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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隐 佚名 4528 字 4个月前

废了!里面的骨头,全部粉碎!

滴答、滴答,终于,血液自他破裂了的皮肤渗出,滴落到格斗台上。

良久,郎任才终于从巨大的痛楚中清醒过来。

他强忍着剧痛,嘴唇刚动了一下,就在这时,突然两行鲜红的血液猛地从他的鼻孔流了下来,沿着他的下巴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唐念青扯去手上的烂拳套,一步一步走下了台,头也不回,更没回答他的问题:“下次,再被我听见你刚才的那种话……”

剩下的半截话,他没有再说出口,但在场的人都清楚明白里面的意思。

一辆林肯车

一从地下格斗场出来,百里璇刚想询问唐念青,他到底是不是那个“黑道之王”,突然就发现已经失去了他的踪影。

刚才她明明是追着唐念青的脚步走出门口的,可是现在在她的眼前,除了空荡荡的大街和零星的几个路人外,哪里还有唐念青的影子。

而此时的唐念青却正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不远处的另一条街道上。

虽然他一直在极力隐藏着自己的身份,可看来百里璇已经开始对他的来历产生怀疑了。

在餐厅时候,她一系列的旁敲侧击,虽然看似漫不经心,但实际上处处都给唐念青布下了圈套,只要稍不留神,恐怕马上就会被她当场揭穿。

现在,自己这一次出手,恐怕更加深她的怀疑了。

唐念青叹了口气,抬眼看了看天空。他很理解百里凯歌的想法。

为了集团,已经牺牲了儿子以及儿媳,在世上,他仅仅只剩百里璇一个亲人了,自然希望她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不再卷入一系列的斗争之中。

而且,听百里凯歌说来,这一次,还是牵涉了外国势力。

唐念青莫名想到了以前的一些人、一些事。

好不容易抛开种种,唐念青在心里不禁为如何向百里璇解释伤透了脑筋。

就在唐念青暗暗伤神的时候,突然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辆黑色的林肯车正从他后面的马路上开了过来。

仅仅从车的速度和行驶轨迹上,唐念青就可以十分肯定的判断出,这辆车绝对是专门冲着他而来的。于是就在短短的一瞬间,唐念青已经作好了应对一切突然情况的准备。

表面上唐念青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现的样子,依然低着头继续的向前走着。但实际上他已经在不经意间,更加的靠近了街边林立的商店。

这样只要对方有任何的恶意,他马上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一头扎进里面。

看着那辆黑色林肯悄无声息的离自己越来越近,唐念青的嘴边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陈胜没有死

此时,如果有熟悉唐念青的人在场,就一定会知道,每当他露出这样微笑的时候,也就是他最危险的时候。

就在林肯车靠得很近,唐念青几乎已经准备出手的时候,它却突然停了下来。

然后随着车门的打开,里面出来的也不是唐念青预想中的枪管,而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正是刚才踩想到的百里凯歌。

“唐先生,有状况了。”百里凯歌语气很急促。

唐念青没再犹豫,跟着他钻进了那辆黑色林肯。

“请先看看这些资料!”

在车上,百里凯歌递给了唐念青一个纸袋。

打开纸袋,唐念青看到的是几组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照片上的内容都是些关于死者、弹孔或弹壳的特写。

“照片上的死者都是我的保镖。就在五天前,有人想要刺杀我,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我的八个保镖却有四个死在了对方的狙击步枪之下。”

唐念青一边听着,一边想起,五天前,那时候自己仍在医院。

“这四个保镖,生前无一不是身经百战的真正战士,如果按照一般的情况,一旦有人瞄准了他们,他们多少都会有些感应的,决不会象现在这样,全无防备的被人狙杀!”

百里凯歌神色有点悲哀,吸了口气才接着说下去。

“要想阻止一个杀手,方法只有两种,要么是找最好的保镖,要么……就是找出这个杀手,然后杀了他!”

“我并不是怕死……‘枫叶集团’,其实就是以前的‘纳兰集团’!想必你一定明白,外国的某些势力,一直在打它的主意!”说道这里,百里凯歌紧紧盯着唐念青,一字一句说道。

“陈胜没有死!”

“还有,一个叫近藤秋之介的日本人也来了香港!”

唐念青倒抽一口凉气,没有多说什么,却默默的再次拿起了手中的照片,认真的思考了起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刚才百里凯歌口中的两个名字,到底有多恐怖!

关键是距离

唐念青仔细看完照片,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想象着如果自己是那个刺客的话,应该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

这一刻他仿佛就变成了那个超级刺客,开始了精心的准备和安排。

唐念青此时的声音仿佛像是梦呓一般回荡在整个车厢内。

“要想造成的伤口如此的小,那么一定使用的是轻型狙击步枪,而要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击毙数人的话,射速和威力却又缺一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德国联邦国防军的g82式狙击步枪改进型无疑会是最佳的选择,它虽然只有7.62mm的口径,但如果使用特制子弹的话,其威力足以在500米外穿透3mm厚的钢板,再加上独具特色的15发弹容的弹夹,也充分保证了火力的连续!

如果采用了g82改进型的话,它所配备的瞄准镜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的高精度大型瞄准镜,根本无法和它匹配,所以只能选用较小的型号。而为了不引起保镖们的警觉,当然也不可能采用红外瞄准方式,所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我是刺客的话就只能采用小型光学瞄准镜。”

“可是如何避开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们那种对于危险的奇特感应呢?”听到这里,百里凯歌的一名保镖忍不住说出了自己心中最大的疑问。

“距离,关键在于距离!”

