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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美相公 佚名 4487 字 4个月前

深沉,确定他还没醒,我才屏住呼吸,手肘慢慢支起身体。

掀开被子的一角,我发现自己的腿还搁在他腿上,就这么看着,看着…直到窗外一声鸟鸣,方回过神来。

跳下床去,桌案上还有我昨晚拿过来的油灯。回过头看他,再看他。我每走一步,看到的他感受似乎都不太相同。

手指在桌案上划出一条隐形的长线,仿佛是刻意在心里头也划上一道。不留神便碰到了桌案上的油灯。哐当跌落在地。

萝卜被吵醒,坐起身看着我。

“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我对着天花板狂笑,尽量制造余音绕梁的效果。乘小伙计刚醒,头脑不清楚,怕他一时想不开要我负责任,赶紧抢白一通。“啊哈哈,那什么..呵呵,我来看看你昨夜睡得好不好啊…呵呵…来关心关心你的身体健康啊哈哈哈哈。今天天气不错啊呵呵呵…”说完便咻地逃到院子里。

看着变成焦炭的厨房,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只好一手托着下巴,一边观赏蚂蚁搬家。直到萝卜走过来丢给我两个肉包子。

我把其中一个分给丧彪,自己叼着一个尾随萝卜在厨房门前鬼鬼祟祟鬼鬼祟祟。

“唔唔,真好吃,起云楼买的?可那里离这里好长一段路,还要排队喔…”

萝卜不理睬我,蹲在地上检查,嘴里自言自语的咕哝。“怎么会有这么多蚂蚁?”

“嗯?”被他一说,我便掐起手指,想到从方才到现在,自己研究蚂蚁成群结队已略有所成。

“啊!你看!”我指着一片黑褐色污浊,细小的溅落在厨房灶头的犄角旮旯,极容易被忽略。

萝卜拿起一撮小布片,轻轻擦拭,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是血。”

我皱起眉头,将萝卜的手拉过来,十个指头细细检查了一遍。“奇了怪了,你最近切菜没切到手呀?”

其实小伙计刚来那会儿,除了差点将我的厨房付之一炬之外,还有过一段烹饪血泪史。连续十天切了五根手指,缠了厚厚的白纱布,被我好一通嘲笑。

“血该有血腥气,可这上头还有点别的味道。”说着,他把沾了血的布片放到我眼前,意识到我嘴里还塞了个大包子,又撤了回去。

“你还没吃?”瞧他一脸饥饿难耐,我颇有几分诧异。“可…另外那个我给丧彪了。”

萝卜看起来很有些哀恸,“人家限量发售啊,最后两个了。”

我十分内疚地从嘴里挖出肉包子。“你别,你别难过,我给你吃。”

萝卜望着我笑得意味深长,跟着张大嘴,指了指自己,我十分自觉地喂了他一口。

半只肉包子两个人分,在丧彪吠完两声之前,吃食就没了。萝卜看着我嘴巴,向我欺近。

“没没没没了啊。”我身体下意识向后仰,接近最大程度弯曲。

萝卜得逞一笑,拉起我的手。“走,我带你去吃豆腐花。”

“嗳?豆腐花?”我脑中已开始画饼充饥,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

甜水乡的最出名的豆腐花在万佛寺山脚下,与衙门旁边那条美食街刚好成个直角,是以大小官吏路过都要来尝一口滑腻的豆腐脑。另外一个不可错过的原因,便是豆腐西施佛莲姑娘。

佛莲姑娘自幼失沽,是万佛寺的方丈安排庵堂的师太救济她,才有了容身之处。长大以后,便下山做起了营生小买卖。寺内和尚不沾荤腥,她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缓解了青菜茄子的压力。

看着佛莲姑娘端着白豆腐,手起刀落,将他们切成一片片一块块,我感慨,何以不去马戏团展示如此才艺。也正因为她如此专心地切豆腐,心无旁骛,是自萝卜在甜水乡露面以来,唯一一个没有对他的色相起歹心的好人,我便耐心地第三百六十五次听她讲自己名字的由来。‘所谓佛莲,便是愿作佛前一株水莲,常伴古佛青灯。’

她给我们送了两碗豆腐花上来,我见萝卜给了银子,便忍不住开口询问。“你现在是不是有私房钱了?”

