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如碧。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深深被这古风震撼了,活在那个世界二十五年,大制作的电影电视看了数千部,但没有一部来得比现在震撼,那些神马名导巨星烧钱烧出的国际巨片,可以烧出其形,却始终得不到其神。
一个时代便是一个时代,春秋只有一个。
记得高中时候选理,却对一堂历史课印象颇深,历史老师与我同姓,也姓文,老师当年说,中华古代史,犹如一具人身,春秋战国便是头脑,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有浩然之气;而后至汉代,便是胸脯,汉武帝拍拍胸脯对匈奴说,中华不纳贡,不和亲;再至唐宋,便到了腰部,尚可称为天可汗,尚可挺直了腰间。但到了清末,就到了人的□,多少不平等条约,东亚病夫.....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溱水属于黄河,但因为是尚在上游的缘故,河水波光凌凌,可以清楚的看见水中游动的鱼儿。
我右手浅浅点入河水中,掬起一捧水,随着水流荡开去,这中华古史,就是这溱水啊,先秦是上游,清澈见底;汉唐是中游,虽泥沙俱下,毕竟有波涛汹涌之雄大气象;明清是下游,已经常断流、奄奄一息了。
我越想越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右手不自觉地轻抚河水,却猛然听得远处好几个女子齐唱着: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这句我知道啊,这是《诗经》里的《将仲子》啊,原来她们唱的是《诗经》啊,我一顿足,以前语文课本上不是说,《诗经》不就是春秋各国歌谣的采风么,郑歌就是郑风啊,可惜以前觉得《诗经》里的句子太过
26、灿烂年代 ...
生涩,远没唐诗宋词来得感染力强,我只知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几首高中被强制默写过的,故而爱了这么久郑歌,都不知道就是《诗经》。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这句我倒是一直挺上心,小时候看“咆哮马”和“许仙”演的93版《倚天屠龙记》,却被孙兴演的杨逍深深吸引住了,但却觉得纪晓芙太过迂腐,若是我,定随了杨逍去坐忘峰,而后翻了金庸先生的原著,看到第十三章,题目便是《不悔仲子逾我墙》,才明白纪晓芙对于杨逍,是“将仲子兮,无逾我墙”,叫仲子的我的爱人啊,请你不要翻墙过来,你过来了,大家会怎么说我的闲言碎语啊,峨眉又怎么与明教的人结亲呢?
但是,我不悔,故而十多年后,才会有一个丫头在光明顶护着杨逍说“纪晓芙是我娘,我叫杨不悔。”
而后渐渐大了,对这记忆也淡了,大学临近毕业时一个朋友与我偶尔说起倚天,我们发现我俩不谋而合,喜欢的是杨逍不是张无忌,然后在网上搜索,才发现,原来那么多人同我一样痴迷着那个杨逍。网上竟有人将倚天里杨逍晓芙二人的二十多场戏截下来,做成合集,然后我便看了,才发现,一晃十几年,从未对他人说出的痴迷,原来,依旧。 不悔仲子逾我墙。
哎,我又开始不断忆古伤今,陷入无尽的回忆中,其实我很讨厌这样,因为每每此时,自己的心态总是特别老,而自己也仿佛随着心态一同老了几十岁,成了一个做什么都没有动力的怪阿姨。我试图努力从心中驱赶走这种老年心态,却还是失败了。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摇头。却听见一声清脆地“姐姐”。
我回头一看,不远处正是那日在客栈里遇到的灰衣少年,他还是那身粗布灰衣,他看着我,脑袋微微左偏,咧嘴一笑,露出不齐的牙齿,英武异常却又年少可爱,他牵在身后的白马前蹄轻起,“小狄,别闹”他抚了抚马鬃,徒手翻身上马,身形修长,从容矫健。
“走了,姐姐。”他在马上朝我挥挥手,回眸一笑。
心里刹那一暖,清如溱河水。
虽说小清新容易被鄙视,但哪个怪阿姨和女流氓,心里总还是有那么片刻,有一颗小清新的心。
可惜小清新再怎么清新,肚子也还是会“咕”的一声叫的,当年从楚宫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是息妫还是熊恽,托宫娥送我了一袋盘缠,确实丰厚,只可惜用了这么两年多,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只剩下掌中这两个贝壳状的钱币了。
起身,走了,看来我吃完这顿饭,得去打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两首歌,分别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诗经-国风-将仲子》,而“不悔仲子逾我墙”是《倚天屠龙记》第十三章的标题,题目词句是借用典故来说明纪晓芙不悔于失身杨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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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我不过是混口饭吃 ...
