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1 / 1)

唐朝一家人 佚名 4957 字 4个月前

当红火,人们有钱也有闲来看几场刺激好看的表演。尤其是异域风味的节目更加受到欢迎。无论是胡姬妖娆的舞姿,还是吞到吐火的惊险,凡是能有本事出来演的,赚的钱都不在少数。

康摩伽是跟着安岩学表演幻术的,练的就是玄而又玄,迷惑人眼的伎俩,必须要求身手无比灵巧,练到极处能兴云吐雾,易行改服,甚至反山川、移城邑都不再话下。安岩培养了康摩伽五年,总算有了点成绩。康摩伽练的重头戏就在肢解。初七好奇地在一旁瞧过。只见恍恍惚惚的光影中,安岩的几个招神弄鬼般的动作就让康摩伽的手整个从身上掉了下来,接下来是腿,等到四肢都不见了,他看起来仿佛成了人彘。初七睁大眼睛,突然觉得自己见过这样的场面……先开了膛吃肚子,然后分了手和脚慢慢啃,吃得嘴红红的,红得人扎眼……她尖锐地嘶叫了一声,吓得整个班子里的人都愣了一愣。众人见她的表情异常恐怖,双瞳缩得极小,脸色发青,嘴颤抖个不停,发出垂死般的叫唤,连呼吸都显得相当困难,仿佛随时能晕厥过去。

康摩伽惊得顾不得练功,一阵风似的跑去抱着她安慰道:“你看你看,都不是真的,我手脚都好好的在呢。不信你摸摸。”初七胡乱扒开他的衣服,发现他手脚果然都跟身子连着,肚皮也没破,摸上去也是温热的,胸口的心砰砰跳着,这才恢复长舒了口气。大力士阿义正练着吞剑,差点被初七吓得噎着,回头再看这一对的模样,便道:“康摩伽,你这女娃是不是有毛病?”“初七好着呢,就是有点胆小……”“狼养大的胆子还小?什么道理?”阿义将初七拎小猫似的拎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然后拿起一把钢刀对她说道:“看见这刀没有,削铁如泥。但砍在老子身上没事。”说着他拿刀轻易劈了块木头,继而猛地往自己身上招呼。只听乒乒一阵响,他仍是毫发无损。初七好奇地摸阿义壮实的身子,发觉他硬得像石头,遂又敲了敲,敲出咚咚响声,于是立马对这强大的存在产生了崇敬。这种崇拜强壮身躯的动物本能让康摩伽有些郁闷。他把初七要回来的时候就对她道:“不能随便去摸别人知道吗?要摸,我以后也练壮实了就是。”初七对康摩伽的奇怪语气一点不明,嘴里咕哝了些不知名的声音,继而朝他无辜地眨眼睛。她是听不懂人话的,最多从语气里判断对方的情绪。再来班子里的人口音都杂乱得很,即便她自己想学也不知道怎么学,最后不过粗略模仿着模糊的发音。康摩伽叹了口气,心想自己以后要烦心的路还很长很长。除了交流阻碍,改变初七的习性也是任重道远。初七时常夜半狼嚎。只要她一叫,保准又是一场骚动,闹得鸡犬不宁。

每到这种时候,安岩最为郁闷。他要顶着极大的压力继续让康摩伽收留狼孩。这样的孩子若是养在汉人的家中,怕不早被街坊邻居用唾沫星子淹死。她也不知哪里修来的福气,让康摩伽捡到养着,又养在这帮子不受汉人礼教约束的胡人堆里到处漂泊,不知免掉了多少白眼和不幸。

