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出三颗火龙果,分给艾莉和海沦,最后一颗,则直接喷进了亨德瑞的嘴里,很显然,他是不想放亨德瑞下来。
“精灵族,倒底怎么回事,他们在这深山老林里,还能干出什么坏事?”海沦不太明白,问出我没问的问题,而我,则望向昂利,这家伙还在叭嗒着嘴里的火龙果的余味,不过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出我的猜想大概并不离谱。
“精灵族并不懂得生产。”斯特菲尔叹口气说道。
“不懂...”艾莉一边小心的咬着紫荆火龙果,一边说道,这一次她的反应倒是很快。
“傻丫头,如果奥兰多大陆上人人都懂,精灵族也就不会被称作为高贵种族了,等会儿你直接问你老公得了。”斯特菲尔笑着拍拍艾莉的头说道。
“其实我也只是猜猜,具体怎么回事,我也没想通,你说精灵族不懂得生产,那么,他们的生存就得依靠掠夺了,是吧?”我想了想说道。
“对,继续说下去。”斯特菲尔明显是要考我,微笑的看着我说道。
“嗯,他们那里花草长得出奇的好,虽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来自于植物,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们主要还是依靠植物生存的。”我分析着说道。
“对。”斯特菲尔的眼中露出赞赏的光。
“也就是说,我操,昂利,那些家伙可不如你,你是侠盗,她们才是真正的恶盗,你这次偷对了,这些东西我先帮你收着,等以后找到真空戒指,再一并还给你。”我拍拍脑门,对昂利竖起大拇指说道。
“怎么回事?”昂利张着嘴看着我。
“精灵族是小偷啦,偷森林里的花草树木的生命力,你说可不可恶?”我的解释说所有人为之一呆,同时除了艾莉在外,每个人都不停点头,甚至连亨德瑞也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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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森林真正的主宰(下)
更新时间2008-7-7 10:59:33 字数:3869
“所以,精灵族不过是森林里的一群寄生虫而已。”斯特菲尔把手中的酒壶交到我手上,让我喝一口后,才继续说道。
“那你干嘛不干掉它们?”昂利对精灵一族明显不爽,立即问道。
“你看这些蔓藤,依靠着大树成长,它们的根须插进大树之中,吸取树的养份,有问题吗?”斯特菲尔并没有直接回答昂利的问题,而是指了指绑着亨德瑞的大树。
“没什么问题吧?总不成把大树的养份吸光,让树死掉?”昂利想了想说道。
“会死的,孩子,蔓藤寄生,太多的话,树同样会死,但是蔓藤也有他的作用,他可以让过于高大的大树倒下,让新的生命有机会接受到天空的阳光。”斯特菲尔笑着说道。
“新旧交替是自然界的必然之道,这个我相信,森林里有一个平衡,不能轻易打破,一旦打破,就会对森林里的部分甚至整个森林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不过,我不认为精灵族在这方面能起到什么作用。”对于自然界的微妙平衡,地球人都知道,保护环境,早已经不是一句空话,很多国家,很多人都在做。
“你很聪明,能明白这个道理可不容易呀,不过精灵族的确不一样,它们是森林中几乎最高端的存在,不光是植物,动物也一样,在森林里,精灵族可以算得上是王者了,以前,精灵族的人数达到两万人以上,就会让一部分人迁移出去,到另一片森林中生活,但这一次不一样,精灵族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打算,人数大概已经到了五万左右,却还在不停增长。”斯特菲尔淡淡的说道。
“干嘛聚这么多人?”我开始注意到这个人数的问题,都说人多力量大,这话可不是空话。
“我也不知道,所以想去看看,这不,就遇到你们在这里杀魔兽杀上了瘾。”斯特菲尔说道。
