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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 佚名 4940 字 3个月前

人形的妖怪。

后面看着的慕容左左不由的张大了嘴巴,心中暗暗庆幸不已,眼前这位自己刚刚投靠的主人,实在是太厉害了,这哪里是人来着,简直就是长生天降下专门杀人的猛兽,这个时代没有机器一词,所以慕容左左也只能用杀人猛兽来形容刘民的厉害。

慕容左左不知道的是,他敬为猛兽的刘公子,此时两只眼睛差不多闭了起来,只留下微微的一丝缝隙,一边舞动着手中的狼牙棒,一边不断的念叨着:“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我没有杀人,我杀的是鸡……阿弥陀佛……阿门上帝……原谅可怜的我吧……这些鸡都是有罪的……对了,那个上帝是谁,我干嘛念到他头上去了……”

左边的高顺虽然不善于用斧,但比他原先那根木头枪可强的多了,手中大斧上下翻飞着,那些鲜卑人遇到他,基本上也是一斧一个,砍脑袋就象砍瓜一样,右边的那员小将也是武艺高强,手中的大枪舞的风雨不透,所过之处,没有一个鲜卑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四个人落在上万大军之中,那是连一点小浪花都不算,不过由刘民他们组成的这朵小浪花,却是厉害的紧,鲜卑骑兵的冲击遇到刘民这种非人生物,就象是大海的巨浪遇到了礁石一般,任那一波波的巨浪不断的冲上来,最终都被刘民手中的狼牙棒搅的粉碎,夹在中间的慕容左左几乎都不用动手,非常悠闲的牵着几匹马跟着刘民往前走,这让慕容左左越发的觉得,自己的投降实在是一个无以伦比的英明决定。

这个时代,无论是鲜卑人还是羌人,乌桓人,或者北地的汉人,都是最重能杀人的勇士的,谁强就跟着谁,对于勇士是哪一个种族的人,并不会太计较,所以,这个时代就有很多的羌人投靠董卓,马腾,也有一些匈奴人投靠张燕,慕容左左投靠刘民,只要刘民够强够勇士,就没有哪个鲜卑人会嘲笑慕容左左投靠的不对,唯一会恨慕容左左的只有魁头。

刘民带着高顺他们从鲜卑人的右侧杀透重围闯了出去,后面的鲜卑人却没有继续追杀刘民他们,那魁头反而鸣金收兵,他旁边的人有些不解的问道:“大王,何故收兵了,为何不趁此机会将那个汉人杀了?此汉人留着,实在是一个祸害。”

魁头虽然没有称王,但他的一些亲信已经把他当成了鲜卑人的大王了,魁头听到手下亲信的问话,微微的一笑道:“汉人好内斗,由来已久,对面的守将乃是那闻名已久的吕布,我闻那吕布有万夫不挡之勇,但先前那员汉将,却何只是万夫不挡,我观那员汉将所穿装束,所用兵器,分明是一个不得重用的小兵,此必是那吕布妒贤嫉能,不肯使用比他厉害之人,先前我下令冲杀,那吕布既不下令让那员汉将回去,也不率军上前助阵,反而在拖延一段时间后弃他们而去,由此可见,吕布与那员汉将之间,已生内斗,所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又何苦让我们的勇士们与那个汉将拼杀下去,徒的牺牲了他们的性命,唉,那汉将,真勇士也,要想将他斩杀,不知道要牺牲多少我鲜卑族的勇士才行。”

“大王说的是,让他们彼此内斗,实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那个魁头的亲信点了点头,抬头再看退出来的战场之上,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就那汉人的一路杀过,竟然在战场上留下了数百的鲜卑人的尸体,更有不少被砸死的马尸,从这可以看的出,那个汉人蛮子是何等的厉害,这让那人不由的想起军中的谣言,这汉人蛮子,莫非真的是妖怪所化不成?

回到城中,上了城墙的吕布看到刘民带着另外三人杀出了重围,不由的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旁边的魏续问道:“奉先,何故叹息,可是为城外的鲜卑人势大?”

