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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美相公 佚名 5015 字 3个月前

这厮前言后语一推敲,我便明白了三分。又琢磨了番萝卜的眼神,就通了个七七八八。

“我就说甜水乡手札小记怎会对我的行踪掌握的如此准确,敢情你倒是很会乔装改扮嘛!”我一把揪住他耳朵,揪的他直呼‘姑奶奶,饶命。’

那日在东街转弯口,我还好心特地给了他几个铜板。他倒好,给我在手札小记上搞了个连载,他娘的日日更新!!!

“说!给我从实招来!”

“姑奶奶,这不是混口饭吃吗?丐帮人多势众,你走到哪儿都有人通风报信。”他和盘托出。

“我就说最近家门口怎么这么多乞丐!合着你们都拿我挣稿费了!”

“哎呦呦!别这么说,稿费它就是个屁,我还得分给兄弟们,最重要的是税赋重啊,朝廷得抽百分之二十,我不赚外快日子可怎么过哟~!”

见我一不做二不休就要动手,萝卜却十分之淡定的开口议和了。“五十两,一口价。多一分我们也不出,你不做我就自己修。”

没有了商量的余地,他只能耷拉着脑袋给我修屋顶,还用了上好的青瓷瓦片,一边哭一边修。“亏死老本了哟!”

我指派萝卜做监工,午后便得以抽身,牵着丧彪到珞珈山脚下溜一圈。之后沿着碧水渡回来,顺便散散热气。脑子冷静下来,我就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丧彪,你说我该怎么办?”

“呜…”

“只剩下八百两,这个月不能买新衣裳了,还要给你买肉骨头…怎么办?”

“唉~~”我深深叹了口气,揉了揉他脑袋。“走吧,我们回家给他做好吃的。”

第11章 甜水乡青楼——绝色佳丽初紧涩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这一桌子的好菜,全是为了他饯行。

萝卜吃的很香,丧彪在他脚下绕啊绕。他从汤里挑出一根肉骨头丢给它,揉了揉它脑袋。不熟悉的人见了,会以为他才是丧彪的主人。

喝了我的汤,他说口感很滑。嚼了我的菜,他说味道很好。吃了我的饭,他说粒粒饱满。我瞧着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珍馐,很庆幸没有遗传我娘的品味。

风卷残云,锅盆见底。

我清了清喉咙,“萝卜。”

难以启齿。

“长痛不如短痛。”

玲珑剔透如他,自然知道我是打定了主意要将他卖了。

趁丧彪离了他还不至于发疯咬我,趁屋顶修好了大家不拖不欠,趁大家感情还没有太深…

他搁下了筷子,“我还欠你一万两。”

“不用还了。就算还有余款,这些日子前天后后替我跑腿,便算了罢。”

“决定了吗?”

“嗯。我琢磨着四季坊是官家的,总要靠谱些,指不定将来给达官贵人看上了…”其实我这话是有依据的。

虽然整个大覃的潮流是‘文弱书生风’,但好像萝卜这种温文尔雅之中还带着点血色朱唇的,更有些别样风情,骗个官家千金小姐也是绰绰有余的。

既然这话都掷地有声了,当夜我们便最后一次一起洗了碗,也是唯一一次洗碗过程中没有唠嗑的。

往日里,我总是胡说八道,翻山越岭的海吹。

好像我如何手执银棍让雏秀才屈服。当时书呆子嚷嚷着‘威武不能屈’,我教育他,‘富贵一定要淫’。

萝卜当时听的直不起腰…

又好像我与三大护法如何破庙里义结金兰,从此在街上像螃蟹一样横过来走,遇见‘弱冠’之美男,总要‘恃强凌弱’一番。

萝卜点评,“人生难得一知己,你有三个好朋友愿意为你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脸同丢,也是难得的福气。”

我深以为然。

可这一晚上,全程毫无交流,忍的我牙都酸了。

这头忙活完,那头我便张罗着他的包袱,预备今夜带他去四季坊抛头露脸了。

萝卜走之前,站在门槛这里,对着江汀阁望了良久,然后蹲下来嘱咐丧彪:“我不在好好保护妈妈,知道吗?”

