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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魔医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规模虽然翻了几翻,可是和天狼行省的军队比起来,却仍然弱小。

而克林虽然身为老大,可是却对管理盗贼团的烦琐事情着实没什么兴趣,在他看来这些东西交给手下就行了,反正在王者降临的控制下他们又不会背叛。

克林非常相信王冠的力量,可是他却并不相信自己的力量,他原本实力就不高,就算斗气提升了十倍也不过是13级的剑圣而已,大陆上这样的人多的去了,就是原来的红枫城也不下十个,和那些领域级和传说级高手比起来差距更是强大。

克林现在拥有王者降临这个利器在手,创建自己的势力是理所当然的,他虽然不算聪明,可也不傻,知道一股力量的崛起肯定要伴随着血雨腥风,他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的拉起队伍后却被某些神灵一般的15级强者苍蝇一样的拍死,所以,克林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练习武技上面,把其他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青狼。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青狼盗贼团伏击雷老虎所在商队的时候,克林没有在场的缘故,否则雷老虎和阿德妮看到了权力王冠后是绝对不会罢休的,以克林当时不过13级的实力,也许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

虽然损失了猪头三,可是青狼毕竟带领着盗贼团的主力逃了回来,不过青狼盗贼团的好日子却也没了,以啸月天狼李银眸的高傲,以天狼行省大陆第一轻骑兵团的勇悍,又怎么会允许马贼在自己的土地上肆虐?

试问一个盗贼团他再精锐又哪是精锐帝国军的对手?没坚持多久克林就被打的七零八落的,狼狈的从天狼行省逃了出来,跑到了红枫行省讨生活。

不过好在虽然实力损失的不轻,可是克林却并不缺钱,毕竟他用王者驾临控制了几个老牌的盗贼团,那些盗贼团历代积累下来的存货可是不少的,龙之号角还有克里丝蒙缇娅的冰峰咆哮都是从盗贼们的存货中找到的。

有的时候克林也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那些骑士小说中传诵的英雄,无敌的主角,要不自己的运气咋会那么好,居然连钻个山洞躲避魔犬群,都能捡到了失踪以久的诅咒之戒,这戒指要是换了别人可能不认识,可是他克林却历代都是红枫城人,对这事知道的无比清楚。

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想继续做马贼是不行了,克林也被天狼行省的大军追的厌倦了,所以打算找个根据地来稳定一下,自然而然的,他从小长大,并且无比了解的红枫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的诅咒之戒爱的容易,却没想到世界上自从30年前就有人一直在红枫行省找这个戒指了,为了这个目标,那人甚至主动嫁到了红枫城,就连那人离开后,她的子女还留在了红枫城继续寻找这个戒指。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光明圣女朱丽安娜,她的后人克林也很熟悉,正是红枫城的大小姐阿丽丝。

克林和阿丽丝一拍即合,双方制定了周密的诅咒之戒换取红枫城计划,可是运气却不好,在关键时刻又被突然出现的雷老虎雷大扫把给无意中撞破了,反而搭进去了二头领狐狸。

无奈的克林眼见夺城无望,红枫城四周魔犬的数量却越来越多,只能撤出了红枫行省,黑熊行省民风彪悍,克林是不敢呆的,于是辗转进入了绿云和紫苑两个行省发展。

这时候他到是学的聪明了,没继续抢劫,反而先用金币结好了当地的贵族,然后在贵族们的保护下逐渐的发展壮大,拍卖了掠夺获得的财富后聚拢了数万的亡命之徒,接着通过这两个行省的贵族作为跳板,搭上了俾斯麦家族。

俾斯麦宰相在内政的能力上是很强大的,可是他却并不懂得武技,精神力也着实一般,在克林的暗算下根本难以抵抗,很容易的就被王者降临给控制了,这是因为如此,俾斯麦家族的谋反才如此的突然和不可思议。

其实克林不是不想像控制俾斯麦宰相那样控制19代蓝特大帝,可是他却没想到19代蓝特大帝虽然不会武技和魔法,可是常年的帝王生涯却让他的精神坚固无比,王者驾临技能在这真正的王者面前居然没有一点用处,这才无奈的杀死了他。

在外人的眼里,王城的控制者怎么说也是俾斯麦家族,就算是猜到有合作者,绝大多数人也会认为就算是合作,也是以俾斯麦家族为首的,却没有任何人想到,现在的俾斯麦宰相已经成了别人的奴隶了。

呃……不过事情却还并没有结束,克林通过俾斯麦家族控制了王城才发现,自己打打杀杀还行,连管理个盗贼团都感到头痛,要管理世界上最大的行省,还要应付周遍行省的挑衅和帝国势力的攻击……他又哪里是这块料呀?才管了三天就觉得脑袋发晕,于是就把事情一古脑的丢给了俾斯麦宰相和青狼俩人商量着处理,自己则隐在幕后,继续修炼武技。

于是,问题就出来了,俾斯麦宰相那是什么人呀?正统的政治世家,官员出身,而青狼呢?正统的山野人士,马贼出身,你说这两个人以他们的生活习惯,从小的经历,学的事情等等,他能有共同语言么?

