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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都会做出来的,要看命运把我抛掷在那一种境遇里而定。

我们看到过不少这样的事例,有些富人本来在合法的方式下就已经能够盗窃积聚得很多了,但是仍然有一种喜好,要用非法手段去盗窃。在德累斯登甚至有一个女人只是为了上断头台而死这样一个身后的声名,竟成了杀死她的女友的凶犯,并且事后并不表示丝毫后悔。这真正可以叫做:坏榜样破坏好风俗!

你们不再有圣·巴塞罗缪1的屠杀和宗教裁判的烈火来集体地屠杀和烧死你们的政治牺牲品了,但是你们发明了另一种更残酷、更可怕的痛苦;你们放过了对一个人的肉体的鞭挞,而是首先去枪杀他的精神生活。为此你们发明了那样一种可耻的野蛮的监狱,在这个监狱里你们把你们那些不幸的牺牲者陷在一种可怕的、永久的孤独寂寞之中,既不让他们看见太阳,也不让他们听见一个不幸的同伴的声息。只有经常暴露在他们那些无聊的狱卒的目光之下,不能脱离它的监视,甚至于觉察不到这些狱卒究竟在那里,他们枯坐在那四壁之间的潮湿、霉臭、死寂、不变的永恒中,这是为了什么?——伟大的上帝!不得不去讨论这样一个问题,真要让一个人心碎。——那些首先实行这种可耻的办法的人,自称为是开明的!——诅咒归于你们这些现代的暴君!诅咒归于你这个可耻的发明者;永恒的诅咒!你不配受十九世纪的地球所负载。你这种无人性的东西应该出生在粗暴的野蛮时代;现在我们已经不用那些有经验、熟练的刽子手了,社会上已经有大量这样的人了。你哭吧!哭吧!如果你只是误入歧途,如果在这种恶魔的计划里并没有隐藏着阴险的恶意、并没有隐藏着暴君的幸灾乐祸!哭吧!哭出那为一个垂死的人所有的最苦的悔过之泪吧!象叛徒犹大一样走去对他们说:我骗了我自己,并且也骗了你们!由于我的计划我成了地球上最可恨的暴君!请你们收回你们的颂词、官职、金钱和勋章吧!把这些黑暗的牢房拆毁吧;不然我死活都不能安心。这些无辜的不幸者的怨叹悲号咬啮着我的心。上帝饶恕我这个可怜的罪人吧!

1参阅齐思和编著:《世界中世纪史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版,第288页。——中译本编者

呀,所有这一切荒唐,无稽的荒唐!——他们一个世代一个世代地缠纠在那些过了时的错误和偏见所打成的结上而当他们要离开这些错误和偏见的时候,似乎解开这些结比当初他们自以为发明了这些东西的时候还要更加困难。

他们是在自作聪明!伟大的上帝,可怜他们吧,他们并不懂得更多些。上帝,你让他们取得的一点外国语知识和他们在本国语言上的流利既蒙蔽了他们自己,也蒙蔽了别人的眼睛,把假象当作了真实。

不错,当初的那种血腥的掠夺是比较地少了,它被组织得更好了,现在,人们称它为战争。但是有一种新的、现代化的掠夺愈来愈潜入我们之中,它从根上破坏着社会。这种掠夺就是商业,它的后果比从前的掠夺更可怕。对于后者人们究竟还可能来设法自卫。商业,随着时代的前进它已经成了一个强大的、无限扩张的、太上的掠夺王国,即使是皇帝和国王也必须向它纳贡。整个的商人大军占领了一切为全体人民所必需的生产和消费领域,在促进双方交换这个借口之下有计划地、经常不断地盗窃一切人。这也真是到时候了,应该让人民的眼睛看一看他们真正的处境,好认识这种商人大军对于他们真正说来是什么东西。这些现代的拦路大盗在社会里还受到特别的敬重哩。每逢人民要选举什么的时候,每逢必需处理他们切身的利益的时候,恰恰就正是选上了这样一些人,这些人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是必然要违反人民的利益的。因此被选为主席、市长、议员的一般都是商人。选民们相信,这些职位必须由一个巧言令色、擅长辞令,地位高而且有钱的人来担任。——正是由于这样,他们对于他们那绵绵无期的困苦也该自己负责。咳,何其可悲而又可叹!

