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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神馆记之蝶梦 佚名 5022 字 4个月前

宽衍,官府就可以不当回事的。‘杀人者死’,自汉代流传至今的铁律,无人可以更改!”

说罢带领一群手下,大步往出走去。封乘云回头叫那干瘦的人:

“赵管事,你帮我送……”

丁烨正要出门,回身抱拳:

“二位留步,不劳相送!”

一步踏出门去,转回头时,正好扫过离春的脸。他立时定住,下巴脱臼似的张着嘴,唇像离水的鱼儿般不停翕动。

离春见状,冷冽道:

“怎么?见了本馆主,也不懂得招呼?!”

说着扬起下巴,一手负在背后,“馆主”二字咬得极重,十足自傲。

丁烨忙点头,照样尊称一声后,率众人迅速离开,不时回首偷看上两眼,神色复杂。

亦然拉着离春,来到父亲面前:

“爹,这位是乱神馆离娘子。她为我娘的事情而来。”

“孩子年少不懂事,这样莽撞请了您来。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封乘云并不在意那骇人的容貌,面色如常地与离春寒暄两句,把她让到椅上坐下。

“亦然去劳烦您,是想查知这凶案的真相?”

“不是。他只是想,再见他娘一面。”

“见面?怎么个见法?”

“把魂魄招来阳世,附着在我身上。”

封乘云眼神璨亮,身子更倾向离春:

“附身之后,肉身还是你的,但里面就是玉蝶了?”

“可以这样说。”

“那么,这个状态可以保持多久?”

“视当时情况而定。时间一到,魂魄会自动离身。”

“等她离开后,过些日子,还能不能再招回来?”

“如果它没有去投胎,应该还可以。”

“你要是能不断地把她找来,她就不会转世去了,对不对?”

“确实如此。不过,乱神馆从来没有接过这样反复多次的生意,而且,我们的收费,在同业中也是最高……”

“没有关系,银钱我家还是不缺的。就这样定了吧,我买你一生!”

“您是要我,把尊夫人的魂魄长久地吸在身上,代替她活在世间?”离春一笑,“这样,您倒是一世有娇妻相伴,可我的一世又在哪里呢?”

封乘云神色迷惑。他似乎认为,世上任何一名女子,都应该为能够承载玉蝶的魂魄而感觉荣幸,就这样迟疑了好一阵子,才明白过来:

“这样说,就是不行喽?”脸上难掩失望,还附带着些赧然,“那,就算了吧。”

离春点头,也不讲话。封乘云再无话说,开始沉默。厅中顿时安静下来。

一直站在主人身后的管事,非常乖觉地拣这时开口:

“老爷,您累了吧?”

“是啊。”封乘云顺势应着,“这几日一直精神不济,你看我,才说这么一会儿话,就又想回房歇息去了。”回头吩咐管事,“你帮我招呼着。”

说完提着衣袖,站起身来,缓缓离去,走过亦然身边时,轻声说:

“你呀,有孝心固然是好的,但一个男子这样恋着娘亲,却未必是好事。”

亦然仰头反问:

“爹,您这样恋着我的娘亲,是不是好事?”

封乘云苦笑,说不出话来。

封家主人走后,赵管事掀起小眼睛,瞟着亦然:

“小公子,老爷好像心情不佳呢。”

“任谁都看出来了。”

“既然你这样有孝心,我觉得你应该……”

“我应该去劝慰他一番?”亦然眼里发亮,“赵伯,说话不想被我听见,直言就是了,这样拐弯抹角又何必?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你每次有点事情,都要背着人呢?”

虽然这样说,他还是转身走开,把另外两人剩在厅中。

孩子的身影刚刚消失在视线外,赵管事就如一条水蛭般,黏糊糊地凑向离春:

“离娘子,您的事迹,我早有耳闻,可以说久仰了呀。”

“您客气了。”离春不动声色,等着听他到底想说什么。

“今日一见,您果然如传闻一般不可思议。人说凡传言皆不可信,倒也不尽然。”

“多谢夸奖。”

“以前听人说,您和大理寺关系不睦,我真是一点也不相信。可是现在看来……或许你嫌我多事,可为了贵馆的生计,我还是要说一句,民不与官斗!”

“初次见面,您就这样为我着想,真是少见的善心人啊!”

“对乱神馆关注多些,也是因为,我对鬼神一类的事情,一向颇有兴趣。经常想寻个机缘,去请教请教这些事的行家。今天碰见离娘子……”

“您有什么话,尽管说好了。”离春不着痕迹地一笑:嗯,这才是正题吧?