俾斯麦是中了王者降临,可是人家也只是对克林忠心而已,身为高贵的宰相又哪里会把青狼这样的野民放在眼里?

可是青狼从一开使就跟着克林一直到现在,自认为最是忠心,又怎么会看得起俾斯麦这种新近依附的?

俗话说的话,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这两个人本身就代表了克林手下的两个势力,传统官员派和马贼派,再加上克林的不管不顾,这下可就热闹了,双方整天是互相使绊,争斗不休。

只是也许动刀子还有抢劫火并这类的事情青狼能比俾斯麦强点,可是这处理政务可就差的太远了,三招两式就让人家玩得丢人现眼,败下阵来,一时之间居然被俾斯麦家族压的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暗暗的寻找机会,打算报复。

俾斯麦当了这么多年的宰相,独揽大权,经验无比丰富,又哪会把青狼这种菜鸟放在眼里?对克林的忠诚到是不假,只是对自己的四儿子也最是宠爱,此时大权在握,又怎么会不为自己儿子想办法?

也许对于现代的中国人来说,北京长驻人口超过两千万呢,七十四万人并不算多,可是在人口稀疏的卡米拉大陆,全大陆的人口还不到两亿人,一个红枫行省这样的中等行省,全省的人加起来也就这么七十来万,雷老虎这一口虽然没动金钱和土地,可是却近乎把整个绿云行省和部分紫苑行省的百姓给全吞进去了。

也许有人说了,百姓是啥?那是一个政权统治的基础,俾斯麦家族就是再白痴也不会同意这种条件吧?

可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老俾斯麦也有自己的想法。

卡米拉目前为止还属于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就算是政治家,他们的目光也大都聚集在自己的封地上,目光并不算长远,若是雷老虎要求的俾斯麦交付的是王城范围内,已经成了俾斯麦家族治下的百姓,俾斯麦肯定不会同意,可是雷老虎要的却是绿云和紫苑这两个正处在战场上的行省的百姓,俾斯麦可就有点心动了。

百姓自然是重要的,可是能够击败阿德妮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七十来万百姓说多不多,可是消耗的粮草可也不是少数,再加上大陆近千年都没什么大的战争,百姓家中也颇为殷实,别的不说,要是把这七十来万百姓的人交出去的话,那他们的土地,粮食,财产不都全是自己的?

反正他们又不是自己的领民,死活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再加上阿德妮率军两天破了五城后并没有继续攻击,反而停下了脚步,这就好比一只引而未发的弓箭,随时随地都可能射出来,夺人性命,万一战争失败了,这七十来万百姓不还是人家的?而且现在把这七十多万百姓交出去,不说别的,七十多万人那,那得吃多少粮食?首先就能消耗敌人相当数量的粮草。

百姓是基础不假,人多力量大也不假,可是粮食总得有个增长的时间不是?卡米拉地广人稀不假,可是就算这七十来万百姓全都去种地,也得明年才能获得收入,也许那时候,自己都已经攻破了红枫城了呢。

虽然强制迁徙百姓会让自己的民心有失,可是这又如何呢?反正失的又不是自己领地的民心,反而是对面帝国方面,接受这么多的百姓本来就是件困难的事情,如何安置他们的住处,如何给他们安排土地,这都是很容易出岔子的事情。

就连把这七十多万人由绿云行省穿过黑熊行省带到红枫城,这么长途跋涉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人吃马嚼的,还有这么多人总不能都睡路上吧?