安岩的心思,初七这个幸运儿是理解不了的。她继续自在地当着一只狼,即使被康摩伽要求这要求那,身为人的认知却依然模糊。后来,杂耍班子一路经过中州、隋州、邓州,在各个地方走走停停,漂泊不定。初七引起的麻烦多数不过一时,从来没人认真跟她计较。一来康摩伽在班子里颇为讨人喜欢,人缘极好,又是安岩的接班人,众人也要给些面子;二来初七虽然常会闯祸,到底不算顽劣,乖巧时也颇为可爱,因而大男人们也愿意疼她。就这么经过了一月,康摩伽总算让初七长胖了些,脸也圆润了一些。于是众人越发喜爱起了这个狼孩,时常抱她过来逗弄。初七十分容易哄,唱几支歌就能让她安安静静,一旦亲近便会依偎过来。即便是米荷,也不太能讨厌这样的孩子。康摩伽更是时常觉得抱不够,心底倒不太愿意初七太快长大。后来这痴傻的劲头引来了不少笑话。胡姬们见到康摩伽就笑着问“你的小娘子呢”,那些不正经的大男人们也调侃“康摩伽什么时候请吃酒啊”。康摩伽有时会脸红,有时也很傥荡,但真正心里想的是什么却是无人能知晓。偶尔经过一座偏远的村落,正巧遇上一家人操办喜事。这里的人虽然并不富裕,但人生大事都很讲排场。那些唢呐锣鼓,爆竹轿子,那些凤冠霞帔,红烛喜字,样样精致阔气。村民好客地邀请安岩一帮子去吃喜酒,顺带让他们表演杂技娱乐宾客。安岩一口答应,连声恭喜。众人也都沾了这喜气,笑呵呵地提着行李进了村。康摩伽拉着初七去看迎新娘。那一大片看不到尽头的金色麦田里远远有一点红,这红伴着唢呐和锣鼓的响声渐渐近了,近得能看到花轿上垂下的穗子。初七睁大了眼去看,看到轿帘后面盖着红盖头的新娘,突然叫了一声。康摩伽立马捂住她的嘴,郑重道:“人家大喜日子,咱们不能叫唤,安安静静等着吃酒便好。”初七努嘴,仿佛有些不情愿。康摩伽磨了磨她的小鼻子,继而抱起她来挤进喜堂喧闹的人群之中。筵席间,康摩伽变了几个喜庆的戏法,引来一阵喝彩声。他在墙壁上画蝴蝶,蝴蝶便真的振翅而飞;他用纸剪出几尾小鱼,一投入酒杯中,鱼便能游来游去。在场的人几乎全被他吸去了心神,害得米荷都没了生意。她兀自抱初七过来,倒了一杯这里酿的米酒,用筷子喂进她嘴里,道:“女人顶要紧学会吃酒。听姐姐的没错。”初七被酒呛得咳嗽,声音虽小,倒让康摩伽听得清清楚楚。他急忙抢过初七来就逃得远远的,却见初七的小脸已成了红彤彤一片,似抹了胭脂。康摩伽亲了她一口道:“酒难吃着呢,咱们不吃酒,看新娘子拜堂去。”

喜堂里,新郎新娘正在互相对拜,众人都在起哄,吵得什么也听不见。初七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的,看到的都是满眼的大红色。她实在不太喜欢这么刺眼的红,常让她想起血和生肉。

康摩伽见她恹恹地躺在自己肩头,便也没了看热闹的兴致,跑去跟安岩说了一声,很快就带着初七回村民给安排的住处。将房门一关,他看着窗户上贴着的大红喜字,突然玩心大起,对初七道:“咱们也玩玩成亲好不好?”初七趴在床上,用棉被将自己裹成个团子,嗯嗯叽叽了几声。康摩伽只当她答应,抽了块大红桌布就盖在她头上。这块布实在大得离奇,将初七整个人都罩在了里面。康摩伽并不介意这古怪,兴奋道:“好像要拜三个头,咱们就只拜一个吧?”他说完便跪在床上,虔诚地拜了一拜。初七没坐稳,醉得一下子就倒了下去,头“砰”地撞到了床板。康摩伽忙掀了红布,替她揉着额头,却见她依旧丝丝红润的脸颊,顿时觉得世上再没有比她更可爱的女孩儿,于是就欣喜道:“这算不算成亲了?”初七抬头见他笑得诡异,只感到情况不妙,便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仿佛有些害怕。康摩伽简直是乐过了头,扑上来对着初七的脸就是一顿狂亲,嘴里胡乱叫着“七,七……”。这呓语听着太过甜蜜,犹如三伏天里的酸梅汤,尝一口都觉得腻得慌。初七用小手擦着脸上的口水,叹了一声,表情难得正经得有些无奈。康摩伽哼哼道:“你呀你,神气什么,神气什么……”他呵她的痒,逼着她咯咯笑。整家间院子都能听到他们玩闹的声响。

直到翌日启程告别了村庄,康摩伽脸上还带着笑靥,笑得仿佛成了傻子。众人见他如此痴,纷纷取笑了一回,路上倒是行得轻松舒畅。他们沿着麦田赶路,听一阵阵的麦浪拂过。有几个歇脚的麦客坐在麦田里闲闲地唱着歌:“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而思?室是远而……”

唐棣树的花啊,翩翩地摇摆,捉摸不定。难道我不想念你么?因为家住得太遥远了……

康摩伽学着唱,唱得清脆空灵,充盈着没有边际的旷野。初七摆动着小手,追逐着他的歌声,双脚颤颤悠悠地前行。任谁见了他们这么般无忧无虑,都会羡慕不已。米荷行到安岩身边问:“班主,康摩伽怎么老爱学唐人的歌。他听不懂乱唱行吗?”