怎么样,商人,你一定因为我这种议论而对我不满吧——那我也没有办法;但是此外我也可以再加上几句话作为你的安慰,这就是:商人作为商人,犹之乎窃贼一样,在今天的社会里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做法。谁要是形势逼得他不得不去搜括聚敛,一遇到机会,他就会去搜括聚敛;谁要是形势逼得他不得不去偷窃,一遇到机会,他就会去偷窃;这是在今天的社会里不可能别样的事。只要有商人,只要我们的立法者和他们的聪明智慧是用脑袋朝下站着的,就永远会有窃贼。金钱、商人和窃贼是三位一体不可分的坏事,或者无宁说,是数不清的坏事的不可分的原因。为什么在古代财神是商人和窃贼的共同的神呢,如果不是因为在这两种职业发生之初就表现了一种内在的、密切的因缘的话?至于商人这个名称,——这里附带说一下——我所理解的是一切不依靠劳动,而是依靠盈利 利润、投机等等而生活的人。

现在请你们坦白而公正地仔细想一想,今天社会上所发生的你们所叫作犯罪的一切坏事,不都是社会的不良组织的结果吗?

强盗在盗劫时,如果不是怕人发现,怕那等待着他的可怕的刑罚,会被迫至于杀人吗?——如果窃贼和我们那些富豪一样,他想要什么,一招手就可以得到,他还会去偷窃吗?——如果一切的人都有同一的利益,人们还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吵闹、殴斗、诽谤、败坏他人名誉、仇视、欺诈、诡骗、勾心斗角、背信弃义等等吗?

如果人在他那社会里任何地方也遇不到游手好闲的人,如果他再也找不到不劳动而生活的办法,他还会在劳动的时候懒散不干吗?

如果其他人有的东西,每个人都能有;如果在不再在婚姻上作任何地位、遗产或是早死的投机;如果任何人不再和今天一样为了利益和金钱而结识,而是一切结识都只是出于爱情和友谊;如果一个人不是完全为了生活而需要另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的福利都从社会得到保障;如果被诱惑的青年男女不再因为他们那自然欲望的剧烈暴发而被社会所蔑视和迫害;如果在一件离婚事件中任何人都不会受损害。不论是婚姻当事人或是家族和子女的利益都不受损害;如果我们不再有那种可恨的戏剧,眼看着我们那些青年妇女,我们的女友和姊妹,怎么样费尽了一切可能想象的辛苦,把她们的青春和美貌为了善价而嫁给一个男人;如果财神的魔法一旦消失了,这种魔法使妇女的美丽的青春之花为富人的肉欲而开,而在花残叶落之后他们又把她们扔在我们怀里,我们把其中的若干又用我们的眼泪使她重新苏醒,虽然她们从前曾对于我们的困苦冷酷地、厌烦地闭上那清新的花朵;如果这样,人们还会经历这样一些金钱上的爱情活剧和爱情里的金钱活剧吗?

学习一下减法吧,你们这些道德家们,如果你们不会,那末请告诉我:所有你们称作为犯罪的这一切恶事,还剩些什么呢?

这是你们不知道并且也不愿意知道的,也许是因为你们害怕,这个问题的答案会破坏你们以及其他一些人的习惯的、舒适的安宁。

因此如果你们要消灭犯罪,那末你们就要去消除那犯罪所以产生的原因,但是如果你们认真从事这件事,你们会立刻发见,你们要去对付的并不是犯罪,而是罪恶和疾病。

如果某一个人行乞或是偷窃,他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得到某种他所缺乏的东西;除此而外他没有其他更方便的办法,如果你们没有更方便的办法,你们也会这样做的。例如你们做生意;做生意比那些穷小子们行乞和偷窃的收入多得多。

平均计算,全法国十年之间所处罚的窃案每一件案子的窃款是二百四十五法郎。为了这一笔数目每个窃贼要论年地来赎罪,并且造成他一生的不幸。但是这样一笔小小的施舍乞丐的钱在交易的投机赌博中,几分钟里就从穷苦人民身上偷去了。

虽然生活并不逼迫你们,你们从早到晚忙得孜孜不休;如果窃贼有一个这样好油水的营生,他也会照样办的。

不!你们说,有很多懒于劳动的人!——但是这又有什么可怪呢?如果上层社会不是先给他们做出了一个好吃懒做的榜样吗?

大家都不肯这样驯顺地甘心受劳动的约束,特别是如果他们看到,在今天这个社会里那些狡谲的、有势力的人有可能倚靠为此而加到别人头上的劳动来生活。唉!他们想,如果这些或是那些人在那里什么也不做而生活得这样欢乐愉快,那末我也要想办法做到那样。坏的榜样会败坏好的风俗道德!