他一顿,“私房钱?”随即忍住笑意,“是啊,小叮当和林夕对我很好的,每天都给我钱花,临走还送了我两袋金沙。”

“那什么…”我屁股有些坐不住,在凳子上不停扭啊扭,从原先他的对桌扭到他旁边。“我对你不好吗?我给你涨工钱了呀!”

我生怕小伙计闹别扭离家出走,赶忙安抚,安抚不成我考虑用威胁的。“再说,你还欠我银子,卖身契还在我手里呢!当时是一万两,如今最起码还剩五千两没还,这些还是本金,没算上精神赔偿。”

萝卜呼噜呼噜吃完豆腐花,“是你自己说不用还得,口头约定也有法律效力的啊!”

“我,我,我…”我急得对手指。

萝卜在一番审时度势之后表示,他会继续留在我江汀阁,并且不要求涨工资,只提出了一项福利申请,是关于情感上的。

他说天天呆在家里导致精神萎靡空虚,并且梅雨季节容易长蘑菇。要求我每天饭后外出同他散步一个时辰,加强情感交流。

确定了双方都认可的雇佣关系之后,萝卜走之前问了佛莲一句话。“哎,我本还想买个大饼的,谁知今天竟不见对面饼铺的郭老板出来摆档。”

佛莲也甚为纳闷地往对面斜了一眼,“是挺奇怪的,郭老板每天不到寅时就该出来生炉子做饼的。”

萝卜与我对视一眼,随便胡诌几句便拉着我走了。

想必他应该是注意到,厨房里莫名出现的黑褐色血滴从表面上看虽看不出什么,但能引的成群的蚂蚁出现则多半是因为血液带甜。血液带甜只有一种可能——消渴症。

患有消渴症的病人,须日日大量饮水,戒糖戒酒,其中绝大部分男子因为胃部不适,会导致口中有异味。符合这些条件的,我想来想去脑子里只有一个人选。

那日带萝卜去四季坊,我曾经踩了郭大炮好几脚,还蹲下来威吓他一番。似乎是闻到过一股烂苹果气味到从他口中散逸而出。

如此看来,正是郭大炮为报上次遭我毒打之仇,跑来我家放火。这一滴血,大约是走的时候不慎弄伤自己给留下的。

眼下和萝卜走到衙门前头,我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报案。萝卜觉得,若真是郭大炮,我们这样做显然是打草惊蛇,且会牵扯出我施暴在先的恶行。他建议我不如走后门,找小勇哥吹吹耳旁风。

我觉得在理,就将四大金刚给叫了出来。

岂料当他们得知我来找小勇哥时,竟意外爆了一个想不到的猛料。

阿饭说,“勇哥去义庄了,今天一大早郭大炮死在家里,他老婆来报案,如今正调查着呢。”

我一惊,却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那究竟怎么死的?谁杀的?”

阿饭看了眼萝卜,打起官腔。“具体案情不便透露,就算…就算嫂子也不行。”

我不想让他们几个难做,正欲走人,偏见着萝卜不依不挠的和阿饭纠结绕口令。“你说,谁是嫂子,你说..你说清楚啊,还没过门呢,别瞎说真是。”

我对阿饭歉意地一笑,硬拽着萝卜跑了。

这一路回家,我们合计了许久,觉得还是暂时不告诉小勇哥,兴许能套点什么情报也说不定。

因着恶名远播的余威未散,江汀阁的生意依旧一潭死水。萝卜无事可做便跑去给我装修新厨房和沐浴室,榔头笃笃笃一下午,小木屋已颇具规模,我便实验性的同萝卜一起将丧彪洗白白。

丧彪很兴奋,泼了我俩一脸的水。既然如此我便顺道慰问萝卜,替他做面膜。作完了,他又替我做面膜。就这么膜来膜去一下午,我问他,觉得情感交流的如何?

