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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佚名 4786 字 4个月前

冷地:“吴德是我杀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们都知道,只是自己蒙在鼓里,自始至终,自己都是最末节,最不重要的。任天为什么没死?舒兰已经失去问他的兴趣,眼前的任天对她冷淡异常,却是极其明显的。他不要我了,所以才会这样,舒兰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至于是不是周存道使了手段,让任天误以为她移情别恋,则不是重点。

爱的不够,终究是爱的不够。

这一年多,任天明明活着,五百个昼夜啊,为什么不见自己一面?不管是嫌弃她脏了身子,还是怨恨她丢了孩子,即使是抛弃,也要一对一说个清楚吧。舒兰想,再说我又有什么错?哪件事我没有尽全力?在吴府见的唯一一面,你也说你只恨没保护好我,怎么会怪我,我做的一切你都理解,你很内疚你很惭愧你很该死,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如同完全变了个人?!

“到底发生什么事。”任天一见舒兰只知道呆呆的流泪表情,就预料到出了大事,握住她的肩晃了两晃:“说话!”

“我们……吃了东西,然后就很难受,周存道把药给我吃,自己没有了,他说出去买,临走时让我发信号筒找你,说你还活着……他到现在也没回来,我不敢去找他,不敢去帮倒忙。”舒兰越说越伤心,最后泣不成声:“你快去找他,我们好像中毒了,你以前也跟我说过中毒的样子,和你说的很像……”

任天发觉到了蹊跷:“什么药不够?”

“不知道,他给我吃的,味道很香,像是花,又像是好多种好闻的气味在一起。”

任天突然一把抓过她,在她身上闻了闻,目光骤然凶狠:“百花解毒丸!他妈的这小子给你百花解毒丸?!”说着,甩开舒兰,一跃上马,对金妍道:“看着这娘们,我去找周存道!”话音刚落,尘沙扬起,人已经远远的几乎看不见了。

好痛,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胳膊肘一定碎了,不然不会像被一锤捶砸扁一样的痛,舒兰废了好大劲才从地上坐起来,却没力气继续站起,看向肘部,果然肿得老高,皮也蹭掉老大一快,不碰都是阵阵难以忍受的剧痛。巨大的变数和骤然而至的灾难使舒兰的泪腺再次发达,周存道的生死不明,任天的无情和金妍的凭空出现,其中一个就能把舒兰的神经压垮,三座大山,没当场疯掉简直是奇迹了。

金妍,这个金妍,她又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偏偏在自己最糗的时刻,那么优势,那么理所当然,出现在她最爱的人身边。事已至此,舒兰知道她已经没有资格嫉妒了,无论当初如何,事情为什么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都已经无力回天——现状是,自己是周存道的妻子,任天恢复单身。

曾经嫉妒过仇视过自以为战胜过,谁想风水轮流转,转回来的时候,自己比当初的她惨多了。要站起来,一定要站起来,不能让这个女人俯视我,女人天生的同性相斥发挥到极致,就算没有立场嫉妒,也要自强不息!

“别动,你刚解毒,用力过猛对身体不好。”金妍见她咬牙切齿地非要站起来,一脑门子汗,忍不住提醒。

谁要你假好心,胜利者的姿态?这下你扳回一局了吧,再也没人跟你争,你自去洋洋得意,少在我这儿装好人。任天不在,不用白做戏。舒兰不理,执意站起,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向金妍看去,准备了一个“我坚持,故我在”的眼神,可惜浪费掉了,金妍根本没朝这儿看,人家凝望着任天来时的方向,静静沉思。

暮色四合,马蹄声终于远远传来,一人一马不一会儿就现出清楚的轮廓,任天汗流浃背,神色担忧:“找不到,娘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好不容易站稳,舒兰又要跌倒了。

“你还真是灾星,从前在黑龙山,周存道就说你是灾星,谁沾到你谁倒霉,果然——”任天跳下马,红着眼睛步步逼近,舒兰摇摇晃晃,不住后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发什么疯,任天把她逼到墙角,一字字地:“你中的是没治的剧毒,我兄弟为了救你,把唯一的解药喂了你!记住,他死在你手上!”

“啊!!”舒兰抱着头,吓坏了,因为任天也说周存道死了,虽然找不到他,可是剧毒攻心,又没解药,又找不到尸体,肯定是遇上害他的人,不是被抛尸崖下,就是沉尸江底,最最悲惨的,就是被仇人带回去,或死或活,又有什么区别。都是她害他,没有她,那颗解药肯定能救他一命,站在这里的一定是他。周存道,就这样失踪了,舒兰自欺欺人,咬定他是失踪:“他没死,你凭什么说他死了……大不了我把命赔给他……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他没死他没死!”

怒火中天的任天愣了愣,他还真没这个意思,这娘们纯属歪解嘛:“老子只是提醒你,你的命是周存道拿自己的命换的!”

