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色颜料,写了一个古怪的文字,现在想想有点像鸟篆,应该是个“福”字。
爷爷做完这些后才走过来,看了看韩叔怀里的小宝,翻了翻眼皮,摸了摸脉,对韩叔说:“不打紧的,惊吓过度,身子又虚,你带孩子先回去吧。一会就会醒过来,这里的事情就交给我整吧。”
韩叔这时早已经吓得有点傻了,听爷爷说完,说了几句道谢类的话,就踉踉跄跄地抱着小宝往家里跑去。
爷他这才问旁边的人这里究竟出啥事了?为什么小宝会把头骨扔出去,为什么会晕倒?在大牙的述说和周围人的补充下,爷爷最后点了点头,倒吸了一口气,自顾自的说了句:“天意,命啊。”
据爷爷后来对我讲,这种虫子叫“尸虫”,也叫埋葬虫。
尸虫的体长从很小到三四公分长的都有。它们的外表有的呈黑色,有的呈五光六色,明亮的橙色、黄色、红色都有。黑色的尸虫以吸食尸体内的血液、体液为生;黄色的尸虫以吸食尸体的内脏器官为生;红色的尸虫以吸食尸体的皮肤肌肉为生。一般都是群生,这种单生的尸虫很是少见。
这个墓的风水是不可能生出这种尸虫的,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人未死时,体内就人为的放养了一只尸虫,究竟是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这坟里的人物真是太神秘了。
只是为了不让韩叔家里人恐慌,爷爷只对我说了这些,并且告诉我不要和别人说这个,就当什么都不知道。
我看了看旁边装骨头的坛子,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就问爷爷:“爷,小宝会不会出事?”
爷爷看了看我,想了一想说:“富贵在天,听天由命。这孩子要是能顺利的擦骨进金,或许就没有什么事了。但现在这一变数,也是始料不及的,可能是命中注定吧,恐怕顶多还有二十年的命数。
拾金进金一事,如果操作不当,会累及已故之人,自身的‘命魂’也会受损,折损阳寿。人活到三十后运平命定,变数就不会很大了,如果小宝他福大命大造化大,挺过二十年,过了三十岁也就没有什么事了,就是不晓得这二十年这小子能不能抗过去。”
我听爷爷如此一说,感觉事情很严重。有一种很难说出的感觉,真像马上就到了生离死别一样的难受。
卷一 偏脸古城 第十章 进金
爷爷蹲在地上,摸索出烟叶子,用手慢慢的揉了起来,揉得差不多了,又抽出一张卷烟纸,三拧两拧就卷成了烟卷,伸出石头在纸上舔了一下,然后两手一转,就卷完了,掐掉烟卷顶部的纸捻部分,点上火,吸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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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牙这时也凑到我身边,看得出来,他还没有从刚才的紧张中缓解过来。
我本来以为是爷爷碰到这种事情也不知如何是好了,所以才在那里叭嗒叭嗒的抽烟,想着办法。但发现爷爷时不时的就掏出他那块老怀表就看一下时,我才感觉到,爷爷好像是在等时间,估摸着是这“进金”也是讲究时辰的,只是不得而知了。
进金也叫入金,是指把拾金后的骨骸全部装入“黄金斗”中,葬于事先选好的风水吉穴。
黄金斗,就是用于装骨骸的陶罐或是瓷缸,俗称“金斗瓮”。黄金斗男女有别,男性使用的黄金斗较高,女性使用的黄金斗略矮,男女的斗盖上会写上不同的字。
感觉像是过了很久,太阳已经偏西,风也大了起来,吹着蓬子上的塑料布,发出“唔唔”的响声,像是有人趴在耳边不停的在哭,听得心里直发毛。
正等的有些不耐烦的时候。爷爷终于走了过了来说:“已经是申时了,可以进金了,一定要在一个时辰内完成,待到酉时一到,阴气凝聚,就会前功尽弃了。”
听到是申时,这个我还才知道应该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而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
