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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笙肉好吃吗 佚名 5022 字 3个月前

子是韩家的下任宗主,嫁给韩家宗主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大家都知道。”

孔雀先生皱起眉头,神色有些忿忿。

“那时候她见到我,哭着要我将来长大了娶她。我没办法,再加上那时候真的很讨厌你,最后就点了头。没想到她一直当真了。”

“讨厌我……为什么?”唐笙喃喃着问道。

孔雀先生似乎已陷入回忆之中,根本没有听到唐笙的话,自顾自继续他的叙述。

“不问意愿,犹如礼物般被送给素未谋面的人,这种无从选择的的未来……”孔雀先生说完这句话朝唐笙神色复杂地一笑,“我没办法改变既定的事实,所以只能尽我所能地让她开心。”

唐笙的脑海中再度浮现出用天眼看到的未来,想起假兔子流泪满面的样子,心情忽然间变得沉重起来。

“孔雀先生,你相信命运吗?”唐笙抱紧了怀里的青花瓷花盆,低头盯着盆中洁白如雪的三生兰。

“不信!”孔雀先生依然没有从回忆中完全回过神来,不过回答却是斩钉截铁。

这两个字之后,两人间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谢谢你!”唐笙朝孔雀先生感激地一笑,“没什么事了。我回寝室去了。”

唐笙刚想转身,却被孔雀先生一把抓住了肩膀。

“这就要走吗?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孔雀先生脸上郁郁的神色忽然间一扫而空,只见他邪邪一笑,伸手指了指操场的方向。虽然天已经黑了下来,操场上依然有人在跑步锻炼,下课回寝室路过操场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两人定下的赌约,唐笙怔怔地愣在了当场。

“不想扮小狗绕操场爬也行,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唐笙同学现在就是那案板上的鱼肉。

孔雀先生笑得得意,笑得奸邪。

“你知道,我的演技很好。”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虽然唐笙很想唾弃他,不过如今的情况下她只敢如鸡啄米般点头。

“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有不知道该如何演的场景。”孔雀先生顿了一下,目光淡淡扫过唐笙,嘴角依然挂着一抹招牌式的邪邪微笑,“我的条件就是,当我遇到那种场景的时候,你客串女主角,陪我练习。”

“可是……”

“不会演戏没关系,我会带你入戏的。如果你的反应不对,那就是我的演技还不够。”

“现在就去扮小狗绕操场爬,还是答应我这个条件。你自己选。”孔雀先生抱起手臂,用下巴指了指操场的方向,好整以暇地站在那里。

条件有些太简单,简单到不符合孔雀先生一贯的风格。唐笙狐疑地打量起孔雀先生,良久。

“你选哪个?第一个还是第二个。”孔雀先生微笑着朝唐笙伸出手来,“第一个的话现在就去吧,我帮你拿三生兰。”

望一眼因为下课而越来越多路过操场的同学,唐笙咽了咽口水,抱着三生兰退后了两步。

“我选第二个。”

就算孔雀先生真的有阴谋也没办法了。晚死一天是一天。

怀着一种极其不祥的预感,唐笙抱着三生兰回了寝室。

搬花回寝室的时候刚好碰上寝室长大人。

“唐笙你没事搬盆假花来干嘛?”寝室长大人凑近三生兰嗅了嗅,接着摇了摇头。

“什么假花?”

“你那盆应该是素心兰花吧。我爷爷就是种兰花的,哪有兰花没香味的。”

唐笙伸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三生兰的叶子,是细腻的绿色植物特有的触感。书上说三生兰花白无味。唐笙确信孔雀先生不会拿这种要用来救命的东西来涮自己。

第二天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令她更加确信自己拿到的就是三生兰。

一直抱怨最近严重失眠的寝室长大人竟然说昨晚睡了一个难得的好觉,白蓉同学更是直接对着镜子惊声尖叫。

事情是这样的。前天白蓉同学去吃了麻辣烫,晚上回来痛苦地发现鼻子上冒出了一颗新痘痘。然而,今天早上起来,竟神奇地发现那颗正在茁壮成长的新痘痘竟然在一夜之间消失了。

唐笙对着摆在电脑旁的三生兰咋舌不已。难怪,每次见到假兔子,她总是那么鲜活漂亮的样子。

这样的宝贝估计会比《御阵全书》更有吸引力。唐笙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以主人的身份命令白金星化身狐狸犬状态全天二十四小时守护三生兰。

