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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隐 佚名 4546 字 3个月前

尚在空气中传遍,黎晰已经出手二十三次!

手指发出的“嘶嘶”尖锐声音盖过他刚才的那句话的声响,道道蓝光犹如蜘蛛网般布满了鬼王周围。

“噗噗噗”几声,根本来不及反应的鬼王,那具堪比铁塔的身体竟然被黎晰的十根手指头弹得飞起。

鬼王人在半空,已喷出一口鲜血!黎晰身子再动,右手食指指甲如针般刺向鬼王下阴!

只一刹,指甲已到!黎晰全身力道尽在右手食指,眼看就要当场格杀鬼王,蓦然,黎晰眼里出现满眼红光!

黎晰大吃一惊,不敢再继续刺向鬼王,急冲之下奇迹般停下,双手手指按着道道莫名的轨迹快速运动。

“扑”!

在场的人,眼里只看见一片蓝光消失,只有两道比火还要红的赤光!

丁蟹!

战吧!太子!丁蟹vs太子(9)

尚在半空的鬼王不知道丁蟹已经出手,但战士的直觉霎时起了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吼!”鬼王喉咙处兀然一声,身体在半空中突然产生变化,全身肌肤起了一层淡淡金色!

军中秘技——金刚横练!

鬼王身上的一套厚厚绿色长袖t恤,竟然被他爆发的气劲冲碎,片片布碎纷飞。鬼王左脚下摆,一踏地,“噶”地把向后倒飞的身子停了下来,用力前蹬,一米九几的强悍身体电般冲了出去!

黎晰刚被丁蟹出手挡住,心下一沉,知道眼前之人果然不愧是全香江最好打的人,手指指尖再度发出淡淡蓝光。鬼王坦克般的雄躯已直扑而来!

黎晰手指弹出,蓝光射向鬼王,鬼王毫不理会,抡起斗大的拳头勾向黎晰左耳!蓝光打在鬼王赤裸的上身,发出“叮叮叮”一串长响,硬是刺不入分毫。

鬼王拳锋不但撕裂空间,更是撕裂黎晰左脸皮肤——一拳之威,未曾击中已能令对手受伤!

黎晰双腿一曲,用右手虎口向上一托,托高鬼王一拳,左手五指直插鬼王腋下!指尖所到,蓝色光华犹如一束无所不破的激光,附近的空气被迫得扭曲撕裂般,发出如破布被撕的断裂声响。

此时黎晰也知道鬼王的身体肯定是练过某种特殊的功法,而且绝对是顶级的横练功法!只怕普通的刀剑也休想伤得了他。

这次的五指,不再是刚才那般留有余力,而是真正动用了黎晰的气劲了!

站在一旁的丁蟹看得很仔细,知道鬼王、黎晰二人其实也就在伯仲之间——别看刚才自己能一下子逼开黎晰,就以为真是稳胜,其实不过是仗了偷袭优势,而且看这黎晰的套路竟然与自己有几分相似,所不同的,是黎晰以灵巧诡异为主,而自己则是既有灵活也有暴力。

丁蟹心中一动,莫非,他练的也是军体拳?

这个黎晰,到底是什么人?

他的这一套功法,即使不是自己所修炼的“第七套军体拳”,也是有所关联。而且他的拳法很注重指法,给人的感觉很诡异、像是一条吐信毒蛇。

能在这时候的“百乐门”里走出来,自然就是太子的人,但太子什么时候多了这样的一个高手?以前也不曾有所听闻,骄傲的太子会有这样的城府?

太子,陈胜的太子!是陈胜!泰国拳王、青帮第二十二代双花红棍陈胜!

丁蟹心如电转,霎间想到一切,眼前这个诡异如妖的青年黎晰,是陈胜身边的人!