爷爷左手抄起装有骨骸的金斗,右手按在斗盖上,让胡子帮着拿上装着陪葬品的坛子和箱子,小心谨慎去向前边刚挖好的墓地走去。
爷爷把“金斗”摆在墓穴的后方偏西一点的位置。烧了一把香插在墓穴前,接着取出一瓶酒,祭拜了一下,无论是插香还是祭酒的动作都感觉手法很好看,如行云流水一样飘逸。看爷爷做着这些事情,反而倒并不觉得有多诡异或是不习惯。
将韩叔早已准备好的“三牲”摆在墓前,朝向“龙口”。龙口是风水中的一个术语,风水术数把自然的景象,看为宇宙生命现象的呈现,把山势的起伏看成活生生的动物。用中国的神兽“龙”来形容。“龙”就是山脉。天地间有一股不可遏制的生气,潜藏在大自然间。这股生气,凝而成点,是活力生气之源,在风水说称为“穴”。
“穴”并不是容易寻到的,很多风水术士找寻了一辈子恐怕有的也找不到一处理想之“穴”。山古嶙峋的主脉虽然是种奇观,但不并适合居住。它的意义只是在形成源远流长的河流。而这种主脉一定要经过几次跌宕,从石山到土山,把煞气卸掉,在这种环境中,必有一点为灵气所钟,生气凝聚,凝而成“穴“。
听爷爷说过,我们村旁的这个坟圈子所在的地方也是一处旺穴。此“穴”的龙口在东南巽位,也称得上是龙真而穴正,水秀而沙明。
看着已经准备妥当后,爷爷又烧着了一大捆烧纸,口里也嘀咕着什么,说得速度很快,吐字也不是很清楚,我离得有些距离,就没有听清到底在说些什么,想想应该类似是一些咒语祷词之类的东西吧。
爷爷叨咕了半天才停止下来,然后把墓底用脚踩实踏平,把装有骨头的金斗摆正,又仔细的用罗盘放在坛口,校验了一下水平。接着把装有随葬的物品的坛子和箱子则分别摆在金斗的东面和西面,又亲自捧了一把土,然后扬了上去。这才让那些小伙子开始小心填土,边填土边往里倒酒和放了一些木炭。很快就堆好了坟头。
爷爷又在坟头压上了一块砖,下面放了一摞子烧纸。仔细的清理了一下周边的杂草和散乱的石头等东西,看到弄得差不多了,爷爷也长舒了一口气,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回去了。周围看热闹的人这才渐渐的散了。
韩叔在家安顿好小宝后,也没有再回来,就在家开始张罗着做饭了。
天已经有些擦黑了,小宝也醒了过来,只是眼睛有点发直,似乎还没有从当时的那种惊吓中缓过神来。但是奇怪的是,已经不再发烧了,这个到底是为什么,到现在我也想不清楚,或许真的归功于“擦骨拾金”吧。
农村就是这样,有什么事,乡亲们一起帮忙,不用给什么工钱,最后供一顿饭就行。
韩叔特意杀了两只鸡,炖了一大锅肉,香气溢鼻。闻着就想流口水,看着大牙直抽鼻子那样,我还想笑话大牙,不成想,一张嘴,自己的哈喇子先流出一串,被大牙反过来一阵取笑,当时很是没有面子。
那时是冬天,农村到了冬天也没有什么菜,都是白菜、土豆或是自家腌的酸菜。所以杀小鸡也成了当时在农村待客的最高级别的待遇。平时家家都是老三样,也沾不着荤腥,都馋得要命。
所有帮忙的人都在韩叔家吃饭,当然左邻右舍的邻居也都请了过来,坐了足足有三桌子。爷爷、村长、小宝他舅舅,再加上韩叔等几个人坐了一桌,算是主桌吧。别的挖坑填土的那些人坐了另外两桌。在农村,一般妇女是不入席的,小孩子也一样,只能站在屋外的灶台边上吃一口,好在肉还有,可以放开了吃。
韩叔是老实巴交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也不会说啥话,只是一个劲的给倒酒,劝大伙喝酒,不大一会,桌上的人都喝得有点“上听”了,满面都是红扑扑的。
韩叔不停的的给爷爷的杯子满上,说些感激的话,爷爷虽有三分醉意,但还是口齿清晰的说道:“他韩家大侄子,小宝的这事你不用谢我,也不用领我的人情,是福是祸,说实话,我现在还不知道。听我老头子的,你过完年就赶快走,搬家,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韩叔本来已经有些醉意,一听这话,酒也醒了一多半,瞪着眼睛问爷爷:“他韩家老爹,你说啥,走?往哪儿走?我房子、地都在这疙瘩,我去哪儿啊?为啥要走啊?小宝不是好了吗?”
