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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泪眼英雄恋
作品相关
序
我不是作者,我是旁白!
为什么作者要让旁白来作序呢?我觉得是缘分。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余泽冰突然跑来跟我说,他舌头上长了一颗比脑袋还大的痔疮,问我怎么办,我一想,痔疮怎么会长在舌头上呢?他又问我,那痔疮应该长在哪里?我说屁股。他说不可能,他坚信他舌头上的肯定是痔疮。于是我就帮他看了一下,这才发现他不是舌头上长出了痔疮,而是痔疮上长出了舌头,因为他的头就是一颗痔疮。
我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旁白,本来像余泽冰这种极品脑残写的书我是绝对不会帮他作序的,原因很简单,我怕砸了我的招牌。但余泽冰这个禽兽昨天上完厕所之后突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帮他作序,他就把书里的旁白全删了,只剩下对话。这个畜生,居然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旁白说出这么天理不容的话来,我真是为人类这个物种而感到悲哀!
我本来不想在他的淫威之下就这么轻易屈服的,但我看他实在是可怜,一穷二白也就算了,还是个智障,失恋次数比樱木花道还多,头顶的绿帽叠得比珠峰还高,好不容易写了本书居然连作序的人都没有,于是我那仅有的一点良知便告诉我,还是从了他吧。
我问他为什么要让我来作序,他说因为我和他一样是个白痴。我当时就气炸了!又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请个白痴来给这本破书作序,他说白痴都比较单纯,一般不会骗人。苍天哪,我心里那个纠结啊,可摊上这么个无赖,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做这本烂书里的一个反派,也不要当什么狗屁旁白!真是作孽啊!
客观的说,我认为像余泽冰这样的心理变态是写不出什么好东西的,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我原来的智商是120,虽然不是什么天才,至少也还算凑合。结果给这本鸟书做完旁白后,我又去测了一下智商,医生居然跟我说只剩1.2了,我彻底崩溃,就问医生,你脑子是不是被牛屎给烫傻了?老子视力都还有1.5呢,现在智商居然只有1.2,比视力还低,这可能吗?医生安慰我说,你已经很幸福啦,我因为看了这书,都……都……没说完,医生就倒下了,后来听说,他成了植物人,至今未醒。
余泽冰说我是个精神分裂,说请我来当旁白是他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我就不明白了,一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呢?虽然有时候我会用一些略带个人主观色彩的言论去评价书中的某些内容,但那都是为了创造更高的艺术感染力,明明是他自己不懂还要反过来怪我,大家说这人是不是有毛病的?
我昨天碰到书里的某个龙套,他演的是一具尸体,总共出场的时间不到两秒钟。他一见到我就把我痛扁了一顿,他说他恨我,他恨我没有给他一句对白,甚至连个特写镜头都没有。他说他不介意演一具尸体,但我至少应该让读者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当时挺内疚的,每本书里都有无数个龙套,其中有名字的却没几个,虽然说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是有灵魂的,但大多数人只关心主角的安危,很少有人在意龙套的死活。作为旁白,把大部分精力放在观众最想看的男女主角身上,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这是每个龙套必须要面对的现实,谁也改变不了。在他临走前,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将进宝。
我其实很想在书中找到有关于将进宝的记录,然后在那段简短的文字旁边加上他的名字,再给他一个特写,或者一句对白。可这本书里像他一样的龙套实在太多了,我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他,我在书中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他的名字,但始终没有收到回音。我只知道,他一定躺在书中某一页的某一行文字里,就这样趟着,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再醒来。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像将进宝一样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安静地死去,这是一个谁也无法逃避的过程,但可笑的是,唯一可以证明我在这世上存在过的东西,竟然是这本我最讨厌的破书。
我不明白为什么和我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会是这本烂得不能再烂的破书而不是《三国》、《红楼》这样的名著,为什么把我写出来的不是曹雪芹、罗贯中这样的大文豪而是余泽冰这样的无名小卒,还是个又蠢又笨又丑又怂的无名小卒。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这一切都可以选择,都可以改变,我的生命是不是就会变得更有价值?甚至像其它旁白一样流芳百世呢?