我牙又酸了,这回连左边肋骨上方那颗跳动的小红桃也一并发酸。

酸的很呐。

丧彪一直追随着我们的脚步直到街角,然后‘呜’地一声蹲在地上,冲萝卜摇尾巴。

这一路,灯影昏黄,只有我一人絮絮叨叨。

“我给你做了花露水,保证小蚂蚁都近不了身。用完了给我个口信,改天我再给你送去…”

“还有,你吃笋会过敏,上回吃完竹笋烤肉,肿了一脸,要忌口。”

“……那什么,要是工作量太大,一定要和工头说,不要闷声不吭。他们要是欺负你,我就帮你去揍他们。”

唾沫星子横飞,无奈要关照的事情层出不穷,我随便说说就有十七八样。萝卜只听不接话,一个人冲在前头。突然停住,我没留神便撞在他背上,又踩了他脚跟。

夜里头太黑瞧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转过身时,满泻的月光照的他青丝水华。

“这些东西我一概不要。”他淡淡的说。

“萝卜…我知道我对你不好,是个坏老板。可这是我的一片心意,如果不是没钱了,我是决计不会把你送走的。”

我生平第一次向人解释。虽然拙劣,却是真心实意的。

老子一贯是作了便作了,懒得费口舌。可这一次,总有些不同。不知为何,不想让他讨厌我…哪怕一点点,都不想。

站在四季坊的门口,他口气坚决,讨了一样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东西。“把你那对野鸭子留给我吧。”

我揉着衣角扭捏了很久,方从兜里磨来磨去摸出一条绣帕。这方巾帕是先前送给小勇哥的,却被退回来要求我返工。理由是:‘我们订了亲的明媒正娶,绣的是鸳鸯,寓意琴瑟合鸣。怎地绣出了一对黑不溜秋私奔野/合的东西出来?!’

….可萝卜既然开口要了,我不给又委实显得太小气。

他一把抢了过去,细细看了会儿,笑地像得了蜜糖的孩童。伸出手轻轻捏了捏我的耳垂,“果然是小怪兽做的东西。”

我抬眼看他之际,四季坊的大管家乐呵呵地开门接待我们。

一瞧见萝卜,狠狠吸了几坨口水,又在他手背上捏了几把,我心里头呀…有一股那什么头发竖起来顶掉帽子的冲动。(没文化的小汝想表达的是怒发冲冠)

沿路跟着她莲步轻移,处处奇花异草,芬芳扑鼻。四周莺莺燕燕们与肥油满肠的恩客蒙住眼睛你追我逐,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酒香四溢间,泼洒了白纱裙边。

穿过几许庭院深深,路过重楼亭台,这才领着我们进了百草堂。说此地是专为萝卜这等上品美少年所设的私人会所。

我问大管家既然这里是百草堂,那方才路过的是百花厅可是给姑娘们呆的?

大管家直夸我聪明,一个劲的自顾自宣传起百花厅的众多莺莺燕燕究竟如何特色…好像春花秋月,一个能歌,一个善舞;妙语连珠则是一个体态轻盈,一个丰腴凹凸。

我心神不宁的听着,只记得方才路过随意一瞥,似乎是见到了熟悉的朱红色。

出来混,总要有点风流的气度。现下里我女扮男装,甚娴熟地双手背于身后,压低喉咙。“百花厅里有个白色薄纱,替人斟酒的美女,风姿卓越,我却未曾瞧见正面,真是可惜…”

大管家团扇遮住嘴,笑得人骨头都酥了。“那是我们四季坊的招牌,花魁——锦瑟姑娘。”

见我对她家的姑娘似乎有点那啥垂涎的意思,以为我是条待宰的大鱼,大管家此时便分外热络。甚至提出买了萝卜以后,我若是在百花厅看中哪个姑娘,包/夜熟人价还免酒水……话间,那边厢却不适时宜地一声凄厉惨叫,将我等给引了过去。

百草堂左边回廊的第一间屋子。从里头逃出来一个少年郎,估摸十三岁上下,断是比我来得年纪小些。

他赤裸上身,连滚带爬的跑过来,扑通跪在大管家跟前,直开口求饶。

“嬷嬷,饶了我吧!小沙玩不来重口味,求您让饼爷换个小倌吧…”梨花带泪,风中摇曳。

我见他瑟瑟发抖,身后还有一个大肚子恶汉在追,便走到他身后替他挡着。

大肚子恶汉叫做郭大炮,在衙门边上那条美食街有个大饼摊,人称‘饼爷’。追来时,手上抓了根鞭子,鞭子上头还镶了细细小小的宝石。

我往那小倌背上一瞧,满身的伤痕。

当即便拉了萝卜的手往门外冲,走到一半,自己又半路折回去。掀起一脚便往郭大炮的肉肚子。“让你耍流氓,老子的地头你敢给我耍流氓!”末了,又狠狠的补上两脚。别说,踩着还挺有感觉。

本想悄悄的来,悄悄的去,不带走一片云彩。哪知又搞出这番动静,我很知趣的从兜里掏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大管家手里。“我知道一百俩远不够赎身的,但今夜就算是包了这小弟弟一晚上,不许他再接客了。”

郭大炮还想哀嚎两声,我双目圆睁恐吓他。“知道我是谁吗?”

