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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不给力》作者:颜语歆
文案
抽风版本:
当年的她,老牛吃嫩草未遂,被小草抛弃了,今日成了老草的她遇上了小牛,决定打成草结,绊死他!
嘛,要知道不是姐喜新厌旧,而是少有爷们能够日久常新!
正常版:
缘分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就是多年之前,他遇上她的时候,他说:挺好的,居然还一手不能掌握!
然后,多年之后,他又重新遇上她,他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你还没有下垂……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墨 ┃ 配角:靳骐,杨逸,李澈 ┃ 其它:抽风和扯淡……
1、楔子 ...
我觉得,在说我的故事之前,一定要先说一下我爸妈的故事。
我老妈,据说当年十里八乡一朵花,等到花朵含苞待放的时候,那上门的人只差没有踏断外公家的门槛。
这一点因为多少带了点历史遗留性问题存在,再加上看了母上那么多年闪耀在阳光下的三层肚的光辉形象,我觉得,有待考证。
我老爸是一个特别老实巴交的人,这一点在老妈偶尔提起当年的时候,就能够得出结论。
老爸是晚婚晚育的一族,娶我家老娘的时候已经临近三十,在那个早婚的年代,大概是属于异类,而原因无他,家徒四壁。
所以当老爸向外公提亲的时候,我那参过军在部队学了一身好医术,退伍之后又光荣地参与了服务社会这项重任一向作风严谨的外公问老爸,为什么想要娶他的女儿的时候,老爸很白目但是又很诚实地回答了。
“因为家里穷。”
=0=
我想,当时我外公还有老妈一定是满头黑线加一个囧脸状的,甚至我都能够想象外公的心理一定很抓狂。
什么叫做因为家里穷,难道就是因为家里穷才想到要娶我家的女儿吗?
我很肯定,听到老爸这个回答的外公一定这样想过。
虽然老爸的回答实在是有点缺心眼,但是并不妨碍老妈对老爸一见钟情,再见奸*情,三见私奔的命运。
我也曾问过老妈,当年为什么就会挑中老爸这一根木头时,老娘无限感慨。
“我当时就想,要是我不嫁给你爸,那么缺心眼又笨的人一定要打一辈子光棍!”
嘿,我那个时候特别诧异,我老娘居然还是一个圣母级别的人物,难怪当年肯嫁给一个比自己大了八岁家里只有遮头瓦的老爸,要知道现在的漂亮女人只想要鱼跃豪门。
因为这一句话,老妈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已经从河东狮上升了好几个段位。
但是下一秒的,她又成功地摧毁了我的崇拜。
“还有,你爸长的挺好看的!”
肤浅!
我满心满眼的崇拜,一下子成了鄙夷,我老娘居然是那么肤浅的生物,实在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但是我直到后来情窦初开,喜欢上了那号称是校草的同桌伊杰的时候,恍然顿悟了——在身上留了一半老妈血液的我,骨子里面其实也挺肤浅的。
好吧,虽然说我老妈比较肤浅,但是如果不是她跟着我爸,也不会有了现在的我。
我表示能理解她的肤浅。
老爸干过很多份工作,从小贩到包工头,从工厂工人到最后尘埃落地在一家自营业的小饭馆,经历了很多的老爸确定自己因为不够心黑,成不了奸商一流,所以直到现在他觉得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是娶了当年貌美如花的老娘还有生了一个我,守着一家小饭馆一路供着我上了大学。
后来听老妈说,当年老爸在当包工头的时候,有过一个开服装店的有钱女老板看上了他,那种痴心真真叫人嘘吁,而那个时候的老爸已经临近四十不惑的年龄,而那个女老板比我妈还小了三岁。
面对这样的美色*诱惑,我老爸不为所动,很专注地对着我妈一个,哪怕我妈从一朵娇艳的鲜花转变成了现在的霸王花,他都没有表现出一丝厌烦。
少年夫妻老来伴,我爸的骨子里面流淌着名叫长情的物质。
所以当三年的暗恋不但不敢开口还痴心不移,到毕业的那一天好不容易萌生了把他堵在暗巷里面然后进行告白这个念头的时候,却眼看着伊杰和校花从我身边而过,我还傻逼一样地说“挺好的,很般配”这样的台词的时候,我觉得遗传到了我爸的基因也是一种可悲的事情。
所以综合了我爸妈的优缺点,我凌墨注定是一个肤浅却又长情的家伙。
而我的故事开端,大概是从……
“用你那一手无法掌握的三十三f,夹死他!”
