他!我本想把初吻给张叔林的,谁知道竟被这么一张驴嘴给霸去了……”说着,她竟哇地一声,趴在双杠上哭了起来。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出声,哭得这么痛。我茫然无措地扯着她的衣袖,不知该怎么劝慰她,只是机械地重复着:“别哭了,哭有什么用?只当被狗咬了一口吧,反正他也不是个人了……”

“张蔷薇,你说我是不是不干净了?”哭够之后,她抬起泪眼,绝望地问道。

“错又不在你,你怎么会不干净?不干净的应该是那个畜牲!”

她想了好一会儿,又郑重地说:“你可别把这事告诉张叔林呀,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讨厌我的!”

过了没多久,班上就传开了,说潘正原来在另一所重点中学读书,比我们高一届,因偷图书馆的书被当场发现,试图跳窗户逃跑,没留神摔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家休学一年。因没脸再回到原中学,就托了关系,来我们这所重点中学插班。

这个消息给了我不小的打击。很显然,潘正不是个完全意义上的好学生。虽然我跟他的关系还处在朦胧之中,甚至没多说过几句话,可是在我想来,他已经是我的人了,我不希望他有污点,甚至不希望他拥有历史。

潘正的缺点也渐渐暴露出来了。虽然他的成绩不错,却并不用功,副课上常抱着一本《围棋战理》偷看,有时还会睡觉,好几次被老师点名批评。他有轻微鼻炎,天一凉就犯,总得备手帕。他喜欢运动,鞋子老有味儿,熏人得很……不过,他的这些毛病,让我断定他心里没有藏着女生。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装得非常完美。王斌那个一脸青春美丽疙瘩豆的丑男生,不老在女生面前装男人吗?

我与潘正的初次陶醉(1)

一种崭新的惆怅,也随着初潮一道,吸盘一样附着在我的身上,扔不掉,甩不脱。

我总是去校园外的小河旁呆坐以消解。这条常年流淌的小河,经过我时,萌发了我的春天。河水在一寸一寸地流,我的春天在一寸一寸地短。男主角已经出现,可精彩的故事却不知何时才能发生。我决不能叫这流水,就这么把我的春天带走,空白的青春是有罪的。我要把我的笑、我的泪、我的疼痛和我的快慰,统统都塞进我的春天里。

学习之余,我和洪敏把心思全花在潘正和四只眼儿张叔林身上了。洪敏这个痴心人,为张叔林写了无数封火热的情书,却一封也没发出去,都撕碎扔进厕所的下水道冲走了。严酷的初三毕业班生活容不下青涩的爱情。情书一旦败露,后果不堪设想。不断的大考小考、升学的压力、老师的期望、家长的絮叨,哪还有闲心风花雪月?

临近期末的一个周六黄昏,狂风大作,天陡地变冷了很多。我裹紧身上的厚毛衣,快步朝离校门口大约五百米处的公共汽车站走去。站在公共汽车站牌下,我心里没着没落的,茫然地望着马路上疾驰的车辆和缩头缩脑的行人。

上个星期六夜里,后爹又打我妈了。他经常半夜三更打我妈。大人说半夜打架的夫妻多半是性生活不和谐,比白天打架要严重得多。

上个星期六夜里,他打得特别厉害。隔着一道墙,我还能清清楚楚听到他的吭哧吭哧的喘气声。翻毛皮鞋底子打在我妈身上,啪啪作响。他喘着粗气,肆无忌惮地咒骂我妈:x你姐!我叫你不让我x,我叫你让野男人x……我妈可能实在忍不住疼了,少有地尖声哭叫起来,骂了后爹祖宗十八辈儿。后爹的儿子也在杀猪般哭喊,他跟后爹和我妈睡在一个房间。我隔着一道墙,还吓得浑身哆嗦,他比我小,又身临其境,被吓成那样是可想而知的。

打了老半天,我妈可能实在吃不消后爹的翻毛皮鞋底子了,打开门,一丝不挂地冲进了客厅,后爹也光着腚追了出来,手里提着一只翻毛皮鞋。他把我妈按在沙发上,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皮鞋底子。我从门缝里看见了这一切,想冲出去救我妈,一口咬死那个禽兽,又根本不敢出现在两个一丝不挂的人面前!我就这么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门后,咬牙忍耐着,把后爹对我妈的羞辱和着眼泪咽进肚里……打那之后,我一直恨我妈,为什么不带着我离开那个禽兽。虽然她的工资不高,总算有份正式工作,母女俩吃糠咽菜,也比整天受那个禽兽侮辱好啊……

天很快黑透了,眼眶中积聚的泪水朦胧了对面热气腾腾的杨记烩面馆。我抬起手,用手背把泪抹去。杨记烩面馆的食客们一边大口吸面条一边擤鼻涕。大风像海浪一样拍打着我,撕扯着我。我冷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又下意识地紧了紧身上的厚毛衣。

忽然,我眼前晃过一个熟悉的人影,定睛一看,竟是潘正!他笃定地站在我面前,昏暗的路灯把他的脸照得黄黄的。我简直吓傻了,木偶般被定住了,怔怔地看着他,连一个讨好的微笑也挤不出。

他对我甜甜一笑,左嘴角现出一个好看的小酒窝。平常老看见他这么笑。可此处与彼处,可不大一样啊。我感动得想流泪,却又隐忍着不动声色。在他面前,我什么也不敢表示,只傻傻地站着,局促地搓着手,不知道说啥好。

“张蔷薇,去文化宫看电影吧?”潘正的提议没有我想像中的热情,口气平平淡淡。

“这,太晚了吧……”我嘴上这么犹豫着,潜台词却是说:“好啊,快走吧!”

“怕啥?看完能赶上末班车,我陪你等车。”他的口吻,像大人们在谈工作。

我又忸怩了片刻,才怯怯地跟着他上了人行道,朝市区的文化宫方向走。我根本不敢转头看他,甚至不敢抬头看前方,只是低着头,看着路灯下两个人忽短忽长的影子。他跟我靠得很近,不时两个人会轻轻撞在一起。从现在开始,我觉得我心里不再那么冰冷了。后爹算什么?家庭不幸算什么?我已经有个人了呀,潘正这不是主动来找我了吗?他的到来,不是使我的生命有意义了吗?从今以后,受再大的罪,吃再多的苦,心里都有潘正为我撑着了……

大约走过十来个路灯,他用小手指勾住了我的小手指,我被电得浑身颤了一下。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连,尽管是通过两个小手指——这么不重要的部位。一股强烈的热流,通过他的小手指传遍了我的全身,再辐射给这巨大的世界。世界顿时变得温暖如春,我仿佛看见了叶绿和花开。

文化宫电影院的人真不少,需要对号入座。座位在后排的角落,对看电影来说没好处,可我跟潘正两个人都明白,走进这个电影院,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电影是个黑白港片,故事编得不怎么样,讲一个富家女爱上了一个挺帅的穷小子。但港片中的亲热镜头相对来说,肯定多于国产片。潘正受不了亲热镜头的刺激,坐在座位上显得局促不安。

我与潘正的初次陶醉(2)

终于,他在黑暗之中,悄悄解开了我的毛衣扣子。我很害怕,心慌意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