唐念青的思路似乎并没有被打断,只是他却突然睁开了眼睛,盯着那名保镖说到:“其实每个人对于危险都会有种奇特的感应,只不过一般人的这种感应通常不太准确,而且距离也很短,往往到了危险临身的一刹那才会产生。

而经过特殊训练的战士可以把这种能力大大的提高,一般预警的范围可以达到50米左右。但是这还不是极限,对于一些经常面对死亡,面对狙击的人来说,如果他们可以幸存下来的话,那么这些人的感应往往可以突破极限,平均能够达到可怕的350米,死去的保镖看来应该就是这种人!”

超级的刺客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要想让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们死得毫无反应,那么此刻一定是在350米以外吗?”

那名保镖不禁又问道。

“确切的说应该在450米到600米之间,因为350米只是个平均值;为了保险,刺客应该会适当的延长这个距离,而对于轻型狙击步枪来说最有效的击杀距离必须在600米以内,超过了这个距离,射击精度就会迅速的下降,即使是g82改进型这样的精品也不能例外。”

说到这里,唐念青不由得轻轻地叹了口气,继续说下去。

“600米,也许在你们的心中认为,在这个距离内狙杀目标应该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即使是百里先生你身边的一些保镖也可以轻松的作到这一点,这样看来,那名刺客也就根本就没有想象中的危险!”

“难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吗?”就连百里凯歌也忍不住反问,毕竟他也曾经在军队服役,唐念青所说的,他还是能听得明白。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是在一片视线良好的旷野,也许你们的推测会是正确的,但是,别忘了,现在是在一座繁华的都市里!”唐念青语气也透出一种佩服。

“在这里每一秒钟都可能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移动的物体在干扰你的视线,而无论你隐藏的再隐秘,也随时会有无数的目光注视着你,这也无一不再时刻影响你的判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600米,即使是350米,也已经是许多人永远无法打破的极限了!

另外你想过为什么即使是一流的高手,他们的感应也常常会停留在350米吗?因为这本来就是在猎人与猎物的长期搏斗中,用生命换来的平衡!”

唐念青把自己的分析一口气说完,最后总结道。

“所以,现在我们面对的决不可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杀手,而是一个绝对的超级刺客!”

沉默,良久的沉默,唐念青的话无情地击碎了车内所有人的幻想,再次把大家推倒了一片万丈悬崖的面前。

我需要布局

“唐先生,既然你仅凭几张照片就能够猜到了这些,那么想必也应该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吧!”

终于,还是百里凯歌首先打破了这种沉默。

“我需要布一个局!”沉思了许久,唐念青终于慢慢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我需要布一个局,来引那名刺客出现。而对于如此狡猾的对手,一般的陷阱是绝对无法奏效的。所以我们必须给他一个绝佳的机会,一个即使他知道是陷阱也无法拒绝的机会。”

“好,只要我能作到的,我一定全力满足你!”

“首先我需要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可以作为狙击手隐藏的地点不能太多,太多的话,杀手可以选择的位置也多,很容易弄巧成拙,但更不能太少,太少的话,陷阱的味道太明显,没有人会傻的来送死!所以有五到十个位置最为合适,其中明显的要占一半!”

“五到十个会不会太少了,刚才你还在说,这样陷阱的味道太浓!”听到唐念青的话,那个叫吕波的保镖不无怀疑地问到。

“既然是超级刺客,当然会在你们想不到的地方动手,如果你们可以看到5到10个合适位置的话,他至少可以比你们多发现一倍。而20个可以选择的地点,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已经完全可以接受了。”

“然后我还需要一个诱饵。这个诱饵绝对不能用替身,必须由百里先生本人担当!因为没有人知道刺客是通过什么方法辨别目标的,也许是身高,也许是走路的习惯,更可能是通过内线的情报,而我们的机会只有一次,相同的当他是不会上第二次的。”

面对唐念青提出的要求,虽然吕波等保镖都表示出强烈的反对,但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作为当事人的百里凯歌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

作为一个在人生道路上已经拼搏了整整六十多年的老人,百里凯歌所有的经验教训归根到底都凝结为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想要获得利益,就不可能不付出代价。而利益越大,风险往往也就越大。

杀手杰克逊

杰克逊此时已经潜伏在这栋建筑物里整整18个小时了。

他来自美国,在世界有名的杀手排行榜上,杰克逊排名第七。

而在很多年前,他不过是一个孤儿,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人。那个人不但提供食物,还提供了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成名、可以重生的机会!

于是,杰克逊接受了长达十年地狱式的训练!想当年,同时接受这个训练的一千多人,最终只有区区的十多人能生存到最后!是生存,而不是坚持。

那十多人里面,有潜质成为杀手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他,杰克逊;而另一个,叫轮回。

杰克逊认识轮回,而且关系算是不错的——在杀手这个行业里,能称得上关系不错的,就已经是很不平常的事情。杀手,不相信任何人!

在一年前,轮回死了。杰克逊甚至知道,他是死在一个叫“三吉”的人的手上。可是杰克逊不会因此而伤心,更不会因此而跑去复仇,即使三吉也死了——他跟轮回的关系只是不错,也仅仅是不错。

这一次来香港,杰克逊是为了杀一个人,那个人叫“百里凯歌”。而这一次的任务,杰克逊将不会得到一分钱,因为雇主叫——陈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