“非也,我是为那个刘民,此人留在世上,我吕布又将置于何方,想我吕布平生少有三合之将,本该是天下无人能及,不想这刘民出现,其武艺似乎犹胜于我,有此人在,我吕布的名声将被他盖下了。”吕布对于自己的小舅子魏续到也不隐瞒,将自己的心事说了出来。

“奉先何须忧虑,要杀此人却是易事,此人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兵,奉先只须以军令相责,便可斩杀了他……”魏续小声的说道,心中对于吕布的忧虑却是不以为然。

“只怕猛虎已经出柙,再想制他难矣……”吕布露出一丝苦笑,想起高顺所说的话,心想此人既然身份尊贵,又岂会在意自己一个主簿的身份,想要用强,对方肯定会反抗,到头来这事情闹的大了,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谁知道他的背后会有什么样的势力,而且自己已经摆了他一道,对方又怎会不防备着自己。

城外的刘民见身后的鲜卑人退去,便停了下来,此时刘民全身都是那些鲜卑人的血,看上去有如一个血人一般,而高顺与那员小将的身上也尽是血,只有慕容左左的身上还是挺干净的,慕容左左看到血人一样的刘民,再想到先前的冲杀,心中对于刘民的敬仰,还真是有如那滔滔不绝的江水,心中也越发的坚定了跟着刘民想法。

高顺见鲜卑人退去后,便下了马休息,转头看到那员小将,不由的微笑道:“兄弟当真是好武艺,我观兄弟也当是名门出身,不知道兄弟你高姓大名怎样称呼?”

第十九章第二个跟班张辽(二)

“对了,某叫高顺,字元路,这位是刘公子,名民字……”高顺在为那位小将介绍刘民的时候,才想起忘记了问刘民的字是什么,一般来说,出生于士族的人,都是有名有字的,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且字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取的,以高顺想象中的刘民家势,这刘民是一定得有字的,但他与刘民在一起的这些天,还真没有听到过刘民的字是什么。

不过刘民似乎有失忆症,不记得从前的事情了,所以高顺没有听过刘民的字,在高顺看来也是正常的,只是现在这个时刻却是有些尴尬,高顺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公子,你可还记得自己的字否?”

刘民这时正看着自己一身的血,脸色有些惨白,他再有痴呆症,但以前没有杀过人时,一些本能的反应还是会有的,只是轻重不一的问题罢了,刘民的嘴里还在念叨着:我杀的不是人,我杀的是鸡……他们都是坏人……他们都是强盗……我是奥特曼打小怪……

那个小将也看出刘民的情形有些不对,当下一抱拳道:“某叫张辽,字文远,五原郡吏。”

这郡吏的官职不大,在这个时代甚至算不上是官职,并且是文职,这让高顺微微有些意外,他见刘民还陷在发症中,只得对那小将张辽道:“原来是文远兄弟,某看文远你一身武艺不凡,想必是出身于将门之后,以后有机会,某当与文远你切磋一番。”

这个时候,刘民忽然抬起头,看着张辽道:“你就是张辽,我好象在哪里听过你的名字,咦,这个名字好熟悉呀,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是了,是了,高顺你的名字我也听说过……奇怪了,我怎么就记得这些个名字啊……对了,好象是什么游戏里面的名字,我还玩过来着呢……那个吕布啊,是个最厉害的boos……”

高顺对于刘民的胡言乱语早已经习惯了,但张辽却对刘民的话有些奇怪:“刘公子,那个游戏是什么东西,那个最厉害的帛丝是不是一种布?”

张辽从小在乡里便小有名气,也因为他的这个名气才当上了郡吏,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听过他的名字,到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不过张辽这一问,却让高顺也对刘民所说的有些好奇了,不想刘民对于张辽所问的话,睁大了眼睛道:“什么,你不知道游戏是什么?不知道boos是什么?……对了,我好象也不知道……奇怪了啊,我应该知道的啊……”

张辽被刘民的话弄的有些哭笑不得,他现在算是看出来,敢情这位刘公子似乎有些智障,张辽昨天见识过刘民扛马,爬上城墙的本事,今天又见他杀鲜卑勇士如同杀鸡一般,只道刘民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当吕布率军撤回城里时,张辽对于吕布的行为很是不屑与恼怒,张辽是个聪明人,哪能不知道吕布的盘算,所以张辽便匹马来援刘民他们。

现在的张辽是个热血青年,也最崇拜比自己强的英雄好汉了,他本是一个郡吏,战场上是用不着他的,但张辽从小学得兵法武艺,最向往的就是战场之上战斗,这一次鲜卑人来袭,张辽便带着家传的大枪投入了军队中,原本想跟着吕布在战场上厮杀,但吕布的行为却让张辽有些失望,见刘民厉害,张辽的心中又敬佩起刘民来,不想现在一看,刘民这副模样,让张辽好生的失望。