“我们杀多了点,所以你就心痛了,跑过来看看,结果还抢我们的晚餐吃,嘿,对了,你是牧树人,我可没听说过牧树人也有吃荤的。”昂利开始整理偷来的各种武器和魔法饰品,既然亨德瑞看到这些东西就倒胃口,这活就得他自己来做。
“谁说树不吃荤的?那是你见识太少,我以前的朋友塔克,就是食人花树成长起来的牧树人。”斯特菲尔立即反驳,这一点我明白,地球上同样有很多植物以捕食昆虫来补充必要的营养。
这时候嘟嘟和火鸟高高从森林深处回来,看两个家伙兴奋的样子,应该是找到了足够的食物,一边打闹一边跑到火堆边,嘟嘟立即注意到牧树人,不过它似乎并不怕他,围着斯特菲尔转了一圈,就躺到海沦身旁打盹,而高高则跳到斯特菲尔的肩上,显得很亲昵的用自己头顶的羽毛摩擦他的头。
“这只火凤凰在两千年前人类与魔族一战中,受了重伤,说起来,本来应该浴火重生的,可是它的伤太重,只有退化成卵,重新孵化,才能保住生命,按照我的计算,这只火鸟本来应该要再过一千年才能孵化出来的,小丫头,是你孵化的吧,我从你的身上感觉到相当纯正的火元素。”斯特菲尔显然不想再在精灵族的问题上闲聊下去,把话题引向两个刚回来的家伙,“还有这只兽王,阳光之兽呀,只有太阳族才有,一万年前的太阳之子一族大搬迁,引起整个大陆的震动,没想到会留下一头阳光之兽,而且会和火凤凰一起在你们身边。”
“阳光之兽,这家伙?”我笑起来,嘟嘟在我眼里,最多只是一只大猫,而且是一只长成畸形的大猫,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一个名字。
“你们还不知道?”斯特菲尔显然很吃惊,直到我们都露出迷惹的眼神时,才苦笑起来,“年青人呀,竟然连阳光之兽都不知道,阳光之兽又被叫做兽王,是所有野兽类的王者,不光是野兽,还包括魔兽,与火凤凰,巨龙一样,属于真正的超阶魔兽。”
“这么利害?为什么我从来没见它过魔法?”海沦立即问道。
“它还小呀,这只阳光之兽,大概也就两千岁,得等一千年才能成年,到那时候,它就会吸收太阳的阳光,成它的头顶形成光之兽晶,成为所有魔兽中唯一能使用光系魔法的超阶魔兽。”斯特菲尔笑着看向海沦说道。
“可惜,我看不到那一天了,嘟嘟呀,你长快一点不成吗?”海沦明显遗憾的说道。
“也不是非得等一千年,如果让它喝到生命之水,或者生命之树的树汁,你的嘟嘟也可以快速成长。”斯特菲尔伸出手臂,拍拍嘟嘟的狮头说道。
“喔,对了,你都修炼成人形了,应该有生命之树的树汁吧,送一点,海沦的病需要七滴。我们找精灵族磨破了嘴皮,那些笨蛋竟然一滴也不送我。”我立即拉过海沦,让海沦取出水晶瓶,兴奋的说道,精灵族的家伙说尽好话都不听,没想到遇到斯特菲尔,这下机会大了。
“七滴?你这个小混蛋。”斯特菲尔白了我一眼,接过水晶瓶,同时裂开自己的手臂,“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是一颗生命之树,而且已经拥有十几万年的生命,七滴生命之汁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可精灵族不一样呀,他们的生命之树是摧产出来的,虽然大量吸收其他树种的生命力,却不敢轻易让它的树汁流失一滴,好了,一共是十滴,收好了。”
“为什么?”我不明所以的问道,看斯特菲尔根本不当一回事的就多送了三滴,我立即问道。
“那需要实际年龄,明白吗?真正实际的年龄,风吹日晒,洗尽风雨的实际年龄,一颗生命树之汁,就是一百年的生命,他们的树还是我种的,也不过四千年而已,你们说他们会不会给?”斯特菲尔淡淡的笑着说道。
“我操,一滴一百年,那你不就少了一千年的生命?”我苦笑起来,同时从心底对斯特菲尔感激不已。
“不是说了吗?我已经十几万年的生命了,小伙子,别为那些担心,如果你真的感激我的话,可以帮我找找我的朋友塔克。”斯特菲尔拍拍我的肩说道。
“塔克?那个食人树成长起来的牧树人?”我抬头说道。
“对,就是他,一万年前,他和太阳之子一族一起前往失落之岛,自那以后,我就失去了和他的联系,现在,大陆上只有我一个牧树人了,我很想念他。”斯特菲尔落寞的说道。
“寂寞,真正的寂寞...”我叹口气,“对了,我们的确要去寻找失落之岛,您知道失落之岛在哪里吗?”
