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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笙肉好吃吗 佚名 5022 字 3个月前

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半天缓不过神来。车子停在外面,两人其实也没走多少路。

钞票的分量果然是很重的!

莱姆两眼放光,冲上去拿西瓜刀割开了麻袋。袋口一松,一叠叠红色的百元大钞立刻滚落出来。

“发财了!”

三人抱在一起忘情地欢呼起来。

唐笙心说,你们欢呼吧,欢呼吧,再不欢呼就没机会了。

果然,没过多久,其中一叠钞票就起了变化。

仿佛是恐怖片中的景象,其中一张百元大钞竟然无风自舞,晃晃悠悠地飞到了半空中,然后渐渐被一层淡淡的白雾包围。白雾散尽,穿着黑色风衣,一身劲装的孔雀先生出现在了唐笙的眼前。

唐笙再次感叹孔雀先生惊人的法力,刚刚那张百元大钞竟然连水印都完备,如果拿去用,说不定连银行的验钞机也查不出真伪。

忘情地欢呼中的三人当然没有看到刚刚的景象,如果看到了,也就不会傻到做出下面的事情了。

莱姆抽出了西瓜刀。

他抽出西瓜刀不要紧,要紧的是他不但抽出了西瓜刀,而且还举着西瓜刀朝孔雀先生扑了过来。

孔雀先生何许人也?四大异能世家年轻一辈中法力最高者是也。当然孙信哲不算,因为他妈妈已经被唐家除名了。孔雀先生只是朝莱姆挥了挥手,莱姆手中的西瓜刀便立刻脱手而出,而后在空中来了个180度急转弯,直接插进了莱姆自己的肚子。莱姆难以置信地望着孔雀先生,砰然倒地。

唉,没有这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唐笙惋惜地望一眼倒在血泊中的莱姆,如果您有把枪说不定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了。

枪射击的速度快过法力不高者施法的速度,这是妖界在牺牲了无数以身试法敢于挑战人民警察的小妖之后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是某天一只被枪射瞎了一只眼睛的小妖告诉外婆的。

唐笙忍不住伸出右手摆成射击的姿势瞄了瞄孔雀先生的后背。

“妖……妖怪啊……”

琉克和夜神月已经吓傻了,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给你们一句忠告。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惹不得的!”孔雀先生一边蹲下身来解着唐笙身上的绳索,一边淡淡地扫了两人一眼,“‘卿本佳人,奈何做贼’,给你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有下次。你们应该明白的吧。”

琉克和夜神月点头如捣蒜。

孔雀先生的目光落到莱姆的身上,又落回到琉克和夜神月身上:“赶快打120吧。我避开了他身上的大血管,如果救护车能在一小时内赶到,他就还有救。”

孔雀先生说完抱起唐笙款步走出仓库的大门。

“那些钱……”唐笙惋惜地望了望那两个大大的麻袋。如果刚刚自己顺手抓个几叠,那该多好。

“你不会以为那是真钱吧?”孔雀先生揶揄地望着唐笙,“一下子提三千万现金,警察还一点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是在哪国?”

“说你智商低,你还不服气。对了,你不用太难过。那几个绑匪的智商显然跟你是一个档次的。”

唐笙咬牙切齿,愤怒不已,然而却又无法反驳。

飞出去没多远,孔雀先生的脸色忽然一沉。

“你是不是把戒指弄丢了?”

唐笙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他,害怕他发现所以一直藏着左手,没想到他竟然还是发现了。

“你怎么知道戒指不在我身上?”

孔雀先生没有回答,厉声喝道:“戒指呢?”

唐笙喏喏了半晌,终于老实回答:“我,我拿去换晚饭了。”

“晚饭?少吃一顿你会死啊?”孔雀先生的手犹如铁钳般渐渐夹紧,“你怎么可以……你怎么敢……”

“你给我等着!”孔雀先生杀气腾腾地将唐笙丢在附近农田的田埂上,朝来时的方向冲了回去。

尚未收割的稻子在夜风中如海浪般起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丰收的气息。唐笙陶醉地闭上了眼睛。可惜,还没陶醉多久,孔雀先生便飞回了唐笙所在的田埂,然后粗鲁地将戒指套进了唐笙的左手中指。冰凉的戒指摩擦着骨头,疼得唐笙龇牙咧嘴。刚刚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你要是再敢拿下来,我就对你施咒,让你一辈子也别想拿下它。”孔雀先生瞪着唐笙,冷冷地威胁道。

“你怎么知道戒指不在我身上?”