那边慕容左左也很失望,他发现刘民的情况有些不对了,心中不由的暗自叫苦,眼睛也不由的轱辘辘的乱转了起来,高顺一见张辽的眼神,便知道张辽心中所想,他得刘民所救,又得刘民指点武艺,心中是极尊敬刘民的,见不得别人对刘民那轻视的目光,当下微微一笑道:“我家公子,乃贵胄之后,因为一些事情,把从前的一切给忘记了,但我家公子文才武艺,皆是世上少有,武艺想必文远兄弟是看到了的,文才方面,便是当世大家蔡公蔡伯喈那都是赞叹不已,我家公子与蔡公一家打算南下,现在蔡公在九原城中,某还想请文远兄弟帮个忙,把蔡公一家都接出城来。”

张辽对于所谓的贵胄之后并不感冒,但那慕容左左听了却是眼中一亮,心想自己这位新投靠的主人虽然智商上可能是有点问题,但他的身份却是在大汉无比尊贵,自己跟了他也不算吃亏,这时刘民将身上沾血的衣服脱了,这慕容左左很有眼色的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献上,不想刘民却一皱眉头:“你这衣服,味道难闻的紧,你不会是很多天没有洗澡了吧。”

草原上的人确实是很少洗澡,不过刘民这话听在慕容左左的耳中,却更是让慕容左左认定刘民是贵胄出身,要不然,一般的人家,经常洗澡干什么,事实上这个时代大汉帝国的百姓也不是经常洗澡的,只有那吃饱了没事的贵族,才会讲究身上的卫生。

刘民这话也同样让张辽认可了高顺所说的话,不是有钱人家或者贵族人家出身的人,是不会有那么多的讲究的,这么多讲究的刘民,显然出身不一般,对于高顺所说的要求帮忙,张辽也没有推脱:“高兄所请,某尽力而行,有机会,某会把蔡公一家接出城来。”

蔡邕蔡伯喈的大名,在大汉帝国还是很响亮的,没听过蔡邕大名的人,简直就算不上是士族人,那边刘民把慕容左左的衣服还了他,眼睛看着慕容左左牵回来的几匹马,又回头看着远处打扫战场的鲜卑人:“哎呀,真是可惜了,那么多的马,都让那些鲜卑狗捡回去了,要不然,那些马肉可以让我们吃很多天了……对了,老高,还有,这个张辽是吧,我们现在把这几匹马都分了吧,大家辛苦了一趟,没点好处可不行,以后,咱们也算是兄弟了,这抢劫的事情实在是太爽了,有机会咱们再合作一把……”

高顺听到刘民的话,不由的暗自点头,觉得刘民这后面的话说的颇为有理,有那么一些拉拢人心的味道,一点儿也让人感觉不出智障来,不想后面刘民接着说的话却让高顺有些哭笑不得:“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国家天天喊严打,还有那么多的抢劫犯,这事情实是爽……对了啊,我记起来,那个国家好象有警察来着,还有枪来着……”

刘民的目光落在了张辽手中握着的大枪上,脸色突然有些变了,声音变的低不可闻:“是枪来着,事情好象很不对啊,那枪不是这种枪的,那枪很厉害的……我记起来……我叫刘民……我今年二十二岁……我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我没有找到工作……”

第二十章第二个跟班张辽(三)

几个生活的片断出现在刘民的脑海中,那是刘民心中最难忘记的时刻,那一年: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是记得的,春雨如丝,春风就象在某一刻不经意间,吹开了自己的心扉,那一个娇俏的身影闯入了自己的生活中,从此自己的目光总会在某一刻某一时独自的凝眸,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笑颜,凝眸那个女孩子的秋水明眸,以及,那不经意的一眼,让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起来,然后是从快乐到失落,从失落到期盼,再从期盼到不经意间的慢慢沉默。

刘民默默的想着,眼中微微有一丝亮光,最难排遣的,是少年的那一缕初恋呵。

“叶子……”刘民喃喃的低吟,这一声低吟让刘民那早已经忘却的初恋再一次的浮现在了刘民的心中,人生若是如初见啊,那一刻的心情,早该沉埋于心底的,却在这个时候再现了,这一个名字,这一个身影,原来自己想要忘却,却又没能忘却呵。

刘民忽然感到很伤心,有如诗人为那春去的伤春,有如醉鬼在将醉未醉时却发现酒瓶中没有了酒的失落,得到的也许未必会珍惜,但没有得到过的,却是永远忘不了吧:

那一年的那一天,自己结结巴巴的对她说:我叫刘民。

那一年的那一天,她是怎么说的,自己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脸。

若干年后的一天,自己再一次的遇见了她,自己垂头丧气的说:我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没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