吃完饭,问饭馆老板缺不缺人手,居然被无情的拒绝了,情何以堪,情何以堪.....这个时代找工作也这么难么?
心里想起以前那些和重瞳一起流浪的岁月,我那时真是三餐不愁,清闲无忧啊,重瞳很厉害,他总能弄到钱,哎,想他做什么,都是过去时了...我好想留在新郑好像留在新郑的说,哼!姐我就不信找不到工作!
坑爹了啊!
我...我...我还真找不到工作。
到了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的时候,我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我在一处妓院前停了下来,放心,我要发型没有发型,要feeling没有feeling,要g奶没有g奶,甚至连脚底都没有一双内增高汗血宝靴,你看我像是去天上人间工作的人么?
所以客官请自重,小女子打算只卖艺不卖身。虽说我低素质低修养低气质,但我绝对不做任何有关三俗的活动滴人滴。
我只是看到在这妓院门口,挂着几个木简,我起先以为是妓院红牌的名字,但我吃力的读了读,发现是些招工的告示,有一张,说是招鼓瑟的琴师。
恩,就是这样。
我只是想做个本分的手艺人,靠手艺混口饭吃。
还没到未时,这妓院还未开门,我叩门禀明了来意,便有人出来引我进去,这人长相奇特,双手十指少了三根,面相还长的很像只狗,鼻子不合常理的突出一节,不和谐撅出的嘴中那又薄又扁的舌头伸出在摩挲着下唇。他也不看我,只是说了句“姑娘这边请。”便带着我进来。
我进了这妓院的门,方才发现这楼竟然是楼套楼,里面还有一个楼,牌匾没有镶金刻花之类,形状很清雅,我辨认出刻的是“狡童”二字,想来就是这妓院的名字了吧,狡猾的儿童?到也有创意。
踏入楼内楼,便见着一个中年女人,虽说她一身素雅穿着,不带钗不带镯,只是随意绾个簪儿,但看她那气场,好似春梅绽雪,必定是老鸨无疑。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细细拉起我的手端详了一番,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而后她对那个引我进来的那个怪人道“娄老,把二楼里间顺手第二具瑟拿来。”
那长得像狗的怪人,便恭恭顺顺去取了瑟,老鸨手一挥,他便退下了“我们家敢叫‘狡童’,自然是弹这曲子出名的,那你便弹一曲吧。
”
“弹..弹..什么?”我一时感觉反应不过来。
“《狡童》”老鸨重复道。
“不会”我低下头,心想这下完了,就当到这妓院围观了一趟了。
“那弹曲你会的。”
弹什么呢?重瞳教过我不少曲子,但不知为
27、我不过是混口饭吃 ...
何,凡是他教的曲子,我偏偏一首也不想弹,想来想去,决定还是弹《茉莉花》。
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
这瑟看着普普通通,但弹起来音色倒是俱佳,虽然,不及重瞳那具至宝......