第六十六章

将三生兰从笔记上划去后,还剩黄一,冰眼,凤苏这三味药。鉴于前两味药寻找的难度实在太大,唐笙决定先从容易得到的凤苏入手。反正那时候怪蜀黍也说欢迎唐笙到十七号客栈去玩。唐笙也想顺便瞄一眼《十七号客栈》续集写得怎么样了。

传说中的十七号客栈据说鱼龙混杂,而且长期盘踞着几只强大的老妖怪,怪蜀黍的《十七号客栈》写的就是那几位的精彩人生。嗯,不对,是妖生。虽然有怪蜀黍坐镇,危险系数依然不低。唐笙本来想拉上孔雀先生一同前往,可惜他最近两边的工作都很忙,□乏术。

通过孔雀先生跟怪蜀黍打过招呼,唐笙寻了个周末,带着孙信哲踏上了前往十七号客栈的旅途。白金星本来也想跟来,可惜寝室里还有三生兰需要他守护。拜托白蓉照顾狐狸犬,唐笙潇洒地出了门。

十七号客栈在s市最繁华的那条街上。

周末,最繁华的街道。这两人关键词一出,可怜的孙信哲带着唐笙在十七号客栈附近徘徊了好一会都没找到降落的时机。幸亏有先见之明在出门前用了隐身符,不然当天s市的晚间新闻上很有可能会出现s市惊现飞人,徘徊于某街上空久久不去这样的报道。

徘徊于某街上空久久不去n久n久之后,孙信哲终于找到一条偏僻的弄堂成功降落。可惜,降落的位置距离十七号客栈已经隔了两条街的距离。无奈之下,两人只好乖乖地在路边等s市素以拥挤著称的公交车。

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公交车打开门的一刹那唐笙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那边厢犹如沙丁鱼罐头般密密麻麻塞满了人。唐笙和孙信哲满怀期望地等待着有人下车,可惜沙丁鱼们坚守阵地,丝毫没有要下车的意思。

唐笙目测了一下车上剩下的位置。那么小的空间,撑死也只能容下两只脚,唐笙无法想象自己金鸡独立站两条街后会有怎样的结果。于是拉着孙信哲等下一班。

十分钟后下一班车终于到了。可惜下一班更离谱,竟然只能容一只脚。望着车上人痛苦的表情,唐笙拉住孙信哲接着等下下一班。

下下一班果然比前两班稍微好点。这次终于能容下四只脚了。

望着车上仅够四只脚站立的空间,唐笙长长地叹出一口气,顶着满头的黑线拉着孙信哲大义凌然地挤了上去。

窒息,闷热……

明明还是春天,唐笙却感觉自己一下子回到了夏天最闷热的时期。

这还不算是大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唐笙发现自己身边没有可以抓的东西,而公交车还时不时遇到个红灯……

又一个刹车,无所凭依的唐笙被惯性甩出去,重重地撞在了孙信哲的身上。嘴唇好死不死刚好滑过围巾,滑过伏妖圈贴到了他脖子温暖的皮肤上。在这之前唐笙刚刚舔过嘴唇,所以,湿漉漉的,要孙信哲不发现也难。

在公交车上华丽丽遭遇传说中的小言狗血情节,虽然没有那么强大直接吻到嘴唇,唐笙还是窘了个满脸通红。

“对不起……”

唐笙想后退,可惜空间实在太狭小,退无可退。于是艰难地用手指去擦孙信哲脖子上的口水。她没有发现的是,她的手指每碰到孙信哲一下,他脖子上的皮肤就变红一些。最后,孙信哲同学终于涨了个满脸通红。

车子启动,正在调戏孙信哲的唐笙一时没站稳,向身后不认识的大叔身上倒去。孙信哲伸手拉住她,结果用力过猛,导致某人直接扑入了他的怀中。唐笙想要退回去,却发现宝贵的空间早已被身后的大叔占据。

明明搂着孙信哲飞过无数次,经历了刚刚的插曲,现在的这个动作忽然令唐笙感觉有些不自在。

好不容易熬过前面的几站,在十七号客栈前方不远处下车时,两人都已经是一副精疲力尽的颓唐表情。

春风若无其事地吹拂着两人发烧的脸,两个大红脸不敢目光对视,径直往十七号客栈的方向走。

埋头走了一阵,两人在一间公厕前站定。

按照怪蜀黍的指点,十七号客栈的入口就在公厕前男女共用的洗手台那边。怪蜀黍说他本来想把入口设在女厕的第三个隔间里,结果想法刚一说出口就被一干打死也不愿变身为女人的男妖怪一顿狠k。最后征求众人意见的结果是将入口设在洗手台那边。