他说,尚可尚可。

厨房却不是一蹴能就的事儿,于是当晚我们只好去云起楼先对付一晚上。看着腰上的钱袋子,我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原先那八百五十六两,修了屋顶,交了十八妹的介绍费,外加这些日子零零碎碎的花销,最终只剩下二百两。囊中羞涩之下,我便开始算计起萝卜的两袋金沙,其结果是换来他用筷子一记狠敲。

我捂着发疼得脑袋想采纳掌柜的的建议,来两缸女儿红,好一醉解千愁。萝卜听闻,用他的指节对着我脑袋又是一顿暴锤。

我愤怒地用眼睛将他凌迟,他居然还捏我下巴,忍无可忍,我惟有跑过去拉起他左手猛咬一口,同时向他宣布我的终极必杀技,那就是:在精神上控制男人,在肉/体上征服男人。

萝卜抚着发疼的虎口,看我面目狰狞伸出九阴白骨爪,慢慢握拳,好像粉碎敌人的头颅。“经不起我双重折磨得男人他不是好男人,更不会是我的男人。”

可这一切在上菜之后,生出了风起云涌的变化。我看着桌上三个小碟,脸上淌下涓涓长流的两行清泪。一叠贵妃鸡,一碗蒸蛋,一盆小青菜,足足收我五十两。

他却十分之淡定地走去同周围的街坊邻居打招呼,“宝宝,你今天也来这里吃饭,我们真有缘分。”

“小青青,你怎么也来了?真有缘分呐——!”

我一筷子猛/插/鸡屁/股,“去你的小宝宝,小亲亲!缘分!我看是猿粪差不多,遍地都是米田共。”

等我将贵妃鸡差不多插/烂的时候,发现他端着香酥里脊肉,红烧猪软骨风风火火的跑过来。

“喏喏!人家请的。”

我惊异于小伙计居然还有如此强悍的‘化缘’功力,将他自上而下重新审视一番,但还是一推碗碟。“不吃。”

“又怎么了嘛?”

“哼!谁是小亲亲,谁是小宝宝啊?”你说清楚!!!跟你什么关系…???!!!

“小青青就是上次出水痘那个小盆友嘛,人家今天十岁生日,给个面子寿星公吃一口。”

我拿起一串里脊肉,反正不要钱。

萝卜继续说道,“上次宝宝出水痘,还是你给看好的,这么快忘记了?”

“呃…有吗?”我看着他故作天真无辜纯情善良的眼睛,猛地丢下里脊肉。“我刚刚明明看到有个大婶摸的你手了,哼!你骗人你胡说!”桌子底下的脚奋力一通乱踢。

他扑嗤一笑。

正文20 甜水乡义庄——棺材死魂灵

我们这一顿饭吃得动静颇大,知情的不知情的都替萝卜叫屈,掌柜的和店小二还发动联名上书,拿了一块白布给各位食客登记,大伙儿预备筹集银两替萝卜赎身。

我站在起云楼的门口,拉着萝卜的右手,又是一口猛烈的磨牙行动。

萝卜惯例地一笑,牵着我的手往北面走,我摇摇晃晃跟在他身旁,突然想到,这究竟谁放养谁呀?

沿路七嘴八舌,我俩走地很慢,来到阿婆桥的时候,这里依旧一片漆黑。萝卜握我的手无端端紧了些。

我站在河边,也无端端也说了些不合情理的话。“以前逢年过节,我最喜欢到这儿来放花灯,当时许了很多愿望,现在想来,才知道多不切实际。”

灯随流水,物是人非。

他站在身旁,目光灼灼,我强打起精神,冲他扯了个看起来无所谓的笑。“萝卜,他日若是你全都想起来了,你…你会不会回到自己的地方去?然后…然后”忘了我。

他一言不发,沉吟良久,滚滚浓郁夜色之中,我明明看到他眼里藏着许多话。

四下里寂静无人,却等不来他的回答。

我控制不住耷拉着脑袋,他拖着我穿过几个巷口,走走停停,好像寻觅着什么,再抬头时已停在一座棺材铺门前。

萝卜轻轻叩了门,铺子的东家是个白胡子老爷爷,拄着拐杖,将我们带进去。里间足足停了五口棺材,我埋怨地看了萝卜一眼,不知他究竟要干什么。尾随老爷子上了铺的子二层,再抬头时目眩神迷,恍若白昼之中是一屋子的花灯。

我踮起脚,摸了其中一盏,款式精美,远胜林夕洞中的琉璃。

萝卜对老爷子说道,“就要这个。”

我好不容易从灯上移开眼睛,却瞬间瞪得老大直勾勾盯着萝卜的手。一百两!一百两一个花灯!

这是抢钱啊!