“现在争这个有什么用,找到他才是真!”舒兰跳起来。

一语点醒梦中人,光顾着追究责任,任天也不知怎的,一遇着她脑筋就一团乱麻,这女人祸害了他的前半生,现在又祸害到他最好的兄弟头上,想想就觉得红颜祸水真是经典:“先离开,这里不能呆了,随时有人追杀过来。”

舒兰退后一步:“我不走,我要等周存道。”

也是,他们是夫妻,他不等老公,等谁呢?可是舒兰,这一年,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我?哪怕几天,这一切不该发生的就不会发生,咱们重逢,还是恩爱夫妻,失了孩子,咱们一起承担痛苦,让你受委屈,我用后半生补偿你,只要咱们在一起,什么都会好起来。是命运等不及了吗?这东西一直看我不爽:“他让你找我,就是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看任天,又看金妍,他俩并肩而立,好不和谐,自己像个外人。跟他们走,算什么?自取其辱?物是人非,时间无情,都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只有周存道对自己好:“哪怕有万分之一希望,我也要守在这里!”

任天忍无可忍,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这娘们还是没长进!你哪怕脑子多转两圈呢:“让你跟我走,自然能找到我们!他身上一定也有信号筒!”

“这样么……”舒兰怔怔地,他肯定不会害自己兄弟的,这么说,估计就是了:“可是,可是我的家在这里。”

任天是那么地了解她啊:“先去我那儿,东西等风平浪静了回来收拾不迟。”

又要离开家了么?舒兰不无惆怅地回身看一眼,每次幸福姗姗来迟,却走得那么匆匆,每一次触手可及,却只来得及感受伸手的渴望,然后一声巨响,灰飞烟灭。幸福过后,果然就是灾难,这个幸福,有人长,有人短,仅此而已。越渴望安定,就越容易颠沛流离,越如履薄冰越容易“扑通”一声掉下去,沉底不见。

这是第二个家,即将像第一个一样,还没捂热,就要离开自己。舒兰收回视线,已经提前感受到了寄人篱下的苦楚,何况是寄前夫的篱,在曾经的情敌之下。再想生存,也是有尊严的,舒兰忽然生出一股倔强:“我会出去避一避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看着她,任天的脸抽搐一下,瞪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曾经?曾经的别扭老婆?认定和她白头到老,走完全程的女人,如今他们面前,却是十座城墙的厚度,除非行动一致,一起伸着脑袋撞上去,不然谁先撞谁就遭遇反弹:“你就不能不任性么。”

“你已经不在乎我是否任性了,不是吗?”舒兰痛苦的脸扭向一边。

任天简直想捏死她,这样想着,脑中想象那样一副画面,心里舒畅多了:“你以为你一个人跑出去,能活过一天?”

“我有钱。”舒兰双臂环抱胸前,手心隔着衣服贴着周存道留下的银票:“我会活下去的,不劳你费心。”

任天被她的样子弄得哭笑不得:“我真不想嘲笑你,真的——”这样说着,身形一动,已点了舒兰几处大穴,示意金妍,放你马上去。金妍当然不情愿,眼看着缠住任天,胜利在望,心头挚爱又卷土重来,其势凶凶,看来结果必然是难以预料,不过金妍自有聪明处,不与天哥哥的先入为主正面对峙,轻快地点头,轻快地笑道:“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 v小周番外v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面瘫,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是多么具有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美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凉快哪呆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的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嘛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最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多么具有服务精神,多么温柔多么体贴,长大了一定是个好妻子,呃,我承认我想太远了。张嘴,她的小手伸过来,突然,我的嘴里多了很多硬块,像装满石头子的袋子——她把所有的松子糖都扔进来了。

“哈哈,我最讨厌吃松子啦,娘还老让我吃,不许扔掉。”她拍着小手,一蹦一蹦地:“哥哥,多吃松子聪明哦!”

我愣在那里,很久,很久,才接受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的事实。只见她那样蹦蹦,一会儿就蹦远了,嘴里还嚷着:“娘我把糖糖都吃完喽——”

这就是我被表妹消遣的全过程,很无言很可怜很销魂。

事后,任天替我总结:“你白长这么大了哇哈哈,被一个丫头片子刷的团团转哇哈哈,丢死人哇哈哈!”

我嘴硬:“她很可恶,但至少很本真。”

“本真?”任天望天:“啥叫本真。”

所以说不要跟文盲一般见识,尤其是尚未发育的文盲,因为此人乃混沌未开的童子鸡,属处男级别,我们姑且称之为:处盲。

我酷爱接近本真的东西,即使其本身并不高明,甚至愚蠢,只是与世间伪善区分开来,就很好(也许这和日后我对舒兰产生好感,也有一定关系罢)如同我爱干净,不喜欢呆在乱七八糟的地方,故而相交多年,我从不进任天的房间,因为那儿乱得像地狱,故而,认识表妹几天后,我像姨妈姨父提亲。

提亲的结果可想而知,鸡飞狗跳,成为笑谈,我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

有人跟我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只是我太心急,表妹太小,急着提亲,未免太不合时宜,等到五六年后未尝不可。我觉得很可笑,时间算什么?过了五六年就可以堂而皇之顺理成章,提前五六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