这公厕是新造的,打扫得很干净,散发出一股得到充分利用的厕所都会有的那种排泄物混杂着檀香的怪味。

唐笙按着怪蜀黍指点的那样逆时针转动起右数第三个水龙头。水流随着她的动作一点点变大,干净的自来水顺着水龙头不断地涌出,一时间水声哗哗。

拧到最大处,唐笙用力地拔起了旋钮。

如果有第三个人,他一定会惊奇地发现刚刚还在那边洗手的女孩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在了洗手台前。

孙信哲是半妖,半妖的视力比人类要好许多,所以他清晰地看到唐笙脚下的瓷砖在她拔起旋钮的一刹那和她的身体一起瞬间消失,瓷砖跟水龙头瞬间恢复了原样,唐笙却已不见踪影。担心唐笙会有什么不测,他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如法炮制。

一刹那的黑暗过后,他神奇地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间古色古香的客栈门前,客栈的匾额上赫然写着“十七号客栈”五个大字。此刻,唐笙正站在他的旁边好奇地东张西望。

四周的景物没有什么改变,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连公厕旁的那些建筑物也一成不变。只是公厕的位置此刻已经被一间名为十七号客栈的中式古建筑所占据。

“两位请进。”

正打量间,两人的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孩的声音。两人抬头,发现客栈门口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男孩正朝两人做出里边请的动作。

“两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露出八颗牙齿,笑容可与国际接轨。问出的问题却十足中国传统特色。

“我们找人。”唐笙回他一个同样灿烂的微笑。

“找谁?”店小二脸上的笑容不变。

“怪蜀黍。”

店小二闻言皱起了眉头,凑到唐笙耳边,神色诡秘地小声道:“这店里怪蜀黍多了,姑娘你要找哪位?”

唐笙刚刚还在为自己的失言而后悔,听到店小二的话立刻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找的那位好像叫彭金翅。”一直用代号来称呼怪蜀黍,唐笙想了一会才记起怪蜀黍的真名。

“哦,你们就是主人说的来自唐家的贵客。”店小二的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越发殷勤,“我家主人临时有事,吩咐我如果见到两位一定要想办法将两位留住,主人明日晌午就会回来。主人已经为两位准备了两间上房。两位这边请。”

跟着热情的店小二认过房间,唐笙忽然感觉肚子有些饿,看了手机才发现原来已经是晚饭时间,于是拉着孙信哲下楼去吃晚饭。

楼下早已坐满了吃晚饭的客人,两人好不容易才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张空桌子。

这里的景象令唐笙想起术法部直属华佗医院。这里跟那边一样,也是不仅有人穿着古装,也有像他们那样一身现代装。按衣着来看,这里聚集了道士,白领,警察,书生,侠客,混混等等不应该处于同一个时空的各色人等,一个鱼龙混杂已经不足以形容。

唐笙一边吃饭一边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象。那边厢竟然有位解放军哥哥在跟一位李逵样的侠客拼酒,再过去一些,一位妆容精致的白领姐姐正拿着一本发黄的线装书向一位老道请教着什么……

“两位,介不介意拼个桌?没位子了。”

唐笙正看得兴起间,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性略带磁性的声音。

唐笙抬头,看到一位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士。男士朝唐笙点头微笑,目露探询。

唐笙朝他友好地点了点头。

男士坐下,点完菜,拿出一个笔记本电脑放在八仙桌上专心致志地对着电脑写起了东西。写了一会,抬头眺望远方,目光遇到孙信哲,忽然一怔,眼中闪过一阵明显的诧异。

“你……”

他愣了一会,忽然微笑着摇了摇头,接着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来。

吃完饭,唐笙刚想起身,忽见店小二一手一个盘子往这边走来。

“您要的青椒炒人肝,酱人手。”

店小二将盘子放到桌子上。唐笙不小心瞟到了盘子里的东西,刚刚吃下去的东西瞬间在胃里疯狂地翻涌起来。她捂着嘴,好不容易才终于忍住没吐出来。

人肝跟动物的肝脏倒是看不出什么区别,但那酱人手……

唐笙的脑海中浮现出风干的僵尸跟酱鸭一样被挂在厨房里任人宰割的样子。恐惧,恶心,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冷汗倏忽间渗出了她的后背。

斯文男士诧异地望了唐笙一眼,接着愕然地张大了嘴巴。

“小妹妹,难道说你是人?”

唐笙踉跄着后退了两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回了自己的房间。

《十七号客栈》这本书曾经对客栈的菜单有过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