如果你们不愿意在社会里有游手好闲的人,那末你们就不要去养活那些一事不做的闲汉;如果你们不愿意在社会里有窃贼和花子,那就给每一个人别人同样也具有的东西。

当耶稣要到耶路撒冷去的时候,他没有钱买一匹驴子。他怎么办呢?他让人去求借吗?——不!而是他对他的门徒们说:“去看一看,在这里或是那里你们总会找到一匹拴着的驴子,把它解开,给我牵来;如果有人问你们,就只说:‘先生要用它’”。

今天如果在类似的情形下有一个人来,并且说:“先生要用它”,人们就会连先生带门徒抓着衣领,一起捉将官里去,因为从那时候起我们已经变得更老练了。

也许耶稣故事里的这一个故事对此起了作用,教会长老们把某一个叫作克里斯的皮努斯鞋匠推尊为圣徒,因为他曾经偷了鞣皮匠的六张皮革,为了用来给穷苦的人们做鞋子。从此他就高升为鞋匠的护神。

今天谁要想由偷窃而成为圣徒,他就必须偷窃比皮革更多的东西了,如果他能偷来几个王国,把它献给教皇,或者他就可以成神了。

但是偷驴的故事和偷皮革的故事给我们清楚证明了,偷窃这个概念,按照不同的时代和民族,是怎样地变化不同的。

在俄国,人民最下层的阶级把小的偷窃看作是一种勇敢和能干;人们以此自傲,就象在我们这里青年人中间一样,谁能骗了一个大骗子,那是十分得意的事。在阿拉伯人那里,偷窃是远古以来就容许的事,就象在一切凡是在风俗里就生长着好客、财产的共享和自由的地方一样,因为全体人的自由只有在一种财产共有共享的情况下才是可想象的。但是在一个为了自由而一切财产都是共有共享的地方,社会也就根本不用去禁止偷窃了。27)

人的自由的本能也就象封闭在一个锅炉里的蒸气一样;它既可以造成危险,如果人们把它闭得太紧的话,同样它也可以做出很多有益的事,如果我们懂得如何在一个制作完美的机器里给它一个有益的方向。因此我的任务就是要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在这个制度里,除了涉及其他人的自由以外,可以给每一个人的自由本能以充分发展的机会,而同时并不妨害整体的和谐。

根据深入的研究,我现在发现,甚至法律,只要它是由少数人去为全体人制定的,在很多场合下对于全体人的自由是一种障碍。我不禁问:什么是法律?它是一个永久的或是暂时的强大的势力的表现!这就是简单的答案。这个所谓永久的势力就是自然律,并因此也只有它唯一是正面肯定的东西;而所谓暂时的势力则是其他我们一切的法律。后者,如果它们要是无害的东西,就必须只是对于前者的阐释;它们除了象我们的卫生条例那样的作用以外,不容许对于社会有其他作用,真的,为了不损害全体人的自由,它们应该并且也可能只是卫生条例这样的东西。

但是,作为卫生条例,它们就必须适合于整体的和谐,适合于个人的年龄、性别、欲望、能力以及他们的习惯,不同的气候,特别是必须与社会已有的进步相适应。

作为卫生条例,它们就必须在智慧和经验的学校里,通过知识的统治——而不是通过肉体欲望的统治——加以制订和补充。

作为卫生条例,人们除了把违犯这些法律的人看作是病人外,就不能把他们看作是别的,并且只有在他妨害欲望和能力的和谐的时候,才能把他看作是病人。这些人社会应该去治疗他,但是不能处之以刑罚。因此一切法律,凡是以处罚犯罪行为为目的的,都是对于个人自由的侵犯。

哲学的医学大致可以归纳为下列几条:

第一条 按照自然的法则,一个人在患病期间和其他的社会成员相比,就象在学习军里的儿童和青少年一样,是在一种未成年人的状态中。

第二条 因此一切病人在他患病期间,都处于医生的监护之下。

第三条 除去为了疗治精神和肉体上的病症所必须采取的手段以外,应该使病人在医院里的生活尽可能舒适。

第四条 凡是没有能证明他痊愈的一切表现的人,都不得出院回到社会里去。

第五条 因此一切精神和欲望病患者在他们出院之前,必须经过多次情感和欲望的测验。凡测验不及格者,不能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