“不知道,只知道太阳之子一族在流放自己之前,到过这片森林,那时候我在沉睡之中,情形并不清楚,只从树林的记忆中知道一点而已。”斯特菲尔打破了我的希望,让我一时间又苦恼起来。
“那么,大哥身体里的金虫又是怎么回事?”海沦不想让我太过于失望,立即转移话题的说道。
“金虫?”斯特菲尔仔细的看看我,皱起了老树皮的眉头,“这个我也不知道,是听说过有一种远古的金色甲虫,但它是怎么回事我并不清楚,那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年龄,不过,我能感觉得到,年青人,你的身体里有一股力量,虽然还没有完全觉醒,却充满了对生命和阳光的向往,这是一种代表正义的虫类,没想到,还可以与人体结合,太神奇了,难怪你们猎杀那么多魔兽,都没受到森林的抱复。”
“不明白,森林不就是一些树吗?怎么可能抱复我们?”这一次,连绑在树上的亨德瑞也听得出神,立即问道。
“你们是没见过而已,苏醒吧,我的孩子...”斯特菲尔转过身,对着绑着亨德瑞的大树招招手。
目瞪口呆外再吃一个大核桃,那棵足足三十来米高的参天大树,竟然将自己的根须从地底拔了出来,竟然就这么站了起来,站在我们面前,呼,如果整个森林里的树都这样的话,就算我们会飞,只怕也飞不出这片森林,我的冷汗一下子湿透全身。
“明白了吧?所以,我不希望你们再在这里大量猎杀魔兽,也正是因为这里的魔兽数量大减,却没爆发出森林的愤怒,我才过来看看。”斯特菲尔拍拍我的肩说道。
“把你的酒给我喝一口。”我感到唇干喉燥,抓过老家伙的大酒壶狠狠的灌一口,这才回过气来,我们还真是幸运呀,金虫竟然救了我一命。
“大哥,我想去找生命之水,嘟嘟快点长大就好了。”海沦搂着嘟嘟的大头,兴奋的说道。
“也对呀,弄他几瓶生命之水,以后谁受伤,就给他一滴。”我兴奋的搓搓手说道。
“笨蛋,”斯特菲尔笑起来,一边喝酒一边说道,“生命之水的确可以让魔兽快速成长,却没有生命之树的树汁那么神效,这么说吧,一滴生命之水相当于补充一年的实际生命,而不是生命之树的一百年。”
“我操,差这么多,这还叫生命之水吗?”我苦笑起来。
“的确是生命之水,想想看,人类的生命一共才多少年,喝一滴生命之树的树汁,就直接老掉牙了。”斯特菲尔哈哈大笑着说道,“得了,我要去找精灵族聊天,你们好好休息,早点下山,虽然你有金虫在体内,不过这一片森林对你们可很不感冒。”
“喂,别急着走呀,我们怎么出去,迷路了呀,还有,生命之水在哪里?”看着牧树人斯特菲尔走进黑暗中,我立即大声叫起来。
“随着紫荆花树走就能走出去,生命之水在南面的黑暗翼人的老窝里,劝你们别去,那是一群变异的吸血翼人。”斯特菲尔的声音远远传来。
“喂,还有啦,失落之岛在哪里呀...”直到此时才想到如此重要的问题,我对着空气大声喊出来。
没有回音,看来斯特菲尔已经走得远了,我叹口气,倒霉,聊天聊这么久,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问。
“大哥,这些大树在说话。”艾莉从地上坐起来,望着四周的大树,突然说道。
“说话?”我愣了一下,四下张望,“不可能吧,怎么可能说话,它们又没修炼到斯特菲尔那样变态的人形树人。”
“我也听到了,嗯,安静...”海沦也站起来,并低声说道。
“一万年前,大陆西面一百多公里...”这次连我也听到了,斯特菲尔的确够变态的,竟然能通过森林震动在极远处把声音传过来,这一次,我总算对这个老得变态的家伙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不,应该是全体投地。
第二十三章 大草原上的牧民之子
更新时间2008-7-7 14:06:31 字数:3718
不敢再猎杀魔兽,只好让嘟嘟在每天跑去找食物时,记得把自己吃得剩下的魔兽带回来,让我们吃剩下的,不过还好,嘟嘟这家伙只吃魔兽的脑汁和晶核,身体一分也不动,我们仍然每天都有魔兽尸体进入真空戒指,当然,我的真空戒指是装满了,但海沦的戒指的容量更大,想必就算我们走出多贝利山脉,也没太可能装海。
跟着紫荆花树走,很快,我们就走到了多贝利山下,直到此时,我们才意识到,整整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一直从多贝利山脉的东部,走到了最西面,这里,已经是巴古帝国的地界。
如果视线够好,眼睛也足以望出去很远的话,我想可以一眼巴古帝帝望穿,一马平川,茂密的大草原上,各个游牧民家庭如同宝石一样点缀大草原上,一丝丝炊烟时不时的升起,给人一种闲情逸志的感觉,走出多贝利山,就见到如此的美景,让大伙儿的心情都为之一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