战吧!太子!丁蟹vs太子(10)

唐芷青心事重重,既为未来不安,更为丁蟹担心——她知道今晚会发生大事,虽然丁蟹没直接跟她说,但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事情有很大的危险性。

唐芷青自从回到香江后,还没回家,一直住在雷蕾的红月酒吧二楼的办公室。

就在今天晚上,原本生意红火的红月酒吧却突然休息一天。榔头带着其手下早早就走了,只留下几个在酒吧看场子。

酒吧之内,雷蕾静静地品尝着手中那杯伏特加,尖刀不停地搓着手,走来走去,不时望向酒吧大门。

“放心吧,他们不会有事的。”雷蕾淡淡说道。

尖刀嘿嘿两声道:“我不是担心老大们有事,我……我只是想跟去看看。”他被鬼王安排在这里照料留守人员,身为热血战士,当然是想冲在第一线了,这才显得坐立不安。

一旁的三井秀仁优雅地倒了一杯酒:“只要过了今晚,丁蟹的‘蟹字头’将会响彻香江……”前两天,丁蟹跟他密语一翻。他想不到,丁蟹竟然会和自己合作,而且条件还如此有利。可以说,现在的三井,已经是绑在了丁蟹的战车之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黑龙会”大头目!而代价,只是在日之国内多开发些毒品场子——黑帮本来就是做这一门生意,还有就是控制日之国国会(日之国的国会向来都是为黑帮服务的),再在某些时候为丁蟹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

这就是丁蟹开出的条件,三井秀仁又怎么可能拒绝?事实上,也已经轮不到他拒绝了。

唐芷青看着酒吧内的众人,心里的那份不安更甚,总是觉得会有事情发生。

果然,酒吧大门突然被人推开!

进来的是一名年若五十来岁的男子,一身淡蓝唐衫,走动间飘逸非凡,但浑身周围的空气却是翻腾滚滚,把他衬托得如雾似烟。再下来是六名青年,却是一身蓝色短打服饰,紧跟其后。

尖刀乍见那男子入门,已经扑了过去,口中大叫:“什么人?”手下却是一招军中擒拿,准备先擒下来人再说。

“呯”!

只一息间,尖刀便整个人倒飞了出去,撞在酒吧墙上!衬衫胸前位置布料尽裂,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紫色拳印!尖刀咳嗽两声,竟然咳出一口鲜血。

“我叫陈胜,也有人叫我做拳王胜!”

战吧!太子!丁蟹vs太子(11)

青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清朝。青帮也叫“家理”,入青帮也叫“在家理”。“家理”中有一句话:“有理(指家理的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即是说,青帮是社会上、江湖中以及各阶层和各行业中的“通行证”。

双花红棍,在青帮里就是“最好打的人”的意思。

在清朝的时候,青帮主要是经营漕运,常常与黑势力打交道,成员达到过百万——能在过百万的练武之人中,成为最好打的那个,只要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太子能当上双花红棍,一直被人诟病,因为总觉得他不是最好打的人,之所以能得到这个称号,完全是因为他是陈胜的儿子。

但陈胜不一样,他的的确确是人们公认的双花红棍、泰国拳王。

他从泰国出道,开始就是打黑拳,有过连续五十一场连胜记录,而且对手全部是被当场击杀。在陈胜得到拳王称号之前,人们都叫他“杀人胜”!

如今,这个昔日的“杀人胜”、今日的印泥黑道老大,就站在这里,站在了红月酒吧之内!

陈胜一拳打飞了尖刀,就像是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拍了拍衣袖上不存在的灰尘,两眼锐光一转,环视一周,轻轻说道:“打扰各位了——今日,陈某人来到这里,只是想请几位到印泥盘桓几日。想必,各位不会拒绝吧?”

雷蕾放下酒杯,走前几步,紧紧注视着他道:“蟹哥现在已经带人去了太子的‘百乐门’,难道陈先生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陈胜稍一转头,眼内寒光直射雷蕾,雷蕾顿时只觉双眼剧痛,不由得低下了头。

“我陈某人的儿子,就应该有随时损命的觉悟——如果丁蟹真能杀得了他,我不介意。反正,你们也会下去陪他,不是吗?”陈胜还是不温不火,淡淡说道。

他越是语气淡然,雷蕾心下越是慌乱。陈胜能如此从容,要不就是已经作好了妥善安排,要不就是他真正做到了六亲不认、冷血无情!

陈胜伸出右手,一名手下立刻递上一台手机。

陈胜把电话递给雷蕾,道:“现在,你打个电话给那只螃蟹,就说你们会去一趟印泥旅游。”

战吧!太子!丁蟹vs太子(12)

黎晰此时已经是惊恐莫名,他绝料不到,丁蟹竟然连手下也有这样的身手!自己苦战多时,也不过是与鬼王勉强战个平手——要是丁蟹出手,自己能不能挡得住?