“既然你问了,那我就老实告诉你,这戒指是一线牵。”

“一线牵?!”

“千里姻缘一线牵”,一线牵取的就是这个意思。传说把加入了思念的物品送给自己的恋人,就能通过那样物品时刻感应到恋人的存在。唐笙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中的东西,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唐笙宁可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会相信孔雀先生竟然会对自己用一线牵。

“不对!既然你用了一线牵,那你就早该知道我在哪里,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救我?”

“刚刚在跟导演谈新片的事情,谈完才发现天已经黑了。我在业内可是以敬业著称的。作为我背后的那个女人你应该表示支持才对。”

敬业?唐笙冷笑。不就是打斗啊跳楼啊这样的场面不用替身吗?以孔雀先生的身手,就算跳楼的时候下面没有垫子也死不了。他竟然还好意思说出来。

孔雀先生丝毫没有意识到唐笙的腹诽,话锋一转,淡淡地望一眼唐笙:“而且,你的生命力不是一向比阴沟里的小强还要强大吗?就算地球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人,我相信那个人也只可能是你。”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又要对我用一线牵?”这世上会有人用阴沟里的小强来形容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吗?

背后的女人?呕一个,先。

“别误会。事实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浪漫和复杂,真正的一线牵需要的只是主人的一滴血。只是一滴血而已,什么思念,什么爱恋,全部都是骗人的噱头。至于我为什么要对你用一线牵。”孔雀先生嘿嘿一笑,面露狡黠,“你想啊,如果猫连老鼠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够把老鼠耍得团团转呢?”

唐笙重重地吸气,呼气,反复数次。忽然,伸手温柔地摸了摸孔雀先生雪白粉嫩的脖子,然后嘴角一勾,露出洁白闪亮没有蛀牙的牙齿,一口咬了下去。

“啊——”

孔雀先生的惨叫声响彻云霄。

“松口!松口!你在我脖子上留下了牙印,我的新片怎么办?”

唐笙心说,你的新片跟我有什么关系,继续死咬住不放。

“不要!唔……啊——”

孔雀先生的呻吟真是销魂呐……

“你再不松口,我就把你从空中丢下去了。”

“你丢吧丢吧。反正我也已经活够了。”

唐笙说完,换另一边脖子继续咬。

“你是狗吗?”

“啊——”

男子的惨叫声穿透了厚厚的云层,朝四面八方辐射开去,吓得夜行的百鬼们阵阵战栗。

第十五章

以后的一周里,各大时尚杂志上出现了孔雀先生戴围巾穿高领毛衣的照片。纷纷猜测今秋时尚界是否又将掀起新一轮时尚旋风。作为始作俑者的唐笙对着室友拿过来的杂志嗤之以鼻。

鉴于旧手机光荣牺牲在了夜神月的怒火之下,唐笙抓着孙信哲去买新手机,乘机狠狠地敲了对数码产品价位模糊的宗主大人一笔。因祸得福,至少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不用为生计发愁了。

早就在网上看好了手机,所以唐笙要做的只是找家比较便宜的店验货付钱。

拿着手机走出店门,唐笙满意地微笑起来,直指前方:“接下来去宠物店,给小胖买鱼食。”

最近几天胖锦鲤有些不对劲,整天无精打采的。甚至唐笙拿鱼食去逗它也没什么反应,唐笙有些担心它是不是得了抑郁症。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换成是任何人一天到晚被关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都会发狂。可惜唐笙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来替它换鱼缸,所以只能暂时先委屈它了。不过改善一下伙食还是可以办到的。

走出宠物店,孙信哲变魔术般地拿出一个盒子,上面还扎着粉红色的丝带:“这是答应了要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刚刚好像没看到他手里有这个。鉴于刚刚从宠物店里走出来,唐笙有些怀疑里面会不会是精装的狗饼干。微愣片刻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草木皆兵了,眼前的这位是孙信哲而不是孔雀先生。

接过盒子,抽开丝带,打开。

唐笙望着里面的东西倒吸一口冷气。

里面放着一条纯手工制作的手机链。

拇指大的一小块紫檀木被雕成一个小女孩的样子,小女孩的五官清晰可辨,嘴角含笑,衣纹流畅,似乎正当风而动。唐笙认出那小女孩依稀是小时候的自己。

“哲哲,你什么时候成了木雕大师了?”

孙信哲不好意思地笑笑:“打工的店里那位老板会木雕,所以我就跟他学了几天。”

“几天?!”

