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一跃,将他的大掌抱住。
“小叔爹地,我们就不能再待一会儿?衫菜姐姐也在耶!”小女孩的童言童语说出了茶餐厅里每个人的希望。
即使大家都知道,美丽不可尤有人心情澎湃,大家都不想这么早离开。
“衫菜?”睛空惊呼,终于抬眸,看清楚屋内冷淡的起身,正淮备向外迈出的清冷女人,激动的直扯樊翊亚的手,“阿亚,是夏雨沫耶!我的天!她好漂亮!坏阿亚,你怎么可以不打个电话通知我呢?!”
她冷冷的走过他们,擦身而过。
“阿亚,你去帮我要个签名好不好?求你了!”睛空双手合掌,苦苦哀求,小女人的憨态尽显。
“不去!”硬绑绑的,他拒绝,语气没有任何缓转的余地。
她一步一步走向自己停在路边的mrnrcooper车。
故意的,她的步伐有点放慢。
“阿亚,求你了!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天天在你耳朵旁边吵,吵到你内伤而亡!快拉,她出现在你们店里,肯定和你们认识的拉,求你拉!”
老实说,她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粘人,如果是她认识的樊翊亚,这个女人早被踹到太平洋里喂鲨鱼了。
但是,他居然只是被烦到不耐的暴吼一声。“我和她又不熟!你别发神经了!”
“妈咪,我们走拉,我冻死了!”小女孩发着哆嗦说着,其实是觉得好丢脸。
妈咪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
我和她又不熟!
她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大雪里,月亮下,她沁美得就象高贵的女神。
她缓缓的回过身。
盯着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
一步。
她又迈出一步。
一步又一步,她一直看着他的眼睛走近着他。
正在他眯着眼睛,全副武装,傲冷的准备反击时。
她别开她的眼,蹲下,脱下自己的身上毛绒绒的短袄,盖在小女孩的肩头,“姐姐不怕冷,给你披着。”
脱下毛绒绒的短袄的她,只着一件贴身、单薄的针织连衣裙,在小女孩的目瞪口呆下,站了起来,重新转身离开。
该死的,现在零下五、六度,她会冻死的!
她的手脚一直偏向冰寒,以前在被窝里。他都需要窝好久,才能把她窝暖!
捏紧拳头,他很努力、很努力才压抑住不冲上前,将她拖回温暖的室内。
松开他的手,小女孩已经小跑了过去,扯住她的手,惊呼,“姐姐你的手好 冰!你怕冷的!快把衣服拿回去吧!”
只是一个小小的试探。
她失败了。
现在的樊翊亚,左手、方手,都已经没有她可以挤身的位置。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不在意她。
浅笑,将自己的手挣脱小女孩温热的手,并不回身,“不用了,姐姐真的不怕冷!拍戏的时候,零下十几度,姐姐穿着短袖衬衫,都ok!”笑容,很牵强。
真的不是因为冷。
她不是温室花朵,她已经被冻习惯了。
只是,她突然,有点想哭而已。
但是,眼泪只适合弱者。
踏着步伐,每一步,她都走在寒侧心靡的冰天雪地里,她的眸里没有眼泪,只有一片冰寒。
坐回她的mrnrcooper车,发动了车里的暖气。
她才开始发抖。
“以后等你考了驾照,我买辆mrnrcooper给你玩玩。”
“我懒得开车。”懒洋洋的声音。
“女人,是不是我宠坏你了?宠到你以为我会一辈子迁就你?!”不甘心受制的声音。
“没有人叫你宠我!”挑恤。
“夏雨沫,你他妈的别老是挑恤我!”发火。
“你可以别听!”冷淡。
但是,溶江一样的热度将她熔化。
“说!一辈子服从我、听命于我、只做我樊翊亚的女人!”他的声音,孩子气的霸道。
“一辈子服从你、听命于你、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无可奈何,象背书一样,她重复着。
不知道为什么,这段对话,在她的脑海里不断的盘旋。
象录音机卡了带一样。
一辈子服从你、听命于你、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
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
是不是在潜意识里,这句话已经牢牢刻在了她的心间。
所以,当时的她,宁可死,也不愿意屈服去卖淫?