当我写完这篇序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将进宝,在梦里,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是旁白,他说旁白也应该有名字啊,就像龙套一样,可我却半天答不出来。然后他笑了,很骄傲很满足地笑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和他一样,都是将进宝,而将进宝到底是谁,我却不知道。
旁白
2011.4.24
。
穿越前
梦的第一话
那是一片漫天飞舞着蒲公英的宽广的草原,宁静、祥和,没有苦难,也没有战争。
草原的尽头,有一座山,山顶在云间穿行,洒满了洁白的雪。
两只寒鸥并肩落在草原最美的地方,面朝夕阳,面朝天边的大鸟和流淌着银色雪水的溪流,它们的羽翼,玄幻地拥立在红色岩石的最深处,岩石下面,是一片延绵百里的花海,花海之上,流萤刺目,蝶舞芳飞……
“奶奶你看,山上有雪。”
“孩子,那不是雪,那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为了她心中的恋人流下的眼泪。”
“眼泪为什么是白色的?它不会融化吗?”
“我也不知道,但这世上,却有很多很多关于他们的传说,那是一个唯美而动人的故事,故事里有欢乐,也有悲伤。”
“那是什么样的故事呢?你听说过吗?”
“那已经是千百年前的事了,知道的人,已经很少很少。我只听说,每当秋天的时候,山顶就会下雪,雪花沿着山脉飘然而下,落到天涯海角,洒在时间的尽头,带着人世间最凄美的思念,千年不化。于是,那些被深埋在云端的歌声,便成了女孩前世的幻影,没有轮回,也没有终点。”
“女孩很伤心,是吗?”
“人们只知道,她有一双迷人的泪眼。”
“什么是泪眼?”
“泪眼,是这个世界上最哀伤的眼睛,传说一个人的眼泪如果流干了,最后一滴,会含在眼眶里,再也擦不掉,再也不会掉下来,而那双永远含着泪水,却又永远不再流泪的眼睛,就是泪眼。”
“如果连最后一滴也流下来了呢?”
“那最后一滴泪,也叫生命之泪,如果流下来了,她就会死。有人说,每当生命之泪落在地上的时候,天空就会下雪,那缤纷凄美的雪花,是泪眼流淌的悲伤……”
洛雪泪眼祭川河
我不是书中的某个角色,我是旁白。
我前世的前世的前世的前世的前世,是一滴泪,一滴从鸟的眼睛里流出来的泪,也就是鸟泪。我从鸟的眼睛里流出来,又掉进土壤里,只用了三秒钟。于是这三秒钟,就成了我的一生。
在这三秒钟时间里,我做了三件事。
在第一秒钟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孩,他死了,死在雪地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死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只知道,他很美,死的时候也很美。
在第二秒钟的时候,我落在男孩的额头上。他的身体很冷,没有一点温度,当我从他的眼角划过,我以为自己是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来的,就这样,我爱上了他。
在第三秒钟的时候,我落在雪地上,和满地的雪花融在一起,渗进了泥土里,我死的时候很快乐,因为泥土里有他的血液。
后来我知道,男孩叫川河,他为了保护一个叫洛雪的女孩,牺牲了自己。
当我死后,我对神说,下辈子我要做人。神问我为什么,我说我想知道什么是爱。神摇摇头告诉我,你先做一台琴吧,等你做完了琴,我再让你做人。
我同意了。
于是,在我前世的前世的前世的前世,我成了一台琴,一台古老而简陋的钢琴。
我其实很害怕做人,因为人是所有生命轮回的终点,同时又是起点,一旦做了人,就会忘记前世的种种经历,一切重新开始。世上只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前世是谁,可我不想忘,也不能忘。
空芯笔是我唯一的朋友,它常常找我聊天,让我给它讲故事。虽然是一只笔,但它却从来没有写过字,因为没有笔芯。我问它,没有笔芯,还算是笔吗?它笑着说,当然算啊,我问它为什么,它说不需要为什么,信就是了。它说他一直在找它的芯,只要找到了,它就把我跟它讲的故事写出来。