“叫什么名字?”老鸨听我弹完,问道。
“文吟”我答道。
“我家是新郑首屈一指,大家自然有大家的规矩,每隔五日一场,未时开门,开歌舞,申时散场,之后你干什么,我不管你,我只供养你吃穿住,你怎么赚银子,我也不管你。但歌舞的赏钱,我九你一,你若愿意,便收了这瑟。”
老天开眼,老鸨这是决定录用我啊,只是可恶她居然给我开出赏钱九一开的合同,我一她九....但转念一想好歹包食宿,且每隔五日才演一场,再加之钱财不过身外之物,浮云,浮云么,于是....也罢,也罢,我小心翼翼的抱起这具修长的瑟。
老鸨一直清淡的脸,见我抱起了瑟,忽然间就展了颜笑“做了我们家的弹瑟女儿,第一便是要好好爱惜这双手,我们家歌舞的规矩,一场有九个戏,但戏戏分离,有说乐子,有变戏法,有舞有唱,但乐师女儿们却是各自分开的,各管各的戏,女儿你的戏,称作‘押宝’,便是与一个你姐姐配着,一人鼓瑟一人唱,但你们却一定要用面具遮起脸来。”
哎呀太好了,玩神秘,我喜欢,我正好不想露脸,我笑着点点头。
“娄老,带她去新招的那个歌女儿那去,她俩做‘押宝’。”老鸨手一挥,那怪人又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带我上了楼,我抱着瑟,跟在他后面,左转一个走廊,再左转一个走廊,他指了指一间厢房道“姑娘请。”
我向他点点头,他身子鞠了鞠,表示回礼,便不紧不慢地下楼去了。
我推开门进去,这屋里正对着一席长塌,塌上一张黄桃木案几,一个人盘膝正对着我,坐在案几后面,她一色水绿色衣裳,就好像溱水河畔的芳草碧连天。
我惊喜地喊出她的名字“隗——.”
“吟——”她抬起头情不自禁脱口而出,脸却是变得惨白,她愣住半响,方才回过神来,跳下塌来“来,我们坐着说。”她拉着我坐在塌上。
她去虎牢城投亲,那虎牢城是郑国边关要塞,贸易往来多,人口流动的快,她亲戚家早就不知道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她便依着我们的约定,来新郑找我,无奈囊中羞涩,遂来这里唱歌,打算边安定下来边寻我。却没想到过了几天,我同她
27、我不过是混口饭吃 ...
一样因为囊中羞涩,来这里弹瑟,更没想到老鸨竟然将我们分到一个戏,她唱我弹,耍“押宝”。
我便像她问了“狡童”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曲子?
原来这《狡童》,是类似于小滑头的意思,这是首小曲,词少而重复,估计又是《诗经》里的某首诗吧。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那个狡猾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再说话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饭也吃不下啊。 那个狡猾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同吃饭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觉也睡不安啊。
一旦少女动了情,便永远没有了宁日。他一个异常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他一个无情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
跟人表白,最痛苦的不是被拒绝,而是对方永远以沉默来回答,他到底是爱你呢?还是拒绝你?你只会永远被这沉默折磨着,永远不知道答案。
“呵呵,她心里顽固的喜欢狡童呢。”隗蛾眉颦笑,声如银铃。
顽固的喜欢?我想起我在21世纪的一个故事来,我以前挺欣赏沈从文,他的书,他的才华,还有他和张兆和的爱情,特别是他写给张兆和的情书,有一段话最吸引我: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当年狂追他的女学生张兆和。张拒绝,沈向校长胡适哭诉,适逢张也来找胡适投诉禽兽老师,胡劝道:他顽固的爱你。张回答:我顽固的不爱他。不过最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后来书读的多了,方才知道不是这样,当年张兆和一直是不爱他的,是沈以自杀相胁,张遂屈服。但婚后不久沈便出轨,又顽固的爱上了女诗人高青子......
“再顽固的喜欢,也顽固不过时间。”我抚着瑟说道“隗,我给你讲个故事,以前我家邻居有个教书先生叫沈从文......”
作者有话要说: 《狡童》出自《诗经.郑风.狡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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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败 ...
第一个五日转眼就过去了,我和隗商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