爷爷放下本来端起的杯子,瞅着韩叔说:“有些事情你不懂,说了你也也不一定能整明白,听我老头子一句话,要是想让小宝这孩子将来好一点,这片儿地你是待不下去了,信或不信,你自己拿大主意,当我老头子扒瞎也好,邪乎也好,我是有啥说啥,你自己好好寻思寻思吧。”
这顿酒不知道他们喝到了什么时候,总之,当我吃得沟满壕平,直哼哼时看到他们还在那里说着,想想几天前挨打的事,身上的瘀痕还没有下去,赶忙往家里跑,毕竟天黑要回家,是我前几天保证过的。
这事距春节已经不远了,很快就到了春节,农村的春节是一年中最热闹的事,整个村子都沉浸在一种祥和喜悦的气氛中。可能是春节这事也冲淡了人们的意识,几乎这事都没有人再提了。
小宝也像啥事没有一样,每天都找我和大牙一起胡闹。但是还没到正月十五,韩叔他们家突然说要搬走了,这事很突然,搬家的那天,左邻右舍以及村里亲近的人都过来了,帮着拾掇一下东西。我和大牙也与小宝一阵痛哭,也知道,一起下河摸鱼,一起上山撵野鸡,一起滑冰车,一起顶洋蜡罐的日子以后不会再有了。小孩子有小孩子的离别方式,相互送了一些小礼物,说是礼物,也就是个橡皮或是铅笔刀啥的小东西。
也就是从那时起,爷爷开始有意无意给我讲些风水、五行、八卦、周易类的东西,当时听得也不太懂,随着初中、高中、大学期间文化的不断积累,不断的研悟,越来越感觉这些东西的玄奥,看似无稽但却总有很多道理。只是这种东西本是口传心授,没有电视剧里的那种武功秘笈,可以没事就参悟一下,所以这种本事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过了没有几年,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全家搬到了另一个城镇上。
大牙他们家几年以后也离开了那个村子,搬到了省城长春去了。
而我们三个直到上了高中时才又相互联系上了,只是再也没有机会聚在一起聊聊天,学习都很忙,平时也就写写信。直到上了大学,交通和通讯发达了,才在长春聚过两回。而蔡家镇的那个村子,自从爷爷去世后,也有十五六年没有回去过了。
卷一 偏脸古城 第十一章 一颗珠子
二十年后,一听到小宝的死讯,就不由得想起当年爷爷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历历在目,眼角竟然有点湿润。如果不是大牙传来的这个消息,我几乎都快忘了小时候发生的这些事情。
等待大牙的这三天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心情做下去,就反复的从头到尾的把当年发生的每个细节都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无法解释的东西太多,越想越乱,乱到最后,整个头都要炸了。
这几天晚上睡得很晚,天蒙蒙亮时才渐渐入睡。感觉刚睡着不久,电话突然的响起,把我又从沉睡中拉了起来,一接电话这才知道,大牙已经到北京了。实在没有什么体力与精神去接大牙,就告诉了大牙我的住址,让他“打的”自己过来。
放下电话后,睡意全无,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房间,刚把乱得一团糟的屋子整理得差不多,看着有些整洁一些的时候,大牙就上来了。
一晃也是六七年没有看到这小子了,上次还是小宝毕业时,我们三个在大连聚过一次。大牙小我一岁,与小宝同岁,但看起来面相比我成熟多了,估计是那张黑脸显得吧,高高的个子,很削瘦,眼睛不大,但是透着一股精气神,一身运动装束看着很有活力。
这小子大学读的是医科,因为他家老爷子就是当时我们村的赤脚医生,祖传中医歧黄之术,擅长针灸,有一些偏方很是管用,当时在我们村那片十里八村的也算是小有名气,在他家老爷子的影响下,大牙报考了长春中医学院,也就从医了,算是父业子承,发扬光大了。
听说现在在省城开了家药店,稍带着有时坐坐诊,替人把把脉,瞧个病。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他这长相,咋看咋让我觉得像是庸医,为此,我不止一次的埋汰他,他每到这时都会暴跳如雷,和我掰扯,说他是标准的白衣天使、救死扶伤、丹心妙手、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一听这套词,我都想把他摁在马桶里,让他照照他那张标准的天使脸庞。
虽然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不过我们之间从来没有陌生,刚一见面就开始相互挖苦埋汰对方,这好像成了我们之间表示亲切友好的一种方式。
东拉西扯着这几年的事,眼瞅着时间也到了中午,就拉着大牙直奔楼下的一家“鲜族”饭馆,吃点东西,填饱肚皮。我俩的酒量是不相上下,一人二瓶啤酒下肚,都有点晕乎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各自点上了一根烟,大牙直勾勾的盯着我,看得让我有点发毛。他盯着问我,“老灯啊,你真相信风水术数这东西吗?你家老太爷那一套,你也学了个三四成,你感觉有用吗?”
听到改口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