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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女 佚名 5022 字 3个月前

少年的特征,上面遍布着淤青,新旧疤痕,还有灼伤,简直惨不忍睹。

“不是我,是你流血了。”他淡淡地说,慢条斯理抽回那两根芦柴棒,捋平衣袖,望着我。

我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好看,不是阳刚的俊,而是阴柔的美。微微上挑的凤眼,秀气的鼻子,优雅的唇型,大约十三四岁。男生女相这个词跃入脑中,如果不是因为超短黑发,衣着灰暗,说他是女孩子,我也相信。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一扭头避开。我挺不好意思,退开几步,检查自己的伤势。左手臂在流血,被尖锐的木头扎破,不过伤口不深。

“为什么要救我?你根本不认识我。”少年问,哑哑得带着杂音,象公鸭嗓。

我一愣,这还有为什么,难道看他死?

“这么晚了,小孩子不该出来。”我答非所问。

“明天我就十七岁了。”他的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再次打量他,十七岁?瘦得像竹竿,比我矮大半头,只比我小一岁?是我太老成,或是他发育太晚?心里自动自发选了后者。

“哦。快回家吧,淋湿会感冒的。”我说着,左右看看,没半个人影。“再见。”

走了几步,我回一下头。少年站在那儿,透过细密的雨帘,仿佛在看我。快走到巷口时,我禁不住又回头。他依旧一动不动。灯光下,影子显得那么寂寥,在雨点中碎碎片片。那张苍白的脸藏在昏暗中,却透露着灰败和死亡。就在一瞬间,因为说不清的酸楚,我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又朝他走回去。

“你叫什么?”我看着他茫然的表情。

“小傻。”他说。

连名字都浸在苦茶里那般涩口。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你可以叫我阿鸿,朋友们都那么叫我。”自我介绍。

“阿鸿?”他说。

“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如果明天晚上你有空,我们能在这儿见面吗?”

“不一定。”那要看他能不能有今天的运气。

“没关系,反正我等到你九点。”自作主张。

没等他回答,我走到巷口,挥挥手,不再回头。

后来小傻对我说,他永远记得那夜发生的事,也永远记得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

“好,马上来。”他推开厨房门,我看见肥仔在里面忙得热火朝天。

吃完东西,回家洗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关上大灯,拉亮矮柜上的台灯,蜷在沙发里看书。当挂钟走到一点时,我听到门锁转动,肥仔回来了。

“还没睡?”即使不够明亮,还能看见他眼皮下黑黑一圈,很累的样子。

“等你。”我合上书本,整个人在明黄中。他暗我明。

“为我等门?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他夸张地干笑两声,却无人捧场。

我在光明里看他,一些画面浮起沉落,又一些记忆回温更新。

“不管你,我去洗澡。”他往房里走。

啪——灯熄。

“搞什么?停电了?哎呦——”重物倒地的震动。

“谁?谁踹我?”又是一声哀号。

啪——小型手电筒的光直直照在肥仔脸上。他呈大字形躺在地板上,身上承载着一个人,就是我。

他用手遮挡着强光,没好气地说:“你想干什么?”

“审你啊。”我早知道他会装。

“神经。”他还敢骂我。

“我再怎么神经,也没变装癖,大胡子先生。”我笑逐颜开,“还是叫你蝙蝠侠?”

“你到底说什么?”他演技高明,疑惑不解的神情,丝毫没有破绽。

“好,我从头分析,让你心服口服。”我站起来,押着他坐进沙发,打开灯。

他变得嘻皮笑脸,甚至有些洋洋得意,笃定我拆不穿他的把戏。

“首先是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我才来没几天,你就开了餐厅,太巧合。”我当时觉着怪。

“这也算证据?你都说太巧。世上巧合的事那么多,你怀疑得完吗?”他要为自己辩护。

“接着你又要求分租房间,正好就近监视我。”小区里空房又不是没有,为什么要和我挤?