“阴阳两界的事情,想来就觉得趣味无穷。就比如刚才说的附身……魂魄上了您的身,它的心事您就都知道了吧?”

“不。那段时间,我会意识不清,说话行事都由那魂魄支配。而我就如同做了一场梦,醒来后什么也记不得。”

“哦,这样倒很好呢。”赵管事的面皮松懈下来。

“这附身,的确简单方便。但也有麻烦的时候。比如说,一些冤魂会托付我点事情,为了不被它们纠缠,也只好不辞劳苦了。有时想来,身负通鬼神之能,真是无奈。如果一只鬼有什么憋在心里的话要倾诉,我想不听都不行。”

离春泛起淡淡微笑,目光缥缈。见赵管事眼神游移起来,索性点破:

“怎么?难道你是怕,你家夫人会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

管事一惊,又是摇头,又是摆手:

“您想到哪里去了?怎么会呢?我只是……只是为封府担心而已。”

“能够请到您这样尽心竭力的管事,你家老爷真是好福气。”

“这恐怕是暗指我多管闲事吧?细想起来,确实如此。这么说吧,我经常觉得,我与大理寺杜大人,倒很相似……”见离春拧起眉毛,转过脸上下打量他,便露出意义不明的笑容,“当然,不是指容貌。杜大人的风姿,岂是我一介草民比得了的!我说的是,境遇、经历这些东西。”

“我倒看不出,有何相似之处。”

“您想,按照我天朝的事务划分,不同部门应各司其职。审理案件,缉捕凶手,这些本该县衙府衙负责;大理寺只管根据呈报上来的卷宗,断狱量刑而已。可就因为押解来的犯人喊了声‘冤枉’,杜大人挑出案情上的些微破绽,这么翻了几个案子,从此一出了事情,报案人都直奔大理寺公堂,正应了那句话——能者多劳。”说到这里,管事沾沾自喜起来,“不是我夸口,我也是如此。本来只是帮助老爷,照料些生意上的事情。感念他待我不薄,闲暇时就想更替他分忧,不免为他操劳些家事,参与多了,也就名正言顺。所以……”

“所以,您打听附身的细节,完全是忠诚使然,不带半点私心?”

“那是当然。”

“这我就更不明白了。招魂而已,有什么值得忧虑?”

“刚才大理寺差官与老爷之间的对话,您站在门外也该听见了。”管事低下头,语气中含着道人长短的神秘,“这还不清楚吗?老爷明显不想把红翎丫头找回来。”

“他的态度,确实古怪。”

“既然是案件的疑凶,苦主理应比官家更迫不及待地寻找。可是,我家老爷并不。至于为什么——须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旦那逃跑的女人落在官府手中,过堂一审,难免外扬了家丑。”

“封家有何家丑可扬啊?”

“离娘子可知,红翎是什么人?夫人的贴身丫鬟!”

“红羽也是贴身丫鬟。”

“这中间差别可大了。红羽名为丫鬟,实是伴读,只在夫人读书时伺候个一时半刻。除了洗笔、磨墨、剪烛花、誊抄诗稿曲谱这些份内的事,再也不用作其他。红翎可不一样,负责的是铺床叠被、梳洗打扮、擦抹家具之类的活儿,夫人外出时,也是她随侍左右,真正‘贴身’的丫鬟。”

“下人间分工不同,也是寻常。”

“可是,”管事伸出猩红的舌尖舔着唇,两手互相揉扭,“女子房里这样的丫头,正是最了解主子的人。女主人的一些私事,家里夫婿都不知道的,她们却往往知道。”

“一名女子,需要瞒着丈夫的私密,只有一种……”离春森冷一笑,“就是奸情!”

“哎呀,这可是离娘子你说的,我绝没这个意思。”管事暧昧笑着,轻巧地撇清,“只是随便说一句,顺口而已。”

“那我真是误会了。想必在您心中,你家夫人冰清玉洁,毫无操守问题?”

