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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不朽成沙漏 佚名 4837 字 4个月前

很著名的摇滚乐队名。主唱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长头发,深蓝色的眼睛,隐藏不住的忧郁气质。我一直觉得程嘉南跟他有一点像,不是长相,而是某种气息——始终在与这个世界对抗,那股不服输的劲头。

好久之后那间酒吧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极其简单的装修,或者不如说根本没有装修。裸露的砖墙,木头的门,没有招牌,只在门边挂着一个圆形的小牌子,写着“nirvana”的字样,其余什么都没有。推开门,音乐声首先盖过来,是涅磐的歌,《themanwhosoldtheworld》,出卖世界的人。才开铺不久,酒吧里却已经有很多客人。大家喝着酒谈笑风声,氛围很好。我一眼就看到了程嘉南,他站在吧台角落的位置跟人说着些什么。我隐在别人身后望着他,他的头发长长了许多,一排排竖起,像青草一般。而除此之外他几乎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是高而瘦,穿着旧t恤旧牛仔。有人同我打招呼:“新来的?”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清汤挂面,涂银色的眼影。她问我:“嗨,要喝点什么?”

她的普通话讲得很拗口,我突然反应过来,她不是中国人。

应该是个abc,在国外长大的黄种人。但她相当漂亮,身上流露着很美国式的气息,热情、充满活力、摩登。

“喜力。”我说。

“三十块。”她伸出手来。

我拿出钱给她,不久她便送来了酒。我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从头到尾,一直看着程嘉南。他说话,他微笑,他抽烟,他喝酒。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反倒是想念太久而产生的幻觉。而我竟然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去同他打招呼,生怕一走近,他就又消失了。我还记得两年前他离开时的样子,当我抓住他的胳膊,他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时的表情。那个时候他毫不掩饰他对我的厌恶,想来,是谁都不愿意被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缠住的。我那时不懂事,现在倒是明白了许多。无论再怎么喜欢,死缠拦打都不是好办法,也难怪他一见我就烦。而现在他还会烦我吗?两年不见,如果我走近他,他是会皱眉还是微笑?

看起来他跟那abc女孩关系很好,两个人有时候凑到一起咬耳朵。我分不清那种亲密是朋友间的还是情人间的,可是老实说,那种亲密还真让人嫉妒啊。

那一夜我喝了六支啤酒,连续5个小时一动不动。直到程嘉南同人告别,走出了酒吧,我才追出去,跟在他的后面,心里微微颤动着。路上人很少,月光将地面照成灰而浅的蓝色,他的影子时长时短。我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没有刻意隐藏,他不久就觉察到了有人跟着他,于是回过头来。

他的目光对准我,而我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的眼眸还是若干年前的那一双,黑亮、有神。他先是困惑、好奇,不久又有轻微的觉察。透过那双眼我知道他想起我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他走过来问:“小宝?是不是你?”

看得出他挺高兴,我点了点头,他立刻大叫起来:“天呐,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找你啊。”我说。看到他高兴我才放下心来,真怕他还是会讨厌我。

他怔了一下,这才伸出手拍了拍我的头:“傻不傻?”

“不傻,我喜欢。”我很是得意。

“什么时候到北京的?住在哪里?”

“下午三点,”我说:“一到就来找你了,没想到堵车堵那么久。”

他皱眉:“你一个人来的?”

“是啊。”

“胆子也太大了。”他虽是用责怪的语气,在我听来却是关心。我笑嘻嘻地挽住他的肩膀:“所以又要缠着你了。”

他也笑了起来,道:“不过我住的地方很烂啊,怕你受不了。”

“我才不怕,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我说。

我们向前走去,这个时候正是后海最热闹的时候,夜生活刚刚开始,人们来来往往。我们停在河边的一个小铺子里吃东西,我这才想起来我好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一大碗炸酱面吃完,还嫌不够,又要了一碗。他坐在对面看着我吃,目光里满是温情。我突然顿住,抬头看着他说:“两年前我们也是这样吃东西的。”