这一句话开始的……o(╯□╰)o
作者有话要说:纠结了半天,还是开了吧,反正多少有点存稿……
十二月耽美会完结,蔷薇因为某些问题,会更新的慢一点,所以决定还是开一个轻松向的给大家玩玩。
唔,虽然是第一人称,但是请不要自动带入是我……
有口口,修改一下
2
2、第一章 ...
“用你那一手无法掌握的三十三f,夹死他!”
当这一句豪迈之中带了点情*色的话从室友沈依依的嘴里面说出来的时候,我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丫其中绝对包含着妒忌我胸的成分。
拥有一个一手不能掌握的胸,实非我本愿,我家老娘明明是三十四b,按照遗传学来说,我应该是会遗传到b才对,至少,在胸部开始发育的时候,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不知道综合了我爸什么基因,混成了激素,成了三十三f。
要是整体的身材都像是三十三f一样,我也就不用忧愁了,至少给人一种很合理的感觉,可惜胸部是唯一不合群的存在,它鹤立鸡群,众处皆平它独挺……
老实说,从青春发育期开始,胸围一直像是涨停板一样看涨,每次男生的视线瞄过来瞄过去,还在那里窃窃私语的时候,我也表示很羞涩,尤其是在上体育课进行跑步的时候,羞涩的可以直接去当番茄酱了。
按照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损友林淼淼用一句话来形容那种场景,我至今觉得很经典,也很无奈。
波涛那个胸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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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天然呆的气息,不是一天两天铸成的,所以在听见沈依依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我很白目很直接地回了一句。
“唔,因为你大概永远都不会体验到所以才这么说的吧?”
沈依依和我身高差不多高,一米六七,但是常年谎称一米七,虽然身高差不多,但是沈依依和我有着很大的差别,她拥有着我妒忌的一马平川的骨感,我拥有着她羡慕的胸涌的肉感。
合成一句话来形容大概就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巨*乳不懂贫乳的忧。
说起沈依依的贫乳,还是有着一件很囧很雷人的事情的,这件事情除了我们这一届已经大三的老油条,唯一还有点印象的估计就只剩下大四甚少出没的老人了。
那个时候刚入大学,大家都是屁都不懂的新人菜鸟。
对于我们这种新人菜鸟,学校里面总是有一堆的活动的让我们去融入这个小型的社会,比如说社团招新,比如说什么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一类的。
沈依依是一个音乐舞蹈爱好分子,那嗓子就算是称不上天籁,至少也可以称得上嘹亮。至少每次去ktv那一首必点的《青藏高原》每到高*潮的时候,我都得用手捂着耳朵还得默默担心那音响会不会爆掉,因为咱实在是赔不起啊……
所以在沈依依瞧见那选拔赛报名处,那眼神,振奋的像是已经瞧见自己在舞台上发光发热了一样,二话不说,上前操起一张报名表就填。
当时沈依依也想鼓动我参加来着,可惜我每到高*潮部分绝对会破音的概率高的可怕,每次去ktv唱歌到□,我都是一脚踩在包厢里面的小桌子上涨红了一张脸,表情狰狞地拉上去,咱实在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这个脸不是?!
更何况,这舞台中间也没有能让我踩的部分,难道要我踩自己的脚么?