“那是因为你房子离我餐厅最近。我有多懒,你不知道?”他高看对手了。

“在公司撞到我的那天,你开口的第一句话忘了掩饰自己的声音,当时我只觉得熟悉。后来你故意变声,反而引起我的好奇。我抬头,正好看到你的眼睛。你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改变他的外貌和肤色,眼睛却能出卖他,尤其是像你那么有特色的。”

“哦?我眼睛有什么特色?”他很想知道。

“象小狗一样,瞳仁很黑很大,眼睛很圆很亮,撒娇得时候,亮满星星。困得时候,眼角下垂,却依旧维持着半圆,很辛苦很可怜的样子。”我忍着笑。

“说了半天,就是我长得象小狗?”他对这种恭维可不受落。

“对啊,所以一见难忘。”我调侃。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

“本来单凭这些是不够的。谁知,今夜又让我遇到你。你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更让我肯定,这个人一定很熟悉我。你在门口设置防盗警报,不是为了门禁,而是让我以后能提前告诉你我的动向。我在这里无亲无故,除了你这个室友,还有谁能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如果我没猜错,那张光碟恐怕也是你的杰作吧。”

“你平时爱看侦探小说,没想到入迷到无可救药了。简直天马行空,不知所谓。我是个厨师,和你口中的神秘人根本没关系。我很累,拜托你放我去睡觉。”他揉揉眼睛,半耷拉的眼皮正形成他的特色。

“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今晚你有没有出去过?”我成竹在胸。

“没有。今天客人比往常多,我一直在厨房里做事,店里伙计可以作证。”他嘲笑似得瞄我一眼,“凡事要讲证据,顾大侦探。”

他已经起身,刚要踏步。

“你的鞋子怎么沾那么厚的泥?厨房里漏雨还是地板烂了?”我质疑,他的人证都得看他眼色,怎能信?

他身形一顿,“我记起来了。海鲜店的陈记晚上送货来,我帮忙搬货,大概沾了车轮上的泥。他也能为我作证。”

“几点钟?”

“大概九点左右。”他说话明显底气不足。

“是吗?这场雨十点以后才开始下的。”我微眯双眼。

“我没看时间,记错很正常。”他的马脚越露越多。

“陈记出名怕老婆,十点门禁,街坊邻居人人尽知。你该不会又忘了吧?”轮到我嘲笑他。

他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变换丰富,而且色彩缤纷,最后留下高深莫测。我读不懂,不代表我放弃。

“这样东西你认出来没?”我手上拿着景泰蓝发簪,“它很锐利,差点刺穿你的咽喉。还有一个好处是带有夜光粉,近距离能沾上皮肤。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关灯了?”

他反射性摸向喉咙,这个动作为我的最终审判一锤定音。

“你究竟是谁?”我声音不大,却毋庸置疑的坚定。

第二十七章 行歌(中)

更新时间2010-3-28 10:20:07 字数:2554

房子里很静,他站立在那儿,头低垂,五官沉在影子里面。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你识破。”单手撑,轻身一跃,他坐入沙发,跷起腿,十指相扣。

也许和灯光有关,那张娃娃脸成熟多了,目光里透露着智慧和沉着。在我面前,他已经不是超级大厨肥仔。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我猜他和约翰大叔有关。

“反正我不是你的敌人。”他说。

“凭什么让我相信?也许你喜欢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既然拆穿了他,我也能怀疑他。

“我出现的时候,你连洛神都没进,怎么也不可能是他们的人吧?若与洛神无关的话,你还有什么敌人?”他倒能自圆其说。“更何况你除了信我,也没别的选择。”

“那你是帮我的啰。”我其实也这么想,不然早开战了,哪还能坐着慢慢聊。

“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他说得很明白。

“是谁?”我好奇心无限。

“不能说。”他摇头。

“约翰?”我猜。

“他是谁?”迷惑的神色不象假装。

“李平安是你的真名?”我又问。

“我想过改名,每次老爸拿棍子跟我说不行。”他讲得严肃。

我想那个画面一定很滑稽。

“你知道我多少事?”他不肯亮自己底牌,总可以说说我吧。

“你认为我该知道多少?凤孤鸿。”他用这个称谓,等于看清我的牌面。

“很不公平。”我抱怨。

“你总会知道的。”他用拖延战术。

我们相视而笑,很多话就融在笑容里,有释怀,坦荡,信赖和真诚。

手机接受一条短讯,香香让我尽快去她家。

“宋麦香?”