“是啊,都两年了。”他点了一跟烟。

“我长大了。”我说。

他仔细端详了我一会儿,点点头:“的确是长大了。”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又说。

他似乎明白我要说什么,垂下眼角道:“快吃吧,都凉了。”

但我还是选择把话说完:“我十七岁了,已经懂得了什么是感情。我喜欢你,程嘉南。这两年我一直在想你,始终没办法忘记你。”

说着说着,我鼻子酸涩起来。

而他始终低着头,并没有回应我。

我继续吃东西,边吃,眼泪边掉了下来。我并不想跟他说这些,也不想当着他的面哭,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这两年过得有多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对程嘉南的想念是一种煎熬,就像是被放在铁板上的小黄鱼,被火烤着,心中充满挣扎,一腔的热情却不肯熄灭。我们从来都不能够选择爱上一个怎样的人,这是不能够被控制的东西。生命充满诸多无奈,这是最绝望却也是最幸福的一种。

程嘉南看着我哭,却并不讲话。

从餐厅走出来后我们一前一后地向前走着,谁都没有讲话。拐一个弯,离酒吧街越来越远,音乐声就越来越小。夜逐渐寂静了起来,小巷里只有冷清的路灯照着路面,程嘉南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我踩着他的影子向前走,好久后才张口问:“我是不是又给你添麻烦了?”

他回过头看向我,笑着说:“你还是这么敏感。”

“我是说真的,我并不想打扰你的生活。”我极力展现自己在这两年内变成熟的一面,惟恐他又厌恶我。

但是他说:“可是你已经来了,十七岁也不过是个孩子,我不能不管。”

我咬了咬嘴唇,他拍着我的肩膀道:“招待一个远方来的朋友而已,并不麻烦。”

我还是放不下心,他伸出手来,犹豫一下,我拉住他的手向前走去。触到他的手的那一刻,我有一阵悸动,两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他比画着说:“那时你才这么高,现在已经到我肩膀了。”

“哪有那么快,两年内我才长了三厘米而已。”

“三厘米足够啦,女孩子太高了也不好。”

“如果我穿上高跟鞋就有一米七了。”我说,他又笑了起来。

他看我的目光还是当年那种,以一个成年人打量一个小女孩的姿态。我这时才意识到我在长大的时候,他也在长。我同他始终要相差六年,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上学,我上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听音乐,甚至还有可能开始恋爱。而如今我十七岁,他二十三,是一个适合谈婚论嫁的年纪。我问他:“怎么样?你有女朋友吗?”

他摇摇头。

“为什么?看起来你跟酒吧里的那个女孩关系很好啊,她是混血儿吧?”

“西西?”他笑了起来:“她的确是在国外长大的,最近才回来。不过她不是适合恋爱的人。”

“为什么?”我又问。原来她叫西西。

“我想找个可以塌塌实实过日子的姑娘,西西……唔,她太调皮了。”

他说起西西时的语气虽然亲密,却是谈论朋友的那种,我放下心来,看来程嘉南并非是肤浅的人,我还是有希望的。

不过能塌塌实实过日子的女孩又是哪一种呢?我想起侧子,侧子够精明、独立,可是侧子很势利,她喜欢钱。

喜欢钱也没什么错,是个人都爱钱,只是不适合程嘉南罢了。他注定是那种发不了财的男人……谁又说得准呢?我爸也不像是会发财的人啊!

他突然想起什么,问:“对了,是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

“侧子。”

他沉默了下来。

我不再说话,他是真心地爱过侧子,我当然明白。那种感情让我恨得牙痒痒又心满意足,像程嘉南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认真地爱一个人!足以证明我的眼光不错,他是一个真诚的人,嘿!

正文 10

第五章无论你怎样对我,我都不会放弃。

否则,再多的时光之于我,都失去了意义。

程嘉南的住处离后海不远,是一间地下室,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床几乎没有别的地方。地下室里十分闷热,唯一的一面小窗户有一半在地面之下,时不时的有行人的脚从窗口经过,有点吵。床边有一个小桌子,上面摆着些空的啤酒瓶。衣服放得乱七八糟,几乎到处都是,也分不清哪些是干净的哪些是穿过的。洗手间不过一平米大,一个小水槽,一个淋浴器。他问:“要先洗澡吗?有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来?”