普通人跟天才果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的脑袋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唐笙忍不住摸了摸孙信哲的头。

两人的身高差距并不大,面对孙信哲的时候唐笙完全可以做到目光平视。孙信哲的头发很柔软,摸起来手感非常好,唐笙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孙信哲反应过来,触电般后退了两步,目光霎时变得冰冷。

“别生气,别生气。哈哈哈……”唐笙连忙嬉笑着追上去挽他的手臂,“不喜欢我摸你头,我以后不摸还不行吗?”

“让我把手机链挂上,新手机配新手机链刚刚好。”唐笙对着阳光扬了扬手中的手机,笑容仿佛一只掉进了米缸的老鼠。

“得到这么漂亮的手机链当然要庆祝一下。走!我们去吃香草冰淇淋。”挂完手机链,唐笙也不管孙信哲愿不愿意拉起他,风风火火地朝冷饮店的方向奔去。

于是,深秋寒风瑟瑟的大街上,一女孩陶醉地舔着美味的香草冰淇淋,她身旁的男孩却皱着眉头盯着冷冰冰的冰淇淋迟迟下不了口。

“世界上再没有比香草冰淇淋更好吃的东西了。”唐笙一路舔着,一路发出啧啧的赞叹。

孙信哲苦笑着望着她,不置可否。

今天是星期六,所以街上行人川流不息。经过公园的时候,唐笙猛地瞥见了一个略显熟悉的身影。努力地回想一下,才反应过来那人就是那天钱包里放着宗主大人照片的中年大叔。眼见着那人就要消失在人流之中,唐笙将手中的冰淇淋往孙信哲手中一塞,撒开双腿,奋力地追了上去。

不愧是周末,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唐笙将全身的神经调整到最佳状态,艰难地在人群中迂回前进。

“大叔,等一下。穿黑衣服的那位大叔等一下!”

距离越拉越远,唐笙只得扯开嗓子狂吼。话音刚落,大街上一票穿黑衣服的男士齐刷刷回头,里面不仅有货真价实的中年大叔,还有七老八十的爷爷,更有脸上依然冒着痘痘的小青年。可偏偏就没有唐笙叫的那位。

被“大叔们”一挡,唐笙真正要找的那位却渐行渐远,最后终于消失在了一个拐角处。

唐笙气极,冲到路旁,踩着马路两旁花坛的边沿如忍者般向前奔去,一路上叫好声连连,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对着唐笙连连“咔嚓”。唐笙不管不顾,只知道一路狂奔。

冲进刚刚那位大叔消失的小巷,却只看到几只家猫悠闲地趴在门口的青石板上晒着太阳,连半个人影都无。

唐笙叹口气,无力地坐到了小巷的青石板上。

“怎么了?”

面前的阳光被一个人影挡住。

可能是刚刚跑得急了,鼻子被冷空气刺激,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了下来,一滴接着一滴,大有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种时候当然不能抬起头来,唐笙唯有低着头继续扮深沉。

“怎么了?”

挡住阳光的那个身影渐渐弯下腰来。

盯着眼前的那双鞋,唐笙认出来人正是孙信哲。

“看什么看!”

就在孙信哲快要逼近唐笙的脸的时候,唐笙伸手挡住了他的眼睛。小子,睫毛不用这么长吧,咯到姐姐的手了。

孙信哲犹豫了一下,最后终于在唐笙身旁的青石板上坐了下来。

一刹那,时间几乎静止了。

唐笙瞪大眼睛望着地上,在心里默数着自己眼泪流下的滴数。真是莫名其妙,为什么好端端会哭起来呢?刚刚明明还这么开心的。

“如果当时姨妈没有离开唐家。现在,唐家未来的宗主就应该是你。而我这个丝毫没有天赋的笨丫头说不定就只能每天跟在你的身后寻求你的保护。那样会不会所有的人都会比较幸福?”

奇怪,为什么突然说出这种话来?

孙信哲同样没有想到唐笙竟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愣在了当场。良久,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凄然。

“你错了。”他顿了一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如果当时妈妈没有跟爸爸走,那么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我。”

“也对。”唐笙咧嘴苦笑,“说这种没用的话干什么?”

一句话说出口,忽然感觉胸口没那么憋闷了。偷偷擦去眼角的泪珠,唐笙终于抬起了低了半晌的头。

时近傍晚,阳光斜斜地照在小巷对面的墙上,几只小虫子绕着屋顶飞啊飞,却不发出一丝声音。真可怜,快到冬天了,它们活不了多久了。

“喂,哲哲,你还记得你爸爸是什么样子吗?”话一说出口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