他唯唯诺诺的点头,“知道,知道。”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最主要是不怕人寻仇,但你最好给我放规矩点,否则…哼,我回头通报你们家母老虎。”

郭大炮早有家室,左手无名指上那祖母绿是老婆的陪嫁。我很早以前就瞧上了。

“有老婆还出来乱搞,呸!”

临走前,我还是很客气的伸出拳头与大管家‘协商’。“萝卜我不卖了!!!你们这些无良奸商——!!!!”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大人,处理完这些琐碎,我牵着萝卜的手蹦蹦跳跳地回了江汀阁。

郁闷的是,他死活不肯把小鸭子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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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甜水乡青楼——绝色佳丽初紧涩

待萝卜乖乖睡下了,我终于得以脱身,赶忙穿上夜行衣,再回到四季坊。

为的是一桩火烧眉毛的事。

四季坊不是很大,却花哨的离谱,里三层外三层绕了两圈,我便迷了路。最后只能趴在房檐上打量地势。

估摸着中间最亮那座宅子就是百花堂,我便飞身下去,找了颗树,躲在暗影里头。

大半夜的,居然有个女子在扫落叶!

四季坊里夜夜笙歌,灯火通明。我打量她这一身气度,与四周格格不入。总觉得,有那么一些眼熟…

细数她脸上的几许哀愁,我有感于伤春悲秋这种情绪果然是天生的,后天培养不出来。我平时玩的那些,委实不够火候,不够火候。

也正因为如此,大约便猜到她是谁了。

我们大覃自开国的皇帝,之后传位于敬德帝,到女帝总共不过三任皇帝。而第三个女帝恰恰就是敬德帝在世时的皇后武氏,敬德帝一去,她便废了太子,入主朝堂。

三朝元老司徒端仪曾多次主张废后,待圣母神皇登基,更是屡屡指责她‘牝鸡司晨’。朝中上下无人敢忤逆皇帝,却又威慑于三朝元老的余威。

墙头草们看不清形势,一时间暗流汹涌。

之后武皇于庙堂四处各置一铜匦,分别收集劝农务本、朝政得失、申冤告状和天象军机的常人表奏,可入而不可出。“朕特设铜匦,在求民意畅达于朝廷,正义得张于天下。”

不想,紧跟着而来的却是告密。

铜匦里关于司徒大人的密函不下数十封,加之大逆不道的言论,涉嫌与废太子梁王谋反……按说是要满门抄斩的,后因孙女年幼,武皇赦免其罪,给司徒家留了一条血脉。

这个孙女,便是誉满京畿的旷世才人——司徒婉儿。

何曾想到她竟是落了妓籍,到四季坊里苟且偷生。

我之所以觉得她面熟,乃是因为她被抄家那日,我恰好也混在人堆里。

此刻,司徒盯着夜里地上的落花,深深叹息之后,将它们放进一个布袋子,转身便离去了。

我急于要去证实‘那件事’,惟有强忍住跟踪她的冲动,一手勾住栏杆,翻身踏上了二楼雅居的地板。

左右中间统共三间屋子,唯独中间有亮光。

透过纱窗,红烛影中,纤弱丽影坐在桌子后头,青丝如瀑布流泻。

这应该就是花魁了吧?

方才路过百花堂,白纱女子倚在一人身上为他斟酒,我虽是匆匆瞥过,却知道那抹朱红色该是某人的官服。

他口口声声所谓的‘忙于公务’就是忙到青楼里喝花酒?

这不能细说的,就是勾栏里的一二三四吗?

尽管我深知人在官场,逢场作戏难免。但我却以为,这一生,不求万千宠爱,但求相濡以沫,真心以对。

长久以来,也一直相信那个人会是他。如今…看着手上的琥珀珠,念及幼时种种,如浮云掠过。

鸳鸯芙蓉锦,红烛合衾杯。为求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倘若他真是不愿意同我一处,不如互相成全,退亲罢了……

急于知道真相的我,一把推开门,顺手拉下面上的黑布,刚想开口,张嘴却是半个字都说不出口。

只有喉咙咯咯……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我搜肠刮肚都想不出什么得以形容内心的激荡。从小到大,未曾见过如斯美人。

眼角眉梢,逐柳轻弯。面容和煦如春风,却带着一股子妩媚。配上唇边弧度,恰是千般风韵,万般柔意。浑然天成。

我经不住失神,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手指不受控制的伸出去触碰他眼角。“你,你就是紧-涩姑娘?”

说完手背抹了把嘴角,怕自己若是流了口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