我摇了摇头。

他无奈地撇撇嘴,半天扒拉出一件干净的t恤递给我:“先穿这个吧。”

我接过去,钻进那间小屋子洗澡。身上粘乎乎的,满是汗渍,洗完后舒服多了。而程嘉南趁这个空挡出去买了啤酒和洗漱用品给我,我擦干了身体,穿着他的大t恤走了出来。他看着我,微微愣了下,既而又低头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问。

“到底是长大了啊。”他说。

我笑起来,跳到床上去点了支烟。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罐啤酒递给我,我打开,同他碰杯,他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啤酒解渴,也解热。我们聊着最近两年的生活,一直都是我在说,他在听。其实我的生活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把所有的一切都巨细无比地告诉他听。他始终笑眯眯的,似乎并觉得厌倦。那个时候我才发现他是一个耐性很好的人,对其他人来说,一个女孩的读书生涯有什么意思呢?但他一直在听,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有时也会提出他的想法。

没多久我就困了,不知不觉地歪头睡了起来。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香,没有失眠,也没有梦。那种睡眠就像是沉在了海底一般,深而静谧。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光线透过小窗口照了进来,房间里乱糟糟,旁边的位置是空的。我下意识地寻找程嘉南的身影,但房间里空空如也。不久我才冷静了下来,这是他的家,不管他去了哪里他总是会回来的。

这么一想我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几天前我还在饱受相思之苦,而今天我竟然已经在他家里了!睡在他的床上,穿着他的衣服,空气里有他的气息,几乎无处不在。

不久开门声响起,程嘉南提着一袋食物进来从我打招呼:“你醒啦?来,吃点东西。”

袋子里是豆浆和包子,以及新的牙刷和毛巾。我拿着这些东西去洗手间洗脸刷牙,之后走出来抓起一个包子塞进嘴里。他说:“吃完了收拾一下,带你出去玩玩。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天安门、长城、故宫……”我把知道的地方都报了出来。

程嘉南笑道:“那我们可有的忙了。”

但实际上这些地方我们都没去,程嘉南带我去秀水街买了衣服,我头一次逛那么大的商场,为了几件合意的t恤走了整整一个中午。平时买东西不过是看顺眼就收下,现在面对这么多选择,反而挑剔了起来。程嘉南百无聊赖地跟在我后面,偶尔发表一下评论。几个小时之后我终于逛够了,提着大包小包跟程嘉南去吃饭,吃完后我们一人叼着一根牙签走出来,不远处有一个小公园,我们便坐下来休息。

这一天天气很好,我们所处的位置视野很开阔,楼难得的少。有背着相机的人过来拉生意:“照相吗?十块一张。”

程嘉南看向我,我点点头。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那个时刻拍下的。我们坐在椅子上,背后是喧闹而繁华的北京。相机对着我的时候我忍不住紧张起来,照片就像是某种证据,是我们在一起过的证明。摄影师不停地皱眉道:“你们靠近一点啊,不要像陌生人一样嘛。”

我向程嘉南那边移动了一下,却始终没办法离他更近一些。也许是因为紧张,也许是因为有人正注视着自己。想挤出一个笑容,但是做不到。程嘉南也好不到哪去,刻意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结果反而显得不自然。

摄影师终于无奈地按下按扭,咔嚓,那一刻被定格。

几个小时后我们拿到照片,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真丑!”我说。他毫不客气:“你也好不到哪去!”

但是总算是有一张合影了,我是高兴的。

到傍晚他去涅磐酒吧上班,我陪着他。他在吧台同人聊天,我在一旁看着。西西见到我同他一起似乎有点惊讶,用蹩脚的普通话说:“哎呀,这个小女孩是谁?”

“一个女疯子。”程嘉南说。我佯装生气,心里却是高兴的,至少他不再用“妹妹”这个词搪塞过去,几年前我第一次去take时他跟别人说我是他妹妹,而现在——至少我现在总算是有个别的称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