所以,后来的她,宁可发展钳制,也不愿意狠下心接受潜规则?
仰着头,她看向,风雪中,那“一家三口”的背影。
渐行渐远。
就象,他和她的人生。
打开车门,她有一股冲动。
樊翊亚!我知道错了!
我喜欢你。
我爱你!
虽然你霸道,脾气很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无法再忍受没有你的日子!
但是,每一个脚步深深陷在冰雪里。
被雪冻得,她清醒了。
她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出言恳求重新开始?
她无法。。。
生活得每一寸,都是凭着一身的傲骨走到现在。
如果没有了这一身傲骨的夏雨沫,连她自己都会鄙夷。
无法扯住他的手,却只能怔怔的跟在他的身后。
风雪里,他将那个小女人和小女孩紧紧的拥在怀里,用自己的肩膀挡住风雪,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她们的冰寒。
只有她。
永远被全世界抛弃的,只有她。
跟在他们的身后。
她逼自己看清楚。
夏雨沫,凭你的姿色,这个女人和那个小孩很容易被打败!
夏雨沫,以身体为诱饵,勾引樊翊亚,夺回他!
然后呢?
拿了二亿,再次消失?
二亿,确实可以帮她解决一切问题。
但是,这一次,她不贩卖自己的爱情!
成功与失败,她只是为了自己,认真的活一次!
但是,未来,她可以吗?
现在的他,好象眼里只看到那个女人…
一个醉汉经过,摇摇晃晃的栽在那个“三口之家”面前,那个女人和小女孩吓得差点哇哇大叫,直往他的怀里缩。
他轻拍着那个女人的背部,抚摩着小女孩的头发,安慰着她们。
牢牢保护的样子,象一个丈夫,象一个父亲。
给人幸福的感觉,很浓郁。
而这些幸福都是她曾经亲手松开。
如果那时候,她没有这么轻易就抛弃他,可能,也许因为一个意外,他和她的孩子都有小女孩这般大小。
任何言情小说里,她都只配成为被人唾弃、贪慕虚荣的世故女配角。
而那个女人,戴着神圣的光环,成为了拯救男主角的善良女主角。
最后,故事书里,男女主角都是幸福的在了一起,而坏心女配角,只配得到凄凉的下场。
寒雪中。
她继续跟在那一家三口的身后。
依然,他们都没有发觉。
那个醉汉挣扎着起身,拦住她的去路,血红的眼睛上布满淫秽的惊艳。
她脱下高跟鞋,冷着眼,高高举起。
她不是那个女人,她有一千种一万种方法,可以对付胆敢对她不轨的男人。
五寸高跟鞋的鞋跟,足以将一个男人的额头重重敲出一个大洞来!
果然,醉汉惧怕的闪到了一边。
她继续走着她的路。
她要的东西,没有一个人可以挡得住!
一个普通的住宅,“一家三口”,开锁,入内。
室内,温暖的灯,点起。
只有她,一个人穿着单薄的连衣裙,仰着头,在风雪之中。
雪,早已经染满她的全身。
甚至连她长长、浓密的睫毛上,都已经凝结了冰点。
那样的冰点,很象很象,一颗无法垂落的眼泪。
卷四
第一章
昨晚,不知道,站了多久。
第二天,她感冒了,甚至有点徽微发烧。
她是谁?她是忙到睡觉都觉得是奢侈的夏雨沫!永远没有资格生病的夏雨沫!