“你怎么知道?”我很吃惊。

“我的跟踪技巧很高明。”他轻描淡写。

我只叹自己自作聪明,真要吸取经验教训,再不能得意忘形。

平安开车,我们一起去香香家。路上,我和他互相交流目前的发现,原来都到秘密车库为止。不过让我又吃惊的是,他竟然知道很多我和周天之间电子邮件的内容。

“你到底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脑有密码。”

“密码很容易破解,而且我已经将你的电脑设置成由我的电脑远程遥控。”他语不惊人死不休。

“什么!”我几乎从座椅上跳起来。

“不用大惊小怪,就算是调查局的网络,我也能来去自如。”他说。

“你是黑客?”所以才如此随心所欲。

“当然不是。就和厨艺一样,电脑是我的兴趣之一。”他从不通过网络谋取不义之财,只喜欢破解密码的胜利感。“香香急着找你,大概录到什么了。”

我有同感。拍卖会之夜,悬机重重,好像要触到关键,却又浓雾深锁。一段段场景走马灯似地过场,杂乱无章之中,有些东西呼之欲出。为情所伤的洛明扬和隐藏在某处的心上人,红龙和手下的对话以及秘而不宣的身份,看似独立于外,又似互相牵连。我理不出头绪,说出来和平安一起探讨。

“我看洛明扬的旧情就是一场豪门恩怨,没什么参考价值。红龙的资料收集到一些,不多。他家是意大利贵族的后裔,本来没落了,可从爷爷那辈开始经商后,越做越大,更同当时鼎鼎有名的黑道四家组成傲宇集团,渐渐引导他们转作正行生意。集团涉及很多产业,以大型工业为主,中型投资资产为辅。这几年,谣传他们涉猎黑市交易,警方却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只能不了了之。毕竟傲宇集团在本土呼风唤雨,势力如日中天,没必要走回老路。三年前,新旧更替,以方泫然为首的五位家族后代承继龙字,成为新的执行人。”

“可是经过今夜,我觉得红龙确实有问题。他似乎在准备交易,而且还有别的帮派参与。”我分析,“这交易只能在桌面下进行,而洛神就是一张桌子。或者说,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平安啧啧称奇:“你是说走私?云集富贵荣华的俱乐部干嘛要做这种勾当?”

“越是奢侈浮华,越是丑陋不堪。”我引用西方哲人的名言。“谁会嫌钱多呢?”

不久,目的地到了。我们由昌爷爷领着,刚踏进书房,看见清舟和香香各踞一方,互不搭理。

“他叫李平安。”我介绍,“兔子先生的幕后策划。据他自己说,值得信任。”

“什么叫据我说?这是事实。”平安大叫。

“总之,此人尚在观察期。”我冲平安做个鬼脸。

两个大男生一见如故。香香又有个性,很对平安的胃口。三人很快建立起友谊。等聊得差不多,我把事情的大概对清舟和香香说了。

“太刺激了吧?一个晚上发生那么多事?”清舟感叹,香香也附和点头。毕竟长在富贵之家,说是电影情节就信。“老板误认你为旧情人。偷听别人密谈,还差点被勒死。同蒙面人较量,却变成同盟。”

“如果走私的话,在哪?”香香则问到关键点。

“我以为我们已经找到了。除了隐匿的车库,还有什么地方更安全?不是有发现吗?”我忙问。

“有是有,不过……”清舟说得模棱两可。

“看看不就知道了。”平安自发自动走到电脑前坐下,手指在键盘上飞扬。我走到他身后,另外两人也围过来。没人对平安的行为有异议,既然有电脑高手,大家乐得清闲。

画面出现,原本空旷的地下四层如今停了好多车。

“皇天不负有心人。”全身血液沸腾。“终于等到了。”

清舟却泼我一盆冷水:“看清楚时间。”

时间显示晚上七点零五分。我立刻明白清舟的意思,既然分析那里可能会进行违法的交易,通往地下四层的入口应该不为人知。可今夜有盛会,6点到8点是泊车最忙碌的时间。四层停那么多车,一定有很多人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