“那是当然。要说我们夫人,可真是位好女子,心地极其善良。一年前,一名男子来敲门,想找份差事作。夫人见他落魄可怜,一听口音又是同乡,当即收留下来。这人现在还呆在府里,叫做莫成。”

“生活艰辛的人,本就值得怜悯。你家夫人的心肠果然好。”

“这莫成很有一把力气,平时做事也勤快。偶尔偷懒,倒也不是出于本心,只是想什么想得太过入神,把周遭一切都忘了。我几次经过柴房,都见他拄着斧头站在那里,抬头望天,眼神迷离,脸色绯红,嘴角噙着淡淡笑容。”

“子曰:食色,性也。少年人偶尔思春,无可厚非。”

“莫成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年人’啊。年轻力壮、身材魁伟、相貌英俊,这在心思活跃的女子心目中,可是偷情的上选。他也就是晚生了几十年,如果早些时候,只要再学些诗词歌赋,一定进了控鹤府。”

离春冷眼瞄着管事,嘴角绽出阴邪笑容:

“而您,自然是高贵了许多,外表上全无那些下贱面首的特征。看赵兄年近不惑,身材消瘦,这相貌……嗯,可谓身具异相,一看就是仁人君子。”

管事眼底闪过一丝愤恨,神色却不变:

“您说笑得倒也有理。我确是个正派人,不过仅凭表相就作此判断,未免轻率。”

“噢?”离春以眼神提醒他以貌取人在先。

“我说莫成的那些话,可是有真凭实据的。”

“是吗?”语调曲折,表示说话人根本不信。

“当然。”一连串辞句冲口而出,“某一日,我从外面回来时,恰巧遇到驿工送信给老爷。我顺手代收了,就去书房找他。途经花园时,听见假山后传出一名男子的声音‘你昨晚不来找我,我等得着急死了’。然后隐约响起女子的答话声,当时距离尚远,听不真切,入耳的只有‘珍珠’二字。为了一探究竟,我凑上前去,却听那男子说‘嘘,好像有人来了’。我知道已被发现,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听见背后有人叫‘赵管事’。转身一看,夫人站在假山边,非常不悦地质问我在这里作什么,还说‘当下人的,都清闲得可以四处乱逛的吗?’。就这么冷言冷语地训斥了我一顿,才打发我走。”

“真是无妄之灾呢。但也别有收获吧?您想必听清了那名男子的声音。”

“一口闽南腔。”

“哦……”离春拖长声调,作恍悟状,“是你家老爷!”

“老爷的声音,您也听过。他来长安多年,乡音虽然尚存,但已冲淡不少。而我听到的,是出奇浓重的味道。我敢说,除去莫成,就没别人了。”

“而与他说话的女子,也是不作第二人想喽?”

“这我就不知了。只是现在想来,实在有些巧合——那天,正是夫人的珍珠丢失的第二天。”

“珍珠失窃的事情,我也听红羽讲过。”

“她一定对你说,夫人一时心血来潮,想把珍珠取出观赏,无意间发现丢失的。这倒有意思了,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是没见过,又那样贵重,怎不好生珍藏,忽然要拿出来一饱眼福呢?再说,这遭了贼,丢了东西,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却为何嚷嚷得阖府都知晓?”

“听说,这完全是红翎粗枝大叶,处事不当。”

“依我看,倒未必啊。”管事的语气,别有深意。

“您的看法是……”

“珍珠只怕根本没丢。”

“那又怎会消失不见?”

“钗环首饰,锦帕香囊,珍珠玉佩,这类的东西,拿去作定情信物送人,最是合适不过。”

“夫人监守自盗?若是这样,这件事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自己曝露?”

“只怕是因为,想瞒也瞒不住了。据我猜想,真正想看那珍珠的,是老爷呢。”

“他又为何突发奇想?”

“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为人夫君的,总是最后一个知道,但最终也总会知道。再说,老爷与夫人成亲多年,怎会不知她的性情?出身名门,大家闺秀,要说这女人若是识文断字,就是麻烦。整日里希望有人陪伴她捕风捉月,吟诗作对,可是,男人要养家糊口,哪里来的那么多闲工夫?老爷生意繁忙,有时不在家中,她却打扮得愈加花枝招展,也不知是要给谁看。这样不懂得掩饰,日子一长,老爷还瞧不出蹊跷?心底有了疑惑,自然稍加试探。”

“而试探的方法,就是提出想看夫人心爱的珍珠?”

“我想,老爷必是某一日,留宿夫人房中时,偶然发现那珍珠不见了踪影。联系平日里见到的诡异之处,也就揣测到了它的去向。为了证实,故意对夫人说‘我记得你一直收着颗珍珠,什么时候找出来,让我瞧瞧’。那珍珠早给了人,到哪里拿去?而老爷又要得急,来不及索回,这才有了‘珍珠被盗’的那场大戏。红翎经人授意,把事情刻意张扬,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