空芯笔是个多愁善感的孩子,每次听我讲故事,它总是一边笑,又一边哭。我问它,是不是没有芯的笔,情商和智商都会特别低?它没有回答。
我曾听说,这世上有一种人的生命,是倒流的,他的过去在未来,他的未来是过去,时空在这里纷繁复杂地交错,好像变得毫无意义,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就是从十八年前的一个下午开始的。
。
小时候
那天下午,雨下得很大很大,周围的一切全是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十米以外的地方。鲁丹妮坐在路边一直哭个不停,她只有四岁,在她旁边躺着一具尸体,就在一分钟前,她母亲带她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给撞死了。她看到卡车从母亲身上压了过去,却没有停下来。
丹妮的母亲在被卡车撞倒的前一刻把丹妮推出了马路,丹妮的脚磕在一块石头上,流了很多血。
雨越下越大,连丹妮的哭声也一起淹没了。青黑色的柏油路一下子变成了红色的,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丹妮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摇摇母亲的身子,一个劲地喊“妈妈,妈妈”,但母亲就是没有睁开眼睛,她们的黄色的雨伞被大风吹得好远好远,一眨眼就找不到了。
那一年,独孤求学八岁,他常常在夏天的午后学着大人的样子拿着鱼竿和小水桶到城郊的河边去钓鱼,但他从来也没有钓到过真正的鱼。他以为他今天能钓到的,谁知还没等他把鱼饵放到水里,天就突然下起了大雨,于是他只好把水桶盖在头上拼命地往回跑。来到马路边,独孤求学隐约看到前面坐着一个小女孩,他跑过去一看,吓傻了。
“你怎么了?”独孤求学问丹妮。
“妈妈被车撞了。”丹妮不停地耸着肩膀,也不知道她脸上的究竟是口水雨水还是泪水。
独孤求学看看四周,没人。他不知道这个倒在地上的阿姨有没有死,但他知道受伤了就要马上送医院。于是他一只手背起受伤的丹妮,一只手拖着丹妮母亲的尸体,咬着牙艰难地朝城里走去。一路上,独孤求学不知摔了多少回,摔得手心和脚踝都流出血了,可他一点也没有想要放弃的样子。
“哥哥,哥哥,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可以走的。”丹妮很懂事,她看到独孤求学一直摔倒,就想帮帮他。
“我没关系,很快就到了。”丹妮的脚一直在流血,独孤求学知道她不能走。
他们快要进城的时候,一个路过的好心人帮他们叫了救护车。
“别怕,你妈妈会活过来的。”独孤求学牵着丹妮的手呆呆地站在急救室门口,他一次又一次地这样安慰丹妮。
当丹妮的父亲赶到医院,她母亲已经被医生用白布蒙上脸,推到太平间里去了。
从那天起,独孤求学就担起了保护丹妮的责任。独孤求学的父亲也是被卡车撞死的,在他出生那天被撞死的,所以他特别照顾丹妮,因为他觉得他们两个有着一样的命运,他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亲妹妹。
那个时候,丹妮还在上幼稚园,独孤求学已经念小学二年级了。丹妮的爸爸从来不关心丹妮,也从来不去幼稚园接她。因为幼稚园放学比较早,所以为了送丹妮回家,独孤求学每天下午都要逃两节课。
独孤求学家里很穷,他母亲是个卖猪肉的,虽然自己常常挨饿,但只要一有好吃的,哪怕只是一颗糖,他都会省下来留给丹妮。独孤求学从不和人打架,但如果他看到有人欺负丹妮,他就会冲上去和人家拼命,好几次都是这样,哪怕明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
幼稚园离丹妮家很远,独孤求学看丹妮走累了,就会背她回家。丹妮常常会在独孤求学的背上睡着,她老说,在求学哥哥的背上睡觉特别舒服。独孤求学一直很心疼这个捡来的妹妹,尽管自己累得双脚都发抖了,但只要丹妮一睡着,他就从来不舍得把她吵醒,有时候明明已经到丹妮家门口了,他还是会背着她在原地站很久,直到丹妮自己醒来,他才把她放下。
那段时间,独孤求学几乎每天都要天黑才能到家,他到家的时候,脚上总是长满了水泡。一到周未,独孤求学便会带着丹妮去郊外钓鱼,丹妮想起母亲的时候,就会问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