沈依依表示理解,所以没有多刁难。
在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之后,在偶尔提起这件事情,沈依依还是会黑面,她表示人生最后悔和最不后悔的事情都是参加那一届的十佳歌手大赛。
其实那一次的大赛还是挺不错的,如果没有出那件意外事件的话。
沈依依实力不俗,一路从初选到了最后的决赛。
决赛上主要二十进十,十进一,和那个时候流行的“超级女声”选拔赛一样,台下坐在学校的老师教授一类的当评审,礼堂里面楼上楼下座无虚席,那个时候还得有专门的票才能进场当观众。
比赛的环节,除了唱歌以外,还有着其他的才艺表演。
当时我们班上还有着另外两个女生参加,在才艺表演那一关,三个人也就组了队,练了两天,跳了动作比较简单,在当年很红火郭富城的palapala舞蹈。
三个女生穿着小背心,穿了小背心也就算了,为了好看,还把bar的带子给拆掉了。
结果,悲剧就是这么铸成的。
沈依依的贫乳,让她的bar无法负荷她跳动时候带来的地心引力,从胸骨,一直掉啊掉,掉啊掉的,掉到了肚皮上,当着两千多个人面前。
在舞蹈完成的时候,沈依依当场就哭了,一个身高一米八长相一流帅的男人从台下冲了上去,脱了自己的外套往着她身上一罩,在两千多人的目光注视下,拉着她下了台。
那场比赛,沈依依掉了脸,失了十佳歌手的称号,可她成功地虏获了一个男人的芳心。
所谓“祸兮福之所依”,大抵就是这样了。
那个男生虽然脸很出众,但是名字很像菜市场一般的平凡,叫“陈亮”。
亮哥比我们高了一届,算是学长,那天是被室友拉着去会场玩耍的,没有想到却给自己揽来了一个缘分。
亮哥那英雄式的救美,让我曾经一度幻想自己也会遇上这么一个英雄的人物。
可惜,在被偷掉一辆二手自行车,两个钱包,摸走三个手机,不幸遇上一回露阴癖,我都没有为自己等来英雄。
我顿悟了,就像是陈小春唱的那样,我没那种命,怎么也轮不到我。
“哼!”
沈依依重重地哼了一声,因为我再一次戳中了她的伤疤而黑面了。
“行了行了,阿墨难得春心荡漾一次,咱得支持她!”
出声的是寝室另一个姐妹,姓干名文雅。她的姓是个多音字,原本应该念第一声的,但是每次别人见到她的名字,念的都第四声重音。
每次听到这种叫法的时候,文雅真的很想直接上去给人一个中指。
文雅有胸三十二b,处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所在,所以对于偶尔涉及到胸部问题的时候,她一向可以置身事外,看我们鹬蚌相争。
“就是就是!”
我奋力地点头,应和文雅的话,在经历过大一的疯狂,大二的闷骚,大三的我正式步入了有事没事在寝室看av的宅女行列,到现在才瞅见一个让我有感觉的人,这容易么?!
我有预感,要是这次不手到擒来的,估计就得单身渡过剩下的大学日子,也许,再进化下去,我就是不是一个偶尔会猥琐的囧娃,而是一个长期变态的囧娃了。
“咱对不起阿墨没关系,总得对得起一月一次凌爸凌妈送的吃的。”文雅又补上了一句。
我苍凉远目了,感情我爸妈的地位在她们两只的心目中比我这个同室共度两年多偶尔还带同床共枕的姐妹还重要,也亏得我爸妈仗义,每个月进行一次朝贡。
“来,跟文雅姐姐说说,你看上了哪家俊秀少年?”文雅脸上带着笑,以贵妃半躺之资在床上看着我问着。那发着亮的眼睛告诉我,其实她的内心很八卦。
文雅喜欢混网站,每天上网专门往天涯啦,碧水啦,战色啦,猫扑啦,十九楼上直转悠,天天盯着别人的树洞贴,然后每个经典的帖子上都会有她丧心病狂一样的马克痕迹。
现在,轮到我来树洞被她马克了。
依依那句话的起因,是我回到寝室向她们宣告了我看上了一个男人而引发的。
如果重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应该是从今天下午离第一堂课还有十分钟之前说起。
我一如往常从校广播电台出来,然后遇上了同班一混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