她既是胡姬,自然通晓音律。只听唐棣之花几句,她便隐隐觉得唱着不妥。安岩仿佛没听见似的继续向前走,而后随意扔下一句道:“有什么好顾忌?爱唱便唱吧。好事无须躲,坏事躲不了。百无禁忌,百无禁忌……”米荷终是不明何意,不再过问。直到后来,她跳起这段旋律的舞蹈,才知那伤心断肠的遥思之苦。

淮水

5又行了一段路,到了入冬时节,队伍越往北天气便越冷。 正经过了淮水的时候,初七倒是遇上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那一日淮水已是连下了几场小雪。清晨时分,天寒地冻,北风刺骨,连呵出的气都成了阵阵白雾。因为清晨是众人的练功时间,康摩伽和往常一样被安岩勒令专心练习新戏法,忙得没办法兼顾初七,只有托旁人帮着照看。但一旦大家都埋头苦练,谁也注意不到初七这个小不点。她趁着空挡有时便会悄悄溜开,自找乐子。为此,康摩伽给她脚上套了个铃铛,以防她到处乱跑。可惜那一日,她仍旧溜了出去,还溜得远了些,去了淮水岸边玩耍。河边寒风刺骨,水声萧萧。岸边的芦苇和野草早已枯萎,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白霜。平日喧嚣的水鸟徙去了温暖之地,让淮水一片的宁静,却并不清冷。但见河上船只络绎不绝,有鼓着风帆的帆船,有撒网的渔船,也有华丽的官船,引得初七好奇。那些冬日捕鱼的渔家女儿最是爱唱:“淮水汤汤,忧心且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她听河水伴着那悠远的歌声,竟有些向往之意。可她不识水性,自也不敢贸然扑通进河中,只对着淮水嚎叫几声。这一叫,不免又是一阵骚动。只因狼群凶猛,无论飞禽走兽,莫不避之唯恐不及。初七的叫声与狼无异,听到嚎叫的生灵纷纷受了惊。一群觅食的麻雀哗地一声冲上了天空,初七抬了头,却听附近的官道上传来马匹嘶叫的响声,终于止了声。她多少知道闯祸是件坏事,因而一旦觉得不对便会十分谨慎。便是她这一叫,官道上一辆马车险些翻倒。几匹马儿皆受了惊,嘶鸣惊叫着乱性子,顿时让左侧的车轮陷入了泥坑,不能前行。初七循声悄悄靠近,却见那车夫使劲地抽着两匹雪白的骏马,额上的青筋暴突,嘴里还在高呼不止,吓得她连忙往后退,套在脚上的铃铛便嘤嘤作响。这窸窸窣窣之间,早有人注意到她的动静。便听一声“是谁!”,初七像被烫到了舌头似的拔腿就跑。她自以为逃跑一流,一般人追不上她。可哪里想到,不过片刻,她整个身子像被天上飞下觅食的凶猛老鹰揪住一般腾空而起,继而被人夹在腋下带走了。抓她的人身上有股特殊的香草味,让她灵敏的鼻子感觉极不舒服,连连打着喷嚏。直到被扔在地上,她瞪着让人鼻子遭殃的人,露出敌意的表情。 此人一袭墨色衣袍,且发黑,肤黑,瞳黑,黑得都发了寒气,显得不合时宜的古怪。初七如临大敌般地退开一尺远,随时戒备着危险。这时,她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人在场。此人悄无声息地站立在不远处,眼神淡然地俯视着四周,身上的气味淡得无法察觉,唯独那身上披的一身白狐裘让初七嗅到了一丝异样。

她抬头去看那高大的男人,却见他半张脸都裹在毛茸茸的围脖里面,全身上下除了一双眼睛没有遮盖,几乎无一处不严实。那件华美的白狐裘没有一丝杂色,白似寒雪的皮毛着实让初七移不开眼。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扑上去将那稀有的狐狸毛好好咬上几口。但她不敢有所动静,弓着身子随时防御着袭击。披着狐裘的男人手边拄着一根奇形怪状的拐杖,稳稳地立在雪地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肃穆。那种难以捉摸的沉重感自然而然地熏染开来,让初七有些莫名的难受,却又并不感到厌恶。

此时,那男人见她穿得尤为单薄,身上除了裹着一件花色小袄,再没其他的御寒之物,脚上除了系着一串铃铛竟连鞋都不曾穿上。光看上她一眼都觉得寒冷无比。他于是向另一人道:“夜华,去拿件披风吧。”那名叫夜华的人迅速领命去马车中取出一件绛红色的短披风,双手恭敬地奉上来。初七却是讨厌他身上的气味,忙不迭离他远一些,因而也不接那披风。披白狐裘的男人便自己接过披风来靠近她。她小心地嗅了嗅那狐裘,觉得没有威胁便也安静了下来,不再退缩。那人艰难地蹲下,全身的重心几乎放在那跟拐杖上,动作显得很是吃力。地上湿冷,令他微微皱眉,却一点也不影响手上的动作。等到整个人被裹在红彤彤的披风里面,初七踮起脚去看那人的脸。可除了一双眼睛,她还是什么都没能看清。那双无法言说的眼睛里印着初七的影子,仿佛因为太过透亮,有些让人不敢直视。

“你的铃铛是谁给你戴上的?”男人突然这么问,声音柔和,没了刚刚的寒意。

初七懵懂地眨眼,不明何意,心里只想着要不要去摸一摸近在咫尺的狐裘。但手还没伸出,一身黑衣的夜华便道:“郎君,这个孩子的底细难道不过问?”“不必。她不会说话,也不懂人世。”他仿佛洞穿了一切淡淡地说道,“马车既已无碍,赶路为先,不必顾虑其他。”初七看着眼前的男人撑着拐杖吃力地站起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