“水晶”系列,今冬“施华洛世奇水晶”天马行空、任意驰骋为您上演温柔心境的场面,打造独一无二的梦幻。
她穿着一件坦露着肩膀、微露性感乳沟的晚礼服,为她代言的品牌,高贵的演绎着流光溢彩的水晶。
发夹、项链、戒指、手链、脚链,每一个动作,缓慢、高贵的旋转,都引来人潮中一阵又一阵惊艳的抽吸声。
现场很混乱,很多人不断推挤着,很多人不断拿着手机、相机追拍着。
只有她,舞台中央的她,孤单的展示着自己的孤傲,仿佛再热闹的世界,也与她无关。
然后,她看到他。
衣着平凡的他,静静的、远离人群,靠在一根台柱上,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心,一阵发慌。
看到他,居然有一瞬间,她惊慌到想拿衣服,捂住自己坦露的肩膀。
她有点怕他。
怕他,觉得自已,轻浮。
但是,这是她的工作。
她的微笑,依然高贵,完美无瑕。
丝毫没有裂痕。
半个小时后,“施华洛世奇”展会开幕仪式终于结束。
“沫沫.接下还有一个广告,已经和摄影师约好,要马上赶住摄影棚。”她刚一走下舞蹈,经纪人已经迎了过来。
“全部帮我延后!”第一次,这么没有责任感。她披上外套,不顾经纪人的焦急呼唤,不顾人群尚未散尽,她急匆匆的冲向看到他的位置。
幸好,他还在!
“找我?”急喘着气,她舞台上的优雅不再。
“不用这么赶。”看着她喘到上气不接下去,他微微蹙眉。
“有……事?”她喘得太急,说不了太长的话。
他拿着衣袋的手,紧了又紧。
如果是以前,她喘成这样,他一定会心疼死。
话说,如果是以前,她敢跑得这么急,早已经被他压着打屁股。
“这件家服,睛空洗干净了,让我还给你。”将手里的衣袋,递过去,“晴空让我对你说声,谢谢。”他的话语相当疏离,没有半点掺杂自己的想法。
接过衣服,衣服的毛绒跑进鼻尖,她捂住唇,“哈欠”打了一个喷嚏。
头,更晕了。
“你是不是发烧了?”眉头蹙得更紧了。
近看,并不是胭脂的效果,她白皙的脸有不自然的潮红。
“没有!”她不承认,摆摆手。
“那好,我走了。”
该说的,该做的,他已经完成。
除了,临行前,睛空千交代万叮嘱的签名照。
他自动忽咯。
他对晴空很好、很迁就,但是,和宠溺还是有区别的。
全世界,曾经只有一个女人,能让他做尽丢脸的事。
比如,那束太阳花。
“阿亚,一起吃个饭吧!”她扯住他的手。
她掌心的温度,有点灼热。
看向她,他面无表情。
“法国菜,好吗?我去换个衣服就出来!”
旁边,已经有人偷偷拍照片。
但是,她一点也不在乎。
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她不想消逝。
“你等我五分钟,我马上就出来。”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她急忙转身,就准备急跑。
扯住她的手。
两个人,心跳,都有点加快。
“二十分钟,我等你。”说完,他松开她的手。
不想再看见,她喘成那样。
二十分钟,够她整理梳容,慢条斯理的来回。
十分钟后,她换了衣服,朴素的一顶黑色的毛线帽,覆盖住她雍容的发型。
洗尽铅华,她的气质,很干净很素雅。
只是,她脸上不自然的潮红,并没有因为冷水泼脸,而散尽。
她换衣服的时候,经纪人大惊小怪的尖叫,“夏雨沫,你是不是疯了,明天你想上绯闻头条?去年因为和你以前的隔壁邻居言宸铭吃了几次饭,就被人抹黑成,嫌贫爱富到抛弃小白领阶级的青梅竹马男朋友,被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现在你居然又和工薪阶层混在一起,你为什么都不能自爱一点?注意一下好不容易塑造的高贵形象?!”那个男人,衣着太朴素。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低廉的工薪阶层!
他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但是,她不准备反驳。
她没有时间反驳,也没有兴趣反驳。
因为,现在,他是不是王子,已经不重要。
换好衣服,不顾经纪人的跳脚,她已经又小跑了出去。
他很守信用,并没有走掉
“我好了。”这一次,她没有喘得很急。
“我来开车。”他朝她伸手。
他从来不坐女人开的车!
“你要吃什么?”上了车,他问她。
她不爱吃法国菜,想忘却的是记忆,但是忘却不了的却是对方的喜好。
连他都莫名其妙,他只是来送衣服,为什么变成了一顿晚饭。
只是,他还没有小气到,连一顿晚饭都对一个女人横眉竖眼。
这么小家子气的事,他做不出来。
即使,不想和她,有什么牵扯。
她没有吭声,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