却不知鬼王比起他更是吃惊!

军中的第一高手,竟然直到现在还没能拿下这个不过是区区的黑帮分子!

此时两人已经是到了生死关头了,无论哪一方都已经是出尽了浑身解数,亦是不敢稍有大意,一招一式都显得没了开始的锋芒,小心翼翼起来。

丁蟹紧皱着眉观战,场中只有他知道,两人的交手现在看起来好像没了刚才的华丽,实情却是比起刚才不知道凶险了多少!因为刚才还是试探阶段,两人都留有余手,现在倒没了华丽的招式,却是全力以赴,若再稍有中招,绝对是非死即伤!

丁蟹正考虑着要不要上前帮助鬼王即场格杀了这个黎晰,榔头却已经跑了过来,低声说道:“蕾姐来电了……陈胜找到上门了!”

丁蟹一阵凛然,陈胜!终于还是来了!

丁蟹接过电话:“我是丁蟹。”

“阿蟹,我是胜叔,还记得不?”陈胜的声音淡漠无情,彷如不含人间感情。

好多年前,丁蟹曾经见过陈胜,那次是因为“鸿兴”三十周年,陈胜专程从印泥飞来香江做特别嘉宾——说到底,“鸿兴”还算是青帮的一个分支。

“当然记得,试问又有谁敢忘记胜叔?”

“你记得就好——听说太子跟你有点摩擦?胜叔我不是啰嗦的人。放太子一马,红月酒吧里的人,就不用去印泥旅游了;而尖沙咀,阿蟹你拿去。”

陈胜说得很轻松,真的很轻松,他一点不紧张,也不肉痛——不是因为有人质在手,也不是因为尖沙咀这块肥肉。而是他本来就没把整件事放在心上。儿子没了就没了,混得黑道的,本来就是半边身子埋在泥土里了;尖沙咀当然也不错,但还不至于要令他陈胜眼红的地步。

他陈胜之所以来到香江,营救这个儿子,完全是因为在昨日,知道了事由的原配强烈要求,日夜唠叨,受不了才出来权当是散心的。

“阿蟹听胜叔的——但是,太子不能再留在香江了。”

“没问题。这次,阿蟹你干得漂亮!等胜叔以后有时间了,也跟你玩两手。”

纳兰长风对丁蟹的看法(1)

“很好!很好!”纳兰长风哈哈大笑,康茹霜腼腆一笑,从客厅的那座钢琴前的椅上站起,走到纳兰长风跟前。

纳兰长风鼓掌笑道:“想不到茹霜你的钢琴弹得如此出色!好!很好!”一边笑着,一边引手让康茹霜坐下,接着说道:“茹霜,你来纳兰庄园也住了一段时间了,不知道习不习惯?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下人去做就是了。”

康茹霜自从入住了纳兰庄园后,过的几乎就是公主般的生活,在这以前,又何曾想象过自己竟然有这样的一日?虽然她一直想不通为何纳兰长风对待自己就如亲生儿女一般,有求必应,但能过上这种梦幻的生活,她又哪能再放手?

“纳兰伯伯,这里很好,我很喜欢……”康茹霜脸上一红,低下头说道。直到现在,她还是在怀疑,这个纳兰伯伯,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美色猜会这样照顾自己——如果真为了如此,她倒不介意。反正自己也不是干净之人了,又何须再谨守那些框条?

“你喜欢就好,你喜欢就好……”纳兰长风又哪知道康茹霜的心事,他只要想到自己平生最要好的兄弟,叶闻之女竟然受了二十多年的苦,就恨不得将田佳碎尸万段了。

现在,他只想将最好的一切,都提供给康茹霜,弥补她这二十多年所受的苦。

这时候,骆兵走了进来,对纳兰长风低声说道:“老爷……”

纳兰长风摆一摆手,阻止他说下去,对康茹霜柔声说道:“茹霜,伯伯先出去办点事,你自个儿玩——若是要出去的话,记得带上几个保镖。”又掏出一张金色银行卡道:“你拿去,看见什么喜欢的了,尽管买下。”

康茹霜低着头,眼里闪了闪一抹亮光,借过那张银行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