还有,人这么多总得派兵监管吧?这可是七十多万人,没个五万八万的军队又哪里能管的过来?万一有个病饿而死的,或者有什么军队管制不严,欺辱妇女的,一但出了什么事情,这些被人剥夺了全部的财产并且从家里赶出来的百姓也许自己就反了。

“哼哼哼哼,不就是想要百姓么?我给你!一群志大才疏的白痴,不愧是19代的女儿,居然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既然自己愿意把个大火球抱在怀里,那么被炸死了也怨不得别人了。”俾斯麦提笔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冷笑了起来。

“我看你们怎么死!”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沉睡术

“大家请不要挤,请排队,一家一家的来,先在门口登记姓名和住址,拿号牌,然后用号牌在左边饭堂领取食物,吃完后可以到右边的帐篷里暂时休息,那的大帐篷里面有隔间,一家人可以住在一起,老大爷,您哭什么?”一个身穿铠甲的威武女兵手里拿着一个铁皮卷的喇叭,维持着秩序。

“呜呜呜呜……闺女,俺们家的地和粮食都被那些该死的叛军给抢拉,啥都没了,啥都没了,我都一整天没吃饭了……”一个身材消瘦,一看就是农民的老头放声大哭。

旁边一个大汉愤愤的骂道:“是呀,那些畜生!该死的侵略者,居然杀了苟里丝男爵,把他的土地全给掠夺了,还烧了我们的房子,把我们赶了出来,让我们这些佃户可怎么活呀。”

“放心吧,大爷还有这位大哥,你们先去吃点东西,休息休息,我们会给你们家族安排新的土地的,到时候你们就不再是哪个贵族的佃户了,你们就成了自由民,拥有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就算是贵族也不能侮辱你们了。”

“真的?这是真的吗?”

“正像您说的,您都什么都没有了,我还能骗您不成?就算想骗你还能骗你什么呀?呵呵,快吃点东西去休息吧,饭堂可有白面面包和香喷喷的炸鸡呢,也许一觉下来就会发现眼前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呢。”女兵眼中泛起一丝笑意,眨了眨眼,露出了一个有些古怪的笑容。

“哎,好,好,听你的,先吃东西,哎……炸鸡呀,我都十几年没吃过这么好的食物了。”

在帝国军和俾斯麦叛军交界处的绿叶城下,现在正建立起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帐篷,作为接收百姓的基地,两万多军队驻扎在附近,预防二十里地的对面,驻扎的俾斯麦军有什么阴谋。

第一批被俾斯麦军趋赶过来的百姓已经乱哄哄的到了绿叶城下,他们是住的最近的绿柳城,苟里丝男爵的领民,那个可怜的男爵在俾斯麦军进攻绿云行省的时候,仿佛一只乌龟一样瑟缩在自己的领地里,直到听说云飞公爵已经投降了这才探出头来,可惜还没等跟新主子示好就遇到了这种事。

对于一个贵族来说,领地和领民本来就是最重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同意俾斯麦把所有百姓都牵走的决定,可是他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地位,才刚提出抗议就被暴躁的俾斯麦军人砍了脑袋,然后,那些军队掠夺了他的所有财产,连城堡都被搬空了。

俾斯麦家族那可怜的四公子就关在不远处的绿云城内,貌似除了没有什么自由,生活的还算安逸,俾斯麦家族不是没派精锐混进绿云城去救他,可是似乎能在阿德妮这样的15级的半神眼皮底下能把这位四公子救出去的人着实不多,而且也不是俾斯麦家族能指使动的。

失败了三次以后,俾斯麦家族收到了阿德妮送来的可怜的四公子的一截尾指,只能无奈的放弃了这种不明智的行为。

七十来万的居民迁徙是件非常大的事情,据估计,再快也得超过三个月,为此就是雷老虎和帝国民政官翡翠都从红枫城来到了绿云城,专门处理这件事情,此时两个人正坐在绿叶城的城楼上,策划着紫鲨行省的土地该如何划分。

合上了面前的卷宗,翡翠用力的伸了个懒腰,笑了起来:“搭理七十多万人的吃吃喝喝,衣食住行果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这才是第一批,光是如何接收和分配,安置这方面就要累死我了。估计这个时候,对面应该在骂我们愚蠢呢,嘿嘿,好在你有妙计,可以省了大把的事情,否则还真没准会出岔子。”

“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嘛。”雷老虎苦笑着摇了摇头:“谁能想到,我们拥有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可是却没人来挖呢,那个该死的空鱼缸,哦不,现在叫聚宝盆了,他的紫鲨行省实在是太穷了,连居民都快跑光了,根本抽不出人来开矿,还好抓了俾斯麦的四儿子,才能换回来这七十来万人,能顶上一顶。”

翡翠点了点头,感叹道:“是啊,谁又能想到,世世代代被称做不毛之地的紫鲨行省,居然是大陆上资源最丰富的地方呢,哎,外表和内涵总是